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风反革命集团”案(以下简称“胡风事件”或“胡风案”)是建国后文艺界最早、最大的政治案件。史学界和文学界对“胡风事件”的理解一般是:胡风从“左联”时期开始就因文艺论争、人事纠葛和宗派情绪与党在左翼文艺界内的组织者、领导者产生了较大分歧,这种分歧所造成的矛盾在共和国的文艺体制中逐渐升级,并被毛泽东用来作为“整治”知识分子的切入口,最终使“胡风派”这一文艺团体被定罪为“反革命集团”。总之,“胡风案”是一桩政治冤案。
对于这样一宗牵连甚广的冤案,这一解释当然远不能让人满意。对于“胡风事件”,我们还有很多疑问:导致这一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和直接原因各是什么?哪位当事人的说法更可信?谁应承担更大的责任?文艺理论问题为什么会上升为政治问题?这一“事件”发生的机制是什么?其意义和教训又是什么?对几代知识分子的心态和命运造成了什么影响?我们如何评判它?……无穷无尽的问题,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回答。在这些回答中,有几种倾向值得注意。
一、所谓的“三个角度”
对于“胡风事件”发生的原因,学界一般是从三个角度切入:态度、理论、宗派主义。但其实这是周扬提出并为胡风承认的三个“罪状”。1952年绿原从一张姓友人那里听说了中央处理“胡风问题”的“内部消息”并告知胡风a,胡风很快信以为真并立即着手从这三个角度积极地准备“战斗”并为自己辩解,由此产生了大量文字材料(包括“三十万言书”)。当然,这一“内部消息”并非空穴来风,据林默涵回忆,周扬是从这三个角度对周恩来汇报胡风的问题并获得了周恩来的认可。b也就是说,学术界对“胡风事件”的阐释源自周扬对他们之间纠纷的看法。当事人所做的解释和说明,当然值得重视,但是学者们给予这些解释和说明如此高规格的信任、推崇,并一直沿用,使自己的思考就此止步,也就成为了“胡风事件”研究的一大局限。
受到自身视野的限制和某种成见的影响,胡风在持“宗派”利刃刺向对方的时候,很多说辞和叙述都是情绪化的、非理性的。在胡风的“三十万言书”和回忆录中,“宗派主义”几乎成为他解释所有发生在他身上及他周围的令他感到迷惑不解甚至愤怒的文艺问题、工作问题、生活问题的唯一原因。而“宗派主义”也就成为幸存的当事人和早期的阐释者、研究者理解“胡风事件”的一个不加质疑的“原因”。再加上受胡风和其他人提供的信息和视角的影响,“胡风事件”中的一切传说、传闻、信息以及所有人事纠葛的细节也就被当事人和研究者们“宗派主义化”了。研究者作为旁观者应保持冷静并对此有所反思。以三十年代左翼文艺界的恩怨来解释发生在五十年代的政治事件,未免过于夸大三十年代论争所引发的情绪、情感在后来的“事件”中所起的作用。而且,从史料方面来说,关于宗派、情绪、态度的资料已经丰沛到需要压缩、需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地步。其一,作为一桩以书信、日记、供词等材料定罪的政治事件,当事人的隐私早已公诸于众并呈“活化石”状供人解剖、研究;其二,事件尚未远去,当事人的自述、访谈还在慢慢涌现。这些大量的、描述个人琐事和“心路历程”的材料,必然导致研究者倾向于通过分析当事人心理来追问“胡风事件”。所以,在对“态度”和“宗派主义”的关注中,心理分析方法似被滥用,而研究者也对心理学理论产生了过度依赖。
在不少胡风研究论著中,心理动因成了阐释“胡风事件”发生原因和经过的重心。但分析历史人物的心理无法真正解释历史事件本身。心理动机很难实证,如果不与外部因素巧妙结合,用它来解释历史未免随意性过强。人的想法瞬间即成历史,如何能被准确探知?哪怕当事人还健在,他所表述的是否就是自己当时的真实心态,我们也很难判断。只有综合考虑个体在既定历史环境中的真实需求、所能做的选择和对利害的权衡这三个互相关联的因素,并结合外部环境的变化且加以严密推理,心理动因才能说明部分事实。当学界倾向于用心理学理论来分析胡风及相关当事人,就容易把对历史事件的理解变成对人千变万化的心理的无节制臆测,这也是很多“胡风事件”研究著述的一大通病。
过于关注“态度”和“宗派”所产生的另一个问题是,研究者容易陷入“当事人”自陈所造成的“道德陷阱”。对哪些人表“了解之同情”,在当事人双方的叙述相互矛盾又无旁证时相信哪一方,会对学者的研究思路产生根本性的影响。当事人的叙述当然是“胡风事件”研究的基础,但这些叙述很容易让人陷入迷阵,因为它们都过于情绪化。“被害者”们对“加害者”们和相关政治领袖及文艺体制、政治体制有强烈的控诉欲望,在描述“事实”、心态和每一人事纠葛的细节时,都不免捕风捉影,夸大事实;而“加害者”们也有“加害者”们的理由:林默涵、康濯、舒芜等人的相关回忆文章都不无自我辩白意味并倾向于把事件归因于没有具体责任承担者的“历史”和“体制”。例如,李辉的《文坛悲歌》、林希的《白色花劫》以及胡风、绿原等人的回忆都是研究者必读的重要文献。在这些资料中,他们或从当事人的角度对“胡风事件”进行了记述、阐释和说明,或以记录者身份保存了大量与当事人的谈话信息,这些资料都揭示了事情的细节以及当事人的心态和生活状态,但也导致了许多研究者对“胡风事件”的研究带有一种强烈的道德批判色彩以及“阴谋论”阐释倾向。对“受害者”表同情的研究者,往往受他们的敌意和怨恨所影响,倾向于认为从批判阿陇、路翎,到对舒芜的“诱降”,再到林默涵、何其芳对胡风的批判活动,是“官僚们”、“主流们”出于个人恩怨的、带有极强宗派情绪的有计划、有预谋的一系列行动。c而对周扬、林默涵、袁水拍等人表同情者,则认为“胡风事件”是胡风等人自己招惹的大祸。毛泽东才是决策者,其他人只是做了本职工作而已。研究者总要在“被害者”和“加害者”之间做选择是很糟糕的。并且,持对立立场的研究者有一点很相似,就是都倾向于通过心理、意愿和情绪来解释历史并把这一事件归因为“宗派主义”。如此一来,无论选择哪一立场,都容易摒弃了更宏观的视野和具体的外部历史条件,这就必然导致在面对这一重大历史事件时理性推理的贫弱和对历史原态把握的不足。
从理论角度对胡风思想进行研究可谓是对上述的非理性研究倾向的一种回拨。学界在这方面的努力也没有停止过:一、采用比较法扩展对胡风思想的研究范围,如对胡风与鲁迅、胡风与卢卡奇、胡风与毛泽东的比较研究。二、从思想史、思潮史、学术史角度考察胡风的价值,即把胡风放入新文学思潮和左翼文学思潮中,考察胡风思想的独特性和异质性。当然,研究胡风的文艺思想并指出它与文艺界“主流”的分歧是理解“胡风事件”的一个必要前提。但这也存在问题。例如,我们将胡风的文艺思想与毛泽东的“讲话”比较,很容易找寻出他们“本质”上的不同:前者坚持“五四”启蒙精神,尊重知识分子的主体性和个体价值,后者则强调文学应服务于政治,知识分子需要改造自我以服务于名义上的“人民”(以及实际上的权力拥有者)。我们确实能从胡风的文论中找出无数违逆毛泽东思想之处。可是,即使拿周扬、茅盾、郭沫若的文艺思想——且不说二、三十年代的,即使抗战时期及建国初期的,来做同样一番比较,也会发现他们有坚持“五四”启蒙精神的成分以及与毛泽东思想不尽相同的地方,更别说郭沫若还曾在国统区立场鲜明地崇儒反墨,一度与中共在意识形态领域的策略背道而驰d。如果说理论分歧是“胡风事件”的“根本原因”,那么,为什么没有“茅盾事件”、“郭沫若事件”呢?
