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敏
摘要:本文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企”的工作要求,分析当前施工企业依法治企的难点,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对策,旨在从法律角度为企业改革发展、做强做优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关键词:施工企业 法律合规 难点 对策
依法治企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国法治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依法治国作出重大决定,为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企业经营环境提供了顶层设计,为企业实施依法治企、依法经营指明了方向目标。对施工企业经营管理来说,这既是改善法治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机遇,也是对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管理、依法办事提出的要求和挑战,必然引起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经营管理方式、法律风险控制措施的进一步完善和重大变革。
当前施工企业依法治企的难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建筑施工企业点多面广产业链条长、经济关系法律关系纵横交错的复杂特点,加上体制机制的不够完善,其防控法律风险的能力体现不够充分。二是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水平不高,政企不分的现象仍然存在。施工企业都有较浓厚的行政色彩,行政任命干部、分配资源、确定薪酬、管控企业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重大决策、人员聘任离依法治企还有一定的距离。三是施工企业依法办事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依法治企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予以保障,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导致企业被动、低效运行,某些案件处理不及时,加大企业的运营成本,甚至导致巨大经济损失。
法律合规部门作为企业依法治企的先锋,面对新形势,更应高瞻远瞩,为企业做出积极应对。
1 将服务覆盖全局,营造企业良好的合规环境,是法律合规工作的根本
在企业转型升级的新形势下,法律合规工作在初步完善提高后,如果不能在这一关键时期随着企业转型升级全面融入到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去,将给未来工作发展带来巨大的影响。我们经常说,企业所有的经济行为都是法律行为、企业最大的风险就是法律风险。比如,董事会工作方面,信息披露、法人授权、证券业务、外部律师法律意见、应对投资者质询调查等与法律密切相关;办公室工作方面,用印管理涉及的法律后果需要特别引起重视;发展规划工作方面,依法规范地对子公司行使股东权、优化企业布局结构、转让或并购企业国有产权、内部重组,需要我们掌握《公司法》有关规定和国资监管规则,处理好权利义务承继关系;人力资源工作方面,劳动争议及农民工人身伤害赔偿纠纷发案上升明显,表明在劳动关系、薪酬工资、劳务用工方面亟需依法规范和管理;科技設计工作方面,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日益重要;经营计划工作方面,招标投标、中介合作,需要依法合规操作;工程管理工作方面,项目施工管理、环境保护存在法律服务内容;安全质量工作方面,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加强人身损害赔偿、事故责任后果的处理;设备物资工作方面,机械设备采购的内部交易,经济管理工作方面,工程队、架子队的法律定位,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的性质区分,无效分包合同的责任后果,一直是需要法律关注和处理的热点,法律配合项目治亏专项督导也是近期重点工作之一,可以说企业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复杂法律风险,有些工作虽然无明显的法律风险,但与法律工作也是息息相关的,就连党群系统工作方面,涉及的保密责任、负面宣传、职工权益、劳动争议等,乃至与法律合规存在密切联系的纪检工作,均有着极大的法律服务空间。法律合规工作只有服务到企业各方面,才能让大家体会到无处不能无法,无处不讲法,法就在我们身边无处不在,营造一个良好的合规环境,法律合规工作才能得心应手。
2 把握企业发展的节奏与速度,做好衡量尺度是法律合规工作的关键
在企业的运行过程中,业务部门的主要目标是发展业务、获取利润,法律部门的主要目标是控制风险、保证安全,两者职能上的差别导致有时存在着对立与冲突,业务部门要往前冲,法律部门则要看紧风险的底线,就像汽车的油门与刹车一样。在传统的法律工作模式下,法律部门习惯独立于业务之外思考问题,单一法律思维下的法律意见常常是简单的否定,而没有建设性的方案。业务发展和风险防控都是企业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要素,法律人员不能只做业务发展的旁观者,一定要在二者之间找到平衡点,既要敢于说不,也要善于说行。
3 改进工作方法,主动出击是法律合规工作的重要手段
现实中,业务部门往往是等业务或管理有了具体法律问题需要法律解决的时候,才会交给法律部门而且还要求迅速处理,导致法律人员在被动服务、事后参与的情况下,面对一堆书面资料很难找到合适的切入点,不能合适、深入地发表法律意见甚至沉默不言。而业务人员对于本业务全过程和主要法律问题较为熟悉,不需要法律人员做常识性的普法建议,从而给经办法律人员带来很大压力。长此以往,必将使很多人认为法律工作是软任务、走程序,说面上话、办幕后事,无关企业经营管理大局。如何才能主动地工作,这不仅是需要法律部门考虑的重要问题,更需要各级企业领导、业务部门务必给予大力支持,以确保应审必审和审核质量,切莫“说起来重要,做起来忘掉”。提供法律服务是开展法律工作的主要表现形式,法律人员自身也常常把法律部门定位成一个服务部门,但随着法律合规工作的深入推进,这种观念并不全面。法律的特性决定了法律合规工作内在的刚性,在提供法律服务之外,法律合规部门的监督职能也不应当被忽视。法律人员一定要增强监督理念,有坚忍不拔的毅力,不怕得罪人,不畏艰难,迎难而上,真正树立法律合规工作的权威。
4 建立符合施工企业特点的风险管理机制,是法律合规工作的重点
工程项目是法律风险最主要、最集中的高发地,是企业经营管理的终端口,从众多亏损项目发现的案例来看,项目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先干活、后签合同,合同随意变更、补充,合同执行不严肃、手续不全、多头计价,收款、领料人与合同主体不符、无授权,等等。分析原因,归根结底还是法人管项目没有落到实处。如果光靠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律合规几个人将法律工作落到项目是难以实现的,而项目法律联络员制度是加强项目法律风险防控的一项创新性制度,只有将项目法律联络员充分调动起来,起到了上传下达、督促报审报批、协助合同管理、参与纠纷调处、报告法律风险案件、组织普法宣传等法律风险防控基础性工作,才能切实将法律风险防范触角向基层一线延伸。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项目法律联络员制度建设,促使法人有效管理项目的法律工作。
5 关注业务经营中的热点、难点,是今后法律合规工作的方向
与传统企业经营中面临的风险主要是违约风险不同,当前我们面临的违规风险表现的更为严峻,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随着国家法律日益健全,市场和行业监管日趋完善,对招标投标、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资本运营等方面的强制性要求也更加全面和严格,因而使企业面临的违反外规风险日益凸显;另一方面,政出多门和只“规定”无“处罚”等内部规章制度设计不科学的现象仍然存在,企业员工、管理行为违反内规的现象屡禁不止,有时一份文件甚至一个电话就可以超越企业规章制度。对企业而言,违约风险往往可以短期内加以防范,涉及面窄,可控性强,且多可通过经济手段化解。而违规风险涉及面广、时间长,特别是违反外规的可控性弱,有时甚至不以企业存在主观过错为条件;责任形式多样,除民事责任外,还可能承担行政甚至刑事责任;影响深远,重大违规行为甚至会危及企业生存发展。这几年,我们对违约风险的防范相对比较规范和成熟,而对于违规风险的防范亟待引起重视和加强。
在企业转型升级,不断开拓新业务、新领域的过程中,法律风险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各个方面,防范控制好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不仅是切实加强企业精细化管理的内在要求,也是法律合规工作的永恒课题。法律合规工作应努力为企业改革发展、做强做优提供更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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