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食品安全法10月起实施网售食品不能再“任性”
10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网上食品经营者也要“持证上岗”了,不仅要实名登记,还需明确管理责任,并依法取得许可证。这就意味着微信里匿名叫卖土特产、甜品等行为或将归为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交易平台提供者未履行登记、审查责任的,或将面临最高20万元罚款。
——平台提供者未尽责最高罚20万
自《食品安全法》修订案通过以来,对网络食品交易的规范就成为舆论焦点,受到经营者和普通消费者的普遍关注。日后,网络销售食品需要都有哪些条件?违规后又将遭受怎样的处罚?
新法对网络食品交易中的经营者、交易平台提供者的行为都做出了明确规范,“微店匿名叫卖土特产”、“朋友圈销售私房菜”、“化妆品卖家捎带出卖点糖果”等行为或将受到限制,网售食品进入规范化阶段。
该法案第六十二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新法实施后,消费者在网上、微店、朋友圈内买食品要注意了,必须要看这些平台经营者是否拥有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照。”专家表示,根据规定,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持照经营,入网的食品经营者需做三件事:实名登记、明确责任、审查许可证。
针对网络销售食品的违法行为,新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处罚力度提至“假一罚三十”
一直以来,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安全问题都备受关注,原料产地和产品配方成为消费者选择的重要标准。也正是抓住了消费者这一诉求,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企业频频利用“配方升级”、“添加营养成分”等招数涨价,可谓屡试不爽。
然而,新法落地后,或让此类提价妙招瞬间“失灵”。按照规定,婴幼儿奶粉产品配方由原来的“备案制”改为了“注册制”。第八十一条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上述规定直接导致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变更配方的“门槛”提高,难度加大。有专家表示,这要求企业更改配方要有正当理由,将“配方升级”当作涨价噱头已不可能,注册管理抬高许可准入门槛,全程监管强化了过程监管,杜绝分装封死了监管漏洞。
至于处罚力度,新《食品安全法》也是更加严格。针对“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行为,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
——功能宣传行为被列入监管重点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把保健食品认定为特殊食品,与婴幼儿配方食品一样,实行严格监督管理。按照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甚至广告都需要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不仅如此,新法还加强了对保健食品功能宣传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显示,“保健食品生产过程中的添加行为和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的情况,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以及宣传材料中有关功能宣传的情况”,被作为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的监督管理重点。
有业内人士分析称,此前许多保健食品打着“食品”的旗号进行“治病”的宣传,就是因为当中含有一定的药物成分,但这并不是药品,并不具有代替药物的治疗功效。此项规定将起到规范、净化保健食品行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