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众筹——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互联网+”模式研究

2015-03-25 06:27:48张萱萱吉林股权交易所吉林130041
产权导刊 2015年11期
关键词:区域性交易市场众筹

◎ 张萱萱(吉林股权交易所,吉林 130041)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与“互联网+”作为近年来在我国快速发展的新生事物,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占据了重要位置。研究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与互联网相结合对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有着更显著的意义。

1 “互联网+”发展现状

2012年11月,易观国际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于扬在第五届移动互联网博览会的发言中首次提出“互联网+”理念。2014年11月,李克强总理出席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时指出,互联网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工具。2015年3月,在全国两会上,马化腾提交了《关于以“互联网+”为驱动,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建议》的议案,对经济社会的创新提出了建议和看法。他呼吁,需要持续以“互联网+”为驱动,鼓励产业创新、促进跨界融合、惠及社会民生,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创新发展。于是,”互联网+”概念迅速风靡,为新常态下各行业都提供了新的发展契机。这相当于给传统行业加了一对“互联网”翅膀,助飞传统行业。这其中,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结合,就诞生了互联网金融概念。短短两年,互联网金融已妇孺皆知。由于与互联网的结合,诞生出了很多普通用户触手可及的理财投资产品,比如余额宝、 理财通以及P2P投融资产品等。

2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发展现状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与互联网金融一样,都是近年来在我国快速发展的新生事物,是我国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必然产物。我国资本市场从20世纪80年代发展至今,已经初步形成了由场内市场的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和场外市场的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共同组成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各地设立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初衷是扩大当地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获得直接融资的机会,促进中小企业的规范化运作,扶持优质企业做大做强。但由于缺乏顶层设计、法律制度供给不足等客观因素,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在现阶段处于一种比较尴尬的境地。一方面,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投融资功能发挥不出来,优质企业很少来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另一方面,投资人在市场上找不到好的投资机会,只好用脚投票,这又意味着市场上的资金减少,企业获得融资的可能性进一步降低,从而加速企业离场,二者形成恶性循环。

3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与互联网结合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在中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今天,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与互联网的融合空间不容小觑。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与互联网结合可以降低市场的参与门槛,让市场参与者更加大众化,资金量和专业性不再成为普通人参与金融活动的障碍,任何人都可以借助区域性交易市场的互联网平台,投资和推广自己喜欢的创意和产品。这其中最有效的结合途径就是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众筹业务。

众筹作为一种新兴的、不同于传统金融体系的投融资形式,以网络为依托,借助社交平台和信息网络,实现投融资双方需求的对接与撮合,是对传统投融资行业的有效补充。传统上缺乏有效融资渠道的个人和小型企业,可以借助众筹平台以较低成本获得资金,支持其创业、创新行为,而普通民众通过众筹行为获得直接参与投资的权利,享受投资收益。众筹将金融的普惠和平等价值特性发挥出来,对促进社会的创新发展、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和促进金融改革有重要意义。但是,众筹平台交易的透明度不足、专业性有待加强、投资者经验欠缺,加之创新创业本身的不确定性导致众筹风险高的问题和投资者权益保护问题就成为众筹发展过程中亟待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股权众筹是众筹的重要形式。2014年11月,李克强总理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指出,要“建立资本市场小额再融资快速机制,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2014年12月1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就股权众筹监管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初步界定。这标志着股权众筹将走向规范化,意味着中国股权众筹的发展将迎来新的机遇。201 5年7月1 8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十家部门共同制定《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当下包括股权众筹、互联网借贷、互联网支付等新兴互联网金融业态进行了初步规范。同时再次明确证监会作为股权众筹的监管机构。

在互联网金融的大趋势下,国内多家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正积极探索股权众筹业务。“浙里融”股权众筹平台是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探索股权众筹的典型代表,也是我国现有的资本市场推出的首家互联网金融平台。该平台由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创办,2014年5月正式上线。截至2014年末,“浙里融”股权众筹平台累计上线14个项目,其中4个已经成功募集,募集资金总额为3333万元人民币。

4 区域性股权市场与股权众筹平台结合的优势

伴随着股权众筹平台的发展来看,要在实践中解决股权众筹平台限制自身发展的问题,则要充分发挥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作用。

4.1 有利于优化多层次资本市场结构

股权众筹平台在本质上是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新三板市场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也就是四板市场的自然延伸,也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股权众筹平台可为高层次的资本市场培育和输送挂牌及上市企业资源,优化多层次资本市场结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作为与股权众筹平台层次最接近的资本市场,最易建立渐次有序的输送机制。另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是由省级政府批准设立,且由省政府监管,具有公信力。区域市场参与股权众筹平台建设可增强平台的规范性,有利于保护投资者权益。

4.2 区域性资本市场为股权众筹平台提供稳定可靠的项目资源

股权众筹平台在前期发展过程中,一定要保证平台项目的质量,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股权众筹平台稳定的经营下去,同时建立起股权众筹平台的信誉度以及品牌影响力。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作为初级资本市场以及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大量的经营稳定、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这些企业资源对于发展股权众筹平台具有重大意义,它能够有效弥补股权众筹平台项目质量缺陷的问题,为股权众筹平台提供优质融资企业资源。

