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曾银娥
(重庆三峡学院重庆)
新会计制度下高校固定资产核算浅议
□文/曾银娥
(重庆三峡学院重庆)
[提要]为了适应财政预算改革和高等学校经济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修订印发了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文通过分析新旧制度下高校固定资产核算的差异,指出新制度下高校固定资产核算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新制度;高校;固定资产;核算
收录日期:2015年9月1日
(一)旧制度下固定资产认定标准太低。旧高校会计制度下将普通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和专用设备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资产作为固定资产。随着经济发展的日益提高,受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商品的单价都逐渐提高。如果按照原有的标准,许多高校的资产都符合资产的范围(如换气扇、椅子等),这类物品价值低,容易坏,更换频繁,并且核算工作量大,不易管理。
(二)旧制度下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账面反映不真实。高校固定资产只按历史成本核算入账,中间不计提折旧。但是,固定资产有日常使用损耗,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净值相差会越来越大。一些本已完全没有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一直按原值挂在账面上,导致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资产价值虚高,无法反映高校固定资产的实际状况。
(三)基建会计未纳入“大账”固定资产核算范围。当今高校各项基本建设工程存在自身的一套会计核算体系,基建工程的固定资产大型维修支出也未重新列入固定资产价值,这样使得很多基建项目脱离于学校会计核算体系之外,无法反映学校全部资产状况。形成一校两个会计主体,两套账,两套报表,与现代会计准则相冲突。
(一)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高和核算范围的缩小。新制度提高了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一般设备单位价值调整为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调整为1,500元以上,尤其是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超过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这样适应了高校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
新制度下,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通用设备”代替了旧制度的“一般设备”,将档案也列入了资产管理,同时将其他固定资产类别进一步细分为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新制度的调整充分考虑了高校的具体情况和特点,缩小了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进一步提高了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水平。
(二)进一步规范了高校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新制度设置了“非流动资产基金”账户,废除了旧制度中的“固定基金”账户。
新制度下高校固定资产增设了“累计折旧”账目,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高校利用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这个备抵账户,清晰地反映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利于合理地确定高校教学教育成本。
新制度将基建会计并入事业会计,增设“在建工程”科目,用于核算新建、改建、扩建固定资产的相关支出和设备的安装工程。将基建账纳入高校事业“大账”,实现了基建账与事业账合并,这是高校财务统一核算的需要和要求。这样,期末不要单独合并报表,只用一套报表就能直观反映出高校的整体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完整性,也有利于全面加强高校资产管理。
(一)大批同类物资界定不明了。新制度规定: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价值超过1年(不含1年)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此规定对“大批”界定不具体,不同的会计人员对此理解不同,从而导致做出不同的会计处理,对大批同类物资的确认有些随意。例如:某高校购入单位价值200元的课桌,若只购买一张,从金额上不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若一次性购买100张,总金额为20,000元,会计人员大都作为固定资产处理;若一次性购买6张,总金额为1,200元,这种情况下不同会计人员的理解就会不同,做出的会计处理就不一样。同一类物品,由于批量采购和零星采购不同,导致做出不同的会计处理。新制度对大批同类物资的批量和金额未做出明确的规定,会计人员在实际核算时把握不准,导致对大批同类物资的确认有些随意,造成账目混乱,成为一笔糊涂账,也违背了现代会计的重要性原则和可比性原则。
(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不全面。新制度规定:高校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这两种方法都没有考虑资产的无形损耗。高校的一些科研类固定资产,价格昂贵,生命周期短,资产贬值快,若仍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就无法体现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
(三)固定资产管理没有使用现代固定资产管理软件。新制度规定:高校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应当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但由于某些高校管理技术手段更新缓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没有设置无形资产,而财务部门根据新制度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这样造成两部门对同一资产做出不同的分类,固定资产的财和物两套管理系统各自孤立,各类别的固定资产存在差异,加上管理中存在数据处理不及时,造成高校固定资产账和实物账无法核对。
对于固定资产范围中的大批同类物资界定不清的问题,建议上级财政部门尽快制定关于其价值和数量标准的具体规定,从而使会计信息达到可比性和重要性要求;“累计折旧”影响到财务报表,不同的折旧方法累计折旧金额相差甚远,所以选择合理的折旧办法非常重要,新制度规定的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无法体现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对于无形损耗大的专用设备,建议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对于“购入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的确认不统一问题上,一方面对资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学习,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促使他们尽快转变思维模式,掌握和熟练新会计制度的内容;另一方面学校应及时更新资产硬件软件系统,实行网络化管理,实现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网络一体化,实现信息共享,实时清查对账,以便及时发现资产划分等问题并及时协商解决问题,这样既满足学校资产管理的需要,又解决了长期以来许多学校存在的两部门账账不相符的问题。
主要参考文献:
[1]财政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20.
[2]张宝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中高校固定资产核算问题初探[J].中国经贸导刊,2014.10.
[3]赵冬梅.会计之友,2013.8.
[4]李萍.新制度下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探析[J].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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