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 松 涛,程 利 思
(河北大学 教育学院 , 河北 保定 071002)
教育机会平等元论
傅 松 涛,程 利 思
(河北大学 教育学院 , 河北 保定 071002)
教育机会平等是人类个体或群体在现实社会生存发展过程中得以客观际遇与主观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和权利的可能时限与场境在等级和效能等方面具有基本相同或相似地位、序列与层级的状态。包括教育主体资格、目标结果、内容文化、条件起点和方式过程等方面的完整体系性层面与内容。教育机会平等是体现、保障和实现人类个体有效公平生存发展的基本状态、条件和内容,是反映、衡量和提升社会发展水平的基本标准和尺度,是人类创生、认识、追求和实现教育—社会公平与公正乃至人与社会健康发展的元事实、元价值、元依据和元问题,需要也必须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原初历史起点和典型形态内在统一和最普遍完整的生态性生存的意义上进行元认知、元思考和元建构。
教育机会平等;教育—社会公平与公正;元事实;元价值;元思考
教育机会平等是体现、保障和实现人类个体有效公平生存发展的基本状态、条件和内容,是反映、衡量和提升人类个体—社会发展水平的基本标准和尺度,“人们自然平等的一种形式和必然结果”,“一种先于所有法律的法律,一种派生出所有法律的法律”,[1]20是人类创生、认识、追求和实现教育—社会公平与公正乃至人与社会健康发展的元事实、元价值、元依据和元问题,需要也必须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原初历史起点和典型形态内在统一和最普遍完整的生态性存在的意义上进行元认知、元思考和元建构。[2]
机会是一种可能时限与场境,是一种得以碰撞、把握和利用一定资源和权利的可能时限与场境,教育机会则是人类个体或群体在现实生存发展过程中得以交集、际遇、碰撞、识别、把握、支配和利用一定教育资源和权利的可能时限与场境;平等是社会事物事件的性质、数量、频度和效能等方面具有、呈现和保持的基本相同或相似的地位与层级状态。教育机会平等(equality of educational opportunity)就是人类个体和群体在现实社会生存发展过程中得以客观交集、际遇、碰撞与主观能动识别、把握、选择、获取、支配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和权利的可能时限与场境在性质、数量、频度、等级和效能等方面所具有、呈现、规定和保持的基本相同或相似地位、序列与层级状态。
教育机会作为一种客观际遇与主观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和权利的可能时限与场境,其平等涉及教育社会生态体系的方方面面,其形态和类型广泛地存在或表现于人类社会教育实践与建制的各个结构因素和层面:既包括自发自然际遇和碰到的客观教育机会平等,也包括能动自主识别、选择和利用的主观教育机会平等;既包括授受教育者资质资本资历等教育主体身份资格机会平等、意图指向设定的教育目标结果机会平等、加工选择传承的教育内容文化信息机会平等和操作实施推进的教育方式过程机会平等,也包括所有可资利用的教育资源条件起点机会平等;既是授受教育的性质、数量、频度等机会平等,也包括授受教育的等级和效能的机会平等;既是可能时点、时段、时长等方面的时限性机会平等,也包括场位、场次、区域等场境性机会平等。总之,教育机会平等是全时空、全主体、全结构、全性能的完整教育生态体系性的教育机会平等。
教育机会平等是教育机会公平(fair of educational opportunity)的科学理念基础、价值定向坐标和行动衡量标准,更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普适性。只有真正立足、依托、体现和指向教育机会平等的教育机会公平理念与行动,才是也才能真正具有和实现教育机会公平的价值和意义。脱离、淡化甚至否定教育机会平等的客观性普适性内涵和标准,所谓教育机会公平的主张和实践,即形形色色的教育机会相对公平观,往往是忽悠广大民众、强化特定族群教育权利、投机寻租或推卸教育责任的托词和借口,甚至成为“卑鄙者”“在世界上竖起的”“腐朽和愚昧”“生活放纵”的一面“虚假平等”的“旗帜”。[1]21教育机会平等也不是教育机会平均(average of educational opportunity)、均等。
