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群众教育引导工作存在的问题与路径选择

2015-03-30 00:20宋庆森
党政干部论坛 2015年9期
关键词:教育引导意识群众

○宋庆森 宋 婷

(作者系中央党校党建专业博士,黑龙江省社科院助理研究员)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们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既需要我们党自身不断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也需要高素质群众的参与、支持和配合。但这种高素质的参与和配合,往往不能自发形成,需要群众自觉的学习,需要社会正能量的引领,更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合理教育、积极引导。面对经济转型、社会转型的脚步不断加快,一方面群众的主体意识、民主意识、经济意识不断增强,另一方面群众对公共事业的主动参与意识、积极配合意识、公平竞争意识、自觉奉献意识又显相对不足。鉴于此,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需要认真分析当前群众工作的新发展、新变化、新特点,努力把握群众思想变化的趋势,不断探索群众教育引导工作的途径和办法。

一、新形势下群众教育引导工作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的逐步深入,群众的经济意识、民主意识、法制意识、主体意识不断增强,给各级党组织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教育引导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群众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但对社会治理认同度还不够高

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各地群众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实践中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比较欢迎,并通过各种方式主动参与民主选举和民主监督活动,特别是对涉及自身政治和经济利益时表现得尤为积极。与此同时,群众在整体的心理上还一定程度上存在对社会治理认同度不高的问题。一是群众对民主的形式化感到不满。实践中,各地民主选举落实得都较好,干部民主选出来,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实起来难度很大,而且个别地方民主选举仍是搞形式、做样子,民主选举只是“组织定名单,群众画圈圈”。二是群众对部分党员干部存在质疑。少数领导干部工作中善于做表面工作、乐于搞形象工程、陷于钱权交易、沉迷于奢靡生活。这种现象虽然仅仅发生在极少一部分领导干部身上,但社会上“有罪推定”的心理定势明显,将个别现象说成是全党的现象,认为没有党员干部是清廉的,“诬化”干部的对立情绪日益突出。三是群众对部分党组织和政府职能部门不够信任。由于部分基层组织和政府职能部门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导致群众奉行“信法不如信访、信访不如上网”,甚至是“堵交通、上楼房、围政府”,致使社会矛盾日益激化,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二)群众的经济意识不断增强,但对核心价值的认识还不到位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的市场意识、工人的科技意识、知识分子的创业意识不断增强,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与此同时,城乡群众腰包“鼓”了,想法也多了;物质极大丰富了,国民教育却疏离了,部分群众价值观出现了一定偏差。一是道德观念沦丧。个别群众价值观念扭曲,荣辱观念、善恶观念模糊。部分群众奉行“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理念,对于跌倒的行人不想扶、不愿扶、不敢扶;个别群众遇事不信法、不信政府,信迷信,导致陈规陋习泛起;有的群众为了实现个人私利,不择手段、损人利己。二是拜金主义盛行。有些群众信奉金钱至上,忽视对精神层面的追求,有的甚至为了金钱可以做到不讲诚信、不择手段;有些年轻人奉行“宁愿坐在宝马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将金钱作为择偶的唯一标准;有的群众为了金钱可以不要人格,甘愿做“二奶”、情愿做“小三”。三是享乐主义渐长。一部分富起来的群众盲目追求高消费、高享受,热衷于要面子、讲排场,逢事喜欢大操大办;部分群众喜欢攀比,总是希望房子要住得比别人的大、车子要开得比别人的好、妻子要长得比别人的漂亮;有的群众为了享受一时的奢靡生活,不惜违法乱纪、以身试法。

(三)群众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但对法律法规的把握还不精准

随着依法治国的进程逐步推进,群众对国家法律法规的认识不断深化。群众在利益遭到损害时,大多数会寻求法律的援助,力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与此同时,法律的专业性、系统性很强,由于群众的文化层次和知识储备不一样,对法律的认识和掌握的程度也差别很大。一是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不够主动。群众对法律的掌握大多是宏观的,对于具体的法律知识掌握得较少。群众主动学习法律的不多,往往是遇到问题了才去做相关的了解,所以存在很大的被动性,且了解法律主要是为了采取一些补救性措施。二是对法律法规的遵守不够严格。由于对法律的了解程度不够,群众在遵守法律方面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和选择性。往往是争取权利十分积极,而履行义务方面就显得相对被动,近几年赡养诉讼案件不断上升也说明了这一点。在经济发展领域,很多群众明知自己做的事情不合法,但受利益驱使胆大妄为,这也是假冒伪劣产品盛行的原因所在。三是对法律法规的效力不够确信。实践中一些部门执法不严,一定程度上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群众对法律的信任程度不是很高。一些群众在遇到问题时,不是寻求通过法律的形式解决,而是先托门子、找关系,他们感觉这样会对自己更有利。因此,在他们看来,一个官司赢不赢关键看关系硬不硬。

