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留守妇女:性困境、性权利与性赋权①

2015-04-10 04:50卢信朝
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2015年6期
关键词:赋权妇女权利

卢信朝

(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 100089)



中国农村留守妇女:性困境、性权利与性赋权①

卢信朝

(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100089)

摘要:以性生理学、性心理学和性社会学为视角,结合部分案例,分析中国农村留守妇女当下所面临的性困境及由此产生的各种生理、心理、家庭及社会问题,提出留守妇女性权利及性赋权的概念并界定其内涵,以及若干性赋权途径和方式,对呼吁政府和社会关注女性性权利,采取措施实现和维护好留守妇女性权利,从而促进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农村留守妇女;性困境;性权利;性赋权 目前国内围绕农村留守妇女开展的研究比较多,笔者从中国期刊网上以“留守妇女”为共检索到期刊文章744篇,题名中含有“留守妇女”的期刊文章389篇。根据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这些文章大体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理论探索和思辨的方法描述农村留守妇女的现状,多角度概略性分析留守妇女在生理健康、心理健康、婚姻关系、生活质量、家庭责任、自我发展、社会支持等方面面临的困境[2][6][7][8];另一类是通过实证研究的方式对留守妇女的生存状况进行问卷调查和案例分析,多以宏观视角就留守妇女的心理、生理、生产、生活、婚姻、家庭状况等进行概览性的描述和分析[9][10][11][12]。这些研究多试图描述农村留守妇女的困境全貌,而鲜有从一个角度进行深入探讨的;且现有研究中,性的问题要么避而不谈,要么是被当作整体描述和分析的一小部分,比如作为情感孤独因素的一部分,只是寥寥几句一带而过,或者干脆以“空虚、孤独、寂寞”等词汇作隐晦表达。鉴于此,笔者拟专门以性及性权利为切入点和关注点,采用国内部分研究的相关结论与数据,借鉴国内外性心理、性生理学和性社会学的研究成果,详细深入地描述分析当下中国农村留守妇女的性困境,探讨留守妇女的性权利及性赋权的途径和方式,尝试回答以下问题:(1)农村留守妇女性困境包含哪些? (2)留守妇女性权利如何定义,包含哪些内容?(3)留守妇女性赋权如何定义,如何进行性赋权?

一、问题的提出

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农村劳动力开始大规模地流向城市,然而,在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体制下,城市并没有给农民工提供举家迁移的条件,他们也很难靠自己的努力突破体制局限而实现整个家庭的转移,因此出现了农村夫妻长期两地分居——丈夫在外务工、妻子留守农村的现象[1]。我国农村留守妇女②的规模不断攀升,已成为一个规模庞大的特殊社会群体。2000年留守妇女总数为1302.4万人,到2004年,这一数字增加到4310万人,2005年则达到4700万人[2],2010年达4800万人[3],2012 年达到5000 万人[4]。由于长期与丈夫分处两地,留守妇女一边是法律意义上为人妻,一边是生理、心理乃至社会意义上守活寡。既为人妻又守活寡的这种畸形角色所带来的各种问题近年来已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有学者指出,留守妇女这一社会群体所面临的困境诸多,如劳动强度大、心理压力大、婚姻质量低、生活质量低等[5]。然而,作为婚姻关系基础和纽带的性,被空间距离所剥夺,引发了诸如性压抑、婚外情、强奸、乱伦等一系列问题,性问题演变为留守妇女最不容忽视的问题之一。因性而起的各种问题的报道也常见于各种报刊杂志与网络媒体,比较典型的有:《生活新报》题为《男子霸占村里10余名留守妇女被村民打死》的报道(2008年4月23日),《中外文摘》题为《中国2000万留守妇女性压抑现状调查》的报道(2010年第14期),《新安晚报》题为《人前装孝子,夜间变恶魔》的报道(2011年3月21日)(以下分别称为案例1、案例2、案例3,分析见下文)。这3个案例足以让人管窥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