教育机会平等是所有人客观实际上存在和应该具有的一种在性质、数量、频度、等级和效能等方面所具有、呈现、规定和保持的基本相同或相似地位、序列与层级状态的可能时限与场境,其平等性深深根植于人类自然平等的基础上,这种自然平等的完整全质是人类自然律动实质的同一被动性和自然能动本质选择性的有机统一,其现实存在和实现形态所要求的不可能是对各种可能时限与场境的自然指向、自由需求和自主选择的非人为制度强行性、对应命定性、配置固定性的均衡化、平均化,恰恰相反,真正的教育机会平等应在于人类个体对各种可能时限与场境的能动选择和拥有,何况人为地强制平均配置往往会因处于强制发动和维护平均格局优势地位的权势权贵者“能动”谋私寻租动机和行为而嬗变扭曲成制造和维护不公平的格局和机制。[3]
教育机会平等是人类自然平等与社会平等最完美统一的表现,是生存性平等与发展性平等有机结合的产物,是人类对平等事实进行客观反映与对平等理想进行主观建构的逻辑一致的结晶,是人类所有平等中最具普遍意义的典型形态。教育机会平等的价值标准与实践所能提供、发生或拥有的教育因素平等时限与境遇,不仅可以直接体现和实现人类个体或群体的现实社会生产生活的生存享有性平等,而且能够根本地改善或改良人类个体或群体本代以至后代后天甚至先天获致性不平等的生物、文化和社会基因、状况和格局,从根本上推进和实现人类社会与公民的真正全面全方位的发展性平等。
教育机会平等能够给人类存在的自然不平等与社会不平等提供相互弥补、代偿、抑扬、削填乃至转换和升华的作用机制,弱化直至消除人类的自然不平等与社会不平等,使所有人类个体都能够通过对教育机会平等的事实依托、条件利用、理想建构、行动参与、机制运作与功能发挥,在自然与社会的互补互助互利互制的过程中获得有机结合、完美统一和逻辑一致的平等生存与发展。
社会平等是公民社会平等和自然平等的完整统一,是人类个体和群体作为生物有机体和社会有机体处于同样级别和权重的客观现实存在状态与主观观念存在形态。作为主观观念存在形态,平等是一个社会哲学术语和一套社会思想价值理念,具有明显而浓厚的人为性、人化性、设定性和建构性,最早由法国思想家卢梭提出。“在卢梭的著作中,平等几乎构成了一种完整的学说”。平等首先“是人们自然平等的一种形式和必然结果,”人类对理想的健全和谐社会的一种主观向往和能动追求,是“一种原则、一种信条、一种信念、一种信仰”甚至“一种宗教”,[1]20人类借此设想、勾画、描绘和建构一幅公正合理的社会蓝图,进而借以比较、反思、评判和改进现行的社会状况,激励和引导人类积极能动地为此目标战斗和奋进。不平等的“任何社会制度”都不过是一种后天人为的“社会的政治的”“历史事实”,“都不可能在自然中找到它的基础”,[4]平等更是或深深植根于人类的一种客观现实存在的自然天性状态,是人类萌发、扩展、强调和建构社会现实平等理念的客观基础和人性前提,是人类拥有和追求平等公民身份和社会地位、对抗和消除社会不公现象和制度的根本理由和锐利武器。社会平等或“公民平等的本身,只是人们自然平等的一种形式和必然结果。”
平等作为美好社会与公民理念和现实的统一,反映和体现在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而最具概括、完整和普遍意义的是机会平等。机会的普遍性和完整性实质与价值能够最广泛地应用于社会的每一个成员,存在于人类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层面和领域,是人类个体和群体在现实社会生存发展过程中客观遭遇和主观把握的可能有利或有益于生产生活的各种最佳或较好的时限与境遇。人类个体或群体具体所处或遭遇到的社会事件的时点时段和空间情境状况总是各有不同,而这些差异或差别对于具有自然差异的具体人类个体或群体来说又价值各异,只有从最或比较有利于人类个体或群体参与、创造和享有社会生产生活、追求更好的生存发展的机会的角度对这些具体所处或遭遇到的时点时段和空间情境状况加以自主自由的选择、利用、调整、改进和重构时,这些具体所处或遭遇到的时点时段和空间情境状况才可能具有、形成和创造出事实上既普遍又具体的真正的平等价值:使每一个作为生物有机体和社会有机体的人类个体或群体都有可能处于或拥有同样级别和权重,机会,只有在机会面前,才真正谈得上和谈得起实现完全意义上的人人平等。
