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旧制度与大革命》

2015-04-09 13:46高天宜
史志学刊 2015年2期
关键词:克维尔大革命法国

高天宜

(山西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太原 030006)

法国著名历史学家、思想家托克维尔于1805年出生在法国诺曼底一个贵族家庭,在取得法律学位后,他被任命为凡尔赛法庭的实习文官。后来他被派送到美国考察美国的刑法和监狱制度。回到法国之后,托克维尔成为一名律师,他将游历美国的见闻记载成书,于1835年发表其经典著作——《论美国的民主》。除了美国之外,托克维尔还曾前往英格兰、阿尔及利亚等地考察,并在阿尔及利亚著作批评法国的殖民化统治。托克维尔可以说是法国大革命以后残存的贵族,基本上属于最后的贵族,他既不在大学执教,也不是职业作家,但是他却有一个学术上的“朋友圈”,类似于一种学术沙龙,朋友们经常在一起聚会,讨论政治、文化等领域里的问题。1851年路易·波拿巴发动政变,托克维尔和其他的议员联名反对路易·波拿巴,认为他的政变是违宪的,是不合法的,他被关进监狱。释放以后,托克维尔转而专心从事历史研究,再也没有回到政界。1856年发表《旧制度与大革命》。

“我现在写的这部作品不是法国大革命的历史;历史已经被人写过了,而且写得很精彩,所以我不想再步人后尘。这部作品只是一篇关于这场大革命的评论性文章。”

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这本书里开门见山,以其独特的方式直接说明了此书并非像我们平日阅读的历史著作,平铺直叙法国大革命的定义、经过、发展、结局、影响,而是从另一个角度和视野讨论18世纪末法国大革命的起源,该书首次揭露了旧制度与大革命之间的内在联系,可以说这部书是对法国大革命的深度研究。

《旧制度与大革命》全书共分三编25章。我们从托克维尔在各章的标题上,十分明了地看出托克维尔想探讨哪些问题,例如,大革命爆发之际,人们对它的评论歧异;大革命的根本与最终目的并非像人们过去认为的那样,是要摧毁宗教权力和削弱政治权力;大革命如何是一场以宗教革命形式展开的政治革命,其原因何在;何以几乎全欧洲都有完全相同的制度,它们如何到处陷于崩溃;法国革命特有的功绩是什么;为什么封建权力在法国比在其他任何国家更使人民憎恶;中央集权制是旧制度的一种体制而不是像人们所说是大革命和帝国的业绩;今天所谓的政府管理监督乃是旧制度的一种体制;行政法院与官员保证制是旧制度的体制;中央集权制怎样进入旧政治权力并取而代之,而不予以摧毁;旧制度下的行政风尚;在欧洲各国中,法国如何成为这样的国家,其首都已取得压倒外省的重要地位,并吸取全帝国的精华;在法国这个国家,人们变得彼此最为相似;这些如此相似的人如何比以往更加分割成一个个陌生的小团体,彼此漠不关心;政治自由的毁灭与各阶级的分离如何导致了几乎所有使旧制度灭亡的弊病;旧制度下自由的种类及其对大革命的影响;尽管文明取得各方面进步,何以18世纪法国农民的处境有时竟比13世纪还糟;到18世纪中叶,文人何以变为国家的首要政治家,其后果如何;非宗教倾向在18世纪的法国人身上如何成为普遍占上风的激情,对大革命的特点有何影响;法国人何以先要改革,后要自由,有一件事值得注意,那就是,在为大革命作准备的所有思想感情中,严格意义上的公共自由的思想与爱好是最后一个出现,也是第一个消失的;路易十六统治时期是旧君主制最繁荣的时期,何以繁荣反而加速了大革命的到来;何以减轻人民负担反而激怒了人民;政府完成人民的革命教育的几种做法;何以一次巨大的行政革命成为政治革命的先导,其结果如何;大革命如何从已往事物中自动产生等等。

托克维尔在第一篇直接通过列举事实讲述大革命,并简明扼要地指出,法国大革命并不是反宗教的、无政府主义的。尽管在某一段时间内,大革命的确沉重打击了基督教会和政府权力,但它们并不是大革命真正要革除的目标。例如虽然人们通常对18世纪的宗教存在偏见,但“各大宗教里有很多东西是大大有利民主社会的”,因为“根本没有任何教义敌视民主社会的精神”。

笔锋忽转,托克维尔指出了大革命真正的敌人,“从一开始,法国大革命的目的就不是要改革政府,而是要废除社会形势”。所以,从本质上来看,大革命是利用民主的思想同封建等级制度斗争的政治革命。

对于大革命而言,托克维尔认为“这是青春、热情、自豪、慷慨、真诚的时代,尽管它有各种错误,人们将千秋万代纪念它,而且在长时期内,它还将使所有想腐蚀或奴役别人的那类人不得安眠”。

