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高等教育入学公平情况调研

2015-04-02 13:30黄培马燕生
世界教育信息 2015年4期
关键词:入学公平子女

黄培 马燕生

法国将高等教育公平视为实现社会平等和公平的最重要标志之一。为此,法国政府在现行的高等教育体制框架下,结合“大学”(Université)与“大学校”(Grande école)招生录取工作的不同特点,通过立法、财政投入、实施“面向社会政策”等措施,努力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家庭子女平等享有进入高等教育阶段学习的机会。

一、高等教育的独特模式

法国高等教育萌芽于12世纪,在发展过程中逐渐确立了文、法、医、神四学院模式。进入18世纪后,旧大学模式无法满足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于是,一批高等专业性院校(又称“大学校”)应运而生,并在拿破仑时期得到迅速发展。至此,法国高等教育进入了“大学校”与“大学”并存、相互补充又相互竞争的历史新阶段。该现象也成为法国高等教育体系最显著的特征并延续至今。

在人才培养方面,“大学校”和“大学”的目标、模式和组织运作方式各不相同。通常,“大学校”办学规模较小且学费高昂,以培养各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为主。每位学生须在高中毕业后先通过异常严格的竞争性考试进入“大学校预科班”(Classe préparatoire aux grandes écoles,CPGE)学习,两年后须再次通过选拔性考试才能正式进入“大学校”学习。上述考试均由学校面向全国自行组织,不按行政区域分配录取名额。“大学”多为公立,办学规模较大且免收学费,以开展通识教育为主,学生获得法国高中毕业会考证书(Bac)或同等学历证书即可递交入学申请,学校依据申请材料及家庭所在地等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录取。

二、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不公平现象

法国原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家,但在第一次工业革命以后的150年间,尤其是20世纪中叶实现工业化以来,法国社会逐步实现了城市化。目前,全法国75%的人口生活在城市,城乡差别在很大程度上已失去了意义。但在城市内,少数族裔、低收入阶层等仍是弱势群体,他们在有关民生问题上也未能获得完全平等的待遇。

在教育方面,弱势群体家庭子女享有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受限仍是突出问题。以高等教育为例,法国国家统计及经济研究署(INSEE)近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大学校预科班”中,50%以上的学生来自高级职员和教授家庭,而来自工人家庭的学生仅占7%,但后者的人数却占同年龄段学生总数的37%。“大学校”中,47%的学生来自于干部及高级知识分子家庭,23%的学生来自职员及小企业主家庭,普通工人家庭学生仅占3%。普通综合性“大学”中,32%的学生来自干部及高级知识分子家庭,38%来自职员及小企业主家庭,普通工人家庭学生约占11%。

三、促进高校入学机会公平的措施

“平等、自由、博爱”是法国国家格言,实现教育公平被视作实现社会平等和公平的最重要标志之一。因此,法国确定了“免费、义务、世俗”的公共教育方针。1881年发布的相关法案明确规定,学生的出身不应被分成农民和贵族,学生进入学校就读的标准也不应以家庭收入为依据。二战后,法国出台的《朗之万-瓦隆教育改革计划》再次将公正原则作为该文件的核心思想。1984年,法国政府颁布《高等教育法》,该法在高等教育招生方面再次强调,凡获得中等教育毕业文凭者及具有同等学历者,均可不经考试直接进入“大学”学习。

进入新世纪后,法国政府继续秉承共和国教育思想,力求实现教育民主化,改善由于社会阶层或地区差异而导致的高等教育机会不公平现象,保障一般劳动大众子女更多地享有获得高等教育的权利。

(一)立法保障

为保障学生获得平等地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法国教育部于2005年签署颁布了《机会公平章程》(Charte pour légalité des chances)。该章程被视为法国政府向着高等教育公平迈出的实质性步伐,是进一步推进实现高等教育公平的法律保障。《机会公平章程》对高等院校、高中及各学区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进行了清晰阐述并明确了确保公平的具体目标。

(二)助学金计划

“大学校预科班”及“大学校”昂贵的学费是制约寒门子弟入学的门槛之一。为此,政府通过财政补贴方式部分免除了优秀贫困学生学费并发放助学金。2013年7月,法国高教部长费由拉索宣布将对助学金计划实施新的改革以惠及更多弱势群体家庭子女。首先,提高政府预算,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增加1.18亿欧元,从2014学年度起增加2亿欧元。其次,将资助级别从现在的6级增设为7级,即亦对中产阶级低收入家庭学生提供助学金。最后,保证助学金按每年1%的幅度递增,以应对通货膨胀。

