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燕君
让孩子们坐上达标校车
● 梁燕君
校车安全是个老话题了。一旦国内出现校车安全事故,主管部门第一反应就是清理整顿当地的不合法校车,其他地区也会同时效仿,对校车来一次集中整治大排查。所以前段时间湖南校车坠河致使11人死亡,当地又开始抓校车安全时,大家一点都不意外,可是这种“一阵风”式的检查真的能杜绝校车安全隐患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无论是早些时间西安女童被遗忘在校车中窒息而死,还是最近湖南校车坠河事件,反映的不仅仅是学校管理问题,更是校车的体制和机制问题。如果一味清查非法营运车,单纯呼吁学生家长不要再选择报废车、拼装车、农用车及没有安全保障的“黑车”,这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目前在国内,不仅地区与地区之间教育资源不均,就同一城市内也存在严重的教育资源不均衡,因此择校现象普遍存在,接送孩子上下学就成了家长的大问题。有车的家庭开私家车接送孩子上下学,没车的只有让孩子坐能找到的任何车,这也是无奈的选择。同时也印证了一个道理,只要有需求就会有供给。当正规渠道无法供给,其他不正当的渠道就成了补充。
另一方面,对于那些能提供校车的学校,校车运营和监管上也存在诸多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行业曾寄希望于校车标准的完善和出台,但2010年7月实施的《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并没有改变大部分地区现状,原因在于该标准没有强制约束力,同时许多问题也不是技术标准能解决的,比如管理的缺位、运营主体的缺失。
美国对校车的重视程度可谓登峰造极。向来对“特权”现象不能容忍的美国人,唯独对校车特权大开“绿灯”。美国校车多年来能安全运营关键在于成熟的资金支持制度、完备的车辆标准体系和专业的运营主体,这三者缺一不可。虽然中美两国国情不同,使得我们无法照搬美国经验,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有几点还是可以借鉴的。
第一,国家对于校车发展的政策引导和市场规范。一般来讲校车运营应当作为政府引导的公共交通行为纳入社会公共服务的体系中。1896年,美国马萨诸塞州议会通过了美国第一个校车法案,容许动用公共财政支付校车费用;到1919年随着义务教育法的实施,美国的48个州通过了类似法律,把校车定性为公共服务。
其次,政府应当制定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校车安全技术的强制性标准,出台相应的管理政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是校车营运企业的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以及交通管理部门是校车驾驶员和校车运行的安全管理部门,而运营环节则应交给市场,政府要做的就是通过政策手段来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提供一个评判标准,谁更能提供优质服务,谁就能拥有校车营运资质。
第三,在美国所有校车实行统一标识即黄色车身加黑色大块条纹,并喷有“schoolbus”的醒目字样。按照美国交通规则,校车的路权可谓至高无上,其待遇与警车、救护车、消防车是一样的,一旦校车将“stop”指示牌打开,后面所有的车辆无论几个车道都必须停车。如果谁看到校车旁没车想绕过去,一旦被警察抓住就是重罚。此外,所有车辆在经过有校车的区域必须减速,当校车标志上黄灯开始闪烁时所有其他车时速不得超过15英里。这些看起来有点保护过头的条款,背后有个理念贯穿始终:孩子们的生命安全,超过一切物质财富!
第四,美国校车在硬件设计上安全度是普通轿车的40倍。其实不仅是校车,被称为“车轮上的国家”美国对汽车与人的关系领悟的极为深刻,汽车是为人服务的,所以它首先必须学会尊重人类、尊重生命,所以当效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回过头来看国内,中国客车网记者前不久专访国内一位客车企业高管,该高管说:对于我国校车市场的未来,深感担忧!因为我们缺乏相应的文化,目前很多学校用的确实是报废车,有的是租黑车,有的校车司机责任意识不强,还有的校车严重超载……据报道,我国每年有超过1.8万名14岁以下的学童死于道路交通事故,儿童因交通事故的死亡率是欧洲的2.5倍。
与此同时,政府部门应对本行政区域的学生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