从理论方面进行分析,把胡风和中共对于文艺问题的分歧列出,并指出胡风在理论方面的“异端性”是他被清理的重要及主要原因,是被广为接受的一种解释“胡风事件”的方式。但是,理论上的分歧不一定真的与所谓的“理论”有关。在大多数情况下,理论随时可以按政治需要而变更,即使不变更,在不同语境中,也可以做出不同的阐释。理论分歧的实质还是文艺家所持理论在现实政治层面是否对中共的党派利益有所妨碍。反过来看,如何才能不妨碍呢?在政治风云变幻莫测的五十年代,经历了数次重大理论论争还能屹立不倒的“周扬们”的“诀窍”并非是坚持自己的理论立场,而是紧跟政治风向标,对“真理”采取一种无所谓的态度,即一种随时可以因情势变化而变更的“识时务”的态度。理论分歧往往是政治斗争的外衣及权力斗争的遮羞布,把它作为解答“胡风问题”的“根源”,无疑是堕入了浩瀚如海的文艺论争资料的陷阱。
二、 “意义是建构出来的”与“一切出于私利”
学界对胡风的研究还包括对胡风文艺思想价值的评价,对“七月派”作家、作品的研究以及对胡风在文学史、思想史、学术史上地位的论断。但是,因对“胡风事件”的理解与对胡风的研究往往互为前提,对“胡风事件”的认识也左右着对胡风文艺思想价值的判断。以思想给知识分子定罪,“胡风事件”可谓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字狱”的先河,“涉案者”多达两千多人,影响深远。它涉及文艺论争、文艺政策、文艺体制乃至政治运动、政治体制,要研究它、评价它,都必须联系政治伦理层面,并加以某种价值判断。也就是说,对“胡风事件”的价值判断和道德判断其实从根本上控制着胡风研究的倾向。阐发胡风文艺理论在文学史、思想史上的价值在某种意义上是对胡风政治上无辜的一种辩白,而指出胡风文艺思想的异端因素和宗派特征与判定胡风的“罪有应得”当然也有因果联系。所以,在胡风研究问题上,几乎任何学者都会陷入情感涉入和道德判断的偏狭。这在当前的胡风研究领域,以两种较为明显的倾向呈现出来。
一种倾向是凸显胡风的“无辜”,将胡风与知识分子的人文精神和当代际遇紧密关联,通过阐发、阐释提升胡风文艺思想的价值。随着新一轮启蒙思潮的兴起,胡风俨然成为一个象征:
七月派诗人的命运,其实是象征着中国的有独立思想倾向的知识分子长时期没有摆脱的厄运。……“七月派”诗人的受难,不仅是为诗而受难,也是为中国知识分子而受难;不仅是在一般的意义上为中国知识分子受难,也是为中国知识分子所追求的区别于意识形态理想主义的追求自由尊严的理想而受难。e
追随革命理想而后幻灭的知识分子在八十年代重新集合,他们携带着对过去二三十年曾遭受的不公待遇的强烈愤慨和不满,将对自我价值、人的价值的重新肯定统统投射到胡风及其他对象身上,认为胡风的一生,是“中国一代知识分子高扬人格力量、奉献民众解放事业却又要面对摧残与敌视的悲壮历程”f。由此引发的过度阐释和无限拔高,使胡风俨然成为被专制力量残杀的异教徒和殉难者。而且,借助西方思潮的重新涌入,他们又把胡风的文艺思想比附到西方现代文艺思想之上,拼命抬高胡风文艺思想的价值。g这一倾向的顶峰之作是金理的博士论文:《抗争现代名教——以章太炎、鲁迅与胡风为中心》。此文系统地梳理了胡风在学术史、思想史上的坐标,揭示了章太炎、鲁迅至胡风在精神上的传承关系,并从抗争“现代名教”的角度将胡风的文艺思想尤其是“主观战斗精神”的价值抬高到了一个空前的位置。
在这一研究倾向中,有一群人明显占据了主力,他们就是以贾植芳先生为中心的复旦大学学者和学生们。胡风研究中比较有分量的成果的持有者都与复旦大学有关:陈思和、李辉、张国安、张业松、鲁贞银、刘志荣、张新颖、文贵良、金理、周燕芬。h其中,贾植芳的学生陈思和先生一直是胡风研究中这一倾向的核心人物。由于贾植芳先生直接或间接的教授,陈思和他们自然会通过贾植芳先生对胡风其人其事的了解而对胡风抱有深切的同情。他们呈现出来的共同倾向是重视胡风和“七月派”的创作成就和文艺方面的建树,重视阐发胡风文艺理论对鲁迅的核心精神和“五四”新文学传统的继承。他们在肯定胡风发挥主体战斗精神的意义、价值以及现实适用性的同时,又指出胡风的真正价值就在于从理论层面与机械论以及作为其支撑的黑格尔理论体系的对抗i,最终,他们从胡风思想中阐发出对文学史、学术史、思想史有意义的成分。简言之,他们聚焦胡风身上体现出的(他们认为)最有价值的诗学层面,在对这部分加以阐释、发挥的同时避免论及现实政治层面的问题。实质上,这也是研究者在超越现实政治的诗学层面上的追求在研究对象上的一种投射,正如陈思和对自己思想所做的陈述:
