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能源报为进一步规范与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相关的现场检查工作,近日,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根据《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监督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5〕145号)的有关规定,制定印发了《水电站大坝安全现场检查基本要求》(坝监安监〔2015〕54号,以下简称《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指出,现场检查范围主要包括挡水建筑物(含导流洞堵头)、泄水及消能建筑物、输水及通航等建筑物的挡水结构、近坝库岸及上述建筑物工程边坡、上述建筑物与结构的闸门及启闭机、上述建筑物及边坡安全监测设施等。现场检查由水电站运行单位负责,组织检查组开展检查。现场检查组由熟悉本工程情况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对常规手段难以检查的部位,应当委托专业单位完成。大坝安全定期检查专家组应当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重大缺陷和隐患进行现场核实。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根据检查成果,提出现场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