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志勇秦国杰
(1.运城市盐湖区林业局,山西运城 0440002.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山西太原 030031)
运城市县属国有林场财政体制改革探讨
卫志勇1秦国杰2
(1.运城市盐湖区林业局,山西运城 0440002.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山西太原 030031)
运城市现有县属国有林场11个,多数经营困难、经济危困,发展不前。介绍了运城市县属国有林场现状以及转制过程,有利于这些国有林场今后的持续、健康和全市林业生态建设的健康发展。
运城市;国有林场;财政体制;改革
运城市位于山西省西南部,北依吕梁山与临汾市接壤,东峙中条山和晋城市毗邻,南与河南省三门峡市、西与陕西省渭南市隔黄河相望。地理坐标为东经110°13′55″~112°04′55″,北纬34°34′56″~35°49′00″,国土总面积1 418 389hm2,其中林地面积661 648hm2(森林面积410 246hm2),森林覆盖率28.92%。省级林地功能分区为汾河谷地防护林经济区(包括9个县(市、区)和太行山防护林区(包括4个县),属于国家黄河上中游天然林保护工程区。
运城市共有县属国有林场11个,总经营面积为66 813.3hm2,其中林业用地面积62 353.3hm2、非林业用地面积4 460hm2。职工总数384人,其中在职职工276人、离退休职工108人。林场性质绝大多数为差额补贴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国有林场职工的生产生活问题,促进国有林业事业的发展,2011年11月,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将全市县属国有林场人员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的通知》。文件下达后,在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市、县两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国有林场的全力争取,目前11个国有林场经市编办批复、县(市、区)财政同意,人员经费已全额转入了财政,经费得到了落实。国有林场人员经费预算管理体制的改变,使国有林场干部职工生活有了保障,林场摆脱了贫困状况,走上了振兴之路。
运城市县属国有林场处于政策边缘化地带和弱势行业之列,目前这些林场都是生态公益型林场,只有生态效益,没有经济效益,管理体制不完善,经营机制不健全,严重制约着国有林场的可持续发展。国有林场是林业建设的主力军,在“山上治本,身边增绿”建设中,充当“治本”的角色,为确保国有林场持续健康发展,稳定职工队伍,开展国有林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对于生态建设、林场发展和稳定职工队伍,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运城市县属国有林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3.1 形势转变,责任驱使
多年来,国有林场及干部职工在各级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与支持下,坚持以林为主方针,发扬艰苦创业精神,常年在山上造林护林,为区域生态改善做出了突出的贡献。1998年长江发生洪涝灾害以后,为了恢复植被、保护天然林资源,国家全面停止了天然林的采伐。2000年国家黄河上中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又全面启动实施,使得在国家黄河上中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范围内的全市11个国有林场,从此由“栽树、砍树”变成了“栽树和护树”,林场经济收入大幅度减少,职工收入及生产生活受到很大的冲击和影响。至2008年底,全市林场连年拖欠职工工资累计达到690万元,职工月平均工资降到了611元,处于和接近最低生活保障线,林场的发展也停滞不前。这种状况,与林场及职工的付出以及生态文明、和谐小康社会的建设与发展形成了很大的反差。作为县属国有林场业务主管部门的运城市林业局国营林场管理站,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如坐针毡,深感不安。感动和责任驱使他们去研究、去呼吁,去尽力改变这一现实状况。
3.2 宣传呼吁,初探改制
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国有林场是林业的主力军。但在社会上、人们的眼中,国有林场是一个弱势群体,是一个被人们遗忘的角落,只有全力去宣传它、为它搭建平台,才能逐渐被社会认识和关注。2009年,市林业局就试着以市局一位市政协委员的名义,向市政协提交了“关于将国有林场定为全额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提案”,第一次把国有林场的事向政协部门进行呼吁宣传。2010年,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为了加快推进林业生态省建设的步伐,计划出台一个决定。在人大调研组到运城市调研期间,市林业局又抓住这个机会,组织和安排林场在座谈会上发言,并对省人大起草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市(县)国有林场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改,提出了将国有林场人员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意见,得到了调研组领导和同志们的关注、认可和同意。
3.3 巧抓机遇,竭力争取
国有林场作为公益性的事业单位要发展,目前这种“差额、自收自支”的财政管理体制,已成为制约国有林场发展的瓶颈,必须改变,要改变只有让领导认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2011年,市林业局新的局长上任,分管林场工作的副局长、国营林场管理站站长,及时地向他汇报了林场的情况,当他了解得知全市11个县属国有林场目前“林场职工工资低下,月工资不足300元(指财政拨款);林场工作环境艰苦,后继乏人;林场经济拮据,发展步履艰难”等经济运行和职工的生产生活状况后,非常重视,当即决定将林场问题作为一个专题内容向市委、政府反映。2011年10月17日,运城市政府召开了第三次常务会议。会上,市林业局介绍了全市国有林场经济运行和职工收入情况以及全国50佳优秀共产党员荆保山同志护林30年、月工资不足500元的事实。时任市长王安庞当即表示,将全市国有林场人员经费全部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事业预算,一次性解决。为了尽快出台文件,市林业局代市政府起草了文件,又找相关部门领导逐一签字。2011年11月14日,不到一个月时间,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将全市县属国有林场人员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的通知》。
3.4 上下互动,全力落实
为了迅速贯彻落实市政府决定,市林业局毫不怠懈。一是开会布置。在市政府文件出台的当天即召开全市各县(市、区)分管县长、林业局长会议,安排部署,要求迅速贯彻落实。随后还召开了林场场长会议,再进行动员部署。二是分工督促。针对有些县主要领导观望、推诿、拖延,落实文件不力等问题,市局局长、分管局长、站长明确分工,对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领导通过多次打电话、面谈等形式进行催促,语重心长,苦口婆心,旨在迅速落实到位。三是通报处罚。市局除利用开会时机向各县(市、区)及时通报反馈林场人员纳入财政的进展情况外,还于2012年2月6日,又对全市落实市政府文件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明确指出,积极努力、全力落实市政府文件精神,是林业主管部门份内应尽的职责,是时代赋予的任务,对个别行动迟缓的县(市、区),市局将暂停省、市对这些县(市、区)所有林业项目及资金的下达与支持(包括市财政1 000多万元切块资金下达分配),直到市政府文件落实到位之日,再予以恢复。市局的这些举措,都极大地推动和加快了市政府文件的落实,推动了和谐社会建设,深受国有林场职工赞誉。
国有林场承担着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的重任,为提升人民福祉,促进绿色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发挥着重要作用,对发展旅游事业、繁荣农村经济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运城市认真贯彻《国营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截止2015年7月,全市11个县属国有林场人员经费,全额纳入了同级财政预算。国有林场财政预算管理体制问题的解决,为国有林业事业建设与发展奠定了一个坚实的基础,走出了一条促进县属国有林场健康、持续、跨越发展的路子,可以更好地发挥林业建设示范作用,增强国有林业的综合实力。
F326.22
B
1005-4707(2015)05-011-02
10.3969/j.issn.1005-4707.2015.10.004
卫志勇(1964-),男,2011年中国农业大学毕业,现任运城市盐湖区林业局高级工程师;秦国杰(1978-),男,2010年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毕业,现任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
2015-08-20;
2015-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