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思想中的“诚”:回顾和梳理

2015-03-28 00:00邓小虎
邯郸学院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性恶法度荀子

邓小虎

(香港大学 中文学院,香港 薄扶林)

荀子思想中的“诚”:回顾和梳理

邓小虎

(香港大学 中文学院,香港 薄扶林)

“诚”字于《荀子》凡72见。学者已经指出,其中大概一半是作为副词使用,意思是“真正地”。至于其他用例,则大概指称一种特殊的心灵状态,暂时可用“真实”指称之;即以“诚”指一种“真实”的心灵状态。重点在于后一种“诚”的用例,但亦会旁及前一种副词的用例,目的在于厘清“诚”在荀子思想中的位置,并由此梳理“诚”和《荀子》中理想人格的关系,最后则希望反思“诚”和个人自我实现的可能关联。

荀子;诚;道;养心;君子;仁义

“诚”字于《荀子》凡72见。①刘殿爵编辑:《荀子逐字索引》(香港:商务印书馆,1996),第198页。值得一提的是,《荀子·君道》的“将内以固诚,外以拒难”,除宋台州本外,诸本及《群书治要》、《韩诗外传》皆作“将内以固城”。考察《荀子·君道》的整段文字是“欲治国驭民,调壹上下,将内以固诚,外以拒难。”另外,《荀子·臣道》提及“内不足使一民,外不足使距难”和“内足使以一民,外足使以距难”。根据这些语境和文本证据,本文认同王天海先生的判断,《荀子·君道》的相关文字应该是“将内以固诚,外以拒难”,并且“诚”指“诚信”。王先生的看法见:王天海:《荀子校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第556-557页。学者已经指出,其中大概一半是作为副词使用,意思是“真正地”。②佐藤将之:《荀子哲学研究之解构与建构:以中日学者之尝试与“诚”概念之探讨为线索》,《台湾大学哲学论评》,第34期(2007年10月):第111页。佐藤将之:《掌握变化的道德—〈荀子〉“诚”概念的结构》,《汉学研究》,第27卷第4期(2009年12月):第50页。至于其它用例,则大概指称一种特殊的心灵状态,暂时可用“真实”指称之;即以“诚”指一种“真实”的心灵状态。本文的重点在于后一种“诚”的用例,但亦会旁及前一种副词的用例,目的在于厘清“诚”在荀子思想中的位置,并由此梳理“诚”和《荀子》中理想人格的关系,最后则希望反思“诚”和个人自我实现的可能关联。

一、《不苟》篇的“诚”

指称心灵状态的“诚”之用例,虽然散见于《荀子》各篇,但最集中(11次)也最引人注意的是出现于《不苟》篇的一段文字:

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致诚则无它事矣。惟仁之为守,惟义之为行。诚心守仁则形,形则神,神则能化矣。诚心行义则理,理则明,明则能变矣。变化代兴,谓之天德。天不言而人推高焉,地不言而人推厚焉,四时不言而百姓期焉。夫此有常,以至其诚者也。君子至德,嘿然而喻,未施而亲,不怒而威:夫此顺命,以慎其独者也。善之为道者,不诚则不独,不独则不形,不形则虽作于心,见于色,出于言,民犹若未从也;虽从必疑。天地为大矣,不诚则不能化万物;圣人为知矣,不诚则不能化万民;父子为亲矣,不诚则疏;君上为尊矣,不诚则卑。夫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唯所居以其类至。操之则得之,舍之则失之。操而得之则轻,轻则独行,独行而不舍,则济矣。济而材尽,长迁而不反其初,则化矣。

对于这一段文字的诠释,历来争议甚多。在这一节,我们将回顾和整理其中涉及的不同问题和意见。虽然我们将兼顾训诂和义理,但主要目的还是在于指出其中蕴涵的哲学问题。

对于《荀子·不苟》的这一段“诚论”,历代注释家很多都留意到其和《礼记·中庸》和《礼记·大学》的相似。譬如唐人杨倞在注释“以慎其独者也”这一句时,就引用《礼记·中庸》的“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来解释“慎其独”。[1]46清人刘台拱在评论“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这一句时,也曾指出“诚者,君子所以成始而成终也。以成始,则《大学》之‘诚其意’是也。以成终,则《中庸》之‘至诚无息’是也。”[1]46牟宗三也认为这一段文字“颇类《中庸》《孟子》。此为荀子书中最特别之一段。”牟先生并且指出,这段文字提出“天德”的说法,是视天为正面的天,和“天生人成”原则中被治的负面天完全不同,和也《荀子》其它部分不相类。[2]197蔡仁厚基本上认可牟先生的看法,认为此段文字“非常特殊”;其所说的“天”是正面意义的“天”,与被治的负面的天“迥不相侔”。蔡先生并且指出,此段文字所说的“养心”,实际上和荀子的思想不一致,而与荀子思想一致的养心之道,当是《荀子·解蔽》提及的“虚、壹、静”的工夫。[3]486-489

