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学术价值与发展空间
——读聂珍钊先生《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

2015-03-26 07:33汪余礼
华中学术 2015年1期
关键词:易卜生导论伦理学

汪余礼

(武汉大学艺术学系,湖北武汉,430072)

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学术价值与发展空间
——读聂珍钊先生《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

汪余礼

(武汉大学艺术学系,湖北武汉,430072)

聂珍钊先生建构的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不仅提供了一种新的批评方法,而且属于一项重要的精神事业。作为一种有中国特色的文学批评理论,其学术价值是多方面的:首先,在中国文论接近失语的今天,它以一套兼具中国文化底蕴和当今时代气息的理论话语,在国际上发出了中国学者的声音,契合了当今国际文学批评界的“伦理学转向”。其次,其自身包含的若干理论创新与具体方法,对于引导批评者真正面向作品本身、克服理论与作品脱节之弊、纠正文学批评中忽视伦理价值之误,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第三,其贯穿始终的道德立场、精神追求、现实关怀,对于矫正文学界价值观混乱局面,促进国人反省与道德重建,具有一定的导向作用。基于此,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发展空间是非常广阔的。如果进一步拓宽理论视野,适当汲取审美批评、生态批评、诗学批评、修辞批评、现象学批评等相关批评方法的合理因子并将其融会于自身,文学伦理学批评将焕发出更大的活力,在我国文学研究和文化建设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文学伦理学批评 理论创新 精神事业 发展空间

文学伦理学批评是不是一种新的文学批评方法?在21世纪是否还有广阔的发展空间?读完聂珍钊先生的新著《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下文简称《导论》),我对这些问题有了新的认识。伦理批评虽然古已有之,但聂先生经过十余年的探索建构起来的“文学伦理学批评”,与传统的伦理批评、道德批评已经大不一样了;它是在新的文明发展论、文学起源论、文学本质论、文学功能论的基础上建构起来的批评理论,确有其独特的创见与价值。作为聂先生十余年探索的结晶,《导论》一书凝聚了他在文学伦理学批评领域最重要的一些学术思想,可以说是聂先生对于中国文学批评学科的一个重要贡献。下面拟首先从三个方面理解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学术价值,然后再探讨它的发展空间。

一、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学术价值

细读《导论》可知,聂先生提出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其实有着明确的问题意识和深远的人文关怀。近十年的实践也证明,他提出的这一批评理论,既不后于世界之思潮,亦不丧失本土之血脉,确有鲜明的创新意义和重要的学术价值。

首先,文学伦理学批评是建立在新的文明发展论、文学起源论、文学本质论、文学功能论基础上的文学批评方法论,包含一系列独出机杼的理论术语,具有不可忽视的创新意义。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文学批评面临严重的危机,这是毋庸讳言的事实,但我们究竟需要怎样的文学批评?应该创建怎样的文学批评理论?笔者素来以为,“在某一特定时代具有原创性的文学批评理论,应该既是基于对文学本体与功能的独特感悟,又是真正切合时代深层需要的理论”[1];而文学伦理学批评正是如此,它不只是提供具体的批评方法,而且还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在《导论》中,聂先生放眼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历程,指出人类文明的发展经历了自然选择和伦理选择两个阶段,而文学正是人类在伦理选择阶段“为了把自己的道德经验保存下来与他人共享”而创造出来的。因此,在文学起源问题上,聂先生认为,“从起源上看,文学是伦理的产物,是特定历史阶段社会伦理的表达形式”[2]。由此进一步,聂先生认为,“文学在本质上是关于伦理的艺术,文学的价值通过文学的教诲功能实现。……文学的历史和社会文明史表明,文学从来就是人生的教科书,其教诲功能是最基本的功能”[3]。如果说文学的起源、本质、功能都与“伦理”密切相关,那么要寻找一种最切近文学本体的批评方法,自然非“文学伦理学批评”莫属。也正是基于对文明发展、文学起源、文学本质、文学功能的这种独特认知,聂先生建立了他的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论,并创造或重构了一套术语使之简便易用。

