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热点事件非理性舆论中的网民心理探析——以“杭州飙车案”为例

2015-03-26 23:12肖晓雷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5年8期
关键词:胡斌网民舆论

当今时代,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教育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网民热衷于在网络上参与国计民生和热点事件的讨论,凭借网络媒体的优势发挥自己的影响力。近年来,围绕网络热点事件所引发的舆论风暴中包含着大量的情绪化甚至暴力性的非理性成分,其负面影响也逐步被政府、媒体和学者所重视。网络舆论引导是一个综合性课题,了解和把握网络非理性舆论的直接生产者——网民的心理以及由此反映出的社会问题,是网络舆论引导的基础性工作。本文选择“杭州飙车案”这一典型的网络热点事件,通过剖析围绕该事件所产生的网络非理性舆论及其效应,对作用其背后的网民的心理进行分析和探究。

一、“杭州飙车案”事件始末

2009年5月7日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路口,一辆改装三菱跑车因超速行驶将正在穿越斑马线的浙大毕业生谭某撞倒,后者经抢救无效死亡。惨案发生当晚,有人在网上以“富家子”撞死“平凡上进青年”为标题发帖爆出事情经过,并张贴出了事故发生后肇事者胡斌与其同伴在现场谈笑风生的照片。该帖迅速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有网友对胡斌进行“人肉搜索”,发现其系杭州本地某富商之子,并且之前有违规驾驶的前科。事发第二天,杭州警方召开紧急新闻发布会,依据肇事者及同伴说辞初步认定肇事车辆当时时速只有70公里。此说法与目击者声称的“被害者被撞出大约5米高后再重重摔在20米外当场死亡”的情况相去甚远,引起了广泛争议。有网友根据警方这一说法,发明出了“欺实马”一词,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并蹿红,成为了网民冷嘲热讽的专用词。5月14日,经一家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判定,肇事车车速每小时70公里这一说法不科学,不符合事实逻辑。杭州市局再次检测,在随后发布的鉴定报告中认定,肇事车时速在84.1公里到101.2公里之间,而非之前所说的70公里。尽管公安机关已重新表态,但该报告的可信性依然受到质疑。随后,杭州警方认定胡斌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以“交通肇事罪”向检察院提请批捕,对之前“70码”的说法公开向媒体和公众道歉。7月20日,胡斌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不久,有网友在论坛上爆料,在法院中受审的并非胡斌本人,而是其“替身”,呼吁广大公众不要再遭受愚弄和蒙蔽,同时“有图有真相”地贴出胡斌与其“替身”的对比照。该帖爆出后舆论哗然,网友纷纷表示对公权力标榜的公平正义彻底丧失信心。面对舆情压力,法院展开调查并证实了网上疯传的“替身门”只是好事者别有用心散布的谣言,发布者是一个叫熊某的无业人员。随后,熊某所在地公安机关当即对其做出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自此舆论风暴才告一段落。

“杭州飙车案”本身只是一件很普通的交通肇事案,却在“一夜之间”演变成网络上广泛关注的热点事件,这并非偶然因素的巧合。其中涉及的“富家子”撞死“平凡上进青年”、警方“欺实马”、法院“替身门”等问题都是近年来的社会矛盾热点和舆论集中点,这些网络非理性舆论背后的网民心理值得挖掘和反思。

二、“杭州飙车案”非理性舆论背后的网民心理分析

(一)宣泄心理

宣泄心理是人们在社会公共生活中的合理诉求受阻以及合法权利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将压抑已久的不满情绪转化成非理性表达的一种心理状态。曾有学者对“杭州飙车案”中的舆论倾向进行了一项调查研究,调查的时间跨度为2009年至2011年。调查者在天涯论坛上以“杭州飙车”、“欺实马”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将主贴及其回复按照内容性质和措辞方式分为理性评价和非理性评价两大类。 [1]调查结果显示,在主帖中,理性评价的帖数所占的比例为35.61%,而属于非理性评价的帖数则达到63.35%。在主帖回复中,对理性言论的回复占其总数的32.18%,而对非理性言论的回复却高达66.99%。对比两组数据可以发现,网民对“杭州飙车案”这一网络热点事件的跟踪和关注多倾向于无逻辑、情绪化的批判和指责,而这些未经理性思考的发泄式表达往往会吸引更多相同倾向的言论。这种宣泄心理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社会上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的存在:民众在社会生活中,压力无处排解和释放,矛盾得不到及时解决,权益和诉求得不到重视和保障,积聚的暴戾之气和不满情绪就会分流至网络空间,把网络当成倾倒负面情绪的垃圾桶。

