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秋,高占科,王爱军,王宝森
(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 天津 300112)
海洋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宝库和战略空间,党的十八大做出建设海洋强国的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对海洋强国建设进行了系统论述,明确提出要着力推动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着力推动海洋开发方式向循环利用型转变,着力推动海洋科技向创新引领型转变,着力推动海洋维权向统筹兼顾型转变。海洋计量工作是在海洋领域实现计量单位统一、保证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我国海洋计量工作始于1984年,在国家海洋局的领导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的监督指导下,经过风雨30年的洗礼,取得长足发展,成为国家计量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海洋事业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是支撑海洋调查、观测、监测、检测数据准确可靠的重要手段和基本保障,肩负着有效服务海洋事业发展的历史使命,在海洋强国建设中必须进一步充分发挥计量工作的基础保障和技术支撑作用。
我国建立了以国家和海区计量技术机构为主体、各海洋技术机构共同参与的海洋计量管理体系。1984年,当时的国家计量局和国家海洋局联合批准成立国家海洋计量站及青岛、上海、广州分站,是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代表国家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计量管理、检定、仲裁及监督工作;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颁布实施后的首批国家级专业计量站,这是我国海洋计量事业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奠定了我国海洋计量工作的基础,目前国家海洋计量站是国家18个专业计量站之一。1991年,当时的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国家海洋局联合批准成立国家计量认证海洋评审组,负责全国海洋监测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管理工作,开启了海洋领域国家计量认证工作,是实施海洋计量管理的重要抓手,是我国国家计量认证现有26个行业评审组之一。2012年,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成立全国海洋专用计量器具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在海洋领域制修订国家计量技术法规和开展国家计量基标准国内量值比对的归口管理工作,标志着海洋计量技术法规正式纳入国家计量技术法规制修订体系,为海洋学量值传递体系的统一、海洋监/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提供组织和技术保障。海洋计量工作在服务国内的同时,放眼全球,2012年,世界气象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联合授权国家海洋计量站承建亚太区域海洋仪器检测评价中心,成为全球6个区域中心之一;2013年该中心被推选为“领导全球海洋仪器国际比对活动”的负责单位,授权领域拓展到了全球,有力提升了我国在全球海洋计量领域的影响力和地位,为我国在全球统一的海洋质量控制体系中拥有重要话语权奠定了坚实基础。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实施细则为基础,2008年《海洋计量工作管理规定》由国家海洋局发布实施,替代2001年实施的《国家海洋局计量工作暂行规定》,成为海洋领域开展计量管理与服务的重要依据和指导性文件,贯彻实施效果显著。坚持以规划为导向、统筹协调海洋计量事业发展,通过积极争取,海洋计量工作被纳入《“十二五”计量发展规划》和《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等两部国家发布实施的重大计量规划,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特别是国务院发布的《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多次提及海洋计量,明确指出加快海洋监测等专用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提升专用计量测试技术水平;将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列入国家产业计量测试服务重点领域专栏;将提升海洋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计量技术支撑能力作为东部地区计量技术保障能力建设的重点,引领和带动海洋计量工作迈向新台阶。2013年《海洋计量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发布实施,这是我国海洋领域首次对计量工作出台整体规划,明确了发展重点和方向,指导和规范海洋计量工作有效开展。
