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堕落》对《圣经》“罪”与“审判”主题的观照

2015-04-10 15:14王影杰
绥化学院学报 2015年9期
关键词:加缪基督教克拉

王影杰

(河南大学文学院 河南开封 475001)

论《堕落》对《圣经》“罪”与“审判”主题的观照

王影杰

(河南大学文学院 河南开封 475001)

加缪虽然不信仰上帝但对基督教非常关注,他最后完成并发表的一部小说《堕落》体现了对基督教教义“罪”与“审判”的观照。小说认为人生就是活在罪的“斜切线”之中,找不到信仰却又想抓住拯救自我的最后一根稻草,对上帝怀疑却又无法彻底否定,渴望救赎却又难以阻挡肉身的堕落,人类的出路何在?从“既生活在这里,又生活在别处”的宣言可以看出,主人公克拉芒斯对“天国”的态度不是绝对否定的。进而表明,在为人类的生存困境寻求解救之道时,加缪及其所代表的二十世纪中期的法国知识分子对待基督教的态度有潜在的机会主义倾向,这对于当下正在经受精神痛苦的中国知识分子提供了一个反思的视角。

《堕落》;克拉芒斯;罪;审判

加缪是获得诺贝尔奖的文学大家,他的作品《局外人》《鼠疫》《西西弗斯神话》等在国内备受关注,而他1956年的《堕落》却较少有人研究。《堕落》之所以遭到冷落与它的文本语言凌乱错杂、支离破碎、含混暧昧不无关系,但更重要的是语言表象下深刻复杂、多元并生的内涵意蕴。出生于法属阿尔及利亚的加缪在宗教信仰空白中长大,但是众所周知,《圣经》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不可阻挡地贯穿到西方人的书写意识中,虽然加缪没有宗教信仰,但他本人在访谈中说过“我关注基督教”[1](P10)。加缪的硕士论文是《基督教形而上学与新柏拉图主义》,他的许多哲学思想也来源于布莱斯·帕斯卡、柏罗丁、奥古斯丁。加缪的作品中也时常流露出对基督教和圣经的思索。切斯瓦夫·米沃什(Milosz,Czeslaw)于1960年在一篇谈论加缪的短文中问道:加缪的所有作品——不单单是他论圣奥古斯丁的学术论文——是否没带着一种被压抑的神学倾向?不得不承认,加缪其人与作品带有其独特的、与时代氛围不谐的宗教内核。[2](P107)

让·巴蒂斯特·克拉芒斯是加缪《堕落》一文的主人公,他曾是巴黎的律师,后来在阿姆斯特丹充任感化法庭的法官。他虽声称自己是无神论者,但言行中时常流露出“上帝”影响的痕迹。他曾因见死不救而怀有深深的负罪感,但他又不肯(不敢)直面内心的愧疚。他认为每个人都是有罪的,就像生活在中世纪关押囚犯的“土牢”里,这个土牢的独特之处是体积设计的妙不可言,它高得不足以让人直立,横得不容人就寝,犯人只能取不便之形态在“斜切线”中度日,通过折磨关节的刑罚被告知是有罪的,而清白无辜就在于心情舒畅地舒展四肢。克拉芒斯正是在这罪的“斜切线”之中惶惶度日。他一再强调自己不信基督教,其实是畏惧基督教中的末日审判,这种“不信”实为“笃信”。当面向现世生活时克拉芒斯沉溺于肉体的堕落,当审视精神信仰时他又渴望上帝的拯救。他的座右铭是“既生活在这里,又生活在别处”。说到实处,克拉芒斯是一个机会主义者。

克拉芒斯是当代知识分子的缩影——虚伪懦弱、自私纵欲、渴望权力、头脑狂热、行为迟疑……加缪是一个关注人类生存困境的人道主义者,他的作品中流露出深刻的人文关怀。很多学者认为加缪提倡西绪弗斯式的积极乐观的现世主义,他的世界里没有给上帝留下一个位置,其实不然。《堕落》与《局外人》《鼠疫》等一脉相承,是对人类生存境况的反思。加缪从没有停止过对基督教的思索,甚至还认为基督教所信仰的人与宇宙的关系也给改善人类的生存困境带来一种可能,如他所言:“现在是该为有罪的人做些事的时候了——我想上帝曾经是,现在仍然是伟大的良机之一。”[3](P215)

