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林场旗更红
——记“全国十佳林场”吉县国营红旗林场

2015-04-05 02:41
山西林业 2015年3期
关键词:吉县林区林场

本刊记者

红旗林场旗更红
——记“全国十佳林场”吉县国营红旗林场

本刊记者

吉县国营红旗林场建立于1959年,全场现有干部职工88人,经营总面积1.40万hm2,其中林地面积1.25万hm2。树种主要是以油松、刺槐为主的人工林和以侧柏、白桦、栎类、元宝枫、白皮松、紫椴为主的天然次生林。辖区内有国家、省一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褐马鸡、金钱豹以及翅果油、核桃楸、漆、文冠果等10余种。

红旗林场位于黄土高原、吕梁山区南端、黄河岸边,辖区内地面坡度较大,林草植被稀疏,水土流失严重,造林绿化任务艰巨。1959年林场成立以来,在历届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林场干部职工发扬“扎根深山、艰苦创业、持之以恒、不懈努力”的精神,坚持植树造林,绿化荒山。特别是2009年以来,林场领导班子团结一致,带领干部职工发扬“忠诚、敬业、奉献、有为”的新时期务林人精神,以打造现代林业“升级版”为目标,创新进取、真抓实干、转型跨越,做到了森林资源增加、经营管理科学、单位面貌巨变、职工收入增加。

1 抓天然林保护工程,资源保护实现无火警火灾、无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侵占林地、无森林病虫害发生

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是地方国营林场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中心任务。近年来,林场站在建设生态环境的高度,咬住天然林保护工程不放松,在充分利用国家专项投入的同时,先后从林业部门争取了造林补助、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等12个项目,使常规项目投资和争取项目投资594万元。

利用这些投入,林场狠抓了“五化”建设。一是管护站(点)建设标准化。针对营林区天保工程管护站(点)年久失修,已失去办公、食宿条件的现状,先后投资390万元,在马连滩建起了占地面积267m2、建筑面积140m2的平瓦式管护站;在山头庙建起占地面积267m2、建筑面积150m2的平房式管护站;在西咀建起占地1 332 m2、建筑面积300m2的窑洞、平房混合式管护站;在管头山建起占地533m2、建筑面积200m2的楼房式管护站。在4个营林区的高祖山、马王庙、石门等12个地方,分别建起了平房式和窑洞式管护点。所有站(点)不但实现了水、电、路全通,而且集办公、食宿、库房为一体。2013年8月,山西省在吉县召开天保工程建设现场会,与会代表专程对管头山管护站进行了观摩。二是设备装备配套化。投资120万元,建起了物资储备库,配备了护林防火车4辆,购买了风力灭火器50台、油锯30台、高压水枪35支、灭火弹800箱、铁锨500张、扑火服装80套。三是防火设施现代化。投资82万元,在管头山天保工程区沿国道机械围栏9 000m;在管头山还建起观鸟台和瞭望台。四是防火宣传多元化。投资41万元,在林区交通路口制作大型宣传碑(牌)280块,刷写固定标语310条,向林区周边村庄、学校、厂矿发放宣传资料8 000份。五是植补抚育常年化,共完成封山育林植补800hm2、油松林抚育1 000hm2。

由于在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中,宣传造势到位、基础建设到位、硬件配备到位,取得了连续5年无发生火警火灾、无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侵占林地、无森林病虫害滋生蔓延的好成绩。

2 抓创收,林区民生实现经济效益增加、职工工资增加、劳动福利待遇增加

吉县属于国家级贫困县,地方财力对林业投入有限,林场一不等、二不靠,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实施“七业”举措战略,不断壮大经济实力。这“七业”是:2.1种苗业

在屯里川租用水源充足、土地肥沃的河床地5.34hm2,利用马连滩、山头庙、西咀、管头山4个营林区闲散土地1.34hm2,建起了6.67hm2的油松、刺槐、白皮松、侧柏等优质苗木培育基地,安排职工8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单独核算。培育的苗木不仅满足了林场造林需求,而且远销周边县市,每年出售苗木收入18万元。

2.2 养殖业

利用林区资源,在西咀营林区进行林下养殖,舍饲圈养波尔山羊100余只,放养土鸡200余只,由3名职工承包经营,每年实现利润2万余元。

2.3 苹果业

在马连滩营林区建设高标准优质果园7.0hm2,栽植红富士苹果4 000余株,实现果、粮、菜间作,由5名职工承包经营,年收入10余万元,2015年挂果以后,年可获利100余万元。

2.4 烤烟业

将石山湾林区的1.34hm2闲散土地建成叶烟育苗基地,由3名职工承包为县烤烟局培育苗种,年收入12万元。

2.5 旅游业

在壶口瀑布附近的管头山林区,建起“避暑山庄”和观日峰、红叶亭、休闲亭等,年接待游客1.0万余人(次),创收30余万元。

2.6 服务业

托管北京林业大学石山湾教学科研基地,负责场地看护和生活接待,年收入5万元。

2.7 劳务业

林场组建了Ⅰ、Ⅱ级资质的造林专业队和绿化有限公司,先后到乡宁、吉县、曲沃、河津、太原等20多个地方承揽造林绿化工程30多处,共计创收1 523万元。近5年来,红旗林场靠发展多种经营,共创造经济效益1 600余万元,按年份比,2013年创收950万元,比2008年的60万元增加890万元;职工工资2013年人均3.36万元,比2008年的2.10万元提高1.26万元;劳动福利待遇,2013年人均2 000元,比2008年的200元提高1 800元。