相较于牟蔡两位先生所代表的《不苟》篇和荀子整体思想不相类、不相符的意见,另外一些学者则认为《不苟》的这一段文字其实并无和荀子思想不相类的地方。譬如唐君毅虽然认为这一段文字适足于印证心之性善,但他指出,荀子始终没有追随孟子即心言性的进路、没有主张心善,是因为荀子认为心之所可虽能中理,但亦可不中理,人能守道行道,亦可弃之而不守不行。[4]54唐先生的意思是,虽然《不苟》一段文字提出了心善的一面,但这和荀子不主心善的立场并不冲突。因为荀子认为心可善亦可不善,从心实际上表现出善的一面,推导不出心必然是善的。徐复观也赞同唐先生这种理解,虽则徐先生并没有直接论及《不苟》的这一段文字——徐先生指出:“在荀子的立扬,认为心可以决定向善,也可以决定不向善。”[5]242唐端正也指出,荀子“所谓诚,不指性而言,但也不指仁义善道本身,而是指健行不息地守仁守义。故‘诚’不着重在致知上,而着重在笃行上。”[6]175唐先生并且认为,“诚”作为笃行的表现,实际上体现了荀子对人为努力的重视,因为理想人格恰是通过“诚”这种笃行来达成的。唐先生因此指出,“积伪就是致诚,致诚就是积伪”。[6]176一如唐端正,韦政通也将“诚”理解为笃行人格的表现,虽则韦先生并没有直接评论《不苟》的一段文字。[7]41-42

其实早在这几位先生之前,冯友兰就指出,《不苟》的“诚”和“慎”恰恰是和性恶论相一致的。冯先生认为“诚”指真实,“独”指专一,之所以要真实专一地追求道德仁义,恰恰因为道德仁义并非人性中所本有,故此需要通过专精极勤才能使性化于道德仁义。冯先生并且强调,正因为荀子主性恶,所以《不苟》才提到“长迁而不反其初”;这正是主性善者教人复其性的相反。[8]221陈大齐在其《荀子学说》中虽然没有直接讨论“诚”的问题,但对于《不苟》的“长迁而不反其初”则有和冯友兰类似的判断。陈先生认为,这一句中的“初”的确是指“性”,而“迁”则指迁于伪,意即长迁于伪而不返于性。[9]224换言之,陈先生肯认了,《不苟》的一段文字,是对应于荀子思想中的“性恶”和“化性起伪”。根据“长迁而不反其初”而将《不苟》的一段文字置于性恶的框架下来理解,这种意见其实还有不少的支持者。譬如赵士林就指出,虽然荀子在《不苟》主张“诚”有和儒学“内圣”进路有相通之处,但荀子的“诚”强调的是“道德知性”而非“道德情感”。“道德知性”是通过后天学习所获得的,恰恰是用以彻底克服人类与生俱来的本性之恶。[10]8-9吴树勤也认为,“诚”指真诚地施行仁义,因为只有如此才能达致品德完美,而只有品德完美才能改变性恶迁化为善。[11]90-91

Paul Goldin留意到《不苟》的“诚”思想和《中庸》相吻合,并且认为《不苟》的一段文字受到了孟子的影响。不过他认为《不苟》一段文字所依据的依然是性恶的思想。他认为,“诚”指的是人类的自我完“成”,即通过依从道及其体现——礼,人转化自然之性而发展,并有美好的人生。①Paul Goldin, Rituals of the Way: The Philosophy of Xunzi ,Chicago and La Salle, Ill.: Open Court 1999p 19-20.Goldin对于《不苟》“诚”的理解,主要是将之视为一己育成(self-cultivation)的核心部分。王楷也主要是从这种道德修养的角度来诠释《不苟》的“诚”。王楷认为《不苟》的一段文字和荀子的整体思想并无矛盾。他指出,荀子将“性”视为被治理的对象,而治理“性”的是“心”这个理性主体。《不苟》的一段文字则强调,“心”本身也需要持养,而其功夫即在于“诚”。②王楷:《荀子诚论发微》,《中国哲学史》,2009年第4期,第64-71页;以及王楷:《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荀子诚论的精神修持意蕴》,《哲学与文化》第36卷第11期(2009.11),第43-58页。这两篇文章基本上是一样的,并且是王楷专书的一章。相关专书是王楷:《天然与修为—荀子道德哲学的精神》,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通过对《不苟》“诚”的考察,王楷意图论证,相对于以礼修身,内在的自我反省其实也是荀子思想的重要部分。王楷认为,无论是孟子还是荀子,其修养功夫都是心行并重,内外兼修的。[12]217,248

