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状及对策

2015-03-26 08:37:09唐雪源侯铁成王宝殿
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黑龙江省农产品工作

唐雪源,侯铁成,王宝殿

(1.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黑龙江 哈尔滨150090;2.林口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黑龙江牡丹江 157600;3.鸡西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黑龙江 鸡西158100)

黑龙江省作为农业大省,是全国率先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省份之一。2003年实行地方认证向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转换,至今历经10余年的发展。启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建立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是我国适应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并顺应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需要应运而生的一大创举,也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全国“三农”工作中的一大亮点。从黑龙江省情况来看,实施无公害农产品开发认证带来了农业生产方式转变的一次革命。更具实际意义的是,促进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大幅提升,产生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叠加效应。

一、黑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现状

从2003年开始到2013年,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弱到强,已成为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到2013年底,全省无公害产地认定有效面积达到1.39亿亩,认证产品7386个,全省有效产地认定面积和产品认证比重分别占全国同期的26.9%和9.5%,在全国居领先地位。黑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大体可以划分为四个发展阶段,即起步与徘徊阶段(2002-2004年)、大规模发展阶段(2005-2008年)、规范与持续发展阶段(2009-2011年)、注重质量和提升品牌阶段(2012—至今)。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后,黑龙江省顺应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发展需要,把质量监管工作纳入重要日程,更加注重质量监管及追溯力度,强化无公害农产品现场检查,实行“承诺制度”和“退出制度”,制定并下发了全省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记录,无公害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二、黑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有益经验

经过10余年的发展,黑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不仅取得了重大成就,也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切实强化政府责任是无公害农产品开发认证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搞好无公害农产品开发认证,各级政府重视至为关键。从全省情况看,各级政府尤其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把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开发作为牵动全局的大事,突出重点,全力发展。一是纳入政府重要工作日程。黑龙江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地市、县政府把无公害农产品开发认证作为重要工作任务之一,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普遍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并通过制度明确了职责任务,形成合力促进发展。二是纳入农业发展规划。省主管部门和各地市在制定“十一五”和“十二五”农业发展规划中,把无公害农产品开发及认证作为重要内容,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三是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全省自上而下建立并实施了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到各级政府领导班子目标考核责任制,把无公害农产品开发及认证工作任务和推进目标层层分解到各部门、各县(市)、乡镇,作为基层政府与主管部门选先评优的一条重要依据。

(二)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是无公害农产品开发认证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经过10余年的发展,全省各地注意采取改革的办法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运用发展的思路处理发展道路上出现的矛盾,不断探索和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促进了无公害农产品开发及认证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如在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方面,率先在全国开展了“区域整体环评”认定工作模式,加快了产地认定速度和规模;在全国第一个创新开展了“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认证工作推进模式,切实加快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与开发步伐;在全国第一个开展了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探索了产品质量监管新途径和新方式;通过制订政策性引导措施,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加快了认证主体向实体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此外,还制定了《无公害农产品一体化申报指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管理实施细则》,通过工作机制和工作手段的不断创新,切实增强了无公害农产品事业的发展活力。

(三)建立全程监管体系是无公害农产品开发认证健康发展的关键手段。没有质量安全,就难以实现和保证数量安全。在无公害农产品开发认证过程中,黑龙江省严格按照标准认定和认证,具体做到“三不”,即认定和认证的程序一步不落,认定和认证的标准一点不降,认定和认证的检测一项不少,从申报、检查、检测以及材料组织,每一步、每个环节都严格执行规范的程序和标准。同时,严格实行全程质量监督管理。从土地到餐桌的每个过程、每个环节始终坚持质量至上,从严要求,依法管理。比如,在种植生产环节,严格按照无公害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坚决把好良种关、投入关和管理关,积极推行种子、肥料、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不符合无公害标准的农药坚决不允许销售。在全省普遍建立健全了农户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档案制度,做到任务、责任、奖惩到户、到人的全程约束。

(四)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是确保无公害农产品开发认证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搞好无公害农产品开发认证,必须解决有钱“办事”的问题。黑龙江省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每年都在财政预算中列支部分资金,专项用于无公害农产品开发和认证,累计已达5000多万元。引导相关部门调整和优化投资结构,重点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方面倾斜。近年来,省直有关部门投向的一体化推进工作的资金已接近3亿多元。哈尔滨、大庆、牡丹江、大兴安岭等市(地),以及塔河、海林、勃利等县(市)也通过多种途径筹集资金推动无公害农产品发展,自上而下形成多元化的资金保障机制。

(五)构筑上下贯通的工作网络是确保无公害农产品开发认证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根据无公害农产品开发认证的需要,切实加强工作机构建设。经过多年的努力,黑龙江省各市(地、局)、县(市、区)都设立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与开发工作机构。大兴安岭地区在机构改革中专门设置了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处,将原机构由副处级升格为正处级,工作人员也由6人增加到25人,对无公害农产品的管理和指导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切实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全省重点县(市)普遍做到了“六进机”,即认证的主体资料进微机,投入品使用情况进微机,生产基地面积进微机,环境检测资料进微机,业务培训技术进微机,推广先进生产项目进微机,基本实现了数字化管理。

