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圣约翰救护机构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慈善团体,始於1884年,服务香港市民。该机构致力促进和鼓励救护服务和所有人道及慈善工作,以拯救处於危难、受苦、患病及身处险境的人,並推展法团的座右铭——为人类服务。
香港圣约翰救伤会创立於1884年,随後救伤队及理事会分别於1916年及1949年成立,本着不分种族、阶级、信仰的宗旨,竭诚为世人服务。圣约翰的工作包括为公众人士提供急救及紧急救护车服务、为伤残或智障人仕提供免费牙科医疗和教导市民学习急救、家居护理等服务。
自成立以来,香港圣约翰依据香港法例第1047章运作,並规范於伦敦圣约翰总部给予的指令和规例,奉英女皇为圣约翰组织最高领导。
有见於1997年的香港主权移交,香港圣约翰须蜕变为一独立团体,不再规范於英国圣约翰的指令,以确保香港圣约翰的服务及运作得以顺利过渡。因此,香港圣约翰救护机构法团条例第1164章於1997年6月27日在立法局获通过。新法例下,旧有的理事会,救伤会及救伤队合並为法团以单一实体存在,並採用香港圣约翰救护机构的法团名称,服务性质保持不变。
香港圣约翰救伤机构分为两部分:圣约翰救伤队及圣约翰救伤会。其中,圣约翰救伤会负责教导市民从理论及实践两方面学习急救、家居护理及其他有关学科,並负责编製、刊印及分发课本及其他教材,以方便教学之用。此外,救伤会亦为学员举行考试,合格的学员可获颁发有关学科的证书。
大部份课程及考试均会在香港麦当劳道2号香港圣约翰救护机构总部举行。救伤会亦会因应需要派讲师前往商业机构、志愿团体及学校讲授急救。
圣约翰救伤队负责组织、训练年青人及成人,並配予装备,使他们能够单独或以小组形式,在公共场所或其他地方执行急救、护理及有关工作,达到帮助别人,造福社会的目的,此类服务是完全免费的。救伤队在总监的领导下,现拥有逾6,100名义务工作人员,他们均接受过专业训练及取得认可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