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意见提出实施范围和主要目标为,经过3-5年的努力,使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室、桌椅等教学设施满足基本教学需要;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等。《意见》要求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实施原则上,《意见》要求覆盖贫困地区,聚焦薄弱学校。从薄弱环节入手,主要面向农村,立足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不得将教育资金资源向少数优质学校集中。坚持勤俭办学,满足基本需要,杜绝超标准建设。加强省级统筹,分步逐校实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按照《意见》提出的要求,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由国家统一部署、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县级人民政府具体实施。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跟踪了解各地工作进展等情况,加强指导和推动。地方各级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