作品把背景设为荷兰是有深刻寓意的。荷兰是一个特殊的城市,除了《堕落》中所描写的色情和药瘾泛滥,还有加尔文宗教改革的思想精神。加尔文主义坚持“救赎预定论”和“救恩独作说”,认为人类由于亚当和夏娃的堕落而无法以自身的能力做任何灵性上的善事,上帝对罪人的拣选是无条件的,而十字架的救赎只是对预先蒙选的人,人无法自救;与此同时,人类也不能拒绝上帝的拯救,圣徒已经得到的救恩不会再次失掉,上帝必能引导信徒在信仰的路上取得荣光。荷兰神学有着改革、自由、宽容、人文等特质,人文主义者和宗教改革家加尔文所倡导的自由思想和上帝荣耀精神深深扎根在荷兰这片土地里。二十世纪前半叶荷兰自由宗教改革会的成员贝尔考韦尔的宗教思想尤为引人注目,他十分关注人类整体存在的罪性与有罪的状态,他不打算尝试去解决“原罪”来源的问题,而是主张接受亚当犯罪带来的人性堕落,进而期盼基督恩典赦罪。人类处于“居中时刻”,因此一方面承受罪的赦免而经历新的开始,另一方面仍尚未全然摆脱罪的束缚而趋于完善。贝尔考韦尔的思想在当时极具影响力,不少文学家、哲学家都对其青眼有加。生活在荷兰的巴蒂斯特自然也受到其宗教精神的浸染。

《堕落》从一个下层酒吧“墨西哥城”展开来写,这个酒吧的主人是一个对人怀有戒备的大猩猩,这一点克拉芒斯非常赞赏,因为世界上的罪恶太多让人不得不“全副武装”。克拉芒斯居住在“发生有史以来最大一宗罪恶的那个地方”[5](P248),在希特勒分子展开惨绝人寰的大清洗之前被那个地方叫做“犹太区”。克拉芒斯认为每个人都活在肮脏的罪恶里,“荷兰的天空布满千千万万只白鸽……白鸽在空中盼望,它们一年到头盼望着。它们在地球上空转来转去,凝望下方,但愿能落地。但下面什么也没有,只有海洋和水流,以及招牌林立的一片片屋宇,却没有足以停歇的突出部位。”[5](P270)白鸽象征着希望和新生,这个意象化用了圣经里“诺亚方舟”的故事。上帝降下大洪水源于人类作恶,荷兰天空中的白鸽无可落脚,说明这个社会罪恶泛滥,急需拯救。