聂先生所提倡的文学伦理学批评,是“一种从伦理视角认识文学的伦理本质和教诲功能,并在此基础上阅读、分析和阐释文学的批评方法”[4],其基本任务是“从伦理的视角解释文本中描写的不同生活现象,在人与自我、人与他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的复杂伦理关系中,对处于特定历史环境中的不同伦理选择范例进行解剖,分析伦理选择的不同动机,剖析伦理选择的过程,揭示不同选择给我们带来的道德启示,发现可供效仿的道德榜样,为人类文明进步提供经验和教诲”[5]。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文学伦理学批评重在对文学本身进行客观的伦理阐释,而不是进行抽象的道德评价。……(它)要求批评家能够进入文学的历史现场,有时要求批评家自己充当文学作品中某个人物的代理人,做人物的辩护律师,从而做到理解人物”[6]。由此,聂先生将文学伦理学批评与道德批评区分开来:前者是历史主义的,从特定历史阶段的伦理思想来分析作品中写到的道德现象、伦理问题;后者是主观主义的,以批评主体的道德观念来评价作品中人物的伦理选择、道德品格。前者注重从伦理视角分析人物行为的动机,后者注重从道德立场评价人物的性格、行为及其后果。此外,在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中,有一些核心术语如伦理环境、伦理身份、伦理选择、伦理禁忌、伦理两难、伦理线、伦理结、伦理困境、伦理混乱、伦理解构等,经过聂先生阐释后各有其明确的内涵与外延,非常有助于对具体作品进行具体分析,这也构成了其理论体系中值得珍视的学术创新。比如“伦理两难”这一术语,貌似平常,但对于理解经典作品提供了一个很重要的视角。《哈姆雷特》何以成其伟大?原因很多,但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哈姆雷特所面临的伦理两难之境特别扣人心弦、动人心魄,且足以开显人物内心世界,既可见出“人性之深”,亦可见出“哲思之广”。余秋雨先生在《伟大作品的隐秘结构》一书中指出,“伟大的艺术作品,没有清晰的主题思想,也没有简明的结论”,而往往存在“无结论的两难结构”;而所谓“两难”,往往是人物在“伦理选择”上的“两难”。余秋雨用来阐明“两难结构”的作品《伽利略传》《罗慕洛大帝》《克莱默夫妇》,其核心也正是“伦理两难”。“伦理两难”的存在,最有助于探索、开显人性的深层冲突,而“对艺术而言,真正震撼人心的地方正在这里,它让人们因苦恼而高贵”[7]。因此,“伦理两难”这个貌似平常的术语其实暗示了经典作品的某种奥秘。其他术语如“伦理线”“伦理结”,对于我们看清作品结构、阐释作品价值亦很有帮助。毋庸置疑,以上方法与术语,对于引导批评者真正面向作品本身、克服理论与作品脱节之弊、纠正文学批评中忽视伦理价值之误,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第二,在中国文论接近失语的今天,文学伦理学批评以一套兼具中国文化底蕴和当今时代气息的理论话语,在国际上发出了中国学者的声音,契合了当今国际文学批评界的“伦理学转向”。近百年来,在欧风美雨的催化、浸润下,我国的文化教育、学术研究被严重西化;尤其是在西方文论的强势冲击下,我国文论几近失语[8]。在这一背景下,聂先生提出的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尤其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这一理论植根于中国传统文论中的伦理批评,但经过改造、转化之后,形成一套完整的有层次、有新见的话语体系,得到了东西方大批学者的认同,在国际学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确属我国文化建设中的“正能量”。文学伦理学批评国际学术研讨会已在中国成功举办三届,来自英国、美国、俄国、挪威、西班牙、韩国、日本、马来西亚、伊朗、南非、中国等国家及中国香港、台湾等地区的数百位专家学者参加了盛会。共同的道德关怀、共通的伦理关切(包括对于生态伦理的关切),把大家凝聚在一起,共商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建设与发展问题,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9]。事实证明,文学伦理学批评契合了时代的需要,跨越了国族的差异,确实在国际上发出了中国学者的声音,也扩大了中国学术的影响力。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文学伦理学批评不只在中国呈现勃兴之态,在欧美文学批评界亦有复兴之势。20世纪的西方虽然文学批评流派众多,一度压抑、遮蔽了传统的伦理批评,但从20世纪80年代到21世纪初,西方的文学伦理学研究出现复兴态势。在1988—2010年的二十多年里,西方出版的有关文学伦理学、伦理批评的著作多达60余种,其中不乏影响广泛的重要著作。比如美国芝加哥大学韦恩·布斯教授的《我们所交的朋友:小说伦理学》,被誉为“20世纪以来西方文学伦理学研究的奠基作品”。这60余种著作的出版与传播共同促成了欧美文学批评的伦理回归。正如陈后亮所说,“近三十年来,随着以后现代主义为代表的文学理论热潮退去,批评家开始重新审视文学批评的伦理视角,于是伦理学转向或者说伦理批评的复兴成为北美文学界一个非常显著的发展态势”[10]。尽管如此,伦理学批评作为方法论的理论建构在西方并没有完成。而聂先生精研覃思建构的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可以说既契合了当今国际文学批评界的“伦理学转向”,也以自身的特色与影响推动了这一思潮。