二、留守妇女的性困境

性是男性和女性的基本生理、心理需要之一。国外学者认为,性满足对于保持良好的身心健康至关重要。John Dean等人通过对欧洲与中东地区的男性及女性的性满足与健康关系的大规模调查发现,人的性满足与其生理健康、家庭生活等生活的其他重要方面呈高度正相关,性满足的人往往更健康,能够拥有积极的人生观,能够和他人保持更好的关系[13]。Breanne Fahs(2014)认为,女性的性满足和其心理状态及与他人的亲密关系相关,而且性满足的女性一般拥有更好的身材,患饮食失调症可能性更低,自我客体化的倾向更少[14]。Brody Sand Weiss P的研究发现,男女同时阴茎-阴道性交高潮有利于促进双方对彼此的满意度,提高对生活的满意度及增进心理健康[15]。

但是对于当下中国农村留守妇女来说,性已然成为一个困境。留守妇女们因为丈夫长时间不在身边,无法进行正当的夫妻性生活而产生各种与性相关、因性而起的问题,包括性压抑、性饥渴、性亢进、性成瘾、性骚扰、性侵犯、性冷淡、性疾病等,这些问题构成了当下中国农村留守妇女的性困境。性困境是导致留守妇女其他方面问题的根源之一。

(一)性压抑与性饥渴

性压抑指个体因长期无法以性交来释放性欲望而处于一种生理和心理压抑的状态,性饥渴指个体心理和生理渴望性交或其他性接触的一种状态。性压抑侧重于个体由于性的缺失感受到的压抑感,是一种不易产生性交期待的封闭式抑制状态,性饥渴侧重于个体由于性缺失而产生的一种饥饿感,是一种易产生性交期待的开放式状态。性压抑和性饥渴是缺乏性交的个体的两种不同反应形式,可相伴出现或交替发生,也可单独出现。有些人因为自我控制意识强、自尊心强、传统观念深等因素而压制性欲,形成性压抑;而另外一些则可能因为思想较开放而采取一种边缘式的性满足方式,如看成人录像和书籍等,而使身体处于一种易性激起、期待性交的饥渴状态。当然如果性饥渴的状态一直得不到缓解,自然可能转为性压抑状态;而性压抑状态在碰到性激起源后可能进入性饥渴状态。

由于丈夫外出打工,留守妇女的性需求和性心理得不到满足导致其性压抑,留守妇女普遍饱受性压抑之苦。调查发现,留守妇女对于她们的性压抑问题表达较隐讳,她们长期处于性压抑状态也最终会导致一系列的负面情绪[16]。当一个人正处于性欲旺盛期而又长时间得不到正常的性生活时,其神经系统便会处于一种高度的亢奋状态,以至于焦虑不安、烦躁,于是失眠便接踵而来,这一点在女性身上表现得更加突出[17]。据中国农业大学的一项调查显示,留守妇女隐讳地表达了她们的性压抑,其中 69.8%的留守妇女感到烦躁,50.6%的留守妇女感到焦虑[18]。

留守妇女的性压抑和性饥渴容易酿成家庭、社会惨剧。在《生活新报》的报道(案例1)中,男青壮年劳动力都外出打工后,三家寨村成了“寡妇村”。村里10多位“享受未婚生活的已婚少妇”,因为“对性的一种渴求”,而无奈选择了“‘寡妇村’里唯一一个可以算得上男人”的留守男作为替代,并将这位“西门庆”“看成了各自精神和身体上的依靠”,以满足她们精神和身体的需要,最终引发血案。

