文 □ 石飞
领导干部应该带头学雷锋
文 □ 石飞
群众性学雷锋活动固不可少,更应提倡和强调官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雷锋,并要让老百姓感受到,否则,群众性的学雷锋活动便难以真正健康持久地开展起来。
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发布以来,一个由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推行,各级官媒合力推动的学雷锋活动日益深入开展。弘扬雷锋的美德和精神,对于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构建社会诚信,提高社会文明整体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笔者认为,群众性学雷锋活动固不可少,而鉴于目前国情党情社情民情,更应提倡和强调官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雷锋,率先垂范学雷锋,并要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否则,群众性的学雷锋活动便难以真正健康持久地开展起来。
为何这么说?几十年来,一说开展学雷锋活动,一般都是领导干部要求群众如何发扬雷锋精神,如何见诸行动。媒体宣传的“活雷锋”“雷锋标兵”等典型人物,鲜见带“衔”者,基本都是普通老百姓,甚至不是爷爷、奶奶,就是中小学生。这个“约定俗成”的定式,使“学雷锋”成了普通群众的“专利”,好像惟有老百姓的道德水平和敬业精神较为低下和欠缺,亟须通过学雷锋提高;而党政官员则都是风高节亮的道德模范,不需要学雷锋,只需要他们安排部署、发号施令、做“看客”、当“监督”就万事大吉。如此这般开展学雷锋活动,实效可想而知。
日前我坐出租车办事,与司机聊天谈及学雷锋,他一针见血地说:“当官的最该好好学雷锋!”诚哉斯言!据实而论,在一些地方,精神思想层面和公平正义氛围问题多多,贪腐案件层出不穷,“老虎”“苍蝇”肄无忌惮,贪官污吏饕餮民脂民膏动辄数百万、数千万、上亿元。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与广东茂名原市委书记罗荫国贪赃数额大得令人吃惊!有资料显示,95%以上的腐败官员包二奶、养情妇。这样的“公仆”,哪有一丝一毫雷锋精神,哪有一丝一毫雷锋具备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可以说,雷锋是英雄,这些贪官污吏不过是可耻的窃贼和败类!
有些地方主政者至今无视社会主义法制和道德底线,滥用公权力,侵犯公民权、生命权、财产权等基本权益。有的强行圈地,暴力拆迁,逼得当事人走投无路,不惜以自残和自绝生命的方式抗争;有的封杀民众利益诉求渠道,公然“截访”“捕访”“治访”,非法将上访人员关进精神病院或“学习班”;有的对检举揭发地方问题者,妄加“诽谤领导”“敲诈政府”等罪名,动用专政工具,甚至“跨省抓捕”……此类案例,屡见报端,不胜枚举。如此种种恶行,无不与雷锋身体力行的“热爱人民”“尊敬人民”“永远做群众的小学生,做人民的勤务员”的精神背道而驰。试问,这样的官员该不该学雷锋?他们是不是很有必要甚至更加需要认真学雷锋,带头学雷锋?
中国有一些经久不衰的施政口号,譬如“干部干部,先行一步。”“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其意都是说,领导干部要做群众的表率和榜样,凡要求群众做到的事情,领导干部应该带头做到。撇开上述两方面的因由不论,仅就此一点讲,党政官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也应该和必须在学雷锋活动中,积极发挥带头和示范作用。缺少这个前提,学雷锋活动就很难持续健康的深入开展起来。事实上,群众都在拭目以待,瞧着自己的头头脑脑们,是在空喊口号,还是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切实以雷锋为榜样约束鞭策自己,爱民亲民敬民,努力服务人民。
石飞,副研究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寓言文学会副秘书长,全国杂文学会联谊会委员,《江苏工人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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