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贵宝
(1.中国水利学会,北京 100053)
水是生态与环境的控制性要素,是人类和一切生物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最重要的物质基础。明确水的生态属性,对于水利行业形成以河流生态伦理、生态正义、生态良心、生态责任等为主要内容的水生态文化价值体系,并以此辐射影响社会,培养公众理性处理人与水的关系高度自觉和文化修养,提高公众对水生态问题和水生态保护的理性认识,建设以人与水平等、和谐、互惠互利为价值观基础的新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文明,从要素上分,文明的主体是人,体现为改造自然和反省自身,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从时间上分,文明具有阶段性,如农业文明与工业文明;从空间上分,文明具有多元性,如非洲文明与印度文明。人类文明的发展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三个阶段(表1)。目前,人类文明正处于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过渡的阶段。如果说以工业生产为核心的文明是工业文明,那么,生态文明就是以生态产业(或产业生态化)为主要特征的文明形态,或是一种后工业发展形态[3]。
生态文明包含着三个重要的特征:较高的环保意识,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更加公正合理的社会制度。对于水生态文明来说,须有较高的水资源保护意识,可持续的水与经济发展协调模式,以及更加合理公正的水权水价制度等。
文明是人类文化发展的成果,是人类改造世界的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是人类社会进步的象征。生态是自然的,文明是人类的,两者总归要结合在一起,故生态文明的出现和形成是必然的,也是与时俱进的。众所周知,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也有不小的代价,其中的代价之一就是在一定程度上环境被污染、生态被破坏。生态不只是一种文明,也是一种资产。近年来,由于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影响有逐渐上升之势。同时,环境破坏使得社会不安定因素在增加,因为环境问题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在增多。如此,生态文明建设不得不置于更为重要的位置。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生态文明”首次被纳入三大文明的理论体系,生态环境建设被提到了国家总体发展战略的重要高度,同时也对各行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独立成篇,系统性地提出今后五年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强调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并将其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形成“五位一体”的总布局。将生态文明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四种文明的建设并列,以“一体”来概括,表明各个领域的建设不可人为割裂,乃是需要和谐推进。
生态文明是社会整体文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个生态遭到严重破坏的国家,即便其经济高速发展、政治清明有为、社会和谐稳定,也只能说这是一个存在文明缺陷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不像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等,具有明确的、独立的边界,它或渗透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之中,或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之间。十八大报告以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期许,这无疑是一个美好的愿景。建设“美丽中国”,不是消极地回归鸡犬相闻的浪漫田园,而是要将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起来,以积极的态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整个自然界划分为五圈,即大气圈、生物圈、水圈、土壤圈和岩石圈。而生物圈和水圈在自然界尤为活跃。生态环境是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生态因子的总和。生态系统中,水是控制性的要素。对生物因子而言,水是生命之源,一切生命都不能离开水。
对整个生态系统而言,水具有双重作用,通过水在生态系统中的循环,能有效地维系生态系统平衡;同时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又会对生态环境构成威胁和破坏。因此,节约水资源和保护水环境是-项基本国策,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则是维持生态平衡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基础。水利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在建设骨干水源工程和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提高水资源调控水平和供水保障能力时,都要在保护生态前提下进行,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
水生态文明是指人类在处理与水的关系时应达到的文明程度,是指人类社会与水和谐共处、良性互动的状态,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和核心组成部分,也是生态文明的基础保障。水生态文明建设是指人类遵循人与自然、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客观规律,推进水利或水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各项事业和活动。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是当前水利中心工作之一,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基础。
建设水生态文明对于强化生态之基、促进人水和谐、实现科学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水生态文明建设要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的各个方面,和水利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核心,通过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实施水生态综合治理、加强制度建设等措施,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完善水生态保护格局,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我国历史上历来是善治国者必重水利,中华文明实际上是治水文明,也正是因为重视水的价值,中华文明才能绵延数千年,不断繁荣发展。可以说,水生态文明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是解决目前我国水问题的根本途径;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是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的基本要求;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福祉的必然选择;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是促进城市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4]。