第一,是坚定地相信某种东西。从大的教育背景来说,这个世界是可以理解的,可以肯定的。这个世界是有价值的和有意义的。第二,到了文革开始后,其实在具体的生活中,大家都是可以怀疑的,因为那时候有一种普遍的怀疑的想法。到了大学之后,觉得这两种东西是很矛盾的。不过对于我自己来说,这两种东西的碰撞使得我的骨子里有一个东西: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把意义显现出来。j
很明显,他们是选择性地维护当代知识分子所缺少的、高于现实利害与政治功利的精神层面的东西。与其说这些阐释阐明了胡风思想的真正内涵,不如说,通过这些努力,他们向其他人展示了知识分子对人文精神的坚守和提升。从胡风思想中挖掘出如此丰富的内涵,既是想要建构出一个坚守“五四”文学精神和鲁迅精神的“胡风形象”,对八十年代启蒙思潮做进一步推进,更是着眼于重塑十年浩劫中几被彻底毁灭的人文精神,并在遭资本主义全球化和后现代思潮连续冲击的精神荒原中竖起一座指导自己和其他寻路者的灯塔。从这一层面来看,他们的过度阐释应该能获得人文学者们的理解。但是,对现实政治层面和所谓的“宗派问题”存而不论,又留下了很大漏洞。胡风在被塑造为“五四”文学精神的承继者、追求思想自由的中国知识分子“受难者”代表时,其“人格”也就被彻底理想化、完美化了。
而与这一倾向相左的,是解志熙先生的长文《胡风问题及左翼文学的分歧之反思——兼论胡风与鲁迅的精神传统问题》 (下简称“解文”)。解文的倾向与前述倾向相反,是凸显胡风的“有罪”。解文很长,内容颇丰富,先将其论说逻辑和论点简单介绍一下。首先,解文认为胡风以鲁迅精神自居的偏执导致他片面地发挥了鲁迅精神的同时,又造成他极强的宗派情绪,进而攻击自己小圈子之外的左翼文人,破坏了文艺界的团结。胡风组建了一支有着“思想精神革命不仅深刻于而且高超于政治革命的革命优胜观”的文学流派,这支派别过于强调人的主观精神而忽视了社会革命和实际斗争的价值;胡风过于自恋、自大,以至于脱离了群众,并在抗战后期的文坛上发动了超出左翼文艺界默认前提的批判运动;胡风在对文艺理论的阐发中妄图将自己“启蒙优先于革命”的文艺观置于党的文艺政策之上,意欲将思想精神革命替代社会革命,并自视为领导未来文艺发展方向的“革命者”。所以,1948年邵荃麟等人在香港展开的胡风批判具有正当性和合法性。其次,1949年以后,胡风的“好斗”和对自己小团体利益的争夺,导致他和周扬等文艺界领导的严重对立,使矛盾升级为政治问题并以悲剧收场。所以,在“胡风事件”中,胡风所要承担的责任不比周扬等人和毛泽东少。但归根到底,也不能归咎于他们三方,“文艺制度”才是万恶之源!因为“胡风事件”的根源在于“各派左翼和中共文艺政策的共同特性——善于开展文艺斗争而且惯于把文艺斗争作为政治斗争的手段,却都从未考虑过为文艺斗争建构足够自由容忍的争论空间与和而不同的文化制度。”k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之上,解文的结论是:周扬、毛泽东、胡风,甚至所有左翼文人和中共领导的通病都在于缺少民主的精神和宽容的心态(且胡风这方面比其他人更差),所以,假如胡风位于周扬的位置,文艺界的毁坏肯定更严重;哪怕鲁迅再世,位于毛泽东的位置,其粗暴残忍也未必在毛泽东之下。
三、两支“革命的文艺亲兵”和“中立”的党组织?
解志熙先生的文章极大地冲击了学界对“胡风事件”的一般认知。在否定胡风其人其文价值的同时,这也就判定了胡风的“有罪”。而毛泽东对胡风的“处理”则是在胡风不断攻击论敌的情况下不得已的选择。其实不仅解志熙先生,钱理群、吴永平、王丽丽诸位先生对胡风的文艺思想进行整理的时候,所持的也是类似观点,只是解先生将这种否定胡风的倾向推到了极致。随着社会思潮的变化和“胡风事件”更多的研究资料尤其是“加害者”们的回忆录、访谈录的浮现,不少学者开始消解八十年代以来陈思和他们建构出来的胡风形象:胡风的理论也不见得高明,胡风的人格也不过尔尔,如果让他位于周扬的位置,如果他批判性极强的理论转化为文艺政策,恐怕文艺界会遭受更严重的戕害……对这类观点的对错姑且不论,先谈谈解文中笔者认为存在漏洞并能辨析的几个问题。首先,在胡风和“周扬们”之间,是不是存在一个“中立”、大公无私的党和“组织”?其次,胡风的斗争是不是仅仅出于宗派情绪?出于一己之私和争权夺利?最后,胡风的手段、方式、态度是不是能作为判断胡风案是非对错的标准?
