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官兵都是“生意控”

2015-04-08 04:49游宇明
百家讲坛 2014年6期

游宇明

放眼世界,几乎没有一个国家允许军队官兵从事第二职业。然而,晚清军营却是另一番景象。士兵很少待在部队,他们普遍从事第二职业,有的开茶馆、杂货铺,有的贩鱼、卖肉,有的种地、做木匠,有的理发、修脚……林则徐在一封奏折中汇报:鸦片战争期间,长沙青石街的双美茶室就是四名绿营兵合伙经营的。一些士兵为做生意甚至不在驻地,比如驻防太原的一个八旗兵就在武汉开旅馆。一般情况下,士兵可以通过做买卖等方式每月挣得三千文左右,合白银近二两。士兵大都专心于第二职业,操练之时自己不到,或找人顶替。

晚清士兵为何不务正业?一是军饷太低,无法养家糊口。清代绿营兵平均每月收入白银一两三钱六分、米三斗。康熙时物价很低,一两银可以买米谷两三石,士兵的月饷勉强可维持…家人的生活。乾隆时期民间米价已达二两银一石。到了嘉庆、道光年间,米价更是高达丰岁时二两…石、歉岁时三两一石、荒年时四两一石的程度。物价大幅度上涨,清政府却以“遵守祖制,永不加赋”为由拒绝调整军饷,士兵家庭生活贫困可想而知。

二是军官层层克扣。清代不仅士兵军饷低,军官也是如此。绿营的从一品提督级别相当于一省的巡抚,光看牌子牛得不行,但正俸银和养廉银两项相加,年薪也不过961两,月工资只有80两白银;至于中下级军官,工资更是低得可怜,正四品都司年薪只有327两,月薪不足30两;正六品营千总年薪只有254两,月薪不足26两。军官工资过低,自然很容易在军饷上打主意,办公用品、给上司同僚的送礼钱、护送饷银士兵的差旅费等都在军饷中开支。这样,士兵拿到手的饷银就更低了。比如福建绿营每月每兵仅得饷三钱,一两三钱银子到手的居然不足四分之一。

三是清代还有一项非常搞笑的规定,士兵的主要武器装备甚至军装、马匹都要自己出钱购买。士兵所得之饷本来就极低,还要自己出钱购买原本该由国家提供的武器装备,生活更是雪上加霜。

士兵不事操练,不专心于防务,只顾另寻生计,国家大厦自然摇摇欲坠。历数清朝的对外战争,局部取胜的偶尔有那么一两次,获得全局性胜利的则一次也没有,第一次、第二次鸦片战争是这样。与八国联军作战是这样,中日甲午海战更是这样。其实在关系民族命运的甲午海战中,中日军队装备相差并不大,清军后备兵员还相对充足,后勤保障距离也近得多,假若清兵军事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也不是没有取胜的可能。然而。事实最后却是,此次海战大清国惨败,被迫与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割让台湾、澎湖列岛。

编辑/子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