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尔工业区位于德国中西部,形成于19世纪中叶,地处欧洲的交通路口,地理位置十分优越,是北欧通向中欧、南欧的捷径之道。鲁尔工业区也被称为“德国工业的心脏”,邻近法国、荷兰、比利时、丹麦、瑞典等国家的工业区,这里还曾是德国在两次世界大战时的物质供应中心。
鲁尔工业区曾是典型的传统工业地域,以采煤起家,并且煤炭的综合利用带动了钢铁、炼焦、电力等工业的大力发展,为当地的经济增长贡献了很多。但煤炭行业由此产生的大量烟尘、SO2、CO2、CO污染物却让鲁尔工业区的人们痛苦不堪。
德国的工业核心区域鲁尔区成为了当时德国的污染典型,有报道称,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鲁尔工业区“空气污染严重到汽车无法通行、呼吸感觉肺疼的程度,整个鲁尔地区昼同黑夜,树木都被煤灰粉尘染成黑色,栖息在树上的蝴蝶竟也将保护色变成黑色”。
德国总理勃兰特在1961年竞选总理时候提出了“还鲁尔一片蓝天”的治污纲领,尽管这一提法在当时甚至遭到本党人士的嘲笑。真正引起人们重视的,是1962年12月导致156人死亡的鲁尔工业区雾霾事件。
1964年鲁尔工业区空气中SO2浓度约206微克/立方米,其所在的北威州州政府颁布《雾霾法令》,但迫于经济利益和保障就业的压力,污染限值设定较宽松。当时最受企业界追捧的“环保措施”是“高烟囱”政策,即把烟囱加高到300米,降低低层大气中的污染物浓度。此举虽然有效降低了鲁尔工业区大气污染的数据,但带来了酸雨等更严重的污染后果。
上世纪70年代初,德国还没有任何一部关于限制排放的法律,也没有雾霾报警机制。1971年,大气污染治理首次纳入联邦德国的政府环保计划。1973年,电视片《雾霾》在德国电视台上映,播放后在德国国内引起强烈反响。1974年,德国第一部联邦污染防治法——《联邦污染防治法》正式生效,对SO2、H2S和NO2开始执行更严格的污染限值。
1979年1月17日上午,西德意志广播二台突然中断了正在播出的节目,紧急通知鲁尔工业区西部地区民众:空气中SO2含量严重超标,德国历史上首次雾霾一级警报就此拉响。1985年1月18日,雾霾笼罩德国鲁尔工业区,空气中SO2浓度超过了1800微克/立方米,这次是最为严重的雾霾三级警报。德国绿党及大部分环保团体发表声明称“雾霾危机”是环境、能源和交通政策多年疏忽的结果。
德国推动空气污染治理首先得益于在法律上确立了极为系统、严格和详尽的规定。德国在空气污染防治上有三个里程碑式的法律法规:1974年出台的《联邦污染防治法》、1979年《关于远距离跨境空气污染的日内瓦条约》,以及1999年的《哥德堡协议》。在实际操作上,德国还通过制定恰当的产业政策、灵活的行政规则以及使用先进的技术成果等具体措施,将污染治理落到实处,真正实现了德国空气的“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