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娟
(江苏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江苏 南京 210036)
江苏省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分析及对策建议
华娟
(江苏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江苏 南京 210036)
分析了近年来江苏省几起典型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及其特点,指出,结构性、布局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突出,交通运输带来的环境风险仍在凸显,企业非法排污产生的环境风险不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预警手段不足,联合治水模式尚未形成,流域性环境风险防控机制尚未建立。提出,应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监控预警网络,健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加快产业机构调整和备用水源地建设。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江苏
近年来,随着全国范围内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频繁发生,防范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逐渐成为党和人民高度关注的民生保障工作。江苏境内河网密布,绝大部分饮用水水源地的取水来自于长江、淮河和太湖流域,其中长江水质的安全更是关系到全省几乎2/3人口的饮水安全。一旦发生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极有可能引发较大的社会影响和环境影响。现总结了当前江苏省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与特点,分析了其安全保障工作面临的压力,并对其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提出了建议。
1.1 江苏省饮用水水源地供水的主要模式
江苏省饮用水以集中式供水为主。2013年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总量约47.50亿t,90个地表水水源地和4个地下水水源地取水量分别占98.5%和1.5%,其中,长江和太湖取水量分别占取水总量的60.5%和14.7%。
按水源类型分,河流型水源地日取水量最大,占总取水量的73.1%;湖泊型水源地日取水量占21.5%;水库型水源地日取水量占3.1%;地下水型水源地日取水量占2.3%。
1.2 江苏省几起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1)2009年某市自来水水质异味事件。2009年2月,某市自来水出现异味。该市政府立即要求受到水质污染的2家水厂立即停止取水,启用备用水厂。经当地环保部门连夜排查,锁定污染原因系该市一化工企业违法排放生产废水所致。整个事件导致了该市两大主要水厂停止供水66 h,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构成了重大等级突发环境事件。
(2)2012年某市自来水水质异味事件。2012年2月,一外籍货轮在沿江一化工码头卸货,期间船方违反操作规程作业,未关闭通向舷外的水下排放管路盲断阀和舱底单向截止止回阀,加之管路上的手动蝶阀操作系统存在缺陷,导致卸货过程中部分货物(苯酚)通过该船的水下排放管泄漏,对长江水体造成了严重污染,致使当地自来水出现异味,引发了当地居民的恐慌,一度产生哄抢瓶装水现象[1],社会影响极大。
(3)2014年某石化企业消防废水外泄事件。2014年6月,南京某石化炼油厂硫回收装置酸罐发生爆燃,火灾持续29 h,现场灭火时产生的携带污染物的消防废水近2万t通过事故单位清下水排口外排至马汊河,一度造成水体严重污染,并导致部分鱼类死亡。该事件被定性为较大等级突发环境事件。
2.1 企业违法排污
此类事件主要指企业非法偷排未经处理或经过初步处理的不达标废水,废水进入外界水环境后影响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最终引发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事件特点是因肇事企业主观故意,一旦造成严重的突发环境事件,尤其是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极难在短时间内排查出特征污染因子、污染物质及肇事企业。事件往往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和环境影响,引发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
2.2 水上交通事故
此类事件主要指运载危险化学品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车辆或船舶发生交通事故后,有毒有害物质泄漏进入水体,威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就江苏省而言,这类事故的发生概率近年来呈上升趋势。以长江为例,长江江苏段是长江黄金水道最繁忙的航段,船舶流量大,通航环境复杂,在长约365 km的长江沿线,有化工园区15个,各类码头1 729座,几乎每天有30万t左右的危险化学品在航段内流通。一旦发生水上污染事故,将直接威胁沿江8市3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波及2 717.2万人口的饮水安全,环境风险隐患极大,应急处置难度极高。
2.3 安全生产事故
此类事件主要指位于江河湖泊附近的化工企业,在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生产事故后,有毒有害物质伴随消防废水或经其他形式流入附近的水体,间接或直接影响附近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事件特点是事件发生初期,公众的关注点都在安全生产事故上,往往忽略了事故产生的次生环境影响,最后往往酿成较大的灾难。
2.4 水利调节等其他诱因
部分情况下,水利调节也有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此类事件排查难度大,肇事因素往往难以发现。另外,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波及范围来分,江苏省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还可将其划分为流域性和非流域性2大类。
流域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主要是指上游污染下泄后引发下游的水质安全。在应急处置上,一旦上游的污染物质无法在第一时间得到拦截,下游将产生连锁反应,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非常之大。非流域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主要指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多为水库或其他封闭式小型湖泊受到污染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3.1 结构性、布局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突出
(1)江苏省固有突发环境风险源数量众多。2010年,环保部组织开展全国3大行业环境风险企业大排查。江苏省共有1万多家企业列入检查名录,经排查确定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的有6 969家,数量列居全国首位,全省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整体偏高。
(2)产业布局造成的固有环境风险偏高。江苏省绝大部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依河、沿江、临湖而建,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容易突发次生环境事件,对长江、太湖以及淮河水质造成影响。典型的数据是:6 969家重点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中,位于长江、太湖、淮河流域的企业数量分别为2 938家、2 528家和1 356家,比例为42%、36%和20%。仅苏州市,沿长江流域的企业数就占到了18%[2]。风险物质和环境敏感点交叉,凸显区域性、布局性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
3.2 交通运输带来的环境风险仍在凸显
据海事部门调查,江苏长江段是长江黄金水道最繁忙的航段,航行船舶流量大,通航环境复杂,油品和化学品运输量大,面临的环境风险不容小视。江苏省长江段危险化学品年运输量已超过1.2亿t,相当于每天有约30万t危险化学品在长江江苏段流通。一旦发生水上污染事故,后果极其严重。
3.3 企业非法排污产生的环境风险不小
江苏省环境风险企业众多,涉及到的危险废物种类繁多、产生量大、涉及行业范围广,然而多数大型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工业园区没有配套的危险废物储存、利用和处置设施。部分企业擅自将危险废物自行处理,倾倒入江河湖泊,对江苏省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造成了不小的环境风险。
3.4 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预警手段不足
对于涉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的事件,能否在第一时间锁定污染物质,确定污染源,预先采取相关措施,至关重要。目前,江苏省尽管大力加强了流域性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但对于部分非常规指标仍然无法在第一时间发现异常,从而发出预警。