机会平等的概括性、完整性和普遍性特征决定了机会平等形态类型的多样性。从机会平等的主体状态角度看,机会平等可分为素质机会平等、素养机会平等、身份机会平等;从机会平等的终极价值性向和目标取向角度看,机会平等可分为生存机会平等、发展机会平等和享受机会平等;从机会平等的实质内容和现实功能角度看,机会平等可分为生产机会平等和生活机会平等;从机会平等的社会实践分工分化领域和界限来看,机会平等可分为经济机会平等、政治机会平等和文化机会平等等;从机会平等的环境条件和工具手段角度看,机会平等可分为环境机会平等、条件机会平等和工具机会平等;从机会平等的形成、拥有和获得的方式途径的角度看,机会平等可分为继承机会平等、创新机会平等和过程机会平等,等等。
在众多的机会平等形态和类型中,教育机会平等是最为重要和关键的平等环节、层面和领域。教育机会平等是人类个体和群体在现实社会生存发展过程中客观遭遇和主观把握的特定教育时限与境遇的平等。从特定的专业化与普存化的世俗性教育社会生产生活活动领域和建制系统结构的角度来看,教育机会平等涉及教育社会实践活动与建制的各个系统结构层面和因素,从而构成系列教育机会平等,即教育主体资格机会平等、教育目标结果机会平等、教育内容文化机会平等、教育条件起点机会平等和教育方式过程机会平等。系列教育机会平等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有机系统,其中,教育主体资格机会平等是关键,教育目标结果机会平等是方向,教育内容文化机会平等是核心,教育条件起点机会平等是基础,教育过程方式机会平等是机制。它们相辅相成,缺少任何一个层面,都意味着教育机会平等的残缺和局限,最终导致教育机会平等的缺陷、扭曲直至破产。
教育机会主体资格平等是指社会成员作为参与、创造和享有教育生产生活的主体,在客观遭遇和主观把握的教育义务与权利、规范与行动和资质与身份等方面的资格性机会平等。教育机会主体资格平等首先是社会性资格的身份平等。就整个社会而言,无论社会成员的经济阶层、政治党派、宗教信仰、种族民族、地域处所、性别年龄和兴趣爱好有何不同,他们在自觉能动地参与、创造和享有教育生产生活活动过程中,都享有客观遭遇和主观把握教育义务与权利、规范与行动和身份与地位的平等机会。换句话说,就是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是客观遭遇和主观把握教育义务与权利、规范与行动和身份与地位的时限与境遇,来现实地参与、创造和享有教育生产生活的平等主体,即有当教师、做学生和做管理的平等身份机会。从教育系统内部来说,不同地域、年龄、性别、学科、层级和类型的教师、学生和管理人员,同样都面对着承担教育义务、行使教育权利、遵守教育规范、采取教育行动、拥有教育者身份和享有教育地位的平等时限与境遇,享有教育主体身份的机会平等。
教育主体身份机会平等是系列教育机会平等中的最为关键的层面和环节,既是其他层面教育机会平等的前提和表现,更是教育机会平等的终极性目标或结果的主体内容。只有教育主体身份机会平等,社会成员才有可能平等地去遭遇和分享其他各种机会;没有或轻视、否认或放弃教育主体身份机会平等,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教育机会平等,其他的所谓教育机会平等也就不可能真正实现或具有实质性的价值和意义;任何借口社会成员在经济阶层、政治党派、宗教信仰、种族民族、地域处所、性别年龄、兴趣爱好和机会多寡上的差异或差别,故意或人为地垄断、限制、挤占、挪用、侵害和剥夺这种身份平等时限与境遇的人员和组织的制度和行为,都是对教育平等的根本性藐视、歧视、歪曲、滥用和破坏。
教育主体身份机会平等是社会成员的教育主体社会资格机会平等,具有强烈的社会价值理念预定性和应然性,它深深地植根和依赖于社会成员的自然资格即资质平等和社会资源资产的平等。只有当拥有、赋予并认可社会成员身心资质、人力资本、物质资本和社会资本真正平等的时候,社会成员才有可能真正拥有平等的教育社会活动主体的角色义务与权利、规范与行动和身份与地位,获得平等的教育机会主体资格。任何无视、回避社会成员这种自然资质平等和社会资源的平等前提的所谓教育机会主体身份平等,不是自欺欺人的乌托邦式的幻想与虚荣,就是别有用心的欺骗和滥用。
