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聃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包括:食用农产品质量安仝源头治理;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整治;畜禽屠宰和肉制品专项整治等等。通知就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安排:一、深入开展治理整顿,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二、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夯实监管工作基础;三、完善法规标准,加强制度建设;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社会共治。
通览这则通矢¨,不难看到“重点”二字名至实归。通知不仅覆盖了当前舆论最关注的食品安全领域,譬如婴幼儿配方乳粉、儿童食品、学校及周边食品,更在要求建立起一个仝方位的管理体系。它既要求完善法规标准,还强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社会共治。尤其是通知再次强调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没,这样的常识,兀疑重复一千遍也不嫌多。
从生产、流通到最后的消费终端,食品安全风险几乎都兀处不在,正因如此,食品安全工作无疑是项系统性的工程,但这依旧无法回避一个关键性的问题:食品安全更是生产出来的,抑或是监管出来的?从人性来说,“个体经济人”的道德往往是靠不住的。对于食品安全监管,真正重要的仍是日常监管的力度。以犯罪之名而进行的不安全食品生产,同然需要严惩,但监管力度的重要性要远大于生产者道德血液的多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