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目标实施回顾
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面临着资源环境日益强化的制约,同时,全球在应对气候变化、增强二氧化碳减排力度方面也面临着空前的压力,各国在加强经济社会的低碳转型发展上都有着强烈的需求。使用风能、水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来替代煤炭等化石燃料,可以有效地推动碳减排,保障能源安全。对可再生能源目标的出台背景、实施过程,以及在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挑战等情况作了介绍。
再生能源;目标实施;实施管理;澳大利亚
在澳大利亚,政府出台了一项可再生能源目标(RET),旨在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减少燃煤发电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以及确保可再生能源的生态可持续性。而与此同时,为了确保该计划能得到有效实施,也设立了相关的立法审查机制。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可再生能源目标与立法审查之间出现了一些矛盾,针对政府、行业以及大众对此所做的回应展开了分析研究。
对澳大利亚的社区来说,实施可再生能源目标这一计划所需的成本要大于收益。该结论来自于一项由政府委托的独立调查。调查报告指出,必须对可再生能源目标计划做出重大调整。位于澳大利亚东南部的塔斯马尼亚州水电(HydroTasmania,以下简称塔州水电)公司和其他一些知名的可再生领域产业,对此也一致表示出关注。
塔州水电的首席执行官斯蒂芬·戴维对此发表了其个人的观点。他认为,针对可再生能源目标所采取的沃伯顿审查(WarburtonReview),将大大限制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因为该审查并未考虑到可再生能源目标的实施将会对未来长期发电所带来的减排效应。环境政策和能源政策密不可分,低排放经济发展所要面临的长期挑战之一,就是应将二者分裂开来,这也是在对可再生能源计划展开的大讨论中所没有涉及到的领域之一。
戴维还对2014年8月发布的独立委员会关于澳洲可再生能源目标的审查报告做出了回应。他表示,自2001年起,一直在尝试以各种方式来实施可再生能源目标,旨在达到以下目的:
(1) 鼓励可再生能源生产额外的发电量;
(2) 减少发电带来的温室气体排放;
(3) 确保可再生能源的生态可持续性。
例如,最近启动的一个可再生能源目标计划,旨在确保到2020年,澳大利亚至少20%的用电量是来自可再生能源。为实现该目标,大型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年度目标是:在2020年前,每年增加41 000GW·h的发电量,这也可为小型可再生能源系统的建设积累丰富的经验。
澳大利亚政府声称,为确保可再生能源计划有效实施,必需建立相应的立法审查机制,每2a对可再生能源目标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并适时发布审查报告。报告执行纲要中指出,随着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建立,可再生能源目标实施的基本原理在于,利用一种成本效益方法来检验其为政府减排做贡献的能力。
独立委员会审查收到了24 000多份意见书,并与200多个股东进行了面谈。审查报告中指出,可再生能源目标的减排成本很高,它只关注发电效益,而并不是把减排作为直接目标。此外,可再生能源目标宣称可再生能源为优选方案,而排斥其他低成本的减排方案。
诚然,在低成本的可选方案面前,可再生能源目标的附加成本是无可辩驳的。自2010年现行的可再生能源计划实施以来,经济景观发生了显著改变,特别是用电需求量的减少,发电所需的森林资源量也大为减少。同时,由于实施了可再生能源目标计划,所以也产生了大量盈余的发电量,使用电需求量完全得到了保障。
尽管可再生能源部门的官员希望至少能够维持现有的可再生能源目标,但是审查小组仍认为应优先考虑更大的社区利益,同时也指出,到目前为止,碳排放的减少程度仍不够明显。可再生能源目标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成本,所以应从本质上对其进行修改完善,更多地重视低成本的可选方案,以实现澳大利亚政府的二氧化碳减排目标。
发电是澳大利亚温室气体排放的罪魁祸首,1/3的碳排放都来自于发电。戴维认为,减排的唯一方法是关闭老旧的碳排放量高的发电厂。他指出,到2025年,澳大利亚75%的火电厂将超过35a的服役期。由于设计落后,其中许多已经成为碳排放量高而效率低下的发电厂。也有人认为,应该转向使用天然气来发电,这样就可以减少碳的排放量。但是利用天然气发电的成本很高,这一事实使之无法成为经济实用的减排替代方案。
