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刊记者
6月18日,2015年湖南省财政扶持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项目正式启动,要求1000个为水稻生产提供全程机械化服务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应在2015年内全部建设完成。此次财政扶持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项目,必须是依法注册并按相关法规严格管理的农机合作社。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项目,主要装备水稻生产机耕、机插、机收、机械植保、机械转运、机械烘干、机械化加工等环节的农业机械及设施,新购农机装备总额不低于100万元。在扶持标准上,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按现行政策予以补贴、省市县财政按照以奖代投方式进行补助,省财政补助15万元,市州、县市区财政补助15万元,其余部分由合作社自筹。申请财政扶持建设的现代农机合作社的条件是:①已经工商注册登记;②按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要求新购置100万元以上的农机具,所购机具应为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产品;③入社户数不少于5户,其中80%以上为当地农户;④经营土地规模在33.4hm2(500亩)以上,其中集中连片经营20hm2(300亩)以上。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条件可放宽为:经营土地规模26.67hm2(400亩)以上,其中集中连片13.4hm2(200亩)以上;⑤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800m2以上农机停放场地,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放宽至500m2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