第三,文学伦理学批评作为一项精神事业,其贯穿始终的道德立场、精神追求、现实关怀,对于矫正文学界价值观混乱局面、促进国人反省与道德重建,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聂先生早年是从事英语诗歌形式研究的,其著作《英语诗歌形式导论》获得过教育部第五届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但这位深谙文学形式重要性的学者为何转向文学伦理学研究呢?这就需要深入理解聂先生的学术理念。聂先生说:“我从事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研究已逾十个年头。可以说,我的研究已经超越了单纯的学术意义,它已变成了一种信念,变成了一种追求,变成了人生的目标。”[11]可见,在聂先生这里,学术上的求真与人生信念的坚守、人生理想的追求是融合为一的。作为这种追求的重要成果,《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几乎处处渗透着聂先生的生命之思、现实关怀与理想信念。在“导言”中,聂先生谈道:“当下的信仰危机、社会道德滑坡和日趋严重的政治腐败,都与文学的伦理价值缺失有关。许多犯罪现象,尤其是青少年犯罪,往往受到宣扬暴力、犯罪的所谓文学的影响甚至是引诱,这些作品不仅使意志薄弱者去模仿犯罪,而且还从文学的描写中获得心理安慰,不以犯罪为耻。那些官场腐败分子,也大多不读具有正面教诲价值的经典文学作品,相反对那些媚俗的、色情的、厚黑的书籍耳熟能详。……无论文学创作还是文学批评,都要促进我国民族文学的繁荣,担负起建设社会主义精神家园的责任。”[12]信哉斯言!虽然当今社会腐败、犯罪现象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文学伦理价值的缺失难辞其咎。当今很多“文学作品”,既不尚真,也不求美,更不致善,而是一味追求“快感”:暴力犯罪的快感、偷尝禁果的快感、疯癫反常的快感、施虐受虐的快感等;而在文学批评界,则有“暴力美学”“黑暗美学”等为其鸣锣开道。受此影响,当今社会不少人,以粗暴强悍为美,以违纪逆天为“牛”,或自惭于循规蹈矩,或大炫其“小蜜”成群,其价值观念之混乱实在令人惊愕。若任其发展下去,后果不堪设想!而文学伦理学批评,力求以自身力量参与道德重建,矫正当今社会(尤其是文学界)价值观混乱局面,引领青年人追求崇高的人生理想,非常合乎当前社会的需要。笔者素来以为:“不论是艺术家还是研究艺术的人,不能只求发出独特的声音,更重要的是以毕生心力从事一项真正的精神事业。事业与职业不同,它需要认准方向,坚定心志,持之以恒地为之努力,在漫长的岁月中一点一点地积聚精神能量。”[13]聂先生所从事的文学伦理学批评,正是一项纯正的精神事业,一项既符合学科发展需要,又适应了当今社会文化建设需要的精神事业,其价值是难以估量的,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支持与参与。

综上,聂先生在《导论》中建构的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不仅提供了一种新的批评方法,而且属于一项重要的精神事业。其名也正,其神也清,其气浩然。基于此,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发展空间应该是非常广阔的。在21世纪特殊的时代情势下,它有可能在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冒出“星星之火”,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影响较大的批评方法。