社会成员身心资质的平等是指社会成员体形、体征、体貌、体力与体质和体液、神经、情绪、潜能与个性等方面的平等,无论他们在高矮胖瘦、黑白常异乃至强弱健病,还是他们在迟慢快捷、内向外露、展现隐蔽、智强情盛与严谨粗放等方面有多大的不同,也都只是人类生命形态类型的差异性和多样性的表现,在通过和利用教育来体现和实现生命存在、延续、发展和创造的自然实质和价值上都是平等的,都必然和应该平等地拥有相应的承担教育义务、行使教育权利、遵守教育规范、采取教育行动、拥有教育资格和享有教育地位的时限与境遇,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如果说某些社会成员身上的这些自然差异的确在现实实践的适用性、便利性和功效性上存在着客观上的差别的话,那也恰恰是社会误解、偏见和短见或不平等预设和待遇以及他们缺乏能动选择和利用社会平等机会、特别是教育平等机会、抵制社会误解、偏见和短见或不平等预设和待遇的结果。
社会成员人力资本的平等是指社会成员所拥有的各种能力,包括体能、技能和智能在通过和利用教育来体现和实现生命存在、延续、发展和创造的自然实质和价值上的平等,拥有不同体能、技能和智能的社会成员,完全可以、能够和应该平等有效地适应和参与相应的教育活动,在多样化体能、技能和智能的教育参与、开发和利用的过程中,体现同时也获得拥有相应的承担教育义务、行使教育权利、遵守教育规范、采取教育行动、拥有教育资格和享有教育地位的时限与境遇的教育主体资格机会平等。以社会成员的体能、技能和智能的差异多样性为由而阻止、拒绝或剥夺社会成员参与教育的行为,实质上就是在人为地制造教育不平等。
社会成员物质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平等是指社会成员在现实社会生存发展过程中客观遭遇和主观把握的拥有、支配、利用和享受社会物质财富和社会关系财富等资产的资本性资格平等。除了个人直接拥有物质财富资产的平等机会外,这里更主要地是指拥有和支配社会公共资源和财富资产的机会平等。在现代社会公共财富特别是教育财富日益膨胀和丰厚因而对个体资产和生存发展的影响日益强烈的历史条件下,社会成员个体对社会公共财富资产拥有、支配、利用和享受的权利机会大小,更直接地决定着社会个体的社会身份状态。只有当社会公民个体对社会公共财富资产拥有平等的完整产权时,社会成员才能够真正平等地拥有、支配、利用和享受这些社会公共财富,现实地转化和形成个人资产,具备真实的平等身份。那些弱化、虚化、架空直至剥夺社会公民的社会公共财富资产平等产权的行为和体制,是对社会公民平等教育身份的虚伪掩饰、公然亵渎和直接剥夺。
社会成员在身心资质、人力资本、物质资本和社会资本等方面的平等,既是社会成员教育主体资格机会平等的表现和前提,也是教育目标结果机会平等的最终体现和标志。教育目标结果机会平等是指每一个社会成员在享有教育社会实践活动价值定向、职能定位和结果定效的目标性或结果性机会平等,而这种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的目标和结果机会,就是社会成员个体享有通过教育改善身心资质、人力资本、物质资本和社会资本的机会的状态。从人类代际发展的角度看,人类社会个体的身心资质、人力资本、物质资本和社会资本不仅天然地来自遗传和继承,而且更主要地来自通过后天教育机会提供的教育开发所形成的获得性遗传和继承。在漫长的进化之路上,人类和其他动物以同样的生物起点而终致今日在肌体、生理、文化和社会各个方面如此巨大的差别上,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人类通过教育机会的拥有、利用和创造,加速度地积累和内化人类创造的社会文化财富,不断改变肌体、改良生理、改善心态、改进人力、改革资本和改换资产的结果。因此,教育机会平等的关键是教育主体资格机会的平等,最根本地又体现为教育目标结果机会的平等。当一种教育体制及其实践在不断地拉大、突现甚至制造社会成员教育主体资格、身心资质、人力资本、物质资财和社会资本机会的差别时,这种教育体制及其活动就不可能提供和实现真正的教育机会平等。
