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质监局批准发布DB14/T1064—2015《钢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等13项节能地方标准,这13项节能地方标准于9月25日起正式实施。至此,山西省已制定并发布54项节能地方标准,涉及能耗限额、监测方法、能源管理体系、节能标准体系、节能评价等方面,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主要耗能行业的节能标准体系。
山西省作为全国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节能减排任务较重,经济转型迫在眉睫。节约能源一直是山西省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为贯彻《“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山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作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节能主管部门,山西省质监局和省经信委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力度,将节能标准作为地方标准化工作重点,加快地方标准制修订力度,为推进全省节约能源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此次发布的13项标准中7项为强制性地方标准,分别为DB14/ 1056—2015《红花提取液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14/ 1057—2015《大小容量注射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14/ 1058—2015《日用玻璃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14/ 1059—2015《烧结砖瓦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14/ 1060—2015《软饮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14/ 1061—2015《陶粒压裂支撑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14/ 1062—201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另有6项为推荐性地方标准,分别是DB14/T 1063—2015《低压电动机就地无功补偿系统使用规范》、DB14/T 1064—2015《钢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DB14/T 1065—2015《电解铝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DB14/T 1066—2015《甲醇燃料调配规范》、DB14/T 1067—2015《卓越能源绩效评价规范》、DB14/T 1068—2015《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评价规范》。
据介绍,自2010年以来,山西省已先后出台了镁冶炼、电石和铁合金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地方标准和监测方法地方标准。截至目前,山西共发布节能领域地方标准54项。在已经发布的节能地方标准中,部分已有能耗限额国家标准的,为实现全省节能目标,山西省制定了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如水泥、氧化铝、电解铝、合成氨、烧碱、钢铁产品6个地方标准的能耗限额标准,不仅严于国家标准,而且新增产品生产过程中各工序能耗限额标准和单位产品电耗指标;对没有国家标准的主要耗能行业,山西省也在充分调研和协调的基础上,研制了相应的能耗限额地方标准,风电法兰和铸钢产品国家并无相应的能耗限额标准,是基于山西省实际提出制定的。目前,能耗限额标准基本覆盖了山西省电力、建材、钢铁、有色冶金、焦化和煤化工等主要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