以推进海洋领域的国家计量认证工作为核心,积极推动计量管理工作。国家计量认证海洋评审组自1991年成立后积极开展工作,1992年,组织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国家海洋局东海环境监测中心和国家海洋局南海环境监测中心等4家单位率先申请并通过了国家计量认证评审,成为海洋系统首批获得计量认证资质的机构。此后不断拓展领域和范围,目前,海洋领域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实验室62家,占全国海洋监检测机构的2/3以上,其中29家为国家海洋局系统实验室,33家为省市实验室(与国家海洋局共建)或科研院所。“十一五”以来,累计组织现场评审近300家次、培训内审员和海洋监/检测人员5000余人次,有效推动获证机构内部的规范化管理。全国海洋专用计量器具计量技术委员会成立后,抓紧组织制定计量技术法规、实施计量比对、开展计量技术交流。目前,海洋领域现行有效国家计量检定规程14项、海洋部门计量检定规程12项,其中6项纳入质检总局技术法规制修订计划,确保计量管理有理有据、更加规范。
开展计量检定校准技术服务是海洋计量工作的立业之本、发展之基。1988年,国家海洋计量站研建的海水盐度标准装置、海洋测温仪器检定装置、船用pH计检定装置、颠倒温度表检定装置、海洋测深仪器检定装置等5项标准装置被授权成为海洋行业首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装置。目前,我国共建立了35项计量标准、34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装置,涵盖海水温度、盐度、压力(深度)、波浪、潮汐、海流、pH、风速风向、湿度、气压等13个要素,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历次考核,成为统一全国海洋测量数据的最高标准。以此为基础,经过多年发展,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最新授权,国家海洋计量站获得计量检定授权17项,校准授权20项;青岛分站获得计量检定授权43项,校准授权46项;上海分站获得计量检定授权42项,校准授权47项;广州分站获得计量检定授权47项,校准授权49项。我国已基本建成了海洋仪器测量量值的溯源体系和海洋计量技术规范体系,拥有海洋测温测深、波浪浮标、验潮仪等一批专业检测实验室,在温盐深(CTD)、波浪浮标、验潮仪计量校准及盐度标准物质制备等方面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年均检定校准海洋仪器5000余台次仪器,保障了全国范围内海洋测量量值统一准确、可靠。
实现海洋强国建设战略决策提出的“四个转变”必须以计量为基础和基本途径。海洋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必须以海洋计量数据为基础;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必须通过测量手段监测海洋环境的变化,获取准确可靠的海洋环境基础数据;海洋科技创新、海洋产业结构调整,必须依靠先进的计量测试手段和准确的试验数据;海洋权益维护、海洋国土安全保障,必须依靠计量性能可靠的现代化武器装备和准确无误的海战场环境数据。但是,与海洋强国的需求相比,我国海洋计量整体水平还不能适应和满足,现有的海洋计量基、标准水平和量值传递体系还不够完善,量值传递保障能力仍较薄弱,比如海洋领域计量技术法规现行有效版本中,最早的是JJG628-1989《SLC9型直读式海流计》,距今已25年之久,计量技术法规严重缺失和滞后的现状亟待扭转;海洋计量监督管理仍需加强。
随着陆域资源的紧张和能源的日趋短缺,人们的生活对海洋的依存度越来越高,海洋日益成为我国未来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党的十八大提出“推动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加速建设国家计量体系,海洋计量是国家计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计量服务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发展国家计量事业必须重视和发展海洋计量工作。同时,现代计量的重要发展趋势就是“利用最新科技成果不断完善国际单位制及其实验基础,使单位的定义及其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建立在基本物理常数的稳固基础上”,及“通过国际量值比对以及质量管理体系与测量能力的演示,推动全球计量体系的形成,逐步实现国际间校准与测量结果的相互承认”。从科学研究与应用的角度来说,海洋学是基础学科,系统性、专业性强,建立健全海洋学特殊量值的基标准体系对于人类更好地认知海洋、开发海洋、经略海洋至关重要;从全球化的角度来说,海洋是交通要道、连通五湖四海、连贯整个世界,世界强国无不是海洋强国,因此全球计量体系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海洋计量工作的发展。
当前是我国海洋事业发展的关键战略期,形势喜人、形势逼人,海洋计量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海洋强国建设和计量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创新发展思路、改进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满足发展需求,充分发挥海洋计量在海洋事业发展中的基础、先行、引领和保障作用。