教育条件起点机会平等是指社会成员个体或群体在现实社会生存发展过程中客观遭遇和主观把握的各种教育内部和外部人力、物力、财力、文力、空间和时间等条件性机会平等。无论社会成员的自然形态和社会形态有何不同,都有权平等地享有和利用与其接受或从事的教育质量要求相适应的教育条件起点机会:合格的教师教仆,适用的教具设施,适量的资金费用,适宜的教育场地、适切的自然人文环境和适当的起讫时点、时段和时程等。教育条件起点机会平等是一种实体性、条件性和工具性平等,是教育机会平等的最直接的体现、基础和保障,也是教育机会平等中最实在、最直观、最明了、最确定、最具操作性因而最易引起人们关注和努力争取的层面和部分,但其适应的平等性往往更多地取决于其结构、格局和体制的合理性。
教育方式过程机会平等是指社会成员个体或群体在现实社会生存发展过程中客观遭遇和主观把握的教育诸因素的组合模式、教育各环节的连接顺序、教育活动开展进程等方式性机会平等。在现实的教育体制和实践活动中,教师、学生和教育管理者等主体性因素,获取资历、资本、资质、资格和资产等的目标性因素、教师水平、设施质量、资金丰度、空间座次、地理位置、时间起讫和点段分割等条件手段性因素,文社理工、经法物化、微机外语和分科综合等内容性因素,以及传授获取、培训仿效的各种方法性因素及其各自具体的现实实体,在组合模式、连接顺序和开展进程上可以、必然也必须有多种可能性机会,教育方式过程机会平等就意味着教育主体在这些方面和进程中的平等自主选择。教育方式过程机会平等是多因素性平等、格局性平等、结构性平等、立体性平等和动态性平等,是教育机会平等的最直接的决定性、灵活性和选择性领域。
教育内容文化机会平等是指社会成员个体或群体在现实社会生存发展过程中客观遭遇和主观把握的选择、编制、加工、传递、接受或扬弃的信息知识、观念价值、设想建构等人类文化的内容性机会平等,即教育信息知识机会平等、教育观念价值机会平等和教育设想建构机会平等。教育内容文化机会平等是教育机会平等的核心性领域,只有社会成员在教育过程和体制中充分全面地面对各种类型和内容的信息知识、观念价值与设想建构,平等自主地决定获取和接受何种信息知识、认可和顺应何种观念价值、赞同和支持何种设想建构时,社会成员才真正拥有构成、属于、反映和标志教育自我的教育机会平等。由于教育内容文化的最直接表现是信息知识,其观念价值和设想建构往往隐蔽在这些信息知识的背后,而观念价值和设想建构又带有强烈的群体、阶层的意识形态性,因此,教育内容文化机会平等是一种难度最大的机会平等,也是极富隐蔽性、迷惑性和欺骗性机会平等,在许多貌似平等的教育内容文化中,赤裸的或隐蔽的话语霸权往往隐含着群体优越或歧视的机会不平等。批判教育学对这种不平等作了无情的揭露和批判,人们的群体化意识和立场也在不断加强,教育内容文化机会不平等也日益公开化和表象化,人们也在力图通过反复互动、对话和协商,努力寻找各群体阶层能够共同接受和兼容的在观念价值与设想建构方面的主体间性,最大程度地提高和强化教育内容文化机会平等。
科学准确地把握教育机会平等的概念内容,必须严格区分或把握下述各种相近事物概念的关系。其一,教育机会平等不是教育平等。前者强调的是社会成员对各种教育因素时限与境遇所具有的质量、权利和机会的平等选择与把握;后者往往被直观具体化为对教育组件的数量和形式的平均占有。其二,教育机会平等不是教育机会平均。前者是客观承认社会成员主体资格和社会生产生活分工分化职位层次与类型差异多样性的前提下的教育机会平等,强调和追求的是二者之间质量合格、类型对应和配置合理的自由遭遇与自主选择机会的平等;后者是在不承认或有意夸大或缩小这种差异多样性事实或社会意义的前提下,简单化地宣布社会成员资格、社会生产生活职位的雷同及其二者的随意强制搭配。这不仅会导致人的贫乏与单调,而且也会迫使社会生产生活粗糙和低效,招致人与社会的退化。其三,教育机会平等与教育机会竞争。教育机会平等不仅不排斥和否定教育机会竞争,相反,教育机会平等鼓励和欢迎与教育机会竞争。事实上,机会就是竞争,值得和需要竞争的时限和境遇才是机会。其四,教育机会平等与教育公平。前者是人类健康存在和发展的实质内容、客观基础和历史可能性,后者则是人类追求和实现教育机会平等的方式和途径:在现实层面,人们只能通过对具体的教育实体进行公平操作,来实现普遍意义的教育机会平等。
教育机会平等的自然物质层面和社会文化层面的进化内容和机制是不同的,二者的进化速度、道路和结果的分裂性、差别性、失衡性乃至冲突性日益明显。前者的客体性、确定性、结构性和被动性使其明显滞后,人类社会个体在身心资质、人力资本、人格资产、物质资财和社会资格严重分化、差别日显。社会文化层面的主观性或欲望性、不确定性或随意性、非结构性或模糊性和主导性或人为性使其加速膨胀和超常肥大,在客观揭示教育机会社会文化层面平等的实质与实现途径的同时,又变异、衍化和增生出许多畸形怪诞的非教育机会平等、去教育机会平等、伪教育机会平等甚至反教育机会平等的观念价值和设想建构,这不仅泛化或窄化、混淆或分割和歪曲或颠倒了教育机会社会平等的概念理念,虚化、幻化了教育机会平等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而且直接助长、强化和拉大了教育机会自然物质层面的不平等,对教育机会平等的健康发展与充分实现构成了严重的现实威胁,必须予以关注和澄清。