(二)性亢进与性成瘾

性亢进指个体性欲过于旺盛,对性交有着过于强烈需求且不易获得性满足的一种病症,引起原因包括过度性压抑、激素紊乱、脑功能紊乱、精神类疾病等。性成瘾指个体心理上总是有难以控制的性想法并总是不顾一切寻求性快感的一种强迫症,引起原因包括过度性压抑、不良刺激及精神类疾病等。性亢进与性成瘾都是个体性想法和性期待比较活跃高涨的病症,除了其他致病因素外,过度性压抑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如果一个个体长时间处于严重性压抑和饥渴状态,那么在突然几次的性交后,尤其是难以达到高潮或性满足的性交后,可能产生强烈的不满感,从而导致性亢进或性成瘾。美国成瘾医学协会(ASAM)在其网站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指出,性成瘾与毒瘾一样真实,成瘾就是成瘾,无论你如何奇妙地控制你大脑念头的方向,一旦它(上瘾)改变了你的大脑思维方向,你将非常容易地完全成瘾[19]。

留守妇女们平日长时间处于性压抑或性饥渴状态,在丈夫回家的几日里,第一次交合时,夫妻双方通常都是高度饥渴,丈夫一般会因长时间压抑而导致早泄,而妻子则因长时间压抑而欲望攀升。在这种状态下,留守妇女有可能患上性亢进或者性成瘾症。这样在丈夫离家后的一段时间内,留守妇女在外界的诱惑下极易出现出轨行为,一旦在合适的时间有合适的对象,出轨行为便成为事实[20]。近几年来,因“夫妻外遇”引发的治安甚至是刑事案件呈上升趋势,这在法制观念相对淡薄的农村地区尤为突出,成为农村一个新的矛盾点[21]。留守妇女因性亢进、性成瘾,与他人通奸、与家人乱伦,或屈从于性侵害等与此有关的刑事案件的新闻也常见诸报端。例如在《中外文摘》的报道中(案例2),留守妇女因丈夫外出打工多年无法过上正常的性生活,难以满足性欲,竟与宠物性交,可以说是“转型期中国农村妇女生理压抑的极端例子”;而“近年来接诊过多起类似病例”的河源李医生发现,“有的女患者,居然用茄子、黄瓜、化妆瓶等物品来充塞下体,从中寻找生理满足”,结果因为这些物品不够清洁,造成下体感染细菌而发炎,或因不当的自慰方式造成其他身体伤害。留守妇女们的性压抑所导致的性亢进或性成瘾,成为潜在的“洪水猛兽”,这股暗流不仅给留守妇女自身带来生理和心理伤害,更是对家庭和社会的重重一击。

(三)性骚扰与性侵犯

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将性骚扰定义为:一种不受欢迎的与性相关的行为,例如身体接触和接近,以性为借口的评论,以文字或者行为表现出来的与色情和性相关的要求[22]。以暴力、胁迫、欺骗等手段奸淫、猥亵、侮辱妇女或 14 周岁以下儿童(包括男童在内)的侵犯他人性的自主权或性的羞耻心等并被我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23]。农村的男性劳动力流出后,农村只剩下了老人、儿童和妇女。这种人口结构的变化,带来的是农村治安防范力量的减弱和违法犯罪概率的增加,留守妇女容易成为性骚扰和性侵犯的对象。在农村,一些男性以说荤段子、当着妇女面解手或露阴等方式骚扰留守妇女的情形很普遍,而危害更大的性侵犯也不少见。据覃泓理(2011)的研究,广西某地被性侵犯的女性中,有62%左右为留守妇女。1999 年某镇发生了一系列强奸案件,结果一个村庄排查出 90多起强奸案。在邻近一个镇上,在对一起留守妇女被烧死的案件的排查过程中,当地派出所的民警也发现大约有6%左右的留守妇女承认被强奸过[8]。一些深受农村传统观念影响的留守妇女秉承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原则,不敢向任何人求助,只能对骚扰者的行为一忍再忍,在极度困难和空虚的条件下,有的留守妇女甚至经不住男性的诱惑和骚扰而屈从,最后演变成为婚外情,在危害留守妇女个人安全的同时也给社区治理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案例3中,留守妇女因丈夫常年不在身边,其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而遭到性骚扰、性侵犯。“青壮年男子为了家庭生计纷纷外出务工,安全意识较弱的留守妇女成了刘庆朋的作案目标”,“个子不高,看起来老实巴交,在妻子和村民眼里还是个孝子,就是这样一个农民,在17年间强奸了116名农村妇女……受害者绝大多数是留守妇女”。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了留守妇女的生理和心理脆弱性而屡屡性侵得手,“农村妇女受到侵害后却不敢声张更助长了他的嚣张气焰,让他逐渐变得有恃无恐……一到晚上就想出去作案”。性侵犯剥夺了那么多留守妇女正常的性权利,给她们的身心、家庭,乃至整个社会以重创。