除了“诚”的道德修养层面,佐藤将之亦特别强调“诚”的政治伦理面向。他在三篇论文③佐藤将之:《战国时代“诚”概念的形成与意义:以《孟子》《庄子》《吕氏春秋》为中心》,《清华学报》,新35卷第2期(2005.12),第215-244页;佐藤将之:《荀子哲学研究之解构与建构:以中日学者之尝试与“诚”概念之探讨为线索》,《台湾大学哲学论评》,第34期(2007.10),第87-128页;佐藤将之:《掌握变化的道德—《荀子》“诚”概念的结构》,《汉学研究》,第27卷第4期(2009.12),第35-60页。中仔细考察了战国时期“诚”概念的发展,其中两篇特别以《荀子》为核心,探究《荀子》“诚”思想在战国思想的地位和影响。佐藤将之认为,《荀子·不苟》的“诚论”无法在“性恶”和“天人之分”的框架下得到恰当理解,其实际上代表了荀子思想中另一种形态的“天人关系论”。他认为《不苟》的一段文字受到了《孟子》、简帛《五行》《庄子》等诸文本的影响,其主旨在于指出“诚”是呈现统治者道德伦理的最高方法,并且这种“诚”的显现过程被称之为“天德”。为了调和荀子思想中的“性恶”和带有性善蕴意的“诚”论,佐藤先生指出,“诚”在《不苟》中被视为圣人的属性,而非达致圣人的方法;并且荀子思想包含了两种不同的工夫理论:“诚”是“积善”工夫的基础,而“性恶”则是“由礼”工夫的基础。[13]115-119在另一篇论文中,佐藤将之进一步指出,荀子的“诚”概念依据的是战国中后期相当重要的“变化论”,而且以“诚”为核心的荀子伦理思想,和《礼记·中庸》后半部的“诚”学说有共同的理论立论。[14]36佐藤先生特别强调,他并不否定从“性恶”观点来探讨荀子思想中“化性”的意义,但他认为,“诚”概念及相关的“变化”观能够为“化性”如何可能提供理论基础。[14]47

以上各位学者对于《荀子·不苟》“诚”思想的理解,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种立场。其一,部分学者认为《不苟》的“诚论”和荀子以“性恶”为代表的思想体系不相洽,反而更接近《孟子》《中庸》的性善思想。持这种意见的代表有牟宗三和蔡仁厚。其二,另一些学者则一方面承认《不苟》的“诚论”体现了“心”善的一面,另一方面则认为这种“心善”的看法其实和“性恶”并不相冲突。他们倾向认为《不苟》的“诚论”代表了另一阶段或者另一层面的修养功夫。佐藤将之和王楷可以视之为此类立场的代表,唐君毅和徐复观应该也属于这种立场。其三,其它学者则倾向从“性恶”的角度来诠释《不苟》的“诚论”,并认为其恰恰是“性恶”思想体系不可或缺的一环。持这种立扬的有冯友兰、唐端正、Paul Goldin、赵士林、吴树勤等人,韦政通应该也属于这种立场。当然,这三种立场只是一种笼统的划分,许多学者实际的立场比我们在这里所归纳的要复杂的多。我们做出这种划分,主要是为了显示理解《不苟》“诚论”的三个方向:将之和荀子思想相切割;视之为荀子思想的一部分,但相对独立于“性恶”体系;还是视之为“性恶”体系的重要部分。