3 抓建设,场容场貌实现机关形象好、办公设施环境好、职工住宅条件好

一是场部机关形象好。林场场部原在马连滩营林区,办公用房均为上世纪60年代建设,由于时间较长,已经破烂不堪,难以修复。而且,林场的4个营林区分布在县城东、西、北3个方向,与全县7个乡镇32个村委接壤,交通不便、信息不灵,很难适应现代化管护需求。针对这种情况,在县政府的协调下,以县城圪针沟原破产的大型农机站为地址,林场自筹资金200余万元,建起了新场部。场部占地3 993m2,其中建筑面积880m2,3层、24间,集办公室、会议室、库房为一体;管头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办公用房13间,职工食堂3间,改变了机关落后面貌。

二是办公设施环境好。先后投资28.50万元,给每个办公室配备了必要的桌椅、公文柜、沙发、电脑等设施,创造了较好的办公条件。给会议室配备了会议桌椅、学习资料柜和视频装置,建设为综合活动中心,保证了学习开会、职工培训和党员活动的正常开展。为职工食堂购买新的灶具、饭桌,配备了厨师,解决了单身职工的生活问题;在各主要办公室挂起了管理制度、场(站)人员职责等版面;对机关大院进行了硬化、美化、绿化,出现了文明整洁的新气象。

三是职工住宅条件好。场部搬迁县城以后,机关人员无房住的问题十分严重。为此,林场急职工所急、想职工所想、解决干职工所需,想方设法协调解决宅基地2 464m2,建起了建筑面积为4 200m2的住宅楼,配套了水、电、暖等基础设施,使36户职工喜迁新居。对林区的困难职工,利用国家下拨的“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资金,坚持“宜改则改、宜建则建、因地制宜、适度集中”的原则,到2013年9月底,又为58户职工解决了住房问题。

4 抓管理,实现场部机关分类管理制、天保站(点)连带责任追究制、经营创收承包制

4.1 对场部机关实行分类管理制

制定了《机关管理制度汇编》,内容包括学习、值班、纪律、卫生、档案、财产、资金、后勤等10多项,由分管领导负责,有关股(室)考核,日常监管,年终奖惩兑现。如在考勤上,规定机关人员年出勤累计达到240天、260天和300天者,年终一次性分别奖励300元、500元和1 000元;年出勤达240天以下者,年终每少一天扣20元。又如在车辆管理上,耗油按里程计算,实行超支不补、节约归己,安全行车无事故司机可获得年终奖励1 000元,人为事故责任自负。

4.2 对天保站(点)实行连带责任追究制

场、站、点年年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范围、林种面积、出勤天数、巡查方式、通讯报告、宣传任务、完成标准和奖惩办法。在此基础上,实行连带责任追究,如责任区范围内发生盗伐林木或火灾,按经济损失价值,场、站、点三级责任人分别被罚10%、30%和60%。从而形成一级管一级、一环扣一环的连带机制,扭转了过去执行制度对下不对上、罚下不罚上的不平等现象,形成了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干的“齐抓共管”格局,确保了森林资源的安全和营林生产的正常进行。

4.3 对经营创收实行承包制

无论是林业专业队、红林绿化公司,还是其他经济实体,一律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做到集体搭台、大家唱戏、收入分成、费用包干,一切从效益出发。由于机制到位、管理科学,使林场在市场竞争中,效益一年比一年好、步伐一年比一年快、面貌一年比一年新,始终在全省地方国有林场中遥遥领先。

5 抓营林,科学施策,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共赢

从1980年至今的35年间,林场与北京林业大学开展场校合作,即林场提供科研场所,学校实施森林综合效益调查研究。35年间,相继培养了一批林业中、高级技术人才,更主要的是为林场不同时期的森林培育、森林经营提供了科技支撑,确保了林场七五、八五、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各个时期的森林经营水平在兄弟单位中的领导地位。尤其是近五年间,场校合作力度不断加大,新开设了2个科研区域,对林区气候、土壤、水文、植被、新物种、生物量等全方位观测、调查、研究,使一大批育林、营林新技术应用于实践。五年实现森林面积净增734hm2,活立木蓄积量净增4.50m3,森林覆盖率净增5.50%。五年间,新增的有林地减少水土流失6万t,吸收二氧化硫9.86万t,释放氧气7.35万t,年均增加降水量16.20mm。综合效益净增1.15亿元,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三赢。

从2009年以来林场多次受到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2009年12月,山西省林业厅授予“林区基础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称号;2010年,山西省林业厅授予“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先进单位”和“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先进单位”称号;2011年,山西省林业厅授予“天然林保护一期工程建设先进集体”;2014年荣获“全国十佳林场”称号。

10.3969/j.issn.1005-4707.2015.0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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