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祥
踏石留印 抓铁有痕四大举措打造江苏散装水泥强省地位
王祥
散装水泥量1.65亿吨,连续6年位居全国榜首;散装率89.5%,蝉联全国省区第一;预拌砂浆使用量为802万吨,保持稳步增长势头;使用预拌混凝土2.6亿立方米,企业数量、产能规模继续在全国领先;120多个乡镇完成了示范创建任务,受到有关部门表彰……,截止2014年底的这一连串数字,彰显了江苏省散装水泥办公室扎实工作所创下的辉煌成就,道出了江苏散装水泥发展由大变强的艰辛创业历程,凝聚了江苏“散装人”聪明才智和辛勤汗水,体现了他们那种“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敬业精神。一系列坚实举措,铸就了江苏散装水泥事业的一片蓝天。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依法兴散、依规推进,是各地散办多年来的共同心声。江苏散办不等不靠,审时度势,紧紧抓住机遇,强化行业立法,使散装水泥发展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自2008年起,我们就开始了立法的准备工作,坚持把构建完善的法规政策体系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全面提高散装水泥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在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以及省经信委等相关部门的关怀指导下,通过全省各级散办艰辛努力,《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1年1月1日颁布实施,标志着江苏的发散工作正式步入法制化轨道。《条例》涵盖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与使用、扶持鼓励和监督管理,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与预拌砂浆企业备案,禁止现场搅拌,专项资金征管和相关违法处罚等方面。
立法,不仅仅是制定一部《条例》,关键是《条例》的内容要科学严谨,操作性和实用性要强。在立法过程中我们充分认识到这一点。经历了起草、调研、修改,再调研、再修订,易稿20多次,《条例》内容亮点颇多:赋予了发展散装水泥新的内涵,明确发展散装水泥包括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以及预拌砂浆“三位一体”的发展格局;诸多利好政策惠及企业,专门设立一章对发展散装水泥进行鼓励与扶持,一些规定给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带来益处;对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实行“零容忍”,从编制概(预)算、招标投标过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审图、施工监理等多环节遏制袋装水泥使用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明确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为执法主体,授权查处违法使用包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等行为。
具体落实《条例》精神,细微节点之处非常重要。我们先后制定了《江苏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备案管理办法》《江苏省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行政执法文本》《关于做好实施〈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有关行政处罚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大到条规内涵,小至细节操作都进行了诠释和规范。两年实践证明,只有依法推进,才能确保实现水泥散装化。据统计,仅2014年,全省依法检查工地4346个、6702次,发现使用袋装水泥440次、现场搅拌混凝土88次、现场搅拌砂浆747次,责令整改811起,立案89起,结案63起,处罚175万元,对违规现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处罚,使《条例》之规定落到实处。
预拌混凝土的推广应用,是江苏散装水泥发展的重点可圈之处,在全国一直处于领先地位。据统计,截止2014年底,全省拥有预拌混凝土企业870多家,混凝土搅拌机年设计生产能力约7亿立方米。共计拥有搅拌机1870台、混凝土运输车18 300多辆、拖泵1330台、车泵3350辆;去年,全省累计使用量约2.5亿立方米,已连续5年混凝土产量占全国总量的15%以上,成为名符其实的预拌混凝土生产大省。目前,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已在全省城乡普及,平均每个县拥有预拌混凝土企业5家以上,一些重点乡镇也建有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基本实现了无障碍供应。
混凝土“禁现”是预拌混凝土推广应用的主要抓手,也是我省发散工作的亮点之一,改写了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历史。为把“禁现”工作做细做实,早在商务部等四部委印发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通知之时,江苏就把13个地级市全部纳入全国试点城市之中。之后,我们创造性地启动了县级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达标创建工作(简称“禁现达标”),制定《江苏省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考核验收标准》,由省经信委和住建厅联合下发执行,确定了各县级城区实现“禁现达标”目标的具体时间,并要求各地制定周密的落实措施。根据标准和各地完成任务的时间表,省散办进行跟踪指导,每年年终由省经信委、住建厅和省散办对列入“禁现搅拌”的城区进行考核验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验收合格的单位,由省经信委和住建厅发文表彰并授牌,通过这一考核机制,有效控制现场搅拌混凝土行为的发生。整个建筑领域,预拌混凝土占浇注混凝土总量的比例已超过80%,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广泛使用预拌混凝土是我省散装量持续增长的主要驱动力之一。2014年,因生产预拌混凝土使用散装水泥近8000吨,约占全省散装水泥总量的50%。“禁现”工作也拉动了江苏预拌混凝土行业的转型升级,为江苏社会经济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去年累计实现销售产值800多亿元,实现利税总额70多亿元,上交国家税收近50亿元;全行业从业人员达6万多人,其中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占近三成,技术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拉动了投资需要,2014年,对混凝土主要生产装备改造、添置投资共35亿元。新增混凝土搅拌运输车2300辆、混凝土车载泵(含拖泵)新增142台、长臂架泵车新增526台。
