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传统 发展民族

2015-04-07 08:18秦香婷
环球人文地理·评论版 2015年2期
关键词:民族音乐传承文化

摘要:在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中,民族音乐文化是其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文化传承的一个重要载体。透过历史,足以可见,凡是文化昌明进步、文艺健康繁荣的时代,都是国家走向强盛、历史走向文明的时代。健康而又向上的文艺发展在当今社会主义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是不可或缺的。

关键词:民族音乐;文化;传承

一、少数民族音乐发展现状

在这个高速发展与追求效率的新时代,对于那些记载着我们祖先生活与生存的历史文化,已是甚少有人问津了。那些记载着我们祖先们辛勤劳作、乐享生活、追求幸福的少数民族音乐是我们了追溯过去,发展未来的一个基石,更是我们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条件。但是,在新时期下的音乐文化发展所呈现出来的事态却是让我们看到了少数民族音乐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这些困难主要来自于全球化之后,语言互通、文化趋于大同、流行音乐的传入、国民怠与少数民族音乐等,使得原本的民族音乐特色被淡化掉,甚至使之处于失传的危险境地。

二、少数民族音乐在民族音乐文化传承的特点

在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中,我们不仅要立足于传统,更要与时俱进,对于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我们更是要体现这两点。纵观世界的音乐发展,我们会发现每一个鲜明的时代到来都会伴随着一个主题鲜明的音乐主题,比如西方音乐史发展,在从古希腊时期到浪漫主义时期,这中间每一个时代的文明进步都会使音乐文化得到一个新的主题与之共同前进。

我国的音乐文化发展是比较久远的,从湖北随州市出土的春秋曾侯乙编钟音乐文化到唐朝时期的宫廷音乐文化,再到明清时期的各民族戏曲音乐文化都是各具时代性的。春秋时期的器乐的主要以宫廷乐为主,且多为恢宏巨制,我想这与当时诸侯争霸,战争频发的时代背景不无关系。唐朝时期的民族大融合为其的文化发展与丰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唐朝经济与文化进入了繁荣时期,西域音乐文化的传入更是这一时期最具特色的历史文化部分。明清时期社会发展在时间长河里平稳地向前流进,人民在满足日常生活之需之后,追求精神上的生活开始了。

在二十世纪之后,不仅仅是遭受战乱侵略、贫病困苦的时代,更是浴血奋战、走向独立的时代。在这危亡到新生、古老向现代转变的历史进程中,一种具有民族精神的集体音乐形式产生了,大合唱的艺术形式感应着时代脉搏,顺应历史潮流,唱响古老民族走向新生的希望与力量。合唱的音乐形式充分的向我们讲述着,民族独立与发展所依靠的是人民群众的集体力量。听一听朝鲜抗战民歌《决战歌》《独立军歌》,新疆抗战民歌《各民族团结起来》《新新疆青年》等歌曲,就会感受到我们民族的觉醒与力量。

在时代不断变迁之下,我们的民族音乐传承不仅引领时代新风气,更要将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己任,作为民族音乐重要组成部分的少数民族音乐,拥有着更为艰巨的责任。但是坚决不允许有惜牺牲作品的文化品位以迎合市场,拿低俗庸俗粗俗当通俗,追求单纯的感官刺激,娱乐至上,停留于低级趣味的现象存在。

三、少数民族音乐在民族文化中的重要性

在这里所谈论的少数民族音乐的重要性,是着重于它在民族文化传承中的重要性。少数民族音乐它所承载的不仅仅只是声音与语言,更多的是我国这五十五个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少数民族音乐它包含着歌曲、舞蹈、器乐与戏曲。勤劳聪慧的劳动人民,将他们日常的生活娱乐运用这些独具创新且民族性强的音乐方式传承着自己的民族文化。少数民族的人民创造着属于他们自己的民族文化,但在这历史长河中,民族文化的传承靠的不单单是劳动,还有诸多的生活方式与形式使得民族音乐得到了广泛的发展与传承,那就是民间民俗。人类在开创文明时代的过程中,让生产消费、衣食住行、婚丧嫁娶、岁时节令、娱乐游艺、礼仪信仰等都充满了民族音乐的身影,更重要的是这些民间民俗更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足以说明民族音乐对于这些文化传承的重要性。

在这些民间民俗的传承上主要靠的就是口耳相传的音乐艺术,比如苗家人在婚嫁时要唱的哭嫁歌曲的民俗,还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蒙古长调与新疆的木卡姆。 在湖南的苗寨中,待嫁的女子要在家哭嫁一个月之久,直至出嫁当日才会结束,哭嫁的内容多为不舍父母为主,当然哭嫁主要是以唱歌的形式进行的。从苗家人的哭嫁中我们不难看出苗家人能歌善舞与注重亲情的特性。蒙古是一个游牧民族为主的民族,蒙古的长调将这个民族人民独有的情感体验与生活方式,在音乐中让我们来感受了它的悠扬旋律与真挚情感。新疆的木卡姆音乐是我国最具有特色的民族音乐,欢快的而又明朗的音乐旋律让我们看到了这个少数民族人民的爽朗性格,在他们的音乐文化中充满了哲人箴言、民间歌谣、文人诗作等,这更加体现了维吾尔族人民的聪慧心智。中国民族音乐的文化特征就是来自于这五十五个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如若将这些宝贵的少数民族音乐文化遗失掉,中国的民族特色将缺失大半,在世界的民族音乐中也将黯然失色。

四、 结语

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问题一直都是我国文化发展的重要议题,当然,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不单单只是一个在讨论的问题,更是一个需要我们人民大众付诸行动的全民活动。对于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更是要落实这方面的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仅只是对民族文化进行一个简单的传承,更是一个对其再次发展与创造的过程。在这过程中我们要做到“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这一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方针。在2001年我国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后,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这些申报成功的项目中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占据了半边天。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后,依法治国这一世纪主题也是响应到了文化传承与保护上,要有选择的项目保护,走整体、系统、全面的保护道路。特别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实施为标志,我国的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保护已走上依法科学保护的新路子。

作者简介:秦香婷(1990-),女,汉族,江苏沭阳人,学生,音乐硕士,单位:河北大学艺术学院音乐专业硕士,研究方向:声乐(舞台表演方向)。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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