在探讨第一个问题之前先摘录解志熙先生的两段文字:
其一,在刚刚成为中共一统天下的新中国,文艺上的其他各家各派因为曾经不怎么革命或革命的成绩不足,所以暂时都还老老实实、服服帖帖,文坛上几乎是一片“和谐世界”,可就在此时此地,中共的两支革命的文艺亲兵却仿佛持宠而娇的双雄,陷于狭路相逢、互不相让、矛盾激化的内斗之僵局。而两派左翼的矛盾不外三个焦点:一是关于抗战及四十年代国统区文艺的评价之争。……二是关于新中国文艺的领导权力之争,这其实是两派左翼在新中国文艺界的人事安排和权力分配问题。虽然胡风一派也得到了安排和荣誉,但显然无法与另一派相比,尤其是周扬掌握了文艺界的实权,特别让胡风一派心怀难平。可是,从周扬那边来说,这是中央的安排呀,不都是为了革命工作吗,你何必计较、何必跟我较劲呢。三是关于新中国文艺的指导方针之争,这矛盾其实已不限于两派左翼了,而暗含了胡风文艺思想与中共文艺方针也即毛泽东文艺思想的矛盾。面对这些矛盾,两派左翼显然无法找到让各自都满意的解决之道,于是互相逼上绝路的双方也便上书的上书、整材料的整材料,把矛盾提交给了领导一切的党中央来解决。由此,两派左翼也就在互不相让、难分胜负的对决中,不约而同地启动了要求中共中央对他们的文艺之争进行政治裁决的程序。这是问题的发端,但却预埋了结果。l
……其实,“好斗”的胡风一派未必是为文艺自由而战,他们同样具有左翼文艺之整肃异己的思维/行为惯性,尤其擅长开展内部的帮派斗争,特别缺乏维护“团结”的意识和顾全“大局”的态度,如今既为了自保也为着争取对文艺界的领导权,他们必然坚持斗争、毫不妥协。不待说,正是胡风一群的这种一味“斗争”、不顾“团结”、目无“组织”的“态度”,才让毛泽东把他们当成搞小集团、向党闹分裂的“坏典型”。胡风一群的“思想”问题就这样转升为“态度”问题。m
1949年后左翼两派因抗战时期都奋战在文艺界,所以都居功自傲,都理直气壮地要求享有胜利的果实并互相争权夺利直到一方灭亡。“胡风案”是两派左翼互相争夺并导致政治介入的结果,所以胡风、周扬、毛泽东三方都有责任,而胡风负有更大的责任,因为他更“好斗”、更蛮横,更“左”。这结论的一个重要前提是解志熙先生认为“两支文艺亲兵”的地位相仿佛而作为“中立”的党组织一直居中调停。我想从抗战时期左翼文学与中共党组织和党派利益的关联来评判这一论说前提能否成立。
左翼文学是在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兴起,在中共地下党组织下和鲁迅的扶持下发展、壮大的文艺思潮。1936年,“左联”因中共政策上的变化而解散,紧接着,抗战开始了。不少左翼文人于是散布在陕甘宁边区、国统区、沦陷区继续坚持文艺抗战直至抗战胜利。在这整个过程中,中共地下党组织对他们从思想上的渗透到组织上的控制一直以各种方式存在着。只是在国共两党相争的局势下,尤其是抗战时期的国统区,采用了更隐蔽、更温和的管理方式。但文艺界,尤其是国统区的文艺界一直处在中共的密切关注中。
左翼文学的诞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斗争在文艺界的响应者和积极推动者的“杰作”。到了抗战时期,左翼文学对中共的辅助作用是继续密切关注(党组织认为应该关注的)现实,反映(党组织认为应该反映的)现实,并在文艺界甚至更广的范围中进行宣传和鼓动工作以期对中共的政治斗争有利。抗战时期文学的宣传作用能帮助中共在国共军事、政治争夺中争取舆论支持。而且,从文人的生存状态来看,抗战时期左翼文人与政治的关系更密切了。众所周知,中国新文学与商业出版的关系紧密,现代编辑、出版业是新文学得以蓬勃发展的基本支撑。但战争严重摧毁了资本主义经济蓬勃发展所带来的现代出版业和自由出版空间,使大量以卖文为生的文人无法立足。在物资首先供应军队和行政机关的战时,文人如果不依附政治,不在某个机构谋得一职,很难生存下去。左翼文人成为某一党政机关的宣传、行政人员,意味着会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意味着能获知相关信息、情报并受到政治团体的庇护。再次,对中国左翼文人而言,是否信服马克思主义是一个思想问题、信仰问题,也是关系着自己是否会服从中共的支配和指挥,并通过服从获得自己的人生意义和政治活动的合理性的问题。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文学所承担的意识形态重任在抗战时期极大地增加了。在三四十年代的中国,尤其在抗战时期的国统区,中共无法将自己的理论渗入国民教育系统以及主流媒体,在公开的领域与国民党的意识形态竞争(例如,毛泽东的《论持久战》当然不可能公开与蒋介石的《中国之命运》争夺读者群),可国民政府一方面忙于军事和战时政务,另一方面,在意识形态方面又没有富有魅力的学者、作家的支持,对青年毫无吸引力。于是,文艺、宣传方面就给共产党留出了较大的进军空间,而较为隐蔽的文艺就与其他社会科学一起担负普及马克思主义的重任。形式活泼、容易引发人兴趣的文艺凸显出了其作用,成为中共在意识形态领域争夺受众的重中之重。一批原本在哲学、史学领域进行较为“纯粹”的马克思主义研究及阐释的学者也就进入了文艺理论论争战场。例如,艾思奇、陈伯达、胡绳、王实味等都曾就“民族形式问题”发表过很有分量的论文。这种趋势也显示,文艺理论所承担的政治责任丝毫没有较三十年代减轻,反而随着政局的变化,从上海一隅扩展到了更广阔的陕甘宁边区和国统区,文艺论争从文艺领域扩展到意识形态领域。文艺理论问题也随之成为了构建新的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载体,并且关系到中共的合法性问题。
胡风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参与了中共意识形态的构建过程,这并不是他所能预料的。考察抗战时期的文艺论争就会发现,文艺与政治的关系是左翼文艺界论争的中心问题。在这种情势下,因“鲁迅弟子”身份而声名大噪的胡风,延续了鲁迅晚年对左翼内部的审视、反思、批判,意外地成为跨界作战的文艺理论家。胡风的确一次又一次主动地挑起或介入了文艺论争,并通过论争显示出他在左翼文艺界的特殊地位和异质性,但不可逆地从文艺领域跨入了思想领域和政治领域,却并不见得是他有意为之,主要是时代主潮的推动及一些因缘巧合。胡风真正踏入意识形态领域的论争,始于他在其主编的刊物《希望》上发表舒芜的《论主观》。正如本人在《胡风与舒芜的“反郭文”考论》一文中所考证和阐释的:胡风在结识舒芜之前,并未想到跨领域“作战”,是舒芜的理论素养和才能给了他这种机会,在“反郭文”失败后,胡风又借助舒芜在马克思主义哲学领域阐发自己的“主观战斗精神”。解先生文章的后半部分常常先提出一个假设性问题,然后不顾历史逻辑地演绎出答案。那么我也不妨做一个假设:假如胡风没有结识舒芜或者其他在经学和西方哲学方面有一定造诣的人,那么他还会有能力、实力和机会踏入遍布雷区的意识形态领域“作战”吗?以他自己的理论修养办得到吗?
