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国有企业员工的高福利水平体现了我国的社会主义特色,然而作为全民所有制的企业,其发展带来的利益只被国企内部员工所独占并未使全国人民合理共享。本文对红利分配方式进行探究,浅析红利分配不合理的内在原因并针对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和总体福利水平的提高。
关键词:国有企业;红利;分配
一、引言
国有企业作为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为全民谋利益、促进国民福利水平的提高是国有企业的最终目标。国有企业现有的红利分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国有企业职工的福利水平,然而国企之外的全体国民却未能享有企业发展带来的收益,且国企对企业编制以外的人员具有强烈的排他性,这与国企的宗旨相矛盾,本文通过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红利分配的比较分析,探究这一矛盾产生的原因。
二、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红利分配的比较分析
1.红利分配理念
我国的私营企业通常以维护股东的利益为轴心,追求高比率的股息分配、坚持短期利益优先,遵循“股东主权”的模式。因而,我国的私营企业追求的是企业本身利益的最大化,而非真正的为员工谋福利。私营企业将企业收入的大部分作为资本,进一步扩大投资,而劳动者得到的只是作为劳动等的要素收入。
相较而言,我国国有企业则更具“人本主义”的特点。在广义上,我国的国有企业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资产,从狭义上讲,国有企业是属于从业人员的,是为从业人员的长远利益而运营的,因而相应的采取低比率的股息分配、坚持长期利益优先,更加注重员工福利水平的提高,为员工谋福祉。经过大量的实证调查表明:国有企业员工的福利的平均水平较私营企业高。
2.企业红利分配方法
国有企业为了实现员工高福利水平的目标,国有企业在实际生活中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为内部员工带来了良好的福利水平。然而,引发社会矛盾与诟病的恰恰是国有企业编制内部的高福利待遇与全民未享有企业分红之间的问题。国有企业并未达到全民共同分红的目标,反而成为具有排他性的组织团体。基础传统的社会主义的平均主义意识,国企内部独享红利的现状引发社会矛盾与不满情绪。
在这样的情况下,国有企业现存体制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一方面,国有企业为了实现其以职工利益最大化的发展目标,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福利水平,一方面追求过高福利水平又造成的对国企编制以外人的排挤,形成了严格控制企业人数,小团体分享红利的现象。这样国有企业内部小团体的高福利待遇以及对外就业者的排挤与国有企业全民享有红利的要求相背离,引发了社会矛盾与不满情绪。
三、改革措施
针对文中分析的企业红利分配不均的问题,国有企业应该成为上市公司,实行全民股份所有制使得全民持股,在国有企业员工获得劳动工资w之后,将企业利润Pf(K,L)-rK-wL划分为等额股份在全民范围内进行再分配,即全体国有企业总利润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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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娇娇(1992- ),女,河南洛阳,河南师范大学商学院2012级经济学专业在读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