二、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发展空间

聂先生在《导论》中说道:“我们完全可以预测,文学伦理学批评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参与其中并从事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理论研究与批评实践。”[14]对此我完全赞同。但如何促使这一批评方法更好地发展?其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可能在哪里?这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这里仅提供一点初步的思考,希望有助于拓展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发展空间。

首先,我以为有必要补充一点:审美感通是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基础[15]。笔者之所以补充这一点,缘于以下拙见:文学作品首先是一种艺术作品,是从“眼中之竹”“胸中之竹”再经过“倏作变相”而成的“画中之竹”,或者说是现实生活、作家自我、审美形式三者耦合的结晶。对文学作品的鉴赏,需要披文入情,沿波讨源,真正进入作家的内心世界,了解作家的艺术思维,并充分注意到艺术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差异,尽量对作家的艺术灵魂有所感通。因为通常只有在充分感通后,才能见出经典作品深处的光源,才能感受到作品的道德根基及其直透人心的道德力量。比如,哈罗德·布鲁姆认为“易卜生主义的精髓就是山妖”[16],这是一种审美感知,但不是审美感通之后的洞见。易卜生戏剧中确有不少妖性人物,但易卜生并不是要肯定这些人物的妖性,而是要对其进行审察、审判。正如易卜生的座右铭“生活就是与心中魔鬼搏斗,写作就是对自我进行审判”[17]所示,其艺术思维的核心在于“自审”,魔鬼、妖性等只是其自审的对象,而并不能构成其思想的精髓。只有真正沉入易卜生的内心,与其几乎处于“同一心境”,经历几乎同等激烈而复杂的内心冲突,才能感受到“自审”中的道德力量,领悟并汲取易卜生主义的精髓[18]。这说明审美感通对于文学批评确实很重要。尤其是对于文学伦理学批评来说,审美感通至为重要:它有助于批评者顺着作家的艺术思维发现其核心旨趣,准确理解作品的伦理思想;它有助于批评者真正领悟到“美是道德的象征”,充分感受到作品的伦理价值;它有助于批评者“沿波讨源”,对作品进行切中肯綮、探入底里的伦理分析,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它有助于读者从情感上接受作品的熏陶,而不只是在理智上接受一个关于作品伦理价值的结论。总之,基于审美感通的伦理学批评,有助于提高作品阐释的有效性,引发读者的广泛共鸣,达致更多的共识,从而扩大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影响力与发展空间。

第二,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内涵还可以进一步拓深、拓宽。“伦理学”为“文学伦理学批评”提供理论视野与基础支撑,但“伦理学”本身是什么?可以说它是一门“教人分好坏、辨善恶的学问”,一门“研究道德情感、道德义务、道德原则、道德标准等道德问题的学问”;但也可以说它是一门研究“人的生活方式、生命意义和终极关怀”的学问[19]。而且,伦理学是在发展着的,“传统伦理学以人格、德性、至善为中心,而现代伦理学的主流则以行为规则、正当、正义为中心”[20];传统伦理学与现代伦理学中都各有很多学派,不同学派提出的核心问题与基本主张也不尽相同。此外,同一时期不同作家的伦理思想也有差异。这可以为文学伦理学批评提供非常丰富的思想资源与理论视角,从不同的伦理学视角看待文学作品,将会有不同的理解与洞见。由此可以说,文学伦理学批评除了要坚持从历史的角度,参照作品产生时社会上主导的伦理思想或作家自己独特的伦理思想去解读作品,力求客观地理解作品,也要能包容从其他时期(包括当代)伦理思想的视角去解读作品。简言之,以当时的伦理视角为主,但也允许双重伦理视角或多重伦理视角的存在。比如,对于海明威的名作《老人与海》,我们既可以依据海明威自己的伦理思想(或道德哲学)来解读,也可以从当代生态伦理学的视角来解读。聂先生的论文《〈老人与海〉与丛林法则》正是这方面的典范之作,此文阐析作品极富新意,从中既可看到聂先生自创的文学伦理学批评术语,也含有当代生态伦理学的视角[21]。进而言之,如果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那么一切文学史也是当代史;尤其是过去的作品对于当代人的意义,需要通过当代视角去发现。理解作品需要坚持历史的观点,但评价作品不妨侧重其当代意义。因此,允许文学伦理学批评中存在双重伦理视角,既有助于比较客观地理解作品,也有助于与时俱进地评价作品,从而有利于拓宽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发展空间。