4.3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增强了股权众筹平台提供金融服务的专业性

在区域性股权市场中,有大量包括推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股权投资基金、小贷公司、担保公司、银行、券商等中介机构,在对企业或项目的尽职调查过程中具有大量的经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与股权众筹平台结合在一起,会弥补股权众筹平台这方面的劣势,让股权众筹平台节省精力,专门做好网站平台维护工作及网站宣传推广工作,而在项目发现、尽职调查、风险揭示、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工作就可依靠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中的金融中介机构来完成,从而充分发挥各方专业特长,提高股权众筹平台的运营效率。

4.4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为股权众筹平台提供退出通道

股权众筹平台最大的限制性问题就是投资者退出转让的问题。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为很多未上市企业的股权交易、再融资、变现提供了非常好的渠道。股权众筹企业一般为初创期的小微企业,短时间内难以通过上市实现股权退出,而股权众筹平台对接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将为众筹资金提供一种新的退出机制,利用区域性股权市场成熟投资人群体以及专业的金融服务团队,建立一条健康、高速、有效的退出通道。同时,股权众筹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可以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吸引到更多优秀人才,让股权众筹企业可以走得更远。

4.5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可解决股权众筹平台的股权登记托管问题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第四条提出“完善集中统一的登记结算制度。”第三十一条提出“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加强登记、结算、托管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可见,登记托管及结算业务对资本市场发展意义重大。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均建有自己的登记托管机构,在股权登记托管方面有成熟的经验。在这一大前提下,股权众筹平台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结合,有利于股权众筹平台登记托管业务的电子化、网络化。各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现有的登记结算功能相对成熟,股权众筹平台可利用各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现有的登记结算功能,有效降低平台建设成本,同时可保证资金与信息的安全性。

5 区域性股权市场参与股权众筹平台建设的方式

5.1 区域性股权市场自建股权众筹平台

优点:自建平台作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全资子公司,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关系密切,在业务决策时更偏向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在利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优势进行发展的同时,也有利于带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发展;建立股权众筹平台可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更好地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场内挂牌企业服务,同时依托股权众筹平台的示范效应可提高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积极性。

缺点:股权众筹平台依附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不能完全实现公司化、市场化运作,影响市场化进程;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现有人员、技术有限,缺少技术支持,影响平台建设效率。

5.2 与其他机构合作共建

优点:可与其他股东资源共享,利用其他股东的客户资源、人才资源和技术资源等,使平台迅速建设起来并投入运营;平台运营由董事会和股东会决策,有利于公司市场化运作,提高运营效率。

缺点:平台运营由董事会和股东会做决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作为股东之一,话语权受限,不能最大程度倾向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

5.3 依托其他股权众筹平台

优点: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现有合格投资人有限,依托其他众筹平台可利用其现成的客户资源,解决合格投资人来源问题;对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来说,不需新建系统,不需拓展客户资源,资金投入较少,可迅速开展业务。

缺点:新建的众筹平台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脱离联系,且没有实际合格投资人资源,不利于带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其他业务的发展。

6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业务与股权众筹业务结合的渠道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可在以下几个阶段参与股权众筹业务:

项目推荐阶段: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积累了大量的企业资源,可推荐场内的挂牌企业或拟挂牌企业通过股权众筹平台进行融资。

尽职调查阶段: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有大量专业的中介会员机构,拥有丰富的资本市场运作经验,股权众筹平台可利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中介会员进行尽职调查工作。

投资:股权众筹平台设立专门区域性股权市场基金,由基金作为领头人,并汇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以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参与到众筹项目中;同时,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合格投资人也可直接投资股权众筹项目。

确权:股权众筹企业在完成众筹后股权直接在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实现股权众筹平台与登记托管系统对接。投资者可以登记托管机构的托管结果为凭证向发行人主张行使所有人权利,从而达到防范交易风险的目的。股权众筹平台及股权登记托管机构可共同推动股权登记托管以及企业征信等基础条件的完善,并于工商登记机关沟通简化工商登记相关流程。

股权退出:股权众筹企业在完成股权众筹后即可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通过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交易功能实现股权退出。

投后管理:股权众筹平台利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完善的信息披露模式和信息披露平台进行信息披露。

7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业务与股权众筹业务结合的发展方向

7.1 国家应尽快出台股权众筹业务的管理办法,指导行业规范发展

截至目前,国家并没有正式出台股权众筹行业的全面规范管理办法。在没有关于行业的规范性指导意见出台之前,必然导致各平台素质良莠不齐,在业务上没有统一标准进行参照,会妨碍行业的发展速度。因此,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指导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使股权众筹在国家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7.2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业务同股权众筹业务相结合,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与股权众筹市场都可定义为初级资本市场,都以服务中小微企业为宗旨。两者有着紧密的联系,在业务上也有很多结合点。两者可通过在登记托管股权、尽职调查、合格投资人共享、信息披露平台共享等方面发挥各自优势,相辅相成,实现共赢。

7.3 做好各类风险防范,保证市场规范、平稳运营

股权众筹业务作为“普惠金融”的代表,具有参与者广泛的特点,因而也有更大的风险。股权众筹平台工作的重中之重应在信息披露、资金管理等方面控制风险,保证市场规范、平稳运营,从而发挥市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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