本文的立场更倾向于第三种方向,即认为《不苟》“诚论”和“性恶”思想是相辅相成的。不过,与其说《不苟》“诚论”是“性恶”体系的一部分,不如说“诚论”和“性恶”各自是荀子思想的构成部分。之所以修正我们的表述是缘于两点考虑:其一,“性恶”的确切意涵仍然有待厘清;并且无论“性恶”的确切意涵为何,“性恶”无论是在《荀子》的文本中还是在后人的论述中,往往都只是一个简化的标签,为的只是方便陈述一套实际上相当复杂的思想体系。①A. C. Graham和A. S. Cua都提到了这一点。参见A. C. Graham, “The Background of the Mencian Theory of Human Nature,” Studies in Chinese Philosophy and Philosophical Literature ( Singapore: Institute of East Asian Philosophies, 1986) 57. A. C. Graham, Disputers of the Tao: Philosophical Argument in Ancient China (Chicago and La Salle, Illinois: Open Court, 1989) 250-1. A. S. Cua, “The Conceptual Aspect of Hsun-Tzu’s Philosophy of Human Nature,” Philosophy East and West 27 (1977): 374.因此,比较恰当的说法大概是“以性恶为代表的荀子思想”。那么我们可以说,《不苟》“诚论”是以“性恶”为代表的荀子思想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二,之所以强调“诚论”和“性恶”的紧密关系,是基于一个方法论考虑:即在相反证据出现之前,我们应该将《荀子》文本视为一个整体,并通过诠释和分析,尽量整理出一套完整圆融的思想体系,以显示其独特的思想、哲学旨趣。在将《不苟》“诚论”视之为荀子思想的一部分这一方面,本文(以及第三种立场)其实和第二种立场并无差异,不过本文更倾向于论述《不苟》“诚论”乃至《荀子》文本各处的“诚”观念和荀子思想其它部分的关系。

我们可以基于这种考虑,重新审视《不苟》“诚论”的一段文字。我们可以看到,这一段讨论“诚”的文字,其出发点是“君子养心”。实际上,《荀子·不苟》接近四分之三的篇辐,都是对于“君子”各个方面的讨论。“诚论”的一段文字,涉及的是“君子养心”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荀子提出了“诚”这个观念,并指出其实质就是“守仁”和“行义”,而其成果则是“化”和“变”。然则,“诚”在这一段文字中其实是和至少四个()组观念相联系:“君子”、“养心”、“仁”和“义”、“化”和“变”。那么,在进一步判断《不苟》“诚论”的意涵之前,我们适宜先观察这四个()组观念在荀子思想中的基本意义,以及其和“诚”可能的关系。

二、君子

君子是儒家力求实现的人格典范,所以孔子告诫子夏:“女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论语·雍也》)在《荀子》文本中,君子同样是价值和正面行为的践行者;可以说,在荀子心目中,君子就是其思想的实践者,所以荀子也说:“道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以道也,君子之所道也。”(《荀子·儒效》)荀子在这里认为,“道”主要关涉的是人类的生活,是人民行为举止所仰赖的规范原则,而君子就是其倡导者。不过,虽然“君子”在《荀子》文本中往往都直接指涉理想人格,但在更严格的区分中,“君子”则是落后于完美“圣人”的修养阶段。

譬如荀子曾根据求学者的不同阶段而区分“士”、“君子”和“圣人”:“彼学者,行之,曰士也;敦慕焉,君子也;知之,圣人也。”(《荀子·儒效》)荀子在这里提及“学”,其实是对于“我欲贱而贵,愚而智,贫而富,可乎?”这个问题的响应。荀子认为通过学习,即使贫贱愚笨之人也可以得到价值上的显贵。荀子认为,求学者,如果能够遵守相关规范以行为处事,可以称得上是“士”;至于“君子”,则不但在行为上能施行所学,并且能“敦慕”之。“敦慕”,杨倞认为就是“厚慕之”;王引之反对杨倞的说法,认为“敦”和“慕”都应该训为“勉”,并引用《礼记·曲礼》的“敦善行而不怠,谓之君子。”以为左证。[1]125王天海参考诸家注释,也赞同王引之的说法,认为“敦慕”就是指“勤勉”。[15]285由于缺乏更多的语境,“敦慕”在这几句文字中的确切意思,并不容易判断。不过我们可以参考《荀子·修身》一段相类似的文字:“好法而行,士也;笃志而体,君子也;齐明而不竭,圣人也。人无法,则伥伥然;有法而无志其义,则渠渠然;依乎法,而又深其类,然后温温然。”在这里,“士”的标准不但是“行”,同时还有“好法”;也就是说,“士”是因为对相关法度的喜好而施行之。至于“君子”,则一方面“笃志”,另一方面能将相关法度体现于已身。“笃志”一般有两种理解,一种认为是坚定志向,一种认为是深厚认识。①相关注释可参考王天海:《荀子校释》,第72页。下文的“有法而无志其义,则渠渠然”,说的应该是如果徒依法度而行,但对于法度背后的义理没有了解,则会因为不理解法度的原理统类而惶恐不安。依此,似乎上文的“笃志”应该理解为对于法度之义有深厚真切的认识,所以能真正地践履法度而将之体现于己身。不过,如果将“无志其义”理解为不向往追求法度蕴含的义理,似乎也是可行的。并且,将“志”理解为向慕,正可和《儒效》的“敦慕焉,君子也”相呼应。