这是一个简单的等式:要减少碳的排放量,那么就必须关闭最陈旧、排放量最大的发电厂。目前应该讨论的是何时关闭、如何关闭以及关闭后用什么来替代火力发电。就目前而言,只有可再生能源目标才是唯一的可替代方案。
戴维对沃伯顿可再生能源目标审查的方式持批评态度,认为它过分关注短期的减排成本。可再生能源目标的不同主要在于它改变了长期以来的混合型发电资源,无论就哪个方面展开争论,都不应该忽略澳大利亚减排的长远需求。没有稳定的政策来支撑这种零排放或低排放的发电方式、以及及时关闭陈旧的碳的高排放电厂的附加需求,那么澳大利亚将不可能实现它的脱碳经济。
任何单一的技术都无法满足经济环境和能源安全市场的需求。鉴于天然气价格在持续攀升,而煤炭因其高排放又被禁止,因此,2015年的混合能源发电很可能是这些能源的组合。
可再生能源经常因其易变性而饱受非议,但人们忽视了国家电力市场在处理供需易变性方面的能力。就这一点而言,水力发电(2013年占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的55%)已成为用于平衡风能和太阳能发电易变性的理想方案。用水力发电来稳定其他易变的可再生资源,能充分满足基本负荷和高峰的需求,同时又能实现零排放。
目前,塔州水电正在为其已建造百年且已为国家长期供电的水电遗产进行庆贺。因拥有近100%的可再生电力供应,塔州水电在澳大利亚备受瞩目。事实上,政府近期的关注点已经转向了风能和燃气发电,因此水电部门也面临着挑战。
风能和水力发电的协同效应是显而易见的。人们已经意识到了塔州的这一优势,并在向未来拓展。零排放技术与现有发电资源的整合仍需持续下去,而更多地利用水力、天然气等灵活的发电资源,或通过智能电网、能源存储和个性化的消费管理来提高能源客户的参与度,则是附加选择。同时,水电的重要作用得到了再次强调。尽管仍然面临着挑战,也无论技术如何组合,但是总体目标不会改变,即水力发电必将在澳大利亚的混合发电领域中发挥重要作用。
在一份与可再生能源目标审查公告同时颁布的声明中,澳大利亚政府表示出了维护国家能源市场强健稳定的决心。在声明中,指出了可再生能源在混合能源中的重要和持续的作用。为此,政府对可再生能源项目进行了持续投资,包括对覆盖了大范围技术的近200个项目的高达10亿澳元的投资。
对于大型可再生能源目标,审查小组向政府提出了以下2种建议。
(1) 对于已投入使用的大型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可继续运行到2030年,但将不再提供新的投资。
(2) 调整目标,通过提前1a设定相当于50%的增长份额,将目标随着用电需求量的增长按比例提高。
如果当前用电需求的估测准确,那么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的发电量必须占到全部电力需求的20%。
2013年,小型可再生能源系统产生了约6 400GW·h的电量,大大超过了原来的预期(到2020年,至少生产4 000GW·h的发电量)。基于审查中所提供的信息,审查小组认为,小型可再生能源产业越来越具商业价值。不过,通过小型可再生能源实现的二氧化碳减排成本非常高,约为100~200澳元/t,至少是大型项目的2~3倍。基于这些原因,审查小组认为,小型可再生能源系统很可能会被撤销,要么马上停止运行,要么加快实施分阶段的撤销。
(1) 2014年9月底,可再生能源企业组织举行了遍及澳大利亚的集会,要求政府支持并恪守对可再生能源承诺。
(2) 据彭博新能源财经(BNEF)报道,目前,在可再生能源项目方面的投资正在严重衰退,私人投资冻结,而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由于澳大利亚政府对可再生能源目标的审查。彭博新能源财经方面表示,如果政府仍不拒绝审查小组的建议,投资间断的期限或将持续多年。
(3) 法国能源管理领军机构施耐德电气(Schneider Electric)公司的分析师要求公布评估可再生能源目标长期成本的计算方法。在一份10月份公布的白皮书中,施耐德电气公司要求审查小组对计算大型发电机的方法“增加透明度”;同时还指出,这是了解和评估可再生能源目标长期影响的关键。
(4) 清洁能源委员会的代理执行长凯恩 ·桑顿(Kane Thornton)表示,政府和沃伯顿审查给出的降低可再生能源目标标准的理由都无法令人信服,特别是审查中使用的经济模型显示,无论如何降低目标标准,都将产生更高昂的电费。持续的不确定性使人们对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投资失去了信心。而且,桑顿认为,审查中所涉及的燃煤电厂过多,而可再生能源发电厂太少。最近的民意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居民希望政府能更多地使用可再生能源来替代燃煤发电。
(郭重汕 安 谊 编译)
2015-02-12
1006-0081(2015)05-0026-02
F206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