(四)群众的竞争意识不断增强,但对公平公正的融入还欠自觉

当今社会既是一个充满机会的社会,更是一个充满竞争的社会。人们在竞争中求生存,在竞争中求发展。为了在竞争中处于优势,人们努力学习科技、文化、管理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从当前看,国内各行各业公平竞争已成为社会发展的主流,但也不可否认在竞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公平竞争的环境不够优化。由于受传统选人用人体制的影响,人们在参与竞争时总会受“关系”思想牵制,当自己参加竞聘时,自己或是家人自觉不自觉地就会去找关系、找门路,希望在“决战中”多一份保险。二是公平竞争的平台不够健全。从当前看,考试是选人用人主要的平台。除了考试外,虽然也有遴选、岗位竞聘等方式,但这些方式的公开透明性尚显不足。从经济领域来看,竞争的平台主要有实体平台、媒体平台、网络平台等,但由于对网络媒体的监管不利,产品的虚假宣传、夸大宣传大量存在。在文化领域,随着文化行业的不断转企,出书、发表文章大都明码标价,新人在这一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这也是新秀难出的重要原因。三是公平竞争的机制不够完善。从当前看,虽然选人用人方面机制在不断完善,但选拔唯学历、唯年龄、唯出身、唯地域等问题仍然相当严重。在市场竞争方面,国家为了保证国企的顺利发展所采取的一系列保护性措施,使得同行业的私营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很难有大的发展。

(五)群众的主体意识不断增强,但对公共事业的参与还不够积极

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人民群众思想意识的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显著增强,群众的自主意识、理性意识、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不断强化。群众对“公民身份”的认同感逐步加强,对社会发展中自身的定位有了新的认识,越来越多的人学会用理性的思维去思考和认识自己的行为,并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尽管群众的主体意识在不断增强,但是由于他们以自我为中心进行占位的特征仍比较明显,因此为国家、为社会着想的动力尚显不足。一是大局意识不强。在现实中,部分群众遇到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发生矛盾时,往往只管自己、不管别人,只顾自家、不顾大家,只看眼前、不看长远。二是责任意识淡薄。部分群众在个人利益面前斤斤计较,遇到责任就绕着走、躲着走;有的群众对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如数家珍,但对自己应负的义务却百般推辞。三是奉献意识较差。受传统政治文化和思维模式的消极影响,部分群众不愿意奉献,认为奉献会浪费自己的时间、消费自己的金钱、损害自己的利益;部分群众不会奉献,认为奉献是大人物做的事情,普通的群众没有奉献的义务,也没有奉献的能力;部分群众不敢奉献,认为奉献会遭到周围群众的嘲笑,是逞强好胜,是沽名钓誉。

二、新形势下加强群众教育引导工作的路径选择

时代在发展,形势在变化,群众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做好新形势下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需要党中央运筹帷幄,需要各级党组织精心策划、认真落实,需要广大党员率先垂范,也需要广大群众积极响应、积极配合和主动参与,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合力,保证群众教育引导工作的实效性、长期性和经常性,真正为实现中国梦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一)加大宣传教育,赢得广泛社会认同

执政党要想长期执政,就必须赢得社会的广泛认同。这种广泛的认同获得的渠道很多,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对群众的经常性的宣传教育。一是加大世情宣传教育。要善于把我们的经济发展速度、政治稳定程度、文化发展繁荣状况、生态的控制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同世界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落后国家进行比较。当前,我们的发展同发达国家的差距越来越近,显示出党选择的改革发展之路是毋庸置疑的;我们国家的稳定程度超过了混乱的中东、贫穷的非洲,甚至在某些领域还超过了欧美国家,表明了党治国理政的科学性;我们的文化交流日益频繁,文化理念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纳,截至2014年9月,中国国家汉办已在全球122个国家合作开办了457所孔子学院和707个孔子课堂,成为汉语教学推广与中国文化传播的全球品牌和平台,说明了社会主义文化的强大生命力。二是加大国情宣传教育。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顺利推进了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百姓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中国的国际地位不断提升。1978年中国人均GDP约合149美元,2013年中国人均GDP约合6629美元,增长了约43倍。居民预期寿命由1981年的67.8岁提高到2010年的74.8岁。所有这些归结起来重要的一点,就是因为我们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三是加大党情宣传教育。我们现在是拥有 8600多万党员的大党,大部分党员干部都能按照党章的要求,在各自的岗位上践行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但不可否认,我们的队伍中还有一小部分人漠视党的纪律,违背了党的宗旨,做了一些贪赃枉法的事情,恰恰是这一小股贪腐分子,给党的形象造成了很大的损害。面对党情,一方面需要大力宣传党的优秀干部,如沈浩、王瑛、任长霞、郭明义等,通过对模范人物的宣传,让百姓认识广大党员的主流是好的;另一方面,要加大对腐败的治理力度,让百姓感到腐败与党的宗旨是格格不入的。党的十八大以来,100多名省部级干部落马,进一步改写了“刑不上士大夫”和“新官不算旧账”的历史,人民对此是高度赞扬的,也显示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事业的高度自信和高度自觉。