(四)性冷淡

性冷淡指个体缺乏性交欲望的生理和心理状态。生理疾病、长期的性压抑、遭受性侵害等都可能导致性冷淡的出现。留守妇女本身肩负着生产劳作、照顾老小的重担,身心压力大,可能因此出现性欲望的减退。此外,留守妇女因长期得不到性满足,或过度压抑性欲,也会出现性欲减退或消失,还有一些留守妇女因受到猥亵、强奸、轮奸等侵害而丧失对性的欲望。农村留守妇女长年独守空房,再加上农村缺乏必要的文化娱乐与交流,因而她们的性需求只能长期抑制,特别是对于年轻女性,这种压抑会对其生理和心理健康产生消极的影响,有的甚至发生生理病变或性冷淡,进而影响夫妻性生活,为家庭变故埋下祸根[24]。

(五)性疾病

这里的性疾病包括个体因为性压抑而导致的各种疾病,因为压抑而以不健康方式宣泄而导致的疾病,因为被性侵害而导致的疾病,或者因外出打工丈夫染上性病而传染给自己的疾病。首先,性压抑和不满足可能导致某些疾病。国内有学者提出,女性性压抑和性饥渴是女性某些身心疾病的重要致病因素。因为性需求强烈而得不到满足对其生理以及心理方面都产生极其消极的影响,有的甚至发生生理病变或性冷淡[25]。女性性压抑是乳腺癌的重要致病因素之一[26]。和谐美满的性生活可以防止某些妇科病的发生,每周有1~2次性交的妇女可以防止月经不调、阴道炎、宫颈炎、子宫内膜炎、盆腔炎等感染性疾病的发生[27]。其次,农村卫生条件不佳,卫生意识不强,一些留守妇女若因性压抑或性饥渴而养成不健康、不卫生自慰的习惯,或者同多个不同伴侣发生不洁性行为,或者遭受性侵害后染上疾病。据姚雪梅等[16]对留守妇女健康的调查发现,受调查对象中,患有妇科病的占45.2%;不知道自己是否患有妇科病的占16.26%;患病但是没有钱或没有时间治病的占14.99%。案例2中的留守妇女们因性压抑而以宠物狗、黄瓜、化妆瓶、玻璃管等工具来替代男性获得性满足,而染上疾病或伤害身体。再次,留守妇女丈夫在打工地可能会因性压抑而发生不洁性行为,染上疾病返乡后将疾病传给妻子。

综上,留守妇女丈夫常年外出而自己常年孤独留守,有婚无性、有名无实的畸形现实将无数农村留守妇女置于性困境,不仅严重威胁着留守妇女的生理健康、心理健康,更动摇着家庭和婚姻关系,影响着地区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留守妇女性权利

性行为(sexuality)可界定为:为了达到某种满足感和欢愉而通过触碰生殖器以及其他身体部位而进行的行为。权利应当是按照自己的意愿以为或不为的方式实现某种利益为目的的资格。性权利的概念因而可以界定为:在不妨害社会秩序和他人性权利正常行使的前提下, 自然人为了实现个人的性利益而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使的性方面的权利,以及排除他人妨害的资格[28]。