历史无法假设,无论如何,胡风还是从文艺思想出发,对当时的重大政治问题(他认为是文艺问题)发出了自己的声音,表达了自己的独立见解,并引起了南方局的高度关注。不得不再次反驳解先生的是,文艺问题与政治问题之间界限模糊,是中共组织和中共意识形态对文艺活动控制加强的结果,并非胡风主动参与政治、向党邀宠并争夺领导权的结果。n而且胡风怎么可能有能力将文艺问题升级为政治问题并且发起所谓的“整肃”?早在“民族形式问题”引发跨文史哲三界的轰轰烈烈论争开始,文艺论争已经蕴含了构建新社会意识形态的内容并承载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政治任务。在这些论争中频频出现的陈伯达、艾思奇、胡绳、周扬、郭沫若、何其芳等人,后来都因自身学养和特殊经历,拥有对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某方面的阐释权,占据着引导舆论的高位。无论是1949年以前还是1949年以后,左翼文艺界或左翼文化界,在文艺论争中的仲裁者都会是他们。1949年后,革命成功了。参与革命并且对革命有功的知识分子都分享了新政权的权力。在新的权力网络中,阐释马克思主义以及毛泽东思想的人文知识分子在职位和权力分配中占据了优势。五十年代初,在一片团结奋进的气氛中,占据优势的他们对持异见者未展示出明显的攻击性,甚至还表现出谦让、合作的姿态。但随着时间推移,一方面,领导层的分化和分歧逐渐出现,另一方面,文艺问题已经被完全裹挟到意识形态整合的重大政治问题和政治事件中,胡风再将自己对马克思主义、对毛泽东思想的不同理解展示出来,并坚持己见,与“他们”展开论争,所面临的就不仅仅是理论上的覆灭了。更何况,胡风不但以鲁迅最忠实的弟子闻名于文坛,还从鲁迅思想与文艺实践中建立起一套逻辑自洽的理论,颇难驳倒;而且拥有一支涵养颇高,在翻译、诗歌、小说、文艺理论诸方面均有创获的“七月派”。胡风昔日的论敌已成为文艺领导、文化官僚,他们想要处理这样一支“队伍”,使文艺纷争转换为政治事件,也就只需要几个偶然事件和政治领袖的临门一脚了。
从胡风、周扬和党组织的关系来看,解先生的这一观点就更站不住脚了。抗战时期是胡风成长为知名理论家和形成自己的一支文学流派的关键时期,可在整个过程中,“胡风派”所信赖、所追随的党组织从未以一个完整的面貌呈现在他们面前。他们只通过与周恩来、乔冠华、陈家康等人的交往获得过一些关于党的模糊信息,并没有真正加入党组织并参与过党组织的政治生活。而周扬1937年抵达延安,最初担任了边区教育厅长,1940年担任鲁艺副院长后开始显示出自己在文艺理论和行政管理方面的才能。他1942年开始反省自己在鲁艺的“关门提高”倾向,编选《马恩列斯论文艺》并借助自己的理论素养在序言中高度评价了毛泽东的文艺思想,获得了毛泽东的认可进而成为毛泽东思想的权威阐释者。胡风和周扬在党组织中的地位和价值根本就是不平等的,解先生怎能将胡风与周扬相提并论,说他们是“中共的两支革命的文艺亲兵却仿佛恃宠而娇的双雄”?
而且,解文分析胡风文艺思想时常常混淆了思想革命和政治革命、文艺斗争和实际斗争的界限。解先生把胡风的文艺批评说成是发起“整肃”运动(试问他何来的实力和能力发起“整肃”?),把胡风的文艺观推演成某种“革命观”,并指责他有将自己的文艺观“作为未来文艺以至文化的发展方向”o的欲望。(试问“欲望”这一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的心理动因何以成为评判胡风行为的标准?)胡风虽是一个左翼文艺理论家,其“文艺武器论”虽包含了较强的政治性和实践性,但那就意味着胡风的文艺批评的目的和价值就仅仅是参与现实政治斗争及为党服务吗?文艺是批判的武器,并不是说文艺是武器的批判,更不是说文艺就是武器。解文暗含的意思是,胡风文艺理论中蕴含的争取知识分子主体性和强调自我价值的成分,对政治革命造成了危害。不可否认,左翼文学自兴起之日始就带有很强的实践性,并与中国现代社会革命浪潮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文学首先应是文学,其次才能谈得上效果、作用、影响,否则就完全沦为政治斗争的宣传品和工具了。正如鲁迅而言:
……好的文艺作品,向来多是不受别人命令,不顾利害,自然而然地从心中流露的东西;如果先挂起一个题目,做起文章来,那又何异于八股,在文学中并无价值,更说不到能否感动人了。 p
但我以为当先求内容的充实和技巧的上达,不必忙于挂招牌。……一说“技巧”,革命文学家是又要讨厌的。但我以为一切文艺固是宣传,而一切宣传却并非全是文艺,这正如一切花皆有色(我将白也算作色),而凡颜色未必都是花一样。革命之所以于口号,标语,布告,电报,教科书……之外,要用文艺者,就因为它是文艺。q
作为一个文艺理论家,胡风对自己、知识分子群体乃至民族、国家的最大价值和贡献,应该是把他认为有价值且行之有效的理论推演到极致并坚持下去,这也是他对文学事业的最大贡献。至于这种理论会不会对瞬息万变的政治斗争有碍,会不会影响某政治集团的党派利益,已超出了他所应关注和能关注的范围。
四、所谓的“态度问题”
前文所提出的第二、第三个问题是,胡风的“战斗”是不是仅仅是出于宗派主义或一己之私?手段、态度能不能作为判断“胡风事件”的主要标准?
在王丽丽、解志熙的笔下,胡风是“主动选择不与人为善”的。笔者不否认胡风某种程度上的“好斗倾向”和“人格缺陷”,甚至也无法不欣赏茅盾、郭沫若、周扬等人在胡风犀利、尖锐的持续攻击下还能表现出的克制与宽容。但是,在对呈水火不容之势并不断论争的双方进行判定,并做出一方偏狭、自私,另一方宽容、无私的结论,是有一个前提的。这个前提就是双方是平等的:在论争时是平等的,在论争后还能享有同样的权利。但众所周知,即使在1949年以前,论争双方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地位也是天差地别的。