3.5 联合治水模式尚未形成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可能受到固定污染源(企业)、流动污染源(危险化学品运输船只)以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的影响,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及自来水供水安全涉及到水利、住建以及环保等部门。目前,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松散,尤其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很难做到无缝对接。
3.6 流域性环境风险防控机制尚未建立
当前,由于水污染的特殊性,流域性水环境污染事件已经越来越多地成为当前饮用水危机事件的重要类型。流域性水环境污染事件具有危害大、社会影响深远、应对处置难度大等特点,一旦发生,将危及多个城市的饮水安全,造成特别重大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
4.1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以摸清江苏省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特征风险因子为主要目的,制定出台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和管理办法,组织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域内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并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建档机制,逐步降低现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域内的环境风险程度[3]。
4.2 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监控预警网络
完善长江、淮河、太湖以及通榆河等主要饮用水水源地的流域性监控预警网络。组织开展一次针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本底监测,摸清当前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结合饮用水水源地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得出的特征风险因子,在常规监测因子的基础上,设立相对独立的特征风险因子监测监控体系,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控预警能力[1,4-5]。
4.3 健全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机制
建立健全水利、住建、环保、农林等部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形成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互相通报饮用水水源地防护工作[6]。一旦发生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的突发环境事件,第一时间互相通报信息,及时形成联合调查及处置小组,各司其职,相互协调,妥善处置相关事件。研究编制长江(江苏段)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应包含长江段可能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类别,应急监测技术以及应急处置方案。沿江八市可在总体预案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地方应急预案,明确更加系统的责任体系和部门任务分工。
4.4 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技术研究
在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的同时,加快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建议分别针对可溶性和不可溶性的环境风险物质,研发对应的车载式应急处置装备,在第一时间削减其污染物质的浓度,最大限度地阻止事态的扩大。
4.5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备用水源地建设
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逐步降低沿江沿河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仓储码头等固定风险源、移动风险源对长江、通榆河、太湖等饮用水水源地的威胁。加快各地备用水源建设,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依然能够保障居民供水,从而降低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2,7]。
[1] 江苏省环保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实践及思考[J].中国应急管理, 2014(1):53-56.
[2] 钱宇宁.长江(苏州段)环境风险源环境应急管理研究[D].苏州:苏州科技学院,2013.
[3] 马越,彭剑峰,宋永会,等.饮用水源地突发事故环境风险分级方法研究[J].环境科学学报,2012,32(5):1211-1218.
[4] 王薇,杜桂荣,张丹丹.中美饮用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研究[J].人民黄河,2012,34(6):83-85.
[5] 逄勇,徐秋霞.饮用水源地水污染风险等级判别方法及应用[J].环境监控与预警,2009,1(2):1-4.
[6] 柯玲,李玫.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机制[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2012,14(6):87-92.
[7] 陈玉琴,李俊芳.饮用水源地防控与预警体系研究[J].环境监控与预警,2013,5(6):49-51.
Analysis and Suggestions for Unexpected Environmental Accidents of Drinking Water Source in the Jiangsu Province
HUA Juan
(JiangsuEnvironmentalEmergencyandAccidentInvestigationCenter,Nanjing,Jiangsu210036,China)
In this paper,we analyze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some representative accidents of drinking water source in Jiangsu. It was pointed out that the accident risk from structure and layout was highlighted,as well as the environmental risk from transportation. The illegal emission of company also could cause the unexpected accidents easily. There was not enough means of monitoring and early warning for the drinking water source. The mode of combined water control was not established until now,the same as control mechanism of watershed environmental risk was. The risk assessment for unexpected environmental accidents of drinking water source should be developed. The monitoring and early warning network should be improved,and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chanism should be improved too. The technique of emergency treatment in the accident should be investigated. At the same time,we should accelerate the adjustment of industrial structure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backup water source. the accidents and summarized the reasons. We suggest that we should improve and perfect the risk prevention system,straighten out the duty of related departments,enhance the engineering ability to response the incident drinking water pollution,strengthen the ability for co-prevention of different areas.
Drinking water source; Unexpected environmental accidents; Jiangsu
2014-11-14;
2015-04-09
华娟(1981—),女,工程师,硕士,从事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X507
C
1674-6732(2015)03-0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