虽然我们对于这两段文字的相关字词不一定能有确切肯定的训诂,但我们仍然能够整理出荀子对于“君子”的一些看法。第一,相对于“士”的遵从和施行所学(礼义法度),“君子”在礼义法度方面要表现的更进一步。第二,这种更进一步,至少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君子在行为上更持之以恒,也更深入身心;因此荀子以“敦”和“体”来形容之。另一方面,君子不仅仅停留在外表的行为,而同时有和行为相关联的心灵修养。这种心灵修养,可以是对于礼义法度所蕴含义理的认识,或者是对于相关义理的向慕追求。实际上,向慕追求和认识可以是同一种活动的两面:正因为不再停留在行为表层,而是对行为背后的义理有所追索,才能对这些义理有所发现和认识。荀子所提到的“慕”和“志”,就是对这种心灵修养的形容。第三,“君子”和“圣人”的差异,则在于君子还做不到“知之”和“齐明而不竭”。虽然君子对于礼义法度的义理有所向慕和认识,但却还达不到真正透彻的了解。这种透彻的了解,荀子称之为“知”和“明”,其表现则在于应对事物没有“不竭”、不足的时候,而其之所以能如此,则是由于圣人对于事理之“类”有深入理解。对于是否“知通统类”(《荀子·儒效》),荀子曾经作出以下的区分和解释:“然而明不能齐法教之所不及,闻见之所未至,则知不能类也……倚物怪变,所未尝闻也,所未尝见也,卒然起一方,则举统类而应之,无所儗怍,张法而度之,则晻然若合符节”。(《荀子·儒效》)也就是说,不知“类”者,只能根据已有的法教法度来行事,一旦遇上礼义法度所不曾描述的情况,则不能应变;相反,知“类”者,由于对义理有深切的了解,纵使遇上未曾听过见过的情况事物,也能通过义理来类推行事。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认为,“君子”的特征就是一方面由外在行为及于内在心灵,因而在心灵上有对于义理的向慕追求和认识,可是另一方面,君子对义理的认识却又达不到透彻而知其统类的地步。荀子曾提及圣人就是求学者的模范,求学者最终的目标是通过了解圣人法制的统类以同样成为圣人:“故学者以圣王为师,案以圣王之制为法,法其法以求其统类,以务象效其人。向是而务,士也;类是而几,君子也;知之,圣人也。”(《荀子·解蔽》)“君子”是“类是而几”,却没有真正掌握统类而达到圣人知之的境界。荀子又曾以是否了解祭礼的精神来区分不同的人格境界:“故曰:祭者,志意思慕之情也。忠信爱敬之至矣,礼节文貌之盛矣,苟非圣人,莫之能知也。圣人明知之,士君子安行之,官人以为守,百姓以成俗。”(《荀子·礼论》)荀子在这里对圣人的描述,结合了“知”和“明”,而对君子的描述,则是“安行之”。“安行”表示在“行”之外,还有“安”的面向:即对于礼义法度的施行,有一种安泰和持守,而这种心灵上的安固泰然,很可能就是来自于对礼义法度所蕴含的义理的向慕和认识。

总的来说,由“士”到“君子”的转变,其关键在于从行为层面上升到心灵层面,即不仅仅着眼于外在行为,而是更着意于行为背后的义理。而从“君子” 到“圣人”的转变,其关键则在对于义理是否有全面透彻的了解,即是否能“知通统类”,并能以此指导一切的言行举止。或许我们可以就此初步认为,“诚”就是成就“君子”并步向圣人的一种修养功夫,而其关键则在于使人“笃志”、“安行”,并进而“明知”义理、通晓“统类”。

三、养心

我们在第一节提到,《不苟》“诚论”的提出是对应于“君子养心”的问题。在上一节,我们看到“君子”的相关特征是“安行”礼义法度,“敦慕”、“笃志”其义;至于能否成为“圣人”,则视乎是否达到了“明知之”、“知通统类”的境界。那么,相应于“养心”,《荀子》文本是否又提供了什么其他线索呢?