政治组织会扶植那些贡献自己的才能为其党派利益服务的文化人,因为他们政治性极强的文学活动直接服务于现实政治,能影响爱好文艺的广大青年的政治倾向。茅盾、郭沫若等人的历史研究和文学活动都带有强烈的倾向性,他们当然受到中共的爱护,无论胡风如何抨击,他们在中共组织和左翼文化界中的政治地位、文化地位都是不可能动摇的。即使是后来专门到国统区传达“讲话”精神的何其芳、刘白羽,其地位和政治势能也远超出早已逸出党组织的胡风。在双方地位、实力如此悬殊的情况下,胡风即使采取了“纠缠如冤鬼”的态度和攻击性极强的论调针对论敌,又怎能说是“肃清文坛”呢?而且《蚂蚁》 《呼吸》这类发行量极小、影响力极小的刊物又怎能和中共所支持的出版物相提并论?(《蚂蚁》 《呼吸》上的攻击性极强的文章屡屡被持“胡风是罪有应得”这类观点的学者一再强调)在论战双方地位悬殊的情况下,胡风的攻击只要一开始,就很快被“压死了”。他之所以还能发出自己的声音,在重庆和上海两地继续他的论辩,让我们现在还能看到他当时的批判和抗争(正是这些批判和抗争导致解先生做出“正是胡风当年率先在文坛上发起了一场批判运动”r这样的判断),主要是因为1949年以前,中国大陆还有一定的出版自由。抗战时期的国统区,由于各种政治力量拧结以及存在外国使馆和外国报刊的缘故,留存了一定的出版、言论自由空间,而抗战刚刚结束后的成都、上海、北京的出版界也没有被完全控制,这也是胡风在遭到邵荃麟等人批判后还能回击的主要原因,而不是解先生所说的“胡风的发言权也并未被剥夺”s。在出版界尚存自由空间之时,以能否出版来反证胡风的言论自由度和左翼“主流们”对胡风的包容,并认定1948年香港批判是善意的,是没有清理胡风意味的,这样的论证显然是不成立的。
无论是“左联”时期还是抗战时期,胡风在左翼文艺界的实际地位根本就不能和他的论争对手相比。从茅盾和郭沫若等人的角度来说,对胡风的忍让、宽容当然一方面是考虑维护文艺界的团结,可另一方面,却也是胡风当时根本就不值得他们一辩,对胡风的忍让与宽容展现出了他们的“高尚”。大张旗鼓地反驳胡风,对于声名显赫的他们来说,既白白耗费时间精力,又是一种有失身份的行为——强者对弱者的宽容其实有不屑的成分在内。1949年以后,胡风与周扬的地位更不可同日而语。正如解先生所言,周扬他们是“代表党来领导和组织批评讨论活动”,他们“同时扮演了运动员和裁判的角色”t。既然有这种认知,解先生还坚持认为毛泽东一直平等地对待胡风与周扬,就自相矛盾了。解文说毛泽东希望胡、周团结一致,并以周扬也在1953年被毛泽东批评、撤职为例说明毛并不是一直袒护周扬,而是尽量调停他们的矛盾,这的确是事实,可是这事实背后还有一重事实,就是双方在政治资源、权力和地位上本来就是完全不对等的。即使毛泽东对周扬不是完全满意,即使周扬最后也锒铛入狱,即使周恩来、周扬等人对胡风的态度一直很温和,而胡风对他们一直心怀恶意,也无法遮蔽这重事实。1949年以后,文艺界的知识分子几乎完全被国家“圈养”了。一般情况下,他们每个人都有“单位”,按不同级别享受待遇,他们定期开会、交流思想,基本上所有的生活都被纳入了组织生活。他们的文学创作活动也被纳入了国家文学范畴,代表党和国家文艺准则的文艺批评通过国家媒体决定他们文学活动价值的高低和政治立场的正确与否。周扬他们手中的《人民日报》《文艺报》等刊物是党的“喉舌”,他们本人更可看作是毛泽东的“笔杆子”、是毛泽东在文艺界的分身,他们与胡风之间无论是宗派情绪还是理论分歧都可以用他们的语言、他们的阐述迅速地传递给毛泽东、周恩来及其他领导。他们背后是国家政权,他们是共和国宣传机器的操作者,他们可以决定一个作家的身份、地位、待遇。即使他们态度温和,行文宽容,他们的反对者在这种地位悬殊的情境中,也不可能有多少论辩空间。而胡风一直没有固定的岗位,他和“七月派”作者们的论文和作品每每因被官办媒体批判而中止发表或停售。解志熙先生置这一背景不谈,只揪住胡风的“好斗”、“蛮横”、“极左”大谈特谈。可是在胡风等人公开的文字里,哪有、哪敢有什么明显的宗派情绪和针对性呢?如果有,还能有发表机会么?置这种背景于不顾,将胡风从理论到性格的“偏狭”和茅盾、郭沫若的“宽厚”、“仁慈”,周扬、周恩来和毛泽东的“包容”放在同一平面上谈,是缺乏历史感的。
还需要指出的是,“胡风事件”的发生,使人们过多地关注他五十年代的文艺活动,并从中找出所谓的“源头”,他在左翼文艺界的异质性和攻击性在“聚光灯”下被明显放大了。得出胡风偏狭、宗派情绪过强、恶意破坏左翼文艺界(1949年后称之为“文艺界”)等结论,是基于“胡风案”发生以后,大量相关人士的私人信件、日记、交代材料、外调材料以及“平反”后他们的回忆录、口述、访谈等资料,这些材料尤其是私人信件和日记的确揭示了胡风及其同仁对左翼文坛“权贵们”的愤怒、不满甚至仇恨,而他们所仇视的对象也的确没有做出什么“回敬”的表示。例如,解文85页提及,邵荃麟等人1948年在香港发动对胡风的批判后,冯乃超还特意致函胡风,态度温和地希望他提意见,而胡风等人的反应却是愤怒和仇恨。且不说态度怎么能成为衡量双方是非对错的标准,更重要的是,胡风他们的不满原本是私底下的“腹诽”,怎可与对手公开表示的和善相提并论?我们根本不可能知道冯乃超私底下的想法。而何其芳、刘白羽、邵荃麟、冯乃超、姚雪垠这些曾感觉到胡风敌意的人,也没有“机会”被搜出日记、信件,被投入监狱十数载并被迫不断地撰写供词和外调材料,当然也不可能被我们知道他们的心中是不是对胡风怀有更深的“刻骨仇恨”。他们是否也会对某些“领导”有不满、仇视情绪当然也不为人知。置这种资料极度不对等的状况,又不考虑心理动机之外的政治背景、社会背景和双方各方面的巨大差异,紧盯着胡风的态度来论说“胡风事件”,不免有失公允。更何况,“胡风事件”的发生以及后来的平反,必然使每一个与胡风有过恩怨和纠葛的人都竭力澄清自己并指出胡风一贯的恶劣作风和宗派主义。不加分辨地接受他们的陈述,似乎违反了历史研究的基本原则,从论证结果来看,就存在为文艺官僚和文艺体制、政治领袖和政治制度开脱的嫌疑。