教育机会平等的现实社会问题主要包括:教育机会主体身份平等方面:高校招生录取分数线和名额的城乡地区差别、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资格权利机会差别、重点学校与一般学校的资格差别、复读生混考混招人力资本人为优势问题、高考移民打乱原居民资格自然分布格局问题、非对口性特长生特招问题、替代身份非资质性因素膨胀扭曲教育主体资格平等问题、赞助买分高价生资质不可比问题、学生家庭背景歧视等;教育机会目标结果平等方面:入学就业方面的地域、性别、肌体特征等方面的歧视问题、学校层级歧视问题、脱产普高与在职成高学位类型混用问题等;教育条件起点机会平等方面:贵族学校多占社会资源问题、薄弱学校教育起点低下问题;教育机会方式过程平等方面:学校层级类型差别对待问题、重文轻理、重理轻工、重普教轻职教的差别待遇问题、话语、编码类型单一问题等;教育机会内容文化平等方面:英雄偏爱与平民公民歧视问题、性别文化歧视问题等。
教育机会平等的促进与实现,根本地取决于教育机会平等的自然物质层面和社会文化层面的协同进化。教育机会平等既是人类面对和遭遇的客观事实,又是人类能动选择和把握的结果与原则,因此,教育机会平等两个层面的协同进化的道路和机制就必然要从这两个方面切入。首先,要充分认识和坚信人类自然平等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可把握性,认可和坚信人类追求教育机会平等的人性基础和必然性与社会可能性和必要性;其次,要认识和树立系列教育机会平等观,全面追求教育主体身份、目标结果、内容文化、条件起点和方式过程等方面的机会平等;第三,客观承认和勇于清除人类主体的优越权利要求和狭隘利益立场附加在教育机会平等之上的种种误解和偏见,建立和完善真正体现和保障全民教育机会平等的社会互动、对话、博弈、制约、选择和协商体制和机制,启迪、激励和促使社会成员在最大范围内和最完整的意义上展开充分的互动、对话、博弈、制约、选择和协商,形成充分体现和标示全体社会公民共同认可和合理分享的教育机会平等内容、标准和机制。
依据教育机会平等的科学内涵,针对教育机会平等观念的嬗变和现实问题,教育机会平等体制和机制的建立应包含和体现下述原则和内容。其一,充分体现教育机会平等的选择性实质、避免教育机会垄断、私吞和轮空现象的教育机会充分公开、开放化原则和内容;其二,保证教育机会平等的客观性和普适性、避免各种人为因素干扰的能力与努力水平标准统一性原则;其三,保证教育机会平等的情景个性和形态多样性、避免简单化和形式化的教育机会平等的差异性原则;第四,保证教育主体资格平等、避免主体资格层次类型混乱性、人为缺失性不平等的主体资格平等划分认可原则、平等资格补偿教育原则、教育组分结构层次类型成比例原则以及教育类型层次质量等值原则;其五,保障教育目标结果机会平等、避免社会生产生活不合理分工分化负向诱导和强化的职业同等同工同质同酬原则;其六,保障教育内容文化机会平等、避免强势个人或集团型塑和固化各种反教育机会平等话语、理念和格局的教育内容平民化通则化原则;其七,保障教育条件起点机会平等、避免个人或集团强占教育资源、挤压教育空间的教育资产按人公共财政同等配比原则;其八,保障教育过程方式机会平等、避免强势个人或集团滥用教育权力,扰乱和颠倒教育结构进程的教育操控民间化和法制化。
系列教育机会平等的各层各列是一个有机整体,具有内恰互补性。但在现实的具体运作中,各种情境下的各种具体构件组分的形态各异,呈现随机,用意殊分,相互之间难免冲突和对立。只有真正超越个人或集团的特殊利益价值诉求,扬弃个人或集团的特殊状态的优越感和尊贵感,从最普适通用的层面和意义上,努力限制、弱化和消除人为制度性个体差别和社会差别, 充分承认、 尊重和寻求个体差异与社会差异的价值和结构比例对应关系,体系教育机会平等的自然形态与社会形态就会相辅相成、健康进化。