三、影响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不利因素

黑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工作在开发理念、产业基础、管理水平以及政策措施等方面,与其他省份相比优势条件比较明显。但近些年来,由于各方面原因,黑龙江省的无公害农产品开发工作到了瓶颈期,存在诸多不利因素。

(一)从认证主体看,经营成本过高。一是认证成本增加。2013年农业部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工作重点和重心发生了转移,确定了“稳发展、严审核、强监管”的工作主线,实施了一品一检、先培训后申报、强制贴标等新规,提高了企业认证门槛,增加了产品申报成本。二是认证后成本增加。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方面主要来自征订标志的费用,另一方面主要是来自加贴产品标志的人工费用。除此以外,国家禁止政府和个人继续申报无公害农产品,我省个人作为主体有466个产品不能申报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从认证范围看,产品目录缩减。一方面国家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品目录进行了调整,认证的产品由原来的685个减少至567个,删减了部分初加工产品,如面粉、豆腐、粉丝、部分加工奶类等,认证范围日趋缩减。曾作为“一体化推进”国家试点的阿城区和省级试点的尚志市,由于产品认证目录和申报主体资格的调整,有25%以上的产品不能继续认证。

(三)各级政府政策支持力度减弱。黑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开发起步较早,曾多次被农业部中心作为政策制定先行的试点单位,发展速度比较快,认证数量多,主要是受省里政策性引导,各级政府投入力度大,主导出资认证的产品多。但近两年,省里及各级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力度大大减弱,对产品认证数量影响很大。

(四)市场认知度不高。黑龙江省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大部分是原字号产品,不包装直接进入市场或加工厂,不便于贴标上市,市场上的贴标产品不多,加之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得到消费者的认可,优质优价未能体现,企业认证积极性不高。不仅是消费者对无公害农产品认知度不高,个别企业、合作社、协会的认识也不到位,认为无公害农产品就是普通农产品,认不认证不影响销售,且销售价格并没有明显优势,市场对无公害的认知与需求也不如绿色、有机食品明显,有的企业宁愿多花钱认证绿色、有机食品,也不愿认证无公害农产品。

(五)各级工作机构热情不高。无公害农产品开发工作本应是政府推动的一项公益性事业,但由于国家及省里的政策引导不够,没有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没有目标考核约束机制,没有专项工作经费支持,造成各级机构工作热情不高,不能积极主动地推进工作开展。大部分县(市、区)工作人员身兼数职,且岗位变动快,不能专心从事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全省除了龙江、庆安、克山、拜泉等少数县市有专门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外,其他县市均为内设机构,人员也多为兼职。由于人员少、力量薄弱,难以适应无公害农产品开发的繁重任务和工作需要。

四、黑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为促进黑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开发工作能持续健康发展,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探讨,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无公害农产品开发是政府行为,是一项公益性事业,需要各级政府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工作的重视程度。一是将无公害农产品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重要工作任务和目标考核机制,应对考核数字化、具体化等,引起各级领导和部门重视;二是省里制定的补贴扶持政策应具体化、常态化,保持政策的连贯性,以此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三是呼吁建立无公害农产品开发专项工作经费,保证无公害农产品开发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理论研究和队伍建设。无公害农产品开发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工作体系队伍的建设,也离不开科学理论研究的支持。一是加强理论研究工作。无公害农产品事业已发展了十多年,应认真总结过去工作中的成功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发展规划,开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探讨,引导政策的制定和领导的决策。二是加强工作体系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省、市、县三级绿办工作机构,定编制、定人员、定级别,专人专职负责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促进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建立基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2001年,经国务院批准,农业部开始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计划用8-10年,基本实现主要农产品生产和消费无公害,并适时推行市场准入制度。然而,目前无公害农产品占农产品的比重还很低,市场准入制还未建立,远没有完成行动计划目标。因此应进一步加大无公害农产品开发工作力度,探索试点推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体现优质优价,为大范围推行积累经验。

(四)继续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一是以“投入品”控制为重点,狠抓基地监管。二是强化认证前监管。对新增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进行环境评价,切实做到程序不简化,标准不降低,检测不落项,确保认证产品质量。三是强化认证后监管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产品抽检、企业年检、公示公告、内检员等制度,把无公害农产品开发工作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四是切实加大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追溯建设力度,做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质量可追溯”。五是建立和完善基地和企业退出机制。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不合格农产品清出标准化基地序列,对“用标”不规范的企业要限期改正,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要取消用标资格。

(五)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宣传推介。除了加大生产者、管理者的培训力度外,还要提高全社会对无公害农产品的认知度。要有效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如信息网络、展销活动等,营造无公害农产品发展的良好氛围。要提高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加贴率,扩大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影响,提高其附加值。

[1]娄云,王万群.滁州市无公害农产品发展现状及对策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08(15):351-352.

[2]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理论、实践与发展对策[C]//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250-254.

[3]兰栋梅,张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策研究[J].现代农业科技,2011(12):33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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