1999年8月23日,世界性学会议第14次会议通过的《性权宣言》指出:性是每个人人格不可分割之部分,其充分发展依赖于人类的基本需要,诸如接触欲、亲密感、情感表达、欢愉快乐、温柔体贴与情恋意爱之满足。性权利包括:(1)性自由权;(2)性自治权、性完整权与性身体安全权;(3)性私权;(4)性公平权;(5)性快乐权;(6)性表达权;(7)性自由结合权;(8)生育选择权;(9)以科学调查为基础的性资讯权;(10)全面的性教育权;(11)性保健权(武秀英,2005)。这11条内容中,第(1)、(2)、(5)、(6)、(10)、(11)条尤其适用于当下处于性困境中的农村留守妇女。

结合上述有关性权利的定义,我们可以将农村留守妇女的性权利作如下界定:为了实现生理和心理上的性满足,在不妨害社会秩序和他人性权利正常行使的前提下,个人有自主决定其性生活的资格,有表达性欲、追求生理和心理上的性快乐的资格,有排除各种形式的性强迫、性剥削、性辱虐的资格,有接受全面的性教育和实现良好的性保健的资格。

接受比较全面的性教育,实现良好的性保健既是留守妇女性权利行使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其重要前提。通过性教育和性保健,留守妇女应能够保持基本的生理健康,获得或习得基本的性知识、性技巧、性技能,并在此基础上实现行使性权利的目标。留守妇女的性权利的行使应以全面的性教育与良好的性保健为前提,以达到性高潮或实现性满足为基本的价值标准,以两性及家庭的健康与和谐为重要维度。

上述留守妇女性权利还只是比较理想的理论探讨。对于世界范围内的女性性权利的工作进展,国外学者认为:自1994年《开罗宣言》以来,性权利工作已经取得重大进展,如把女性有能力享受愉悦、安全的性生活纳入性权利范畴,而1995年的《北京行动纲领》强调女性有权以负责任的方式自由决定和性生活相关的事务,然而,世界范围内的工作重点依然还是把性看作一个问题,一个和风险、脆弱性、疾病及违反人权相关的问题,工作重心依然还是对有风险的性行为说不,而不是对更丰富的性行为选择表示欢迎,也没有提出一系列更安全性行为的选择[29][30][31]。在中国,情况也类似,官方一直比较注重进行健康安全性教育,宣传性行为中的疾病预防措施,打击非法性产业或性活动,而缺少具体措施教育人们更幸福地享受健康安全的性生活,甚至缺少相应的支持性的政策和氛围。

中国当下有5000万之多的留守妇女处于性困境,引发了一系列的生理、心理、家庭乃至社会问题,我们有必要行动起来,让留守妇女有能力行使上述性权利,从而摆脱性困境,减少或消除性压抑、性饥渴、性亢进、性成瘾、性骚扰、性侵犯、性冷淡、性疾病等问题。

四、留守妇女性赋权

留守妇女性赋权是指:相关政府部门、社工或其他NGO、社区、医疗机构等组织机构与相关个体(包括留守妇女及其配偶)共同行动,赋予留守妇女各种有利于实现和维护性权利的权力,消除不利于妇女性权利实现的障碍,提升留守妇女的性主体意识、性知识、性健康、性能力,防范性侵犯,促进留守妇女性权利的充分实现和维护。留守妇女性赋权的核心是通过个体、家庭、社区和社会的共同努力提升留守妇女以健康和谐方式实现性满足的能力。留守妇女性赋权的根本宗旨是通过性赋权,消除留守妇女的性困境,促进她们的生理健康、心理健康、家庭稳定、社会和谐。

根据前述性权利内容及目标,性赋权途径及方式可主要分为4个方面:通过多种政策措施解决或减轻留守妇女与其丈夫长年两地相隔的问题,为夫妻提供较多团聚机会;加强夫妻双方的性知识教育、性能力建设、性保健水平,提升夫妻性生活的质量与留守妇女的性满足水平;通过教育、培训、演示与指导等方式提升留守妇女以健康的边缘性性方式获得自我性满足的能力;通过相关措施保障农村地区留守妇女性安全,防范针对留守妇女的性骚扰、性侵犯,及时发现受到性疾病、性伤害或其他性问题困扰的留守妇女,并提供干预和康复措施,提升留守妇女性生理与性心理的安全健康水平。性赋权行动的相关方包括中央及地方政府、妇联或团委及所属组织、独立社工组织或其他NGO、社区及医疗机构、留守妇女及其配偶等。