第三,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兼容度还可扩大。如果适当汲取审美批评、生态批评、诗学批评、修辞批评、现象学批评等相关理论的合理因子并将其融会于自身,文学伦理学批评将焕发出更大的活力,在我国文学研究和文化建设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聂先生在《导论》中指出:“文学伦理学批评具有很强的兼容性,它能很好地同伦理学、美学、哲学、心理学、精神分析学、社会学等其他方法相结合在一起,从而增加自己的适用性。”[22]确实,在众多的批评方法中,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兼容性几乎是最大的,这也许是因为万川归一,无论从哪个视角切入,最终如果要评判作品的价值,都离不开对作品“光源”的发现和道德价值的感悟。关于审美批评、生态批评、心理批评与伦理批评的统一性,无需赘述。这里着重谈一下诗学批评、修辞批评、现象学批评与伦理学批评的兼容互补性。从“诗学”本义来讲,它指的是“制作学”“创制学”;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就是讲如何创构艺术作品(尤其是悲剧与史诗)。从诗学角度研究文学作品,主要就是研究作品的形式创构;用亚氏的话说,就是研究作品之“怎是”。美国芝加哥学派的理查德·麦吉恩和罗纳德·克莱恩所特别提倡的,就是这个意义上的诗学批评:“竭力去理解文学作品是如何构成的,是如何组合起来的,它们展示了什么样的基本统一体,什么使它们具有活力,使它们成为成功的整体。”[23]如果把这个意义的诗学批评与伦理学批评结合起来,就意味着在着力研究作品形式创构的同时,探明作品如何以一种合适的形式传达道德情感、伦理意识,进而让读者受到良性的影响。这种批评的核旨,是要从经典作品中探究有效实现教诲功能的“艺术经验”。为什么有的作品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确实可以让人的心灵得到净化和升华,有的却不能?此中有奥秘,值得深发掘。对于那些具有重大伦理价值的经典作品,除了剖析“伦理线上伦理结的形成过程”,如果反过来探究一下其道德力量产生的“形式因”,总结个中的“艺术经验”,必将大大拓宽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发展空间。而这样的一种研究,既有可能通向“修辞批评”(如韦恩·布斯所做的那样,其《小说修辞学》就是着力研究作品如何使读者对小说虚构世界的人物和事件发生兴趣,以及如何从道德上影响读者),也有可能通向“现象学批评”(此处特指日内瓦学派的“现象学批评”)。“现象学批评”总体上是一种聚焦于主体(从阅读主体经由作品客体到创作主体)的批评,这一学派主张:“批评家应努力与诗人的精神历程相遇合”(马塞尔·雷蒙),“在自我的内心深处重新开始一位作家的‘我思’,重新发现他的感觉和思维的方式,看一看这种方式如何产生,如何形成”(乔治·布莱),“在自己身上并且为了自己重新开始感觉和思考诗人想要让人感觉和思考的东西”(波德莱尔),“放弃自我,接受他人的自我,接受一系列他人的自我”(杜波斯)[24]。总之是借用种种方式接近、沉入对象的主观世界,以求达到批评主体对于创作主体的认同。一般来说,这个认同的过程越是彻底,尤其是对于作家的艺术思维与内在生命的体验越是真切,那么对于作品的伦理批评便越是准确而深刻。比如,对于易卜生的诗剧《爱的喜剧》,当时的保守派大肆攻击易卜生宣扬不道德的爱情观与人生观,还把易卜生逐出了教会;但易卜生在作品中所传达的“我思”并非他们所理解的那样,而是几乎恰好相反:“这部作品的深层含意是以绝对的道德基础为根基的。”[25]如果只看表象,把易卜生讽刺的东西当成他宣扬的东西,那就必然只能对该剧进行一种粗暴的道德批判;但如果能深入理解易卜生的反讽思维,尽可能地以易卜生的方式理解(或再创作)该剧,自然就能准确评价他在作品中传达的思想感情了。在很大程度上,“现象学批评”是文学伦理学批评走向深入、走向高级阶段的一条重要路径。“现象学批评”看似聚焦于作家主体,是一种认同批评、主观批评,但它其实最接近于文学伦理学批评所要求的“客观阐释”。越是放弃自我(悬隔批评者的先入之见、成见),越是面向作品本身,越是充分地与创作主体达成认同,那么便越是能够准确客观地分析作品中人物的伦理动机与作家所传达的伦理思想。