引领海洋产业升级,海洋科学计量要有新突破,要提升专业化水平。我国海洋产业升级的希望,主要在新一轮海洋科技突破。而计量是科技的基础,科技突破需要计量突破。海洋科技的发展和创新需要计量手段作为基础手段,形成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海洋科技成果需要运用高准确的计量检测手段给予试验验证。要进一步加强海洋计量前沿技术研究,加强海洋计量基标准持续研究能力,研建新一代高准确度、高稳定性的海水温度、盐度、深度(压力)、波浪、潮汐、海流等基础性、常规性参数的海洋计量标准装置,研建海水声学、光学、电磁学等关键性、急需性参数的海洋计量标准装置,制定一批海洋强国建设急需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填补关键领域量传能力空白,为海洋科技进步与创新提供最先进的计量检定校准手段;要把在研建海洋计量基标准装置和技术法规过程中形成的科研思想、设计思路、创新方法推广应用到海洋生产活动中去,拓宽服务海洋调查、观测、监测等一线工作的技术路径,保障在用海洋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率和覆盖率,从源头上保证用于各项海洋活动的海洋仪器所获数据的准确性,充分发挥海洋科学计量创新引领和驱动海洋产业升级的作用。
计量精于毫厘,贯穿于海洋行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是海洋行业生产的“眼睛”,在海洋实体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支柱作用。海洋环境保护、海洋食品和医药、海洋信息化等重点领域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水淡化、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海洋生物工程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工程,需要更新更精密的测量,必须把海洋工业计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赋予其更加丰富的内涵和使命。要下大力气发展海洋工程计量,迎接不断增加的复杂测量的挑战,创新技术平台,加强对海水温度、盐度、深度(压力)、波浪、潮汐、海流等常规基础参数和环境试验中的水静压力、湿热、冲击、振动等条件下的极高、极低、极强、极弱、极大、极小等极端量和动态量的溯源研究,建立能够提供更好的计量检测校准服务手段,加强在线检测和现场校准;加快计量检测校准与海洋装备产品研发、制造、质量提升、全过程工艺控制的嵌入与融合,实现计量检测校准与新上海洋重大项目/工程同步开展,使计量检测校准技术从新项目的起点就开始发力、逐渐渗透,充分发挥海洋计量在海洋工程装备制造、节能减排、污染防控等方面的基础支撑和服务保障作用,推动海洋工程装备产品化、产业化,推进海洋实体经济规模化发展进程。
计量工作度万物、量公平、衡民心,法制计量的目的是维护公平正义。海洋与人们生产生活日益密切,为提供公平公正服务,海洋法制计量要有新举措、新方法。要紧随国家计量工作发展动向,根据国家计量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海洋强国建设需求,逐步建立满足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发展需求的海洋计量制度体系,加快《海洋计量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配套规章的制修订,完善海洋计量监管体制;出台海洋专用计量器具管理目录,明确计量管理范围,强化对涉及贸易、健康、安全、环境等领域的重要计量器具的监督与管理,抓海洋行业生产环节的型式批准和流通环节的计量检定,完善计量监管手段;强化海洋计量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拓展计量认证范围、完善计量监管措施,充分发挥海洋计量认证认可、计量监管的技术保障作用。要不断加强海洋计量技术机构的改革与发展,完善国家和海区一体化运行机制,通过整合联合、做大做强,既维护体系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又提高服务保障海洋强国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当今世界,为促进经济全球化和贸易一体化发展进程,“一张证书走遍全球”的要求越来越高,保持广泛的国际交往与合作是计量事业保持旺盛生命力的重要途径。我国海洋计量工作要充分依托和发挥亚太区域海洋仪器检测评价中心职能,牵头、组织和协调全球海洋仪器的计量比对,对外开展海洋仪器计量校准服务,建立全球海洋观测质量保障体系,推动全球海洋观测资料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测量结果的相对一致,促进全球海洋观测整体质量和观测数据共享水平的提高;要进一步拓展国际计量合作空间,扩大海洋计量双边、多边合作与交流,实质性主导或参与海洋国际计量规则的制修订,扩大海洋计量国际互认范围,研讨新的海洋计量合作模式,进一步提升我国海洋计量工作在国际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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