克拉芒斯曾在巴黎当律师,他有一项专门的业务:为高尚的诉讼辩护——也就是说他所帮助的对象都是受害者。在这种打抱不平之中他享受因正义而带来的满足。克拉芒斯的职业生活无可指摘:他不要穷人付律师费,并且还不动声色地拒绝了几次获得荣誉军团勋章的机会,他以此为精神上的报偿。在日常生活中他乐善好施,公开和私下里捐赠了许多财物,对家门口乞丐的关爱远胜过虔诚的基督徒。可以说克拉芒斯的道德境界远远高出许多人,他总是爱说:“我站在正义一边,良心上就过得去了……如果您剥夺了人们享有的这一切(指坚持正义,笔者注)就会使他们连猪狗都不如。”[5](P251)这个时候的克拉芒斯非常满足幸福。作为一名专门做高尚诉讼的律师,克拉芒斯将自己置于一个很微妙的位置:一方面,面对被害者,“我”为他作辩护便迫使他对“我”感激不尽;另一方面,面对法官,“我”站在正义的立场便可以蔑视并审判法官。而“我过着逍遥法外的日子,不受审判也不受惩罚,在一片伊甸园式的光明中自由行动”。[5](P254)他原以为会在自己精心营造的伊甸园里安度一生,可是一天晚上他走在一座空旷的大桥上,突然听到身后传来阵阵笑声,他蓦然回首却发现背后并没有人,这笑声自然真实、友好和善,随着河水顺流而去。究竟这笑声源于何处不得而知,但它使克拉芒斯陷入困境,因为这笑声让他审视自己的内心,使他意识到自己的“善”隐藏着深深的“罪”。“人就是这样,他有两幅面孔:他在爱别人时不能不爱自己。”[5](P257)他之所以帮助别人是为了从这一所谓的行“善”表演中获得施舍的快感,并且行“善”的前提是不损害他自身的利益。也即是说,他意识到世界上没有不利己的爱,或者说自己无法做到如基督教所要求的至爱、纯爱。除了善行掩盖下的恶,桥上的笑声还照射到他内心深处最阴暗潮湿的角落——原来几年前克拉芒斯因懦弱和贪生怕死而对一投水女子的呼救声充耳不闻。原以为时间会冲淡一切,可是后来他与女友乘船出游,洋面上漂来的黑点使他惊吓恐惧甚至想喊救命,而那只不过是大船过后留下的残片,此时他领悟到:“几年前在塞纳河上,我背后的那声呼叫,顺河水一直漂入了英吉利海峡,接着环游全球,在广漠的海洋上恭候我至今日。我又悟到:它还将在河流和大海上等着我;只要有我那苦涩的‘洗礼圣水’,就会有它……永远也走不出这广漠无垠的圣水盂啊。”[5](P282)洗礼是基督教规程,是接受基督为个人救主的一种礼仪,是踏上得救之旅的第一步。克拉芒斯的这段剖白意味着只要他还存有得救的信念,他就会受到罪性的鞭挞。正如圣经中所说:“所有犯罪的,都是罪的奴仆。”(《约翰福音》8:34)克拉芒斯深刻地意识到了自己的罪性,为了避免审判他战战兢兢、小心翼翼,终日在罪的“斜切线”之下艰难度日、苟延残喘。虽然他一再宣称自己没有宗教信仰,可是基督教教义已经在潜移默化中融入到他的思想深处了,他俨然是一个基督徒的形象。信徒为了在末日审判中能荣升天国,在日常生活中恪守教义教规,倾心忏悔罪过期待上帝的赦免。而沉重的负担使克拉芒斯走上了反叛的道路:挑战神权,拉近人神关系。

查常平在探讨圣经和平观时认为,人神关系的公义是人我关系公义、人心和平的前提和基础,当这种关系被打破时人就会陷入堕落、异化状态。人的异化主要包括人的神化、物化等。当人仅仅看到人神关系而忽略自己同其他受造物之间的关系时,人就可能虚妄地称自己为神,把自己看成高于其他一切受造物的存在,妄以上帝先知的名义发出审判之言。当人降格成为受造物中的动物、植物等物质性的存在者时,人就成为肉体生命的生存者,把生理需要看成是全部存在的需要。耶稣基督因其神子身份而被赐予审判的权柄,克拉芒斯为了摆脱神权的束缚便企图与人神中保耶稣基督站在同一高度。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从世俗和人神关系两方面开始努力。首先,从世俗层面来说,克拉芒斯喜欢高处,业余爱好是一名飞行员,旅行时喜欢去山口和高地,甚至连交通工具也喜欢公用汽车而不是地铁。他认为一些冒着脑袋被夹在山间缝隙的危险进入“虹管”地区的洞穴学者肯定是变态或者精神病,他们的行为里隐藏着罪恶。从人神关系方面来说,克拉芒斯非要立足于高地的表现隐藏着他向上挑战的企图,也就是说他以此为起点来改变他与神之间的关系。克拉芒斯虚妄地宣称自己“俨然如王储,或如国王在燃烧的荆棘”“燃烧的奇迹”[5](P255),他认为:“布道词、重大的预言、燃烧的奇迹,全都是在尚可企及的高处发生的。”而且攀上某个高地,在那里燃起一堆明火,一种愉快的得救之感就会冲荡胸间。[5](P253)《哥林多前书》第3章13至15节讲述了有火发现的日子,人的得救要经历一番苦难,就像是从火里经过一样。圣经对火的表述是和福音、布道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克拉芒斯对高处和火的期盼则表现出了他渴望拉近人与神的关系。

