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办公室发出通知,在全省检察系统推广南通市检察院开展档案工作评查的做法和经验。省档案局局长谢波批示相关部门作出评估,副局长项瑞荃要求社会事业处会同省检察院办公室,认真总结予以推介。
南通市检察院办公室为全面掌握全市检察机关档案工作情况,推进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于2014年10月开始,对所辖各县(市)区院档案工作进行了评查。评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自查,各县(市)区院根据《南通市检察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检查表》,逐项逐条自检打分,对近年来的档案工作进行全面的“回头看”。第二阶段为实地评查,由市检察院办公室分管主任和专职档案员带队,抽调基层院的专职档案员组成评查小组,以《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为参照,统一评查尺度,客观公正地评定各院档案工作情况。第三阶段为点评通报,市检察院办公室根据自查和实地评查情况,对各基层院档案工作进行点评通报。通报中不仅有综合情况的通报,还有具体到每个基层院存在问题的点评。这项工作开展得十分扎实、细致,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