(二)相对剥夺感

相对剥夺感是指当人们将自己的生活状态或处境与某种参照物相比较,发现自己处于劣势而形成的心理落差和不平衡感。 [2]这种感觉源自于人们本能的攀比心理,面对相比较而言处于优势的一方,劣势方表现出愤怒、不满和怨恨的情绪。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物质生活的丰富,社会结构逐步发生变化,社会阶层不断分化,贫富差距日益悬殊。互联网的普及使人与人之间的空间距离被迅速拉近,贫富对比更加强烈,由此导致弱势阶层产生了巨大心理落差。这种心理落差持续膨胀发酵,就会发展成群体意义上的相对被剥夺感。即使某个特定群体的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已经得到实际改善和提升,但在对比之下依然处于劣势,也会产生相对被剥夺感。在“杭州飙车案”中,从引发的网络非理性舆论可以看出,“仇官仇富”情绪湮灭了网民的正常思维和理性分析,并且一直主导舆论的走向。对富裕阶层的嫉恨招致了对肇事者胡斌的痛斥和谩骂,对权力阶层的排斥引发了对杭州司法机关秉公执法的质疑。而这些不满和怨恨情绪的背后是网民“相对剥夺感”这一心理的真实写照。

(三)刻板效应

刻板效应是普遍存在于人们大脑中的一种认知心理现象,这个概念最初由美国新闻学者沃尔特·李普曼提出。在他看来,人们在生活中处处要接触外界信息刺激,但不能一一迅速做出反应,于是自然而然便形成一种省力原则, [3]即依据固有印象对事物作出不经思考的价值判断,而流行的典型、标准的样板和公认的见解,往往会在第一时间阻碍人们接收外界信息,取代人们的理性思维和逻辑判断。由于刻板印象的普遍存在,人们对社会上某一类事物的认知和判断往往会先入为主,直接对信息进行标签化分类,而不顾个体实际的差异,纷繁复杂的社会事件被简化为非黑即白的二元对立。自“杭州飙车案”在网络上浮出水面,在案件事实未经调查核实之前,“富家子”撞上“平凡上进青年”这一标题唤醒了人们脑海中根深蒂固的“贫富对立”的传统观念,大多数人因胡斌“富二代”的身份,盲目地将其肇事行为与上流社会有钱人“为富不仁”的冷酷形象对号入座,因而很多网民来不及弄清楚事实真相,就不假思索地对胡斌进行言语攻击。至于杭州法院“替身门”这一网络谣言之所以能够轻而易举“赢得民心”,也源于早前公安机关“欺实马”事件给民众带来的挥之不去的阴影,使司法机构的权威性大打折扣。

(四)猜忌心理

质疑,从某种角度来说,是拒绝盲目顺从与轻信,通过不懈探索而接近事实真相。质疑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社会问题的揭露,但当下人们已经从单纯的质疑发展成习惯性猜忌、事事猜忌。在“杭州飙车案”这一事件的整个发展过程中,网民对执法机关是否秉公办案一直猜忌不断。第一阶段,杭州警方公布初步认定肇事时速为每小时70公里,与目击者描述的情况严重不符,引发了网民对公安机关这一说法的猜忌和不满。第二阶段,警方以“交通肇事罪”将肇事者胡斌提请检察院批捕,此举再次引发争议,有人提出根据胡斌的犯罪情节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定罪处罚。不久,警方称受害者家属与肇事方家属在民警主持调解下已达成协议,前者获赔113万元。此消息公布后,网络上又掀起一阵舆论风波,有网友愤慨表示,“交易”的背后是对公平正义的漠视和对合法权益的践踏。第三阶段,杭州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胡斌有期徒刑三年,这一判决结果依然不能让民众认同,网民猜测该判决可能存在“猫腻”,并通过对比其他临近地市的相似案例,认为惩罚力度过轻。第四阶段,一篇《荒唐,受审的飙车案主犯“胡斌”竟是替身》的帖子将事态的发展引向高潮,法院被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司法机关再次经历信任危机。直至谣言发布者被查出,群情激愤的舆论风暴才得以平息。