[1] [法]皮埃尔 勒鲁.论平等[M].王允道,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2] [英]约翰·齐曼.元科学导论[M].刘珺珺,等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1-3,5-10,96-110,130,149,161,166.
[3] [美]阿瑟 奥肯.平等与效率——重大的权衡[M].王忠民,黄清,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2-5,153-159.
[4] [法]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M].李常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44-45.
[责任编辑 张淑霞]
A Meta-demonstration about Equality of Opportunity in Education
FU Song-tao, CHENG Li-si
(CollegeofEducation,HebeiUniversity,Baoding071002,Hebei)
Equality of opportunity in education refers to the same or similar position, order or layer the individual or a group enjoy when making use of various educational resources and franchise in order to realize his/their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It includes the system and content of the equality in educational qualifications of subject, target results, content and culture, conditions and beginning point, and the progress. is the basic state, and conditions and content that embodies, guarantees the effective and fair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of human individual, is the basic standard and scale that reflect, measure and upgrade social development, is the meta-fact, meta-value, meta-fundament and meta-problem by which human beings create, and understand, and pursue education-social fairness and justice. Equality in educational opportunity needs and should be meta-constructed, meta-understood and meta-meditated from the unity and ecology of human beings initiative history and morphology.
equality of opportunity in education; education-social fairness and justice; meta-fact; meta-value; meta-cognition; meta-construction
G40-012
A
1674-2087(2015)03-0001-06
2015-07-30
傅松涛,男,河北威县人,河北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程利思,女,河北广平人,河北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