如希利斯·米勒所言,魔鬼是善于引用经文的,也会在《圣经》中发现很多奇怪的事情。《约翰福音》记载的“行淫时被捉的女人”堪称耶稣智慧和仁慈的集中体现。法利赛人捉到一个行淫的妇人要交给耶稣审判,其实是为了要抓住耶稣的把柄,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用石头打她。”结果男女老少一个一个地都走了,耶稣对妇人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3-11)这个故事意在强调自己完全无罪才有资格审判别人,而克拉芒斯自以为生活在没有审判会针对他的“伊甸园”里,自己是可以对他人“投之以石”的人,这不啻是克拉芒斯挑战基督权威的明证。克拉芒斯企图拽着耶稣基督的衣角攀爬到能感触上帝的高度,或者说把耶稣基督从人神中保的高度拉扯下来,与克拉芒斯这样的世人站到同样的水平上。他认为耶稣没有资格审判众人,他只是一个为赎自身的罪流血而死的罪人,而且是罪魁祸首,因为他引发了一场大屠杀,当犹地亚的孩子们惨遭杀戮时他却被带到安全的地方。拉结们丧子的哀号每天响彻他的耳边,他也必须忍受无意的罪过带来的痛苦,他的不死与杀死别人同罪。既然一个罪人能执行审判享有神权,那自己为何不可?于是他便开始模仿耶稣,只不过耶稣是通过让人审视自身发现罪恶,而克拉芒斯先展开自我审判,当别人产生共鸣之后开始捶胸顿足自我忏悔时,克拉芒斯便觉自己仿佛登上了高山,变成可以广泛分发“道德败坏、生活放荡”的评定书的天父上帝,并且四周围坐着卑躬屈膝的众天使,他在自己创建的新天新地中享受着众生顶礼膜拜、三呼万岁的乐趣。他对众生执行最后的审判,从有罪的人凄惶的宿命感中体验人人景仰的意趣。学者钱翰认为认为克拉芒斯的行为是一个“自我反射的结构”,他虽然承认自己有罪,却没有虔诚的忏悔意识,而是以自己为中心“把罪行放入忏悔和审判互相反射和震荡的运动中。”[8](P85)

在基督教教义中,耶稣基督是上帝与子民的中保,可是克拉芒斯却认为耶稣和自己没有本质的差别。他所信仰的不过是自己的本质的理想化形式,是一种自我偶像化的个人崇拜。但是响彻耳边的笑声宣告克拉芒斯神化自己的行为以失败而告终,在基督教看来“否定人的神化(the divinity of humanity)可能性,源于上帝的人性已经发生在耶稣基督里。让上帝在耶稣基督里成为人,正因为如此而不让人成为上帝:这是基督教信仰需要思考的人学任务。基于上帝的人性否定人的神化,这将成为对于我们人性最严格的诠释。克拉芒斯意识到自欺欺人的神化难以掩盖良心的谴责,他的归宿只有接受审判。

在基督教看来认罪通过对过往的否定而回归上帝,是创造新自我的前提。认罪的过程是艰辛的,包含着牺牲和刻苦,“要不是这认罪的启示同时也提出了复合的允诺,要不是恩典与审判同样源远流长地都属于这同一事件的话,认罪本身也许会导致绝望沮丧,而不是导致忏悔。”[10](P444)克拉芒斯痛切地感到末日审判的逼近,克拉芒斯经常成夜成夜地漫游,走遍大街小巷,就像是在荒漠上大声疾呼不肯走出的先知,这一飘零游荡的形象展现出与救赎紧密相连的“前基督教”的体验。接受审判虽然痛苦,但是正如郭宏安所说,痛苦许诺了希望[11](P290),也许从上帝那里可以觅得良机。背后的笑声使克拉芒斯在一瞬间感觉到人类的脆弱。于是他撕下虚伪的面纱,敞开心扉直面审判,为获得拯救做出尝试。在谈到友谊时他说愿意为入狱的朋友睡地板以此达到感同身受的境界,并坚信总有一天所有的人都能做到,到那时人类就得救了。克拉芒斯的这种信念源于《约翰福音》。耶稣预言自己将要被出卖,就给自己的门徒制定了一条“新命令”,内容是“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约翰福音》13:34)可是克拉芒斯也知道友谊的力量是微薄的,最终的拯救要靠上帝来完成。克拉芒斯是觉醒的知识分子,他意识到整个社会就像是被上帝诅咒过的一潭死水,他渴望上帝抛下一枚橄榄枝来拯救这个肮脏、堕落的世界。克拉芒斯渴望能像先知以利亚那样“大车从天而降,专程接我登天”,更渴望白鸽带来福音每个人无论好恶都能得救。