而对于旧制度,托克维尔在书中对其进行了大量的叙述。他认为,旧制度既保留了不平等的贵族特权和等级制度,又增加了王权专制的不自由因素,因此是一种弊端丛生的坏制度。他在全书各处不止一次地对这种制度的弊病痛心疾首。他这样评论已经变质的封建等级制度,“封建制度已不再是一种政治制度,但它仍旧是所有民事制度中最庞大的一种。范围缩小了,它激起的仇恨反倒更大……摧毁一部分中世纪制度,就使剩下的那些令人厌恶百倍”。对国王的中央集权制度,他更不留情面,“国王窃取权力任意征收捐税乃是一切流弊的根源”。

托克维尔认为法国大革命的成果不仅仅在于传播了自由民主的思想,实际上,它反而加剧了已有的中央集权专制。而这个,恰恰就是“旧制度”。

《旧制度与大革命》叙述中有一处非常有意思,被人们称为托克维尔悖论。在法国大革命之前,欧洲国家几乎全都是君主制和农奴制,而法国的农民恰恰是这些国家中境况最好的,受到的压迫也是最轻的,这几乎颠覆了史学家的观点——革命并非从压迫最深的地方爆发,而是从最轻的地方爆发,在压迫少的地方,人民反而最无法忍受。

如果仅仅从表面上看,农奴制在法国早就不存在了,农民可以任意处置自己的土地,农民不仅不是奴隶,反而可以称作自己土地的主人。法国农民拥有自己土地的比例几乎是全欧洲最高的。从一个方面来说,“人们向往自由,其实只是痛恨主子”。但实际上,法国整个社会的进步是不均衡的,有些人被远远抛到时代的后面,受到极其不公正的待遇。托克维尔对旧制度下法国社会的另外一项重要观察是:被离弃的农村。旧制度把一切资源都集中在了巴黎,集中在了城市。但如果一旦出现问题,城市外的庞大力量便无人可掌控,从而被资产阶级所掌握。

不过,问题更多地出现在法国政府在致力于“促进公共繁荣,发放救济金和奖励,实施公共工程”的同时,又因为保留了专制时代的问题,从而处处作梗,民众收获的失望要远远大于得到的利益。对于法国民众而言,不管是规则还是税率的制定,依然没有摆脱人治的痕迹,一切法律法规似乎都是向着可以制定法律的既得利益者看齐。而在这个时候,未被改革的部分会显得更加显眼,残留的特权让人无法接受。点燃了希望,却又将其扑灭。正如希腊民主政治家伯利克里的一句名言,“我们不会为失去没有得到的而悲伤,我们只会悲痛于失去曾经拥有的”。

既得利益者的“人治”管理往往使人民愤愤不平。那么,回归最本质的问题,民众追求向往的究竟是什么?值得深思。

读《旧制度与大革命》后掩卷沉思。我明白了王岐山同志推荐这部书时说的话“希望大家看一下《旧制度与大革命》”的深刻含义以及现实意义。

首先,必须明确,“革命”不一定都是达到更好生活的途径,而导致“革命”的一定是不适合当前社会的制度。虽然变革可以是“光荣革命”的方式,也会有“独立战争”的样子。如同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历史上依靠自由民主原则战胜原有政体的第一次尝试,但不是最后一次。但这样的革命给人类带来了什么?是自由民主的确立吗?不是。而是更加专制、更加混乱的时代。不管是自由还是民主,都绝不会脱离政体而独立存在。而政体,也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其实,对于法国来说,最好的办法或许就像托克维尔所说,发展原有的城市自治,让国王改革,而不是群众主导的改革。

其次,制度法令的延续性。古往今来,追求正义、憎恨罪恶是亘古不变的道理,就如同公平与正义,自由与民主,都是经过岁月的长河积累起来,延续下来,变成了今天的制度法令。正如旧制度塑造了法国大革命,而大革命继承着旧制度。其实,制度不是纸上的条款也不是无形的系统,而是每个人心中脆弱而不可替代的希望——正义常在,永惩邪恶。这个希望是人民所追求的最初目的和最终目标。但是,相比愤怒与憎恨,这种希望总是脆弱得不堪一击。于是,当下一些人向往着暴力革命;有一些人追求着无序的无政府主义。但最后的结果,很可能犹如法国大革命一样。到头来,重要的不是制度保护着人民,而是人们需要遵循着制度,在制度下展现出自己人生的真正意义。所以,对制度最大的蔑视,并不是人们为了推翻“旧制度”而采取的各种方式的革命手段,而是这个制度并不值得人们去遵循。

第三,民众需要的是一个可以让人做到各尽所能的制度。制度顺从民意,追求公平自由永远是社会变革的核心部分。换句话说,既然没有任何一个制度可以尽善尽美、完美无暇,社会的进步也是制度改进中的一个过程。或许改革是和革命的一场赛跑,只有在知道了民众追求向往的究竟是什么,知道最终的目的在哪里,改革不冒进、不突兀,把政策延续下来,这样才能领先于革命,在政治的延续性下巩固制度。

正所谓“愚者从经验中学习,贤者从历史中学习”,对于人们来说,所能做的便是在历史中学习,在学习中探索更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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