解志熙先生以胡风记录一时激愤之情的书信、日记、谈话来考证他的行为的失当,进而推出胡风所有的挑起理论论争的行为都是在肃清文坛、夺取话语权的动机驱使下所为,并最终判定胡风是为了自己和小团体的利益而战。至此,陈思和他们所构建出来的为真理献身的胡风形象也似乎土崩瓦解。但是笔者窃以为这种以被强迫公布的隐私中所坦露的“私心”来论断一个人的动机,并以这动机来判定其行为的价值和意义的论说带有过于浓重的“理学家”式的道德审判意味。而且,这一推演的另一相关论断是胡风只是为了因理论分歧和个人恩怨所产生的宗派情绪和小团体利益而战,他与对手之间的区别仅仅是斗争的手腕和斗争的结果,并不存在价值和信念上的根本区别。而这又涉及所谓的宗派问题。
五、 “宗派问题”
在胡风和周扬的纠纷中,他们都斥责对方“宗派主义”,意思就是对方假公济私,打着组织利益和民族利益的旗号为个人谋取利益并击败论敌。但深究起来,用“宗派”一词涵盖他们的矛盾是有很多不足的。笔者认为,宗派、宗派情绪、宗派问题、宗派主义这些词归根到底指的是由于思想、理论的分歧,年龄、经历、个性的差异以及具体职位和分工的不同导致人们拥有相异的价值取向、交际网络、社会资源和利益诉求,而这种“相异”和对各种资源的占有欲又导致他们(自觉地或者不自觉地)以个人利益为中心展开对名、利、权的争夺行为,从而产生了危及团体、群体、行业整体利益乃至民族和国家利益的结果和现象。由于“宗派主义”,人们放弃了超越自己个人及小团体利益(一般来说,维护小团体的利益最终也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之上的目标、理想、追求——这些追求常常要求个人和小团体作出某种牺牲,而将时间、精力都耗费在不产生效益和成果的争夺上,最终导致了更广意义的共同体中每一个个体的利益都受到损害。其实,宗派问题的关键不是有没有“派”,而是这个“派”所“宗”的到底是什么,如果文艺工作者所尊奉的确实是超越某一派利益的理念并对文学的发展以及更广范围的作家、读者有意义,那么就不该被斥为宗派。
从胡风与“七月派”的文学活动与文学实绩来看,胡风所宗的“派”显然不能被斥责为宗派。如果我们将关注的焦点放在胡风的情绪上,将胡风在备受压抑下的激愤和“谋略”放大,也许会觉得胡风的宗派情绪非常严重,可认真考察胡风抗战时期的文学活动之后就会发现,即使胡风有一些过激言辞,在私底下有一些颇带“朋党”作风的行为,但从总体上来说,胡风还是一个理想主义者,胡风行动和思考的核心还是怎样才有益于文学事业,他与左翼文艺界其他人的分歧还是首先出于理论的分歧和文学趣味的差异,他最关注的还是文学本身的价值以及启蒙的意义:
……更坏的,是使人觉得没有什么真理可争,使整个受损失。
个人荣辱不管什么,问题是:不要污辱我们伟大的祖国、伟大的人民,不要损害无产阶级的党。情况复杂万端,道路也曲折得很,谁要战斗,谁就得坚忍,有勇气,无论对人对己。u
在今后一年内,我要争取主动,只要能够争到一个滩头阵地,我想总能够对我们的祖国和人民,为党的事业做一点什么的。……
……
你看看,今天的斗争决不是儿戏。铜墙铁壁,人民的深厚的内容和美好的品质,被弄得怪眉怪眼了。这个坛,这个宝座,正在用一切手段来巩固自己,公开地干着贪污浪费的“工作”。v
此类胡风五十年代私人书信中的频频自陈,已足以说明这一点。1949年以前,胡风在左翼文艺界内部的论敌郭沫若、茅盾拥有胡风无法企及的政治、经济资源和声望,而1949年之后,作为理论上的老对手的周扬已官至中宣部副部长。胡风拥有的只是鲁迅弟子的声名、自己的文艺思想以及因长期致力于文学活动所形成的一支文学派别。无论1949年之前还是之后,胡风与他们抗衡,所倚仗的就是这些。当周扬他们将胡风作为论敌时,就使胡风在表面上似乎取得了与他们制衡的地位,也使解先生及其他研究者误以为胡风、周扬是势均力敌的“两支文艺亲兵”。当胡风动员了一切能动员的力量与对手对抗时,这种团体力量、策动机制和斗争倾向性也就被认为是宗派主义的典型体现。不得不指出,其实,宗派、宗派主义这类词远无法描述这一现象,或者说这类词根本不适用。首先,判断他们是不是宗派的关键应是他们是否有超越自己个人利益和小团体利益的信念和追求,和他们是否呈现出小团体作战的状态、他们是否因信念和理念的差别而仇视论敌、有没有私底下密谋无关。其次,宗派似乎成为判断胡风道德不洁及行为不端的一个词,但是这种判定是肤浅的。在一个以某一理论为中心,制定了成规的,有着鲜明等级制度和非人化运作机制的组织中,作为执行者的“周扬们”身上的确没有什么宗派特征,他们是作为执行命令的一个个符号和工具存在,在他们身上,规则、规训早就取代了个人喜好、个人倾向和兴趣。而胡风他们,以个性化的、依托血缘、地缘、业缘等私人关系形成的所谓“小团体”因为蕴含了更多的对鲁迅、对文学、对人生和对社会的个性化理解,恰恰是对这一成规的挑战和破坏,是对这种密不透风的权力网络的冲破,其意义和价值都在这种冲破和挑战中。最后,胡风自己也无法理解这一“四周如沸水”w的世界,如同陷入迷魂阵一般,搞不清“敌人”到底是谁。批判过他的何其芳、袁水拍、陈涌,以及有一些历史恩怨但五十年代根本没有与他正面交锋的冯雪峰、周扬,都被胡风在给友人的信中贬得体无完肤,也被他在“三十万言”书中妖魔化。可这些人其实也只是按规则行事罢了,这套规则对他们尤其是接受过“整风运动”洗礼的人来说,早已经内化为他们的信念和行为方式了;对于未曾亲身经历那场精神阉割的文人来说,也可凭着自己在文艺界的生存经验和中国文人的聪慧、圆滑与之共舞。总之,对周扬他们来说,根本不需要什么“宗派”,他们宗的,就是那套“游戏规则”。
结合具体的历史情境,考察1949年至1954年文艺界大大小小与胡风有关的风波,我们会发现其实并没有任何人做出什么出格的,特意针对胡风并构陷他们的行为。但是,权力有时并不需要以具体的小集团、宗派和任何个人化方式的存在。从某种意义来说,个人只是依附于组织、国家机器上的一个“螺丝钉”。机制一旦形成,机器一旦运作,谁来行使操作权,都没有根本差别了。权力关系存在于他们的心理结构中,这才是考察“胡风事件”时最让人觉得可怕的地方。权力结构中的每个人,表面上其文学批评和文学活动都有一定的自发性、个性,可是由于他们的思想是统一的,党的文艺政策和《讲话》精神已经渗透到他们的每个神经末梢,成为他们心中的道德律令和价值标准,他们从工作到个人生活都高度组织化了,他们的行动和文艺批评都自然而然地遵循权力结构中的隐形规则。那么,这是不是就等于说,即使胡风手握文艺界的大权,也和周扬一样,甚至比周扬更糟糕呢?