克拉芒斯就是加缪的写照,加缪意识到自身有不可磨灭的罪性,可是在读者的心目中他是一个现实主义者,他标榜“我有一种神圣感,而不相信未来”,“设想上帝,而不想灵魂不朽”。[12](P77-78)在他那里,耶稣基督在耶路撒冷城外被遗弃并孤独地死去。他希望人们能超越对罪恶的负疚,在现世生活中乐观积极地生活,所以他在《西西弗斯神话》中鼓励一种“痛并快乐着”的生活态度。加缪1951至1956年加缪的文学生涯经历一段时间的潜伏期,1956年出版的《堕落》《流放与王国》风格与前期的《鼠疫》《局外人》等大不相同,所以有的学者称这六年为加缪创作的“断裂期”。《堕落》《流放与王国》及其未竟之作《第一个人》都有明显的基督教色彩,体现了对基督教伦理的关注。天主教小说家弗朗索瓦·莫里亚克曾说加缪是一个“天生的基督徒”,身上有着“被压抑的基督徒的迹象”[2](P107)。于是在文章结尾的时候,加缪借克拉芒斯之口呼喊:“请看这大片大片的雪花,像蓬乱的头发在玻璃窗上扑打。这大约是成群的白鸽。这些可爱的小动物终于下决心回落地面,它们以厚实洁白的羽毛遮掩着屋顶和水面,向着家家户户的玻璃窗翻飞扑打。到处都是啊!但愿它们带来好消息。果真如此,嗯,那么所有的人,不仅是出类拔萃者,都将得救!大家有福同享,有难同当。”[5](P295-296)这也许是一个战士在与现世斗争失败之后的妥协,又或者是一个哲学家研精竭虑之后给生存困境中的人类提供的最佳答复。

但是我们不能忘记,受过现代主义思潮洗礼的加缪一直是怀疑主义者,他始终不能说服自己完全相信耶稣基督之死所代表的压倒一切的光明,也不能通过耶稣基督的肉身看到上帝临在的实在性,更遑论从中得到成圣的安慰,所以他们无法像基督徒那样期待罪与肉身完全分离的那一天。也就是说加缪对基督教的接受止步于耶稣基督之死,对于形而上的“死而复生”和“三位一体”他始终存疑。他不想寄希望于来世,这从《堕落》的结尾可以看出,可是加缪在现世并未找到解救之道。但从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说,怀疑主义者往往是机会主义者,从“既生活在这里,又生活在别处”的宣言可以看出,加缪对“天国”的态度不是绝对否定的。作为一个机会主义者,加缪对上帝的希冀不是一种信仰,而是一个机会主义者“拿来主义”“为我所用”思想的体现。进而可以看出,在为人类的生存困境寻求解救之道时,加缪及其所代表的二十世纪中期的法国知识分子身上所体现的潜在的机会主义倾向。

找不到信仰却又想抓住拯救自我的最后一根稻草,对上帝怀疑却又无法彻底否定,渴望救赎却又难以阻挡肉身的堕落,人类的出路何在?这是上世纪法国知识分子发出的呐喊,也是当下中国文人正在经受的精神痛苦,也许加缪的思想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个反思的视角。

[1]理查德·坎伯.加缪[M].马振涛.杨淑学译.北京:中华书局,2003.

[2]朱特.责任的重负:布鲁姆、加缪、阿隆和法国的20世纪[M].章乐天译.北京:新星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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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查常平.圣经的和平观的前设:自我与上帝的公义关系——人的堕落与复和[J].西学与国学(国际学刊),2014(7).

[8]钱翰.加缪的《堕落》中的罪与忏悔主题[J].国外文学,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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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麦奎利.基督教神学原理[M].何光沪译.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1998.

[11]郭宏安.从蒙田到加缪:重建法国文学的阅读空间[M].北京:读书·生活·新知三联书店,2007.

[12]傅佩荣.卡缪的真面目[M].台北:先知出版社,1973.

[责任编辑 王占峰]

I106.4

A

2095-0438(2015)09-0067-04

2015-05-22

王影杰(1989-),女,河南周口人,河南大学文学院2013级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硕士生,研究方向:圣经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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