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为做好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后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促进城市轨道交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
通知指出,坚持“量力而行、有序发展”的方针,按照统筹衔接、经济适用、便捷高效和安全可靠的原则,科学编制规划,有序发展地铁,鼓励发展轻轨、有轨电车等高架或地面敷设的轨道交通制式;把握好建设节奏,确保建设规模和速度与城市交通需求、政府财力和建设管理能力相适应。通知提出,加强规划管理,要超前编制线网规划,科学编制建设规划,明确规划审核要点,规范规划调整程序,加强规划实施监管。通知强调,加强建设管理,要完善项目监管制度、科学组织项目实施,发挥监督服务作用。通知指出,加强安全管理,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责任,完善应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