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两岸创新创业平台 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平潭综合实验区台湾创业园总体情况及政策介绍

2015-04-11 05:30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中国科技产业 2015年7期
关键词:创业园平潭实验区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构筑两岸创新创业平台 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平潭综合实验区台湾创业园总体情况及政策介绍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台湾创业园位于平潭主岛海坛岛西南部,为实验区开发启动区金井湾片区城市综合体核心区域。周边配套设施完善,交通便捷,距高铁站仅8公里、长途车站4公里、两岸客滚码头12公里、金井港3公里,周边2公里范围内分布:行政中心、商务中心、三甲医院、中小学幼儿园及超过300万平方米的生活区。园区占地面积130亩,总建筑面积22.3万平方米,由18座2-10层园林别墅型楼群组成,园区通过回廊连接形成36栋单元楼。

搭建两岸产学研交流合作平台,打造两岸青年创客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台湾创业园以搭建两岸产学研交流合作平台、集聚两岸创新创业人才、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为目标,发挥实验区特殊政策优势,扶持创新、鼓励创业、培育创意、激发创造,打造独具特色、充满活力的两岸青年创客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园区重点布局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海洋科技、新材料、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与节能环保等的技术研发或成果转化应用,鼓励创办区域营销中心、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服务外包、旅游、设计、会展、教育培训、创业辅导和科技、金融、投资、财务、法律服务等产业。

重点支持两岸青年以独资、合资或合伙等形式入园创办企业、联合创业。支持两岸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服务青年创业组织机构入园设立分支机构。

台湾创业园的设立,得到两岸各界的积极支持和响应,目前已具备项目入园的条件。2015年6月14日,由实验区和团省委共同组织举行“两岸青年创新创业联盟”入园仪式,来自两岸行业协会、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160家团体机构成为首批联盟成员。

中华青年企业家协会、中华青年交流协会、台湾青年企业家交流协会、台湾青年精英协会、中华产业联盟联合会和台湾高等院校等128家团体机构率先加入两岸青年创新创业联盟。

目前申请入驻台湾创业园的台湾青年创业企业已达到192家,主要涉及:信息科技、生物医药、跨境电商、商务贸易、文化创意、影视传媒、两岸旅游、工业设计、投资服务、创业辅导、职业培训等产业的研发和经营。

低门槛入园、低成本创业,全过程扶持、全方位服务

台湾创业园致力于构建两岸青年“低门槛入园、低成本创业,全过程扶持、全方位服务”的创业平台。专项制定《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鼓励和支持两岸青年入驻台湾创业园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主要扶持政策包括:创业场所扶持、创业资金扶持、创业融资支持、创业人才扶持、创业服务奖励等。

(一)青年创业扶持政策

对入园创业项目分别给予公共办公区至200平方米以内经营场所三年免租金的扶持(免租期限至2018年底)。

根据项目经营规模、实际运营状态等给予5-20万元创业资金扶持。

根据创业项目的技术先进性、企业规模、经济社会效益和市场发展前景等,一次性给予20万元至50万元的创业投资扶持。

入园项目可根据创业项目类型的实际情况向区兴潭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申请“雏鹰”、“雄鹰”基金投资;需要向金融机构融资的项目,由区信平创投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服务。

入园项目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财政贴息小额贷款,按基准利率给予三年100%贴息的扶持,资金投入总额以在创业园内实际投入计算。

两岸青年创业人才有关住房保障、生活津贴、安家补助、子女就学、社保医保、个税补贴等相关待遇按照实验区已出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入园就业的两岸青年,在平潭辖区内购置自用住房,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可放宽至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

入园的重点产业企业引进的青年人才,按层次分类,分别给予每月1000 - 1万元生活津贴。

按引进人才层次分类,分别给予5-50万元安家补助。

台湾创业园鸟瞰图

(二)台湾青年创业扶持政策

入园就业的台湾青年,依照人才的层次分类,分别给予每月500元至2000元的租房补贴。

企业接收台湾大学生在园内实习实训,分别给予博士、硕士(本科)6个月以内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的补助。

确认为引进台湾高层次青年人才入园就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安家补助。

(三)团体机构扶持政策

对入园的服务两岸青年创业的组织机构给予三年以内免费使用公共办公区至10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经营场所(免租期限至2018年底)。

根据团体机构规模和实际开展业务绩效给予10万元以内的工作经费支持;经委托协助园区开展招商推介等活动,按活动规模、投入费用和实际成效给予20万元以内的经费补助。

由两岸行业协会、产业联盟、高等院校等团体机构推荐引进、辅导服务的入园项目,一年内累计引进30家以上青年创业企业(其中台湾青年创业企业不少于50%)、吸收台湾青年就业50人以上、且连续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一年内累计引进100家以上青年创业企业(其中台湾青年创业企业不少于50%)、吸收台湾青年就业150人以上、且连续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300万元奖励;

对推荐引进、辅导服务台湾青年成功入园创业做出实效的示范团队,经申报评定给予100万元以内的奖励。

热忱邀请各产业联盟、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参加两岸青年创新创业联盟,引导推荐高校毕业生到台创园与台湾青年共同创业,助力两岸青年创业园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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