荀子曾经提及“君子”为学追求“全尽”,而达致“全尽”的一个面向就是对于“心”的“持养”:“君子知夫不全不粹之不足以为美也,故诵数以贯之,思索以通之,为其人以处之,除其害者以持养之。使目非是无欲见也,使耳非是无欲闻也,使口非是无欲言也,使心非是无欲虑也。”(《荀子·劝学》)荀子在这里提到,要达致“全粹”①这一段文字中荀子用的是“不全不粹”,但在引文的前一句,荀子用的是“全之,尽之,然后学者也 。”,需要进行“诵数”、“思索”、“为其人”、“除其害者”等四方面的功夫,而其相对应的效果则是“贯之”、“通之”、“处之”和“持养之”。在《劝学》上文,荀子曾自问自答:“学恶乎始?恶乎终?曰: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读礼;其义则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诵数以贯之”②杨树达也提到了“诵数以贯之”和“其数则始乎诵经”的关系。见王天海:《荀子校释》,第44页。,指的应该就是广读经书典籍,以贯连经书记载的礼义法度。荀子另外也提及“君子之学也,入乎耳,着乎心,布乎四体,形乎动静。端而言,蠕而动,一可以为法则。”(《荀子·劝学》)这里提及的四个面向或阶段,或许就相对应于“全粹”之学四方面的功夫。“诵数以贯之”对应于“入乎耳”;“思索以通之”对应于“着乎心”,因为“心”通过思索才能真正领会礼义法度的贯通之理;“为其人以处之”对应于“布乎四体”,说的是施行的功夫;“除其害者以持养之”对应于“形乎动静”,强调的是将妨害“全粹/全尽”的东西去除,以成就完美人格,并因而能在动静微细之处,皆能体现礼义法度。值得注意的是,《不苟》“诚论”同样多次提到了“形”,譬如“诚心守仁则形”、“不独则不形”。能够“贯之”、“通之”、“处之”、“持养之”以成就“全粹”之学后,其在“心”的表现就是“使心非是无欲虑也”。“使心非是无欲虑也”是否也就是通过“诚”所达致的“养心”境界?关于这一点,我们在下文还会进一步考虑。

荀子曾提到“心也者,道之工宰也。道也者,治之经理也。”(《荀子·正名》)这几句表示,“道”是达致“治”的常理,而“心”则负责操持主导“道”的施行实践。显然,“心”和“道”有很密切的关系。那么,“养心”大概也和“道”息息相关。我们之前提到,“道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以道也,君子之所道也。”(《荀子·儒效》)另一方面,荀子也曾说“君子也者,道法之总要也,不可少顷旷也。”(《荀子·致士》)并且,荀子两次指出,“先王之道,仁义之统”(《荀子·荣辱》)。由此可见,“道”显然也和“君子”和“仁义”有密切关系。那么,如果我们能进一步厘清“心”和“道”的关系,那么对于了解“养心”应该有所裨益。