要解决或减轻留守妇女与其丈夫长年两地分居的问题,中央及地方政府肩负着重要责任。从长远看,解决留守妇女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能否在发展决策和实践中破除当下的城乡二元体制,提升城市化的质量和内涵,加快农村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鼓励公共和私营部门对农村投资,鼓励农村本地能人创业,促进城市农民工回流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建议政府部门能将此作为重要的社会发展战略并切实落实到实处。从短期看,政府应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加大力度,在农民工流入较多的大中型城市建设农民工公寓楼,以低价租赁给已婚且两地分居的农民工;在城市中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区域尝试建设或改造农民工日租房,供留守妇女探亲团聚之用;通过多种方式鼓励、督促建筑公司等相关单位在规模较大的工地建设简易的夫妻房,免费按序按需轮流提供给已婚且两地分居的农民工探亲团聚之用。出台财政、商务、交通、卫生等领域的相关政策,督促有关单位为农民工安排返乡探亲假,以补贴交通费、食宿费、计生用品费、卫生医疗费等形式鼓励、支持农民工返乡探亲或留守妇女进城探亲,接受良好的卫生保健。

拉近夫妻空间距离,提供更多团聚机会只是性赋权的基本前提,性赋权的核心是在团聚基础上通过加强夫妻性知识宣传与性能力建设,提升双方的性生活质量与留守妇女的性满足水平。政府、妇联或团委及所属组织、独立社工组织或其他NGO、留守妇女及其配偶等都应该积极行动起来。政府应加强各级妇联、团委及所属组织在服务留守妇女方面的能力建设,督促妇联、团委及所属机构将针对留守妇女的性知识宣传及性能力提升工作纳入其工作日程,鼓励机构或个人在镇、县、市设立独立的或挂靠妇联或团委的留守妇女性赋权相关的社工、NGO及其分支机构。这些组织或机构应是留守妇女性权利的主要倡导者与最贴心的守护人,是留守妇女性赋权最核心和专业的组织。其具体工作可包括:以集中培训的方式,通过口头传授与播放录像的形式对留守妇女及其配偶进行性知识教育,讲授两性性生理的基本结构与功能、性心理过程与状态及两性性心理差异、常用性交体位及技巧、性高潮、性卫生保健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在性知识教育基础上,通过集体培训与个别辅导,加强留守妇女及其配偶的性技巧应用水平与效果,提升留守妇女性体验水平和性满足水平;向其丈夫们讲解、传授如何以非常规的性方式帮助妻子实现性满足。通过政府政策措施及有关机构组织的举措,让留守妇女及其配偶以传统的性交合方式获得充分的性满足是性赋权比较理想的目标,非常规的性方式则是传统性交合方式的重要补充或有益替代,也是性赋权的重要目标之一。

对于无法实现团聚或团聚机会不足的夫妻,可通过教育、培训、演示与指导等方式提升留守妇女以健康的边缘性性方式获得自我性满足的能力。研究认为,女性自慰是女性性赋权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32]。在促进留守妇女以自慰获得性快乐的援助与赋权行动中,妇联或团委及所属组织、独立社工组织或其他NGO、社区、留守妇女配偶都应成为积极参与者。