(五)匿名心理

匿名心理是指个人在集群行为中处于一种匿名状态的心理状况。在现实生活中,人们迫于道德规范的种种压力会谨言慎行,而在虚拟环境中,网民的社会约束力和自我控制力会相对下降,更多人倾向于开门见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网民对于网络热点事件在发表言论时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在各类论坛上带有较强的社区交流色彩的讨论,虽然需要注册账号来绑定用户信息,但只显示用户昵称;另一类是门户网站在发生社会热点事件后制作新闻专题报道并开设专题讨论区,供网民自由发表见解和交流心得感悟,网民发表意见时不显示个人信息,也不显示昵称,只显示部分IP地址及所在地。因此,围绕“杭州飙车案”的网络言论几乎都是网民在匿名状态下发出的。这种匿名心理会让网民产生一种封闭式的“安全感”,在发表意见时容易脱离自我道德约束。

(六)从众心理

从众理论是美国学者阿希在20世纪中旬,从其所做的一系列有关知觉的从众实验中得出的结论。其基本内涵是,人类的行为是建立在特定的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上的,当一个人独处时,他可以与某个特定对象保持清晰明确的关系,而一旦加入了一个群体,就不能再独善其身。在网络空间的互动中,网民的行为极易受从众心理的影响。网络论坛都有各自较为稳定的参与群体,参与者在“志同道合”的基础上,遵照共同的群体规范进行稳定互动。网民沉浸在这种群体的氛围中,就会缺乏独立思考和理性判断能力,不顾是非曲直盲目服从多数人的意见。同时一旦有网民的观点与其他多数人看法不一致时,就会受到来自各方的强势舆论的夹击。论坛上有一篇名为“杭州飙车案引发的思考”的帖子对整个事件的细节和经过进行了全面梳理,同时对事件各方包括双方当事人、执法机关、网民等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审视和思考。其中有一句话写道:“我们更多的关注,是希望国家的司法制度能有完善的发展,我们期待一个公平而非仇恨的判罚,至于原不原谅当事人,除了受害人的家人,我们都没有资格说话。” [4]从内容和措辞来看,发帖人没有任何极端倾向和特殊立场,只是客观地提出了个人见解,结果不但没有得到其他网友的理解和支持,反而受到嘲讽甚至排挤。由于一开始围绕“杭州飙车案”的批判性话语占舆论主导,在从众心理的作用下,处于强势地位的情绪化表达就会淹没处于劣势地位的少数理性的声音。 [5]

三、结语

网民心理与网络舆论是互为表里的关系,网民是网络舆论的直接生产者,网络舆论的倾向又反映出了网民心理背后的社会问题与矛盾。通过以上对“杭州飙车案”所引发的网络非理性舆论背后网民心理的分析和总结,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希望对下一步引导网络舆论,规避负面网络舆论的不良后果以及营造健康和谐的网络公共空间提供帮助和借鉴。首先,通过完善利益分配机制,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来舒缓部分民众的相对被剥夺感;其次,通过建立平等对话机制,畅通民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控制好“社会减压阀”,营造和谐健康的舆论环境;再次,权力部门与主流媒体合力引导社会舆论,增进社会认同,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发声,同时遏制网络谣言,破除网民猜忌心理和刻板效应带来的不良后果;最后,健全网络法制,逐步落实网络实名制,控制群体集聚,阻止网民在匿名心态下助长负面网络舆论的蔓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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