关于“心”和“道”的关系,《荀子·解蔽》有几段相当重要的讨论。不过在检视这些讨论之前,我们有必要简单交代相关的背景。荀子在《解蔽》篇首即指出,“凡人之患,蔽于一曲,而闇于大理。”荀子接着指出,“乱国之君,乱家之人,此其诚心,莫不求正而以自为也。妬缪于道而人诱其所迨也。私其所积,唯恐闻其恶也。倚其所私,以观异术,唯恐闻其美也。是以与治虽走而是己不辍也。岂不蔽于一曲,而失正求也哉!”荀子认为人的弊病在于被偏曲之学所蒙蔽而无法通晓大理。他并且指出,乱国的诸侯以及异说百家的拥护者,本来也追求正理,但却被一己本有的看法所蒙蔽,以致和正道正理相离。③后一段文字中,“妬缪于道而人诱其所迨也”一句意思不清,注释者众说纷纭。本文在此不纠缠于此句的确诂,因为一方面全段的意思还算大体明了,另一方面这一句也和我们讨论中的问题没有直接关系。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诚心”一词,荀子认为乱国乱家之人,就其真实的心意而言,本也是“求正”的,只是因为“蔽于一曲”而“失正求”。以此看来,“诚”本身并不保证“心”的得正。或许是基于这种认识,并为了避免误会,《不苟》的“诚论”在“致诚则无它事矣”之后,就紧接着说“惟仁之为守,惟义之为行”,并提到“诚心守仁”和“诚心行义”。《解蔽》篇接着提到,“凡万物异则莫不相为蔽,此心术之公患也。”这里的“心术”一词同样值得注意。荀子曾经提到,“故相形不如论心,论心不如择术;形不胜心,心不胜术;术正而心顺之,则形相虽恶而心术善,无害为君子也。形相虽善而心术恶,无害为小人也。”(《荀子·非相》)荀子认为“心”能够控制形体,而“术”则能够主导“心”并决定“心”的善恶。“术正而心顺之”指的是“心”顺从“术”的正面例子:如果“术正”,其结果就是“心术善”;反之则是“心术恶”。①荀子虽然没有明白说出“心术恶”的原因,但从“心不胜术”来看,我们可以推论其情况大概是“心偏而心亦顺之”。另外,“术正而心顺之”,宋本作“术正而心顺”;这里依从《荀子集解》的文本,见王先谦:《荀子集解》,第73页。正因为“术”的正确与否能够决定“心”的善恶,所以荀子特别强调要避免“心术”的通病。“诚心”和“心术”这两个概念的使用,都表明了“心”自身并非必然是善或者必然是恶,其善恶取决于人所依从的规范。所以荀子在《解蔽》接着就提出了圣人所采纳的方法:“圣人知心术之患,见蔽塞之祸……兼陈万物而中县衡焉。是故众异不得相蔽以乱其伦也。何谓衡?曰:道。”圣人并不“蔽于一曲”,而是“兼陈万物”,由此能得到正确的标准。这个正确的标准,就是“道”。《解蔽》接下来的几段,就正是讨论“心”和“道”的关系。

荀子首先指出,“故心不可以不知道;心不知道,则不可道而可非道。”反之,“心知道,然后可道;可道然后守道以禁非道。”荀子并总结,“故治之要在于知道。”②王天海认为这一句应该断为“故治之要在于知道人。”他并引用杨倞的注“心苟知道,何患不知道人”为证。见王天海:《荀子校释》,第849页。不过杨倞所注,针对的是《荀子》文本中的上一句“何患不知?”并且,如果这一句读为“故治之要在于知道人”,则未能和之前的“故心不可以不知道”相呼应。这里值得注意的是“知道”、“可道”和“守道以禁非道”这三个阶段。荀子认为,“心知道”,就会“可道”;“可道”之后就能接着“守道以禁非道”。“心知道”,《解蔽》下文的“虚壹而静”一段有详细讨论。至于“可道”,应该就是《荀子·正名》提及的“心之所可”:荀子一方面说“故治乱在于心之所可,亡于情之所欲。”另一方面又说“凡人莫不从其所可,而去其所不可。知道之莫之若也,而不从道者,无之有也。”前者可视之为对“治之要在于知道”的补充;后者则进一步解说了,何以“心知道,然后可道”——因为“知道”就能够了解天下没有什么其他东西比等得上道,那么当然就会“从道”并“可道”。另外,“守道”是否就对应于《不苟》的“诚论”呢?《不苟》恰恰提及了“惟仁之为守”、“诚心守仁则形”以及“夫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且,荀子亦曾提及“端悫诚信,拘守而详”(《荀子·修身》),以及“端悫以守之”(《荀子·仲尼》)。如果“诚”的确对应于“守道”,那么在荀子思想中,“知道”、“可道”和“守道”这三阶段功夫的详细解说,就是由《解蔽》的“虚壹而静”、《正名》的“心之所可”和《不苟》的“养心莫善于诚”所分别承担。是否如此,我们可以综合其他证据之后再行论断。

