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典
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北方活跃着一位传奇大盗,他每次作案后为显示自己艺高胆大,故意把一只用白纸叠成的燕子放在作案的地方,人称“燕子李三”。
“燕子李三”只是其混社会的江湖雅号,他本名李景华,小时候和叔父在沧州长大。沧州民间习武风气盛行,他也跟着学了点武艺,表现出非同常人的天赋,爬墙上树易如反掌,一身轻功更是了得。由于家境贫寒,他年纪稍长便开始四处偷盗,后来专门选择河北、河南等地的豪门大户,有一次甚至偷到了洛阳警备司令的家中。虽然成功脱身,却遭到通缉,于是他隐姓埋名上了五台山,学会了水上跳跃而行的功夫。之后北上京津地区,偷盗的目标越来越大:临时执政段祺瑞、大军阀张宗昌……
李景华前后被抓了好几次,但每次他都能从监狱逃脱,甚至在狱中也能兴风作浪。当时京津地区的警探十分费解,李景华明明关在牢里,但城里依然会有与他盗窃手法一样的大案发生。所以为了防范李景华逃出监狱作案,每次有案情发生,警察局长第一件事就是跑到狱中看李景华是否还在,但每次李景华都在狱中乖乖待着。
这令警方有点摸不着头脑,其实真相很简单。1934年李景华被捕入狱,关押进北平感化所。由于他名声在外,不仅囚徒想结识这位了不起的英雄,就连狱卒也十分仰慕他,甚至连感化所巡官史海山对他也是好吃好喝供着,两人还结为兄弟。最后,他们统一达成协议:晚上把李景华放出去作案,事后及时返回,所得赃物众人平分。
直到1934年8月发生的一件偷窃案,这也是李景华最后一次作案,华北警方才搞清楚是怎么回事。一天晚上,西单哈尔飞剧场散戏后,李景华尾随乘豪华包月车回家的丽华绸缎经理潘国英,混入其住所。他先藏在车房内,待午夜潘国英和家人睡熟,便进入藏贵重物品的东偏房,得手后即回狱中,把赃物与史海山等人平分。
潘家发现失窃后,立即报了案,并和有关的店铺打了招呼。有一天,史海山把一件毛背心拿去洗染时,洗染房掌柜立即密报潘国英,经查确系潘家丢失物品。侦缉队将史海山和其他一些接受赃物的人抓了去,在前门外鹞儿胡同的警厅里严加审讯。李景华知道后,当天晚上就潜出监狱,来到鹞儿胡同,爬到警厅房顶上偷听。无奈时间一长,他烟瘾发作,划火吸毒时,偏偏被一警察发现,后在警方的重重包围之下,束手就擒。
1935年1月,北平地方法院开审此案。李景华虽脸色惨白,但神情镇定,对偷窃行为供认不讳。而这时法庭上交锋的核心凸显出来,也就是李景华的行为到底算是盗窃罪还是强盗罪。盗窃和强盗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判刑上却是天壤之别。盗窃罪最多判八年有期徒刑,可强盗罪判十几年是小意思,最高可至死刑。定罪量刑的重要区分点就是过程中是否有暴力行为。潘国英一口咬定李景华不仅偷了潘家的贵重物品,还用枪对潘家的仆人进行恫吓。最终李景华被以“强盗罪”判处12年有期徒刑。为防他逃跑,还给他戴了一种残酷的刑具“木狗子”。
李景华对一审判决很不服气,决定上诉河北高等法院。然而未等到重新判决,由于“木狗子”的折磨,加上毒瘾发作,肺痨加剧,李景华于1936年年初病逝,终年40岁。
编辑/子玉
百家讲坛2014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