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奥克兰市。
一天下午,在当地两名警察的协助下,探长西科尔和助手丹顿小姐于森林公路中段截获了一辆走私微型冲锋枪的卡车。经过一场激烈的搏斗,4名黑社会成员有三名当场被擒获,而此次走私军火的首犯巴尔肯被丹顿小姐的手枪击中左腿肚后逃入密林深处。
西科尔探长立即命令两位地方警察押送被擒罪犯往市警署,自己带领助手深入密林追捕首犯巴尔肯。
进入密林后,两人沿着点点血迹仔细搜捕。突然,从不远处传来一声沉闷的猎枪射击声和一阵忽隐忽现的动物奔跑声。看来,这只动物已经受了伤。果然,当西科尔和丹顿小姐持枪追赶到一块较宽敞的三岔路口时,一行血迹竟变成了两行近似交叉的血迹左右分道而去。显然,逃犯和动物不在同一道上逃命。
怎么办?哪一行是逃犯的血迹那?丹顿小姐看着,有些懊丧起来。但探长西科尔却用一个简单的方法,便鉴别出了逃犯血迹的去向,最终将其擒获。
请问,西科尔探长用何法鉴别出逃犯的血迹?
上期答案:是由于没有打开电灯知道的。如果,苏珊是昨晚11点左右入浴室后猝然死去的,那么浴室里的电灯一定是开着的。马克把尸体送到别墅时,天已大亮,因此,他根本没想到开灯。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