水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在推进过程中,必须做好顶层设计,明确技术路线,扎实稳步推进。在战略定位上,要适应小康社会建设需要,体现水利发展的时代特色;在价值取向上,要形成水生态伦理价值观;在具体目标上,要突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领域;在指标制定上,既要体现功能的完整性,又要具有可操作性。建设过程中应坚持人水和谐,科学发展;坚持保护为主,防治结合;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示范引领。
水生态文明建设要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三条红线”管理为重要抓手,突出制度建设,着力推动用水方式转变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在保障措施上,要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技术支撑体系。在推进路线上,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试点示范,全面推进。特别是要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研究探索适合本地区条件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方法和策略,形成各具特色的建设模式。两批试点共计105个城市(或区),正在开展实施或编制水生态文明建设方案,各试点要做出特色,能推广可操作。
在具体操作上,要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特别注意避免几种倾向[4]。一是违背客观自然规律,人为导致水生态环境恶化的倾向。水生态文明建设必须符合自然规律的内在要求,不能急功近利,采取过多的人工干预措施,改变水生态系统的原有属性。要吸取历史上曾经出现的“围湖造田”、对河流不科学的“裁弯取直”等导致自然水系毁坏,生态环境破坏的教训。如作为千湖之省的湖北,湖泊面积和数量越来越少,1987年武汉市湖泊面积370.97km2,到2013年湖泊面积仅为264.73km2,26年间共减少106.24km2,减幅高达28.6%。
二是违背生态理念,过分建闸建坝,过度“硬化、渠化、白化”,破坏水生态的倾向。20世纪八九十年代,北京城市水系在京密引水渠、清河上游河段治理中使用河道衬砌,即在河底和河岸铺以混凝土或浆砌石,代替天然泥土,以阻止水的渗漏,防止水草疯长阻碍水流,同时也防止流水冲刷使河道变宽。该做法受到环保、生态专家的反对,其意见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因此,从2002年始实施“生态治河”工程,走出了一条具有北京特色的生态治水之路,最典型的就是转河的开发治理。
三是受扭曲的政绩观影响,打着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幌子要项目争投资,为“视觉效果”而盲目建设,大搞形象工程的倾向。特别是为了美化城市中心区环境,使用橡皮坝等人工建筑物将城区段的河流蓄起,晚上配上夜景灯光,城区河流看上去水量充沛、流光溢彩,在河两岸散步确实很舒服,而如果走出城区,下游河道只剩下涓涓细流,河床大面积干涸。缺水地区片面追求区域水生态环境的表面改善,大搞人工生态湖、“水景热”,追求“长度”,建设水景长廊,追求“高度”,人工打造高几十米甚至上百米的喷泉;不缺水地区一方面填湖造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另一方面又在开挖人工湖,造水景观。如陕西华阴市以建“分洪工程”为名开挖“人工湖”,水面约25km。在北方缺水城市建人工湖,湖底一般都是防渗的,目的是保持正常水位、减少补水费用,但这样必然会破坏水文和生态系统。同时,城市人工湖把水资源截留在城中,加剧了河流断流,造成地下水补给更加困难。
近年来,江苏省创新工作思路,采取十大举措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出台《关于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严格加强河湖水域管理,大力推进水美乡村建设,全面实施河湖水生态修复,深化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水美乡村”创建,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不断拓展水生态文明载体。统筹协调水利建设与生态建设、人工景观与自然景观、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累计创建省级以上水利风景区78家,其中国家级水利风景区39家,覆盖面积达3 047km2。
总之,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健全工作机制、出台经济政策、建立评估制度、促进公众参与和夯实工作基础[5]。充分发挥政府在水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建立部门间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多元的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水生态文明建设。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实现水生态共建和利益共享格局。完善水价形成机制,鼓励开展水权和排污权交易,运用经济手段促进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将水生态环境保护上升到国家战略,融入到水利发展的各个方面和水利建设的各个环节。科学制定水利发展规划,合理布局水害防治和水资源开发行为,不断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抓紧制定和出台有利于水生态环境保护的价格、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方面的经济政策,使鼓励水害防治、水资源开发的政策和鼓励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有机融合。把水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和文化融入到水利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之中,注重从文化的角度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对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认知和认可,倡导先进的水生态文化价值观和适应水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生活方式。建立公众的广泛参与机制,使公众对水生态文明建设有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提高全社会的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以及维护河流健康生命的意识。
[1]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报告[R].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李 鹰.节水文化与节水行为规范[M].武汉:长江出版社,2009.
[3]张 芮.中国农业水利工程历史与生态文明建设研究[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3.
[4]陈明忠.关于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若干思考[J].中国水利,2013,(15):1-5.
[5]马建华.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对策与思考[J].中国水利,2013,(10):1-4.
[6]游 洋.江苏十大举措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EB/OL].(2014-05-26)[2014-11-15],http://www.jswater.gov.cn/art/2014/5/26/art_23_446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