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仁军 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756000
养殖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陈仁军 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756000
全面做好规模养殖场的监管工作,是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提高动物产品安全监管、提升规模化养殖水平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主题词:畜禽;养殖场;监管;问题;对策
(1)动物防疫条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九条的总体规定。一是选址不科学。部分养殖场建在交通主干道边,有的建在村中,离居民居住地较近,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有的租用废弃的校舍和工厂等。二是布局不合理。部分养殖场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饲料间和污物处理区不分,没有相应的隔离区。三是设施设备不齐全。部分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场区四周无围墙,没有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四是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没有分设,缺乏必要的生产保护措施。
(2)防疫意识淡薄,操作不科学。一是防疫意识低,管理素质不高。对畜禽养殖技术和当前流行的新的动物疫病知识了解少或仅是一知半解。二是免疫程序混乱、随意性强。没有科学的免疫计划,想起什么就免疫什么。三是个别的养殖场畜禽免疫后出现不良反应,免疫死亡补偿不及时,有抵触情绪,只愿意佩戴耳标,不愿意打防疫针。四是疫苗的管理、使用不当。有些防疫人员没有严格按要求保存疫苗,个别的防疫人员在使用上不按说明书操作,甚至注射时一针多畜,这些都会造成免疫效果和安全难以保证。
(3)不按照要求使用兽药。一是部分养殖场在兽药购进中,进货渠道复杂,没有固定的供货商,甚至为图便宜,使用上门推销的兽药。二是自我保护意识差。有的在购进兽药时,不索要票据,一旦出现问题,因无证据而导致出现推诿扯皮现象,给兽药执法取证造成困难。三是对兽药购进、使用及不良反应不做记录。四是个别养殖场使用原料药。原料药的使用导致动物体内药物残留,使产品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
(4)引种、调运动物不严格。有的场调运动物未经引进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检疫出具证明,调运中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调回后不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报检、隔离观察和登记备案,从而在引种、调运动物的同时也带入疫病,危害本场和当地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5)不按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为了一己私利,随意处置发病或死亡动物,尤其是在疫病流行过程中,不经检疫随意将病猪、死猪销售,更不做无害化处理,造成动物疫病蔓延和流行,使死亡率增高。
(6)养殖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档案不健全。一是有的养殖场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就是做做样子,应付检查。二是有相当一部分养殖场无完善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制度,致使无章可循。场区大门口未建消毒池(有的有消毒池但长期不更换消毒液或消毒池干涸)。三是饲养人员不经消毒频繁出入养殖区,场与场之间人员随意来往。四是补栏畜禽无隔离观察期,随意混养,没能做到专门化饲养、同批饲养和全进全出。五是不填写养殖档案。动物补栏、出栏、消毒等记录不祥实,更谈不上建立规范档案。六是动物在出售、屠宰和运输前不向动物检疫部门申报检疫,随意出售动物。七是动物疫病防控体系不健全、抗风险能力较差。大部分养殖场没有制定动物疫病防疫情况风险评估和定期开展兽药残留检测计划,一旦发生疫情不易找出原因,给疫情控制、扑灭和动物卫生监管带来难度。
(1)加大宣传力度,让老百姓了解《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和《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他们树立科学养殖、依法养殖的意识。
(2)开展免疫抗体抽检。一是对不按规定实施强制免疫或强制免疫不到位,造成疫情发生或扩散或多次抽检不合格、不配合开展监督抽检及不接受免疫监管的养殖场,要依据法律法规实行责任追究。二是对拒绝、阻碍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重大动物疫情监测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从严处理。
(3)完善动物免疫死亡补偿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及时、合理地解决动物免疫死亡资金补偿事宜,使养殖场畜主无后顾之忧。
(4)加强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及监督检查。一是通过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使规模养殖场选址科学、布局合理、设施设备齐全。二是建立健全养殖制度,健全养殖档案、免疫记录、诊疗记录及畜牧投入品使用记录等,提高规模养殖场管理水平。三是总体符合《动物防疫法》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四是签订监管责任书,明确责任,约束违规生产行为。
(5)实行全进全出的饲养管理模式,确保“外病”不传入。严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要严格按照无害化处理规范及时对病死畜禽实施无害化处理,确保“内病”不外传。
(6)严格执行引种、调运动物的登记备案制度,确保本场和当地畜牧业健康发展。
(7)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加大对动物规模养殖场的监督检查和依法查处力度,建立健全规模场监管档案。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或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发证机关要收回并注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由动物卫生监督所依法做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