(三)面向社会政策

为保证高等教育公平,法国民间社会做出过积极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颇为有限。《机会公平章程》颁布后,法国政府遵循相关原则,正式实施系统的“面向社会政策”(Politiques douverture sociale),以维护高等教育,特别是“大学校”精英教育的公平性,众多知名“大学校”均积极参与其中。此项政策目前仍处在动态发展中,已付诸实施的措施中主要有以下两项。

1.优先教育协定

优先教育协定(Conventions Education Prioritaire,CEP)计划由巴黎政治学院于2001年起实施,该计划旨在通过改革自主招生考试方式,提高弱势群体家庭学生录取率。

在法国,造成“大学校”入学机会不公平的原因有很多,其中较为突出的有两点。一个是入学考试制度。由于“大学校”入学前设有严格的选拔性考试,来自优势阶层家庭的学生有机会就读于优质教育资源相对丰富的中小学,且比普通家庭和弱势群体家庭子女有更多增长见识、开阔眼界的机会,因此他们更容易在考试中胜出,进入“大学校”学习。另一个是基础教育阶段的教育不公平引发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不均等。法国中小学录取遵循就近入学原则,但各个区域的优质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这种现象在少数族裔聚居区尤为突出。由于此类地区学校缺乏高素质教师,整体教学质量较差,导致学生高中毕业会考成绩堪忧,进而在“大学校预科班”及“大学校”入学考试中缺乏竞争力。

针对上述问题,巴黎政治学院实验性地与“教育优先区”(即教育资源匮乏区域)的部分高中结对子,专门为相关高中的学生提供特殊的入学考试。此项考试的评审委员会均由高中校长和教师组成。根据不同考题,每位申请者需向评审委员会递交一份综合分析小论文并进行口试答辩。准备小论文期间,学生可以访问巴黎政治学院并通过网络寻找相关信息。通过以上途径被录取的学生无需再参加巴黎政治学院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

2.学生辅导员计划

导致“大学校”学生中弱势群体家庭子女比例偏低的另两个主要原因是自卑情绪和缺乏有效指导。弱势群体家庭通常居住在经济、文化、治安较差区域,此类地区鲜有好学校,因此,大多数学生对融入精英阶层文化突出的“大学校”生活有着较强的自卑和抵触情绪,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学生本人的学业发展。此外,高等院校学科设置复杂。一方面,高校缺少向即将毕业的高中生进行专业选择和入学指导的介绍与帮助;另一方面,来自弱势群体家庭的学生无法在此方面得到家长的有效指导,这使得此类学生缺少信息,对自身高等教育进行规划的意识和能力不足。

针对上述情况,巴黎高等商业与经济学校(ESSEC)率先于2002年启动了“预科、大学校:为什么不是我?”计划,与教育优先区的高中开展合作,向高二或高三学生派出学生辅导员志愿者,以帮助弱势群体家庭子女了解“大学校”教育并对其未来学业进行指导。此后,巴黎综合理工学校(Ecole Polytechnique)、巴黎高等商业学校(HEC)、巴黎高等师范学校(ENS)等著名“大学校”纷纷效仿。该计划的良好效果和积极的社会意义使其得到大学校长委员会和大学校委员会的认可,并发展成为目前的《10万名大学生为了10万名中学生》项目,社会影响不断扩大。

此外,法国独特的“大学”与“大学校”并存体制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弱势群体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作为老牌资本主义国家,法国的社会经济、文化发达,总体教育资源丰富,因此,虽然优质教育资源集中的“大学校”在保证入学机会公平方面仍面临一定困难和挑战,但以开展通识教育为主,通过材料审核方式录取的“大学”仍能较大程度地满足大部分社会中低层家庭子女的高等教育需求。

四、社会评价

对上述措施,法国社会舆论褒贬不一,但总体持肯定态度。有评论认为,相关措施引发的积极变化有目共睹,其做法有针对性,能触及引发不公平现象的根源且有利于调动高等院校、中学、地方政府、民间组织等的共同行动。同时,高等教育不公平现象不仅仅是教育本身的问题,也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种族等复杂因素共同导致的民生问题,因此,在解决过程中更应突出政府“第一责任人”的角色。当然,政府在任何时期出台的任何政策举措都有其局限性,要最终实现高等教育公平,尚需作出不懈努力。

编辑 许方舟 校对 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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