《解蔽》下文荀子以“虚壹而静”来解释“心何以知”的一段文字,我们在这里没有必要直接讨论。不过其中有几句文字,却是值得留意的。荀子指出,“未得道而求道者,谓之虚壹而静。作之,则将须道者之虚则入,将事道者之壹则尽,尽将思道者静则察。知道察,知道行,体道者也。”荀子在这段文字的开首就曾自问自答:“人何以知道?曰:心。心何以知?曰:虚壹而静。”这样看来,严格而言,“虚壹而静”仅是“知”的功夫。只有当人在“心”“虚壹而静”的状态去“求道”,才能“知道”。即,“虚壹而静”本身只是保证“心”能“知”,却不保证“心”能“知道”;只有当人积极“求道”,将“虚壹而静”运用于“道”的求索,“知道”才能得到实现。大概是因为如此,荀子才一方面指出“未得道而求道者”,另一方面则强调“须道者之虚”、“事道者之壹”和“思道者(之)静”的功夫。另外,“知道察,知道行”所述的功夫,应该也就是《解蔽》下文所说的“故君子壹于道而以赞稽物。壹于道则正,以赞稽物则察;以正志行察论,则万物官矣。”君子以“静”“思道”就能“察”,就能对于事物有详致的了解;在“正志”的指导下施行对事物的“察论”,就能恰当地统辖万物。而通过“察”和“行”,也就能“体道”。这里的“体道者也”,或许就是之前提到的“笃志而体”《荀子·修身》)的君子状态。这样看来,“知道察,知道行,体道者也”和“以正志行察论”或许描述的也是君子“诚”的功夫;而《解蔽》这里交代的也就是结合“知道”和“守道”的功夫境界。

《解蔽》接着的一段提到了“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出令而无所受令。”荀子认为“心”必然是自我主宰,而不会受他物宰制。所以他接着说“自禁也,自使也,自夺也,自取也,自行也,自止也。故口可劫而使墨云,形可劫而使诎申,心不可劫而使易意,是之则受,非之则辞。”此中“心不可劫而使易意”最值得注意,因为这表明了“心”是不会受外力所逼迫而改变其意向意志。我们原来关注的是“养心”的问题;“心”这种不受逼迫的特性,使得我们可以推论出“养心”的两个必要条件:其一,任何对于“心”所施加的影响或改变,都必然要得到“心”本身的认可;其二,“养心”所带来的影响或改变,最终必然体现在“心”自身的转变。第一点不难理解:既然“心”自我主宰并且不受逼迫,那么任何作用于“心”的影响和改变,都必然要得到“心”自身的认可才可能发生。这也表示了,任何“养心”的措施,都不可能违逆于当下的“心”。③我们这里强调“当下的‘心’”,是因为“养心”对于“心”的逐渐改变,可能最终形成一个相当不同于以往的“心”。这种最终的“心”的状态,可能是当初的“心”所不曾想像,并且不会认同的状态。那么,如果“养心”要得以展开,就必然和当下“心”的状态有所接轨,①这里的“接轨”是一个宽泛的用法,为的是表示“养心”必须相符或至少不相违于当下“心”的关怀和欲求;这样,“养心”才有可能得到“心”的认可。并因而能得到当下“心”的认可。第二点想说明的则是,“养心”不可能通过欺骗、隐瞒、逼迫“心”等方式而带来行为的改变。任何行为乃至人格上的转变,最终必然来自于“心”的转变。这两个条件表示,“君子”“养心”的起点很重要,即“君子”已经接受的规范法度,就决定了恰当的“养心”是否能够展开。当然,“君子”之所以被称为君子,就表示其人已经步入了儒家的修养之道,并已经基本达到了“敦慕”、“安行”和“笃志而体”的境界。“养心”大概就是进一步深化“君子”对于礼义法度的体认,并逐渐迈向圣人。荀子在《解蔽》的这一段最后说到“类不可两也,故知者择一而壹焉。”我们之前已经看到,“君子”到“圣人”的转变,最关键的是对于“类”的掌握,即“圣人”能做到“知通统类”、“明”“知”“类”。《解蔽》这里所提到的“类”,大概指的就是同样的“统类”。那么,荀子的意思应该就是,“心”只能追求一种“类”。这种“类”当然就是“道”,也就是“择一而壹”中的“一”。《解蔽》前文提到“不以夫一害此一,谓之壹”。那么“择一而壹”其实也就是以“道”来统辖“心”的各种认识,使能达到“兼陈万物”而不“蔽于一曲”的境界。这样看来,荀子在《解蔽》这一段,强调的应该还是“知道”的重要性。因为一如之前指出,只有“知道”,“心”才会“可道”和“守道”。并且正因为“心”自我主宰的特性,“知道”才更显重要——既然从外在强迫“心”是不可能的,那么就只能在“心”既有的框架下,使之“知道”。至于“养心”,应该就是确定“心”所追求的“类”,使之能在“道”的指导下,深化对于礼义法度的认可和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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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22.6

A

1673-2030(2015)04-0063-07

2014-06-05

香港特别行政区研究资助局资助项目支持,特此鸣谢 (HKU 753112)

邓小虎(1974—),男,广东开平人,香港大学中文学院副教授,牛津大学中国研究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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