(二)加强基层建设,夯实教育引导基础

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员干部是党在基层的“形象代言人”。加强基层建设,是做好群众教育引导工作的重要前提。从当前来看,应该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要全面推行基层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让群众选出自己满意的带头人和代言人。干部既要选得出,还必须保证能够自觉接受群众的质询、监督和考核,真正做到“干得好不好,群众说了算”。二是加强基层党员队伍建设。党员要区别于一般群众,要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在自己的岗位上做标兵、当模范,在社会上为人朴实、真诚待人。党员还要心系国家、乐于助人,在工作上给予身边人以技术上的支持,在生活上给予物质上的帮助,在精神上给予关怀和激励。广大党员要积极组织并参与各类志愿活动,真正做到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共产党员的身影。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党组织建设的目标要逐步由过去那种指挥型、命令型、包办型向引导型、协商型、核心型转变。要引导群众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全过程。对于群众提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认真对待,采取协商、疏导的方式,依法照章进行调处。在调处矛盾的过程中,要讲灵活性,但是也不能无原则地迁就一些落后思想和消极情绪。

(三)注重方式方法,增强教育引导实效

方法得当做事方能事半功倍。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离不开合理、科学、管用的方式方法。一是分层引导。不同层次的人,教育引导的重点也不一样。对于农民群体,要着重引导他们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践行者;对于广大工人群体来说,要引导他们成为安全生产、爱岗奉献、服务社会的模范;对于知识分子群体,要引导他们成为先进思想的传播者、科学技术的开拓者、优秀精神产品的生产者;对于自由职业群体,要引导他们诚实经营、文明守法、奉献社会。二要贴近群众。对群众进行教育引导,首先需要融入群众,要让群众知道你的意图。因此,要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大众化,用群众可以听得明白的语言进行阐述,这样群众才能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除此以外,基层党员干部在做群众工作时,还要放下当官的架子,真正融入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中,要设身处地地为百姓着想,从维护百姓合法利益角度出发想问题、办事情。三是典型示范。在具体的群众工作中,一方面党员干部要做好示范,保证每位党员在工作中是标兵、是模范,在社会上是好心人、热心人;另一方面,要在群众中充分挖掘和发现各类模范,借助报刊、杂志和网络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通过他们带动更多的人去弘扬正气,争当模范。

(四)重视意识理念,把握教育引导方向

认识上到位,行动上才能迅速。做好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需要从科学的理念入手,不断增强群众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一是增强主动参与理念。要摈弃那种“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理念,让群众充分认识,我们生活的环境是大家一起营造的,我们的平安是大家一起构筑的,我们的城市是大家共同建设的。少了每一个人的参与,我们的社会都将是不完美的,都是有缺憾的。二是增强无私奉献理念。要打破那种有能力、有财富才能贡献的误区,既要充分肯定大人物、能人的贡献,也不能忽视小人物、普通人的贡献。国家的富强和社会的稳定,不是靠一个或是几个强人能够实现的,靠的是亿万百姓的共同努力。要让百姓明白,能力大多奉献,能力小少奉献,没有能力遵纪守法也是贡献。三是增强公平竞争理念。在政治层面,不断扩大公推直选的范围,筑牢公平竞争的平台;在经济层面,引导私营企业发展同国有企业合作、竞争,激励他们向更宽广的领域进军;在文化层面,打破陈旧的人才培养模式,创设平台,鼓励年轻人积极参与文化交流和交锋,使他们敢于打破陈规、敢于挑战权威。四是增强学法守法理念。加大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让人们了解法、认识法、掌握法、自觉应用法。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以形成强大震慑力。加大对群众合法利益的保护力度,特别是当群众的利益受到国家行政部门或是国家公务人员侵害时,要加大法律援助的力度,让百姓真正相信法。

(五)着眼制度构建,保证教育引导长效

制度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和根本性。要想实现对群众教育引导的长期性,就必须从健全和完善制度上下功夫。一是健全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制度。党员干部要经常性地到基层走访,实地了解群众的情况,现场解答群众的困惑,把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让矛盾和危机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建立便民热线、举报信箱、网上答疑平台等,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同群众的联系,多渠道、全方位了解群众工作的动态,及时化解群众的矛盾和问题。二是完善群众问题研讨协商制度。针对群众反应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对于比较容易处理的,可以安排先行解决;对于带有普遍性且比较棘手的矛盾和问题,既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也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研讨,并邀请群众代表参加,条件较好的地方也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参与,共同解决群众的矛盾和难题。三是创新群众参与考核评价制度。主动邀请群众代表参与对领导干部政绩的考评,针对领导干部的亲民情况、带领群众致富情况、社会矛盾化解情况、社会综合治安状况等进行量化,由群众参与打分。要把群众的考核与领导干部政治升迁、物质奖励相挂钩,对于那些群众连续几年评价很低的领导干部,上级党委不能将其纳入提拔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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