上述传统性交合与边缘性性满足的性赋权方式,依赖于农村地区留守妇女性生理与性心理安全健康水平的提升。政府、妇联或团委及所属组织、独立社工组织或其他NGO、社区及医疗机构、留守妇女及其配偶等都应该在提升留守妇女性生理与性心理安全健康水平的赋权行动中承担各自角色。政府应加强农村地区的治安建设,充实基层派出所力量,组织留守男性建立联防队,加强留守妇女的安全意识教育,尤其是防范性骚扰和性侵犯的教育;加强农村地区医疗、保健、咨询等资源供给和能力建设,在乡镇一级医院充实计划生育及妇科的医疗力量,将性咨询、性保健、性心理或生理疾患干预等纳入医院常规门诊,并将性相关疾病的诊治纳入农村医疗保险范围;在有条件的行政村或社区建设具有类似功能的卫生室,或将此类功能纳入现有的卫生室的日常工作中。妇联或团委及所属组织、独立社工组织或其他NGO等应将性咨询、性危机干预等工作纳入工作日程,通过热线电话、社交媒体、入户走访等渠道及时发现各种侵害女性性权利的问题,及时发现受到性骚扰、性侵害或家庭性暴力后造成身体或心理问题的留守妇女,并提供干预方案,帮助她们走出阴影,恢复信心,找回性快乐;定期举办促进女性实现性权利的各种宣传、教育和辅导活动。社区是问题留守妇女的最初发现者和最直接的面对者,可通过走访、设立热线和网络平台等方式及时发现性问题突出的留守妇女,并提供支持,或推荐给专门的妇联机构或社工组织进行干预。社区也应参与性安全知识的宣传、性保健及性疾病的预防、性保健用品的发放等工作。社区可以指导留守妇女以村或村民组为单位建立自治互帮的组织,及时发现问题姐妹,通过互帮互助解决问题,妇联或团委定期向自治组织提供培训指导和帮扶。医院、卫生所等医疗机构主要负责留守妇女的性保健及性相关疾病的发现、治疗和康复工作。医疗机构可定期与社区举办社区义诊、入户义诊等形式及时发现留守妇女与性相关的生理问题,如性冷淡、性成瘾、性疾病等,并提供治疗或推荐转诊治疗。

留守妇女性赋权工作是一项庞大、繁杂的系统工程,中央及地方政府应加强留守妇女性赋权的顶层设计、资源整合、网络建设、制度建设与能力建设,担当留守妇女性赋权工作的总管理者、监督者、协调者角色,将留守妇女性赋权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将性赋权的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地区社会发展成绩的重要指标,将性赋权作为地区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把留守妇女的性权利切实实现好、维护好。

五、结语

5000万之众的农村留守妇女群体的健康幸福关系到家庭稳定、社会安定,影响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和中国梦的实现。本文通过分析当下中国农村留守妇女性困境,提出留守妇女性权利概念,建议留守妇女性赋权途径方式,以唤起政府及社会的关注,让政府、专业性妇女维权组织、社区、医疗机构等相关方认识到当下农村留守妇女性问题的严重性及解决农村留守妇女性问题的战略意义,与留守妇女及其配偶一起,通过共同的性赋权努力,消除农村留守妇女的性困境、实现留守妇女的性权利。留守妇女的性福是家庭幸福的关键,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有性福,才幸福,才和谐。

注释:

①北京外国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康敏副教授给予作者悉心指导,特致谢忱!

②农村留守妇女是指丈夫长期(通常半年以上)进城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自己则留居农村的已婚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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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与社会发展研究·

The Left-behind Women in Rural China: Sexual Predicament,

Sexual Right and Sexual Empowerment

LU Xin-chao

(Beijing Foreign Studies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9, China)

Abstract:In the light of sexual physiology, sexual psychology and sexual sociology,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sexual predicament and the subsequent problems facing present left-behind rural women. Then it attempts to bring forth the concepts of sexual right and sexual empowerment and tries to define them appropriately. Some approaches of empowering are also discussed. This research is especially significant in calling for concerns from the government and society, in protecting the rights of left-behind women and in promoting healthy and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the society.

Key words:left-behind women in rural area; sexual predicament; sexual right; sexual empowerment

中图分类号:C913·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838(2015)06-0056-08

作者简介:卢信朝(1978—),男,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翻译学研究。

收稿日期:2015-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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