不断寻求工作新增点,是我们一贯的工作作风。“十一五”以来,我们紧盯农村发散、用散工作不放松。按照典型引路、分类指导、合理布点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农村发散示范县创建活动,有力地推进了农村发散工作迈向新的水平。我省农村发散示范县的创建理念、考核标准以及取得的成效得到了商务部和业内同行的高度认可。示范县创建已经成为拉动我省散装水泥持续增长的主要新增点。农村发散点多面广,量大分散,交通不便,资金不足,必须要有一个合适的发展平台和长效考核机制,才能保证农村散装水泥工作持续不断地向前推进。为此,我们不断探索,建立了一套完备的示范创建考核验收标准体系,并以此为抓手,对农村的发散工作实施定期、定性、定量考核。考核体系中涵盖了发散过程中的每一环节和各个层面,既包括组织机构、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宣传教育和科技兴散、发散源头和用散环节以及预拌混凝土的推广应用的指标考核,又包括专项资金征收管理和使用的具体规定。在考核标准体系中,对发散过程中的“硬”件也分别提出了硬性量化,实行发散率、使用率、资金征收等指标“一票否决”制度,做到农村发散示范达标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创新工作永无止境。在总结示范县创建经验的基础上,2011年,我们开始实施示范乡镇创建试点工作,进一步将散装水泥工作向农村基层推进。一是制定了《江苏省发展散装水泥示范乡(镇)考核验收细则》,以百分制形式,从政府重视和组织领导、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应用成效等四个方面17个细目确定考核内容。二是精挑细选确定创建试点名单。根据各地上报的创建名单,经过严格筛选,确定了示范乡镇创建试点名单,并由省经信委公布。三是扎扎实实开展创建活动。各试点乡镇按照考核验收细则要求,成立以乡镇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建立乡镇村联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把创建工作与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结合起来,扩大宣传范围,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把创建与新农村建设、生态乡镇、卫生乡镇等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加大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使用力度。
创建的成效看得见摸得着。通过这一平台,不仅将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使用向乡镇有效拓展,提高了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使用率,而且扩大了散装水泥工作的社会影响,为城镇化建设带来了实惠。至2014年底,全省90%的县级城市通过了示范或达标验收,共有122个乡镇通过省经信委创建验收,达到了示范乡镇标准。示范县和乡镇的创建,成为我省扩大散装水泥使用的新增点。据统计,2014年,全省农村使用散装水泥5000多万吨,使用率达80.48%;使用预拌混凝土7890万立方米,部分乡镇已经开始使用预拌砂浆。
工作必须跟得上形势,要以国家的大政方针为切入点才有所作为,才能不断拓展工作的新领域。预拌砂浆作为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新型绿色建材,与现场搅拌比较,具有很大的优势。从物理性能对比,它按照科学合理的原材料配合比,采用自动化生产线,使用专用密闭运输装备运至施工现场;在生产过程中通过对黄砂的筛分,有效清除了砂砾、泥浆等杂质,保证了砂浆原材料配合比的准确性;通过添加稠化粉等添加剂,极大地改善了砂浆的物理性能。这些正是现场搅拌砂浆无法解决的弊端。从施工工效对比,使用预拌砂浆不仅可以减轻操作工人的劳动强度,还可以加快施工速度、提高作业效率。从原材料消耗对比,生产使用预拌砂浆,每吨可节约水泥40Kg、黄砂50 Kg、石灰30 Kg,除此,还可以使用尾矿石、钢渣、矿渣等工业固体废弃物。从环境保护对比,使用预拌砂浆可以有效防止施工现场扬尘、噪音等环保结症,是控制雾霾措施之一,也是避免造成城市下水网道堵塞的重要手段。同时,使用预拌砂浆还可以克服现场搅拌容易产生的空鼓、脱壳、龟裂等通病。因此,大力推广应用预拌砂浆已成为必然趋势,它已成为一个地区散装水泥发展水平的主要标志之一。
认定是好事情就要做好做实。近几年,我们把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商务部等六部局的“禁现”精神,我们自加压力,克难而上。一是抓好政策和制度建设,为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创造环境。预拌砂浆作为新型建筑材料,初期的推广离不开政府的推动。我省除了在《条例》中明确规定各类城市使用预拌砂浆时间节点外,还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江苏省预拌砂浆的意见》《江苏省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办法》《江苏省预拌砂浆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等5个规范性文件,从生产、运输、使用各个环节对预拌砂浆发展进行推动。另外,我们以省散办为牵头单位,完成了《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程研究》软课题,该课题通过了专家鉴定并获得好评。二是抓好砂浆生产企业培育,为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夯实基础。一方面是采取信息引导,及时转发国家和省有关“禁现”方面的文件,向生产单位和施工企业发布建筑业发展的基本动态,明确预拌砂浆替代现场搅拌的必然趋势,增强了企业投资、使用预拌砂浆的信心。另一方面是实行专项资金引导,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三是抓好应用试点,为预拌砂浆推广应用提供典型示范。重点是抓好区域试点、工程试点。2008年4月,省经贸委和建设厅联合在常州召开了全省预拌砂浆推广应用现场会,推广常州的做法;2009年3月,商务部、建设部在南京召开现场会,推广江苏的经验;近三年来,县级以上城区,召开推广应用现场会30多次,宣传在重点工程、施工技术和地区推广应用方面的好做法、新理念,对共同促进我省预拌砂浆发展起到了积极地引领作用。
天道酬勤。辛勤的工作带来了我省预拌砂浆生产使用连年翻番的佳绩。至2014年底,经过备案并投入运行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达148家,年搅拌能力达3500万吨;全省预拌砂浆生产使用量由2010年40万吨猛增至2014年的802万吨,居全国先进行列。
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古今事业须成于实。散装水泥虽然不是什么“大事”,但我们的四项举措却正是体现在细与实两个方面。一丝成就对我们是鼓励,因此懈怠不得。江苏“散装人”将继续秉承“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精神,以“慢不得”的危机感、“等不起”的紧迫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做好散装水泥工作,为加快推进我国水泥散装化进程作出应有贡献。
作者单位:(江苏省散装水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