在21世纪,人类所面临的伦理问题(包括生态伦理问题)空前繁多而严重;在21世纪,我国道德重建、文化建设的任务分外重要而艰巨;在21世纪,中国文学批评界理应在国际文坛上独树一帜,引领潮流。当此之世,聂珍钊先生创建的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体系弥足珍贵,其重要的学术价值仍需进一步发掘,其广阔的发展空间值得努力去拓展;他所开创的精神事业更是值得知识者共同参与,共同推进。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易卜生戏剧诗学研究”【13CWW023】的阶段性成果,同时亦为武汉大学艺术学系自主科研项目研究成果之一。

注释:

[1] 参见汪余礼:《我们究竟需要怎样的文学批评?》,《世界文学评论》2012年第2辑,第77~79页。

[2] 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48页。

[3] 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49页。

[4] 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13页。

[5] 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78页。

[6] 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5页。

[7] 余秋雨:《伟大作品的隐秘结构》,北京:现代出版社,2012年,第7页。

[8] 参见曹顺庆:《文论失语症与文化病态》,《文艺争鸣》1996年第2期,第50~58页;曹顺庆、黄文虎:《失语症:从文学到艺术》,《文艺研究》2013年第6期,第33~40页。

[9] 详见聂珍钊、邹建军主编:《文学伦理学批评:文学研究方法新探讨》,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及其他》,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朱振武、朱晓亚:《中国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发生与恳拓》,《当代外国文学》2013年第2期,第98~105页;徐燕、溪云:《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新局面和生命力——“第三届文学伦理学批评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外国文学研究》2013年第6期,第171~176页。

[10] 陈后亮:《伦理学转向》,《外国文学》2014年第4期,第116~126页。不过,“伦理学转向”这一概念并非中国学者最先提出,西方学者早已出版过以“The Turn to Ethics(伦理学转向)”为标题的著作。

[11] 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93页。

[12] 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5页。

[13] 参见汪余礼:《易卜生书信演讲集·译者前言》,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2年,第16页。

[14] 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71页。

[15] 审美感通是文学伦理学批评得以成功进行的一个重要基础,但不是理论基础。所谓“审美感通”,至少包含三个要点:一是以审美的心态看待艺术作品,把艺术品真正当成艺术品来欣赏;二是要“入乎其内”,同情地理解作品中的每个要素,真正对作品的有机整体心领神会;三是要“悟入心源”(因为作品本是作家“外师造化,中得心源”的产物),对作家的艺术思维、艺术灵魂领悟甚深,与之融合会通。审美感通的过程越是深入,对作品伦理价值的发现便越是深刻而充分。

[16] 巴金:《巴金散文》,西安:太白文艺出版社,2012年,第221页。

[17] [美]哈罗德·布鲁姆:《西方正典》,南京:译林出版社,2005年,第286页。

[18] [挪]易卜生:《易卜生书信演讲集》,汪余礼、戴丹妮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2年,第190页。

[19] 易卜生主义的精髓在于“自审”,在于自审过程中折射出的道德理念与人性光辉。详见汪余礼:《重审“易卜生主义的精髓”》,《戏剧艺术》2013年第5期,第41~49页。

[20] 何怀宏:《伦理学是什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0页。何怀宏先生认为,传统伦理学研究的范围包括“人的全部理想、最高可能达到什么,能成为什么样的人,人的生命意义和终极关怀等”。见该书第45页。在很大程度上,传统伦理学研究的问题,正是文学特别关注的核心问题。

[21] 聂珍钊:《〈老人与海〉与丛林法则》,《外国文学评论》2009年第3期,第80~89页。

[22] 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71页。

[23] [美]韦恩·布斯:《当代美国文学理论》,程锡麟译,《外国文学评论》1990年第1期,第134~137页。

[24] [比]乔治·布莱:《批评意识》,郭宏安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9页。

[25] [挪]易卜生:《易卜生书信演讲集》,汪余礼、戴丹妮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2年,第1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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