这样的说法显然是抽离了历史语境的。历史不能假设,是因为历史往往由一个个偶然链接起来,在偶然和转机面前,每个人都是有选择的,并非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将某人按在了某个位置。而每个人的选择又因为个人的理念、偏好和具体现实条件的可操作性而千差万别。可另一方面,再怎么千差万别,个人选择也只能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胡风在抗战期间绝不可能选择奔赴陕甘宁边区,这既是他的人生经历、文学理念、个性和偏好所框定,又受他在的左翼文艺界的身份和地位所限制。所以,他永远不可能成为周扬。
而且这种“如胡风手握大权也与周扬无二”的推论完全置人的差异性不顾。难道每个人都渴望被权力腐蚀,每个人都迫不及待地以放弃自我为代价占据高位吗?难道每个人都愿意以规则取代自己内心的信念吗?看看王实味的抗争就知道答案是否定的。哪怕有一个个案,这一推论就不能成立。而且,即使文艺界不少人都希望有机会掌握大权,他们大多也是希望借权力实现理想。在彻底被权力异化和吞噬之前,也必定有痛苦和挣扎,那么,这些抵抗、挣扎和坚持并非是毫无意义的。正如金理所说:“有学者指出胡风的思维方式与他的论敌不乏相似之处,有人甚至认为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但我以为即便就是这‘五十步的距离,也值得我们珍惜。”x
解先生在他《生的执着》一书的扉页上写下这样的题记:“现代文学研究要想成为真正的学术,必须遵循严格的古典学术规范。”从解先生重视考证、版本、校勘的倾向以及自创的“批评性校读法”来看,这句话里的“古典学术”,应该主要指的是清代朴学。亲自占有大量原始材料,博学多思,能每每从新发掘的史料中推出不同寻常的结论,是解先生在学界一直为人称道的优点。但是解先生在致力于匡正学风,批判过度阐释倾向的时候,自己似乎也未能从道德先行的主观主义中突围而出。归根到底,是因为人文学科的研究就不存在什么真正的“客观性”,在“考据”之前,“义理”恐怕已经先行一步了。解文在文章的结尾处,以鲁迅发誓自己“一个都不宽恕”的这半句话,以及在课堂上一时性起说的一句“像祢衡那样狂妄的人,我若是曹操,早就把他杀掉了”来推出“鲁迅即使执掌文艺大权也不见得比毛泽东强”的结论。我想对鲁迅的性格和人格有一基本判断,并了解鲁迅说这句话的语境的人都会知道:“一个都不宽恕”一则针对的是文化、文学上的“论敌”,二则所谓的“不宽恕”也是文学、文化意义上的不宽恕,其真实意蕴肯定不是想要借政治、军事手段将对方进行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毁灭。所以,能证明解先生这一结论的只有鲁迅在课堂上的那一句话。可是,在鲁迅一生的言行中,对青年、晚辈、师友乃至论敌惊人的宽容、忍让难道就因他在课堂上随意说的一句话而统统成了做戏?那么鲁迅写下的“对于为了远大的目的,并非因个人之利而攻击我者,无论用怎样的方法,我全都没齿无怨言”y又说的是什么呢?在亲友回忆中和鲁迅笔下尤其是书信、日记中,能推翻这一句话和这一层含义的例证可谓数以千计。即使是“古典学术规范”中,也有“孤证不为定说。其无反证者姑存之,得有续证则渐信之,遇有力者反证则弃之”;“隐匿证据或曲解证据,皆认为不德”z等说法!
据一些学者的分析,解先生是“文化保守主义者”,执着于“社会现实和政治及道德等历史性因素对现代文学的深刻影响”@7,可笔者窃以为解先生过于强调“民族大义”,且其“保守主义”道德观使他对研究对象的道德审判过多,对人性的“了解之同情”过少;对文学在现实政治层面的功用也未免苛求过度,对逸出政治功利的成分又过于冷嘲热讽。这种“偏至”与令人佩服的史料考证相结合时,却将历史主义和学术研究的基本原则抛掷一边,就产生了一些令人纳闷和不安的结论。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应遵循古典的规范还是西方现代学术规范仍有待商榷,可既然解先生不断强调我们这门学科的学术性和历史感,那又怎会在论述时出现如此多的明显错漏呢?这些错漏在孔育新、吴作桥的文章都指出了一二,本文也详谈了几个,但还有很多是才疏学浅的笔者还没有能力论及的,比如,所谓“民主的精神和宽容的心态”是否能在不顾社会和体制环境的情况下求得?学者做研究时应该持怎样的道德标准和价值标准?思想精神革命与政治革命到底何者更紧迫、更重要?七年前,在我刚刚踏入学术之门时,导师正告我:要以解先生这样的前辈为师,要亲自占有大量翔实的资料,以纯正的求知之心做学问。可是在向前辈学习的时候,却发现了这些自相矛盾之处,不解之余也只好把这些困惑一股脑地写出来求教于方家了。
【注释】
① 绿原原注:“‘野君姓张,由京去川过汉,与我相遇,谈及胡风问题,谓一在理论,二在态度,三在宗派主义,‘如不检讨解决,实在可惜云。我当年如实告诉了胡风。”胡风1952年7月31日致绿原信,《胡风全集》 (第9卷),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80页。
b林默涵:《胡风事件的前前后后(林默涵问答录之一)》,《新文学史料》1989年第3期。
c作为研究者的李辉,相对来说更为公允一些。他也指出了胡风的偏执,认为很多处境可以说是胡风自己选择的结果。
d蒙雨:《胡风与舒芜的“反郭文”考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13年第8期。
e萌萌:《面对父辈的苦难,我能承诺什么》,陈思和、张业松编,《思想的尊严:胡风百年诞辰学术讨论会文集》,宁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6页。
f 林希:《白色花劫·前言》,《白色花劫——“胡风反革命集团”冤案大纪实》,长江文艺出版社2003年版,第4页。
g黄曼君:《回到历史的原初语境——关于胡风文艺思想研究的再思考》,《文艺研究》2004年第1期。
h文贵良:《第二届胡风研究学术讨论会综述》,陈思和、张业松编,《思想的尊严:胡风百年诞辰学术讨论会文集》,宁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94页。
i这一点在陈思和的《胡风对现实主义理论建设的贡献》一文与金理的胡风研究中得以申明。
j 陈思和:《我的治学道路与当代学术的发展》,《中文自学指导》200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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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解志熙:《胡风的问题及左翼的分歧之反思——从“胡风与鲁迅的精神传统”说开去》,2010年1月25日修订手稿,第21页。
n 胡风初到武汉时有过几次为党组织工作的机会:《新华日报》的编辑工作、到延安鲁迅艺术学院担任教授、加入新四军、去临汾民族革命大学担任教授。但这些选择,明显与继续独立地编辑《七月》、实现他的文学理想相冲突,所以都被他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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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vw胡风:《胡风全集》 (第9卷),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71、445-446、3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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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马俊江:《和而不同的执着与偏至——从解志熙的现代文学研究引发的学科断想》,《上海鲁迅研究》200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