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奕嘉 毛一竹
广东省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涉嫌与当地农民林培强联手,以“复垦耕地、加强生态环境整治,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为由,共同贪污350万元公款用于“造阴宅、求风水”。8月26日,随着林培强在广州中院受审,这场“以权谋私”“瞒天过海”的闹剧被曝光,引发社会关注。
“官员迷风水,心中多有鬼。”部分反腐和政务专家认为,官员越腐败,心理越脆弱,越容易修阴宅、拜鬼神、求风水、占卜问卦为己“求平安”,这折射出部分官员的私欲膨胀,更暴露出惩治“公权私用”仍任重道远。净化政治生态,关键在于权力运行和监督“阳光化”,让此类“阴气邪气”再无孳生的环境。
官选地民出力共贪公款修阴宅
陈弘平,广东省揭阳市委原书记、广东省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原主任委员。2012年11月,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陈弘平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2013年6月底,广东省检察院对外披露,陈弘平因涉嫌受贿罪被批捕。
陈弘平案至今尚未进入开庭审理程序,但8月26日广州中院审理的林培强涉嫌贪污案,已令此案揭开冰山一角。
据公诉方指控,2010年8月,林培强与时任揭阳市委书记的陈弘平选定该市揭东县锡场镇一处山地供陈弘平建造阴宅、风水工程及农庄,林培强负责承包山地及工程建设,陈弘平负责解决工程建设资金。
2010年10月,林培强办妥山地承包手续后,注册成立揭东县培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当年11月,林培强应陈弘平要求,虚构培英公司需开垦700亩耕地、修建进场水泥路等事由,以“关于支持复垦耕地的请示”及“加强生态环境整治、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申请补助的请示”为题写出书面报告。
陈弘平将上述请示批转给揭阳市国土局局长陈某、公路局局长郑某,并督促他们尽快拨款。上述两机关先后拨款350万元至培英公司账户,巨额公款由此“移花接木”成为“阴宅”建设资金。公诉方认为,林培强与陈弘平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共同侵吞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林培强在法庭上说,获得350万元拨款后,他主要用于修路、购买钢筋水泥、支付人工费等,全部用于“风水”工程的建设。“我是一个农民,什么都不懂,如果不是陈弘平命令我做,我也不可能有这么大的胆量去做这么大的工程,一切都是听从陈弘平的安排。”
官员迷风水是“作死”之举
记者从此案庭审获悉,和陈弘平、林培强一起“选地”的还有一位“风水先生”。林培强在法庭上说,陈弘平看中涉案地块后,“风水先生”建议,修建大坝储水,再建些农庄、种些树,这样子就有山有水,此处风水就能“聚气”。陈弘平听信风水先生的话,并把工程建设交给他负责。
“不问苍生问鬼神”不是新鲜事,但近年来部分官员迷信风水、占卜问卦、求神拜佛的现象越发严重。在广东,韶关市委原常委、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办理命案时喜欢请“大师”到现场“算一算”凶手去向;汕头市委原书记黄志光收受深圳金光华实业集团公司董事长李亚鹤100万元现金,并以其子黄伟的名义捐赠给广东省海丰县莲花山鸡鸣寺。
一些专家指出,官员越是腐败,心理越是脆弱,所以才会修阴宅、拜鬼神、求风水、占卜问卦来“求平安”,而贪污公款“造阴宅”,实则是私欲膨胀、“公权私用”的表现。
“陈弘平用公共资源为自己修建阴宅、风水工程及农庄,是‘委托人;林培强受命成立公司,是陈弘平滥用公权的代理人和具体执行人。”广东省委党校干部教育学院副院长李绥州说:“修建阴宅、风水工程没有什么技术含量,陈弘平选择‘没什么文化的林培强也算是‘独具慧眼、事得其人。”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郭巍青认为,350万元公款被用来“造阴宅”,正暴露出一些官员私欲膨胀、权力滥用的严重程度,而像陈弘平这样的腐败分子居然敢用公款来安排建造死后才用得上的“阴宅”,着实是应了一句网络流行语“不作死就不会死”。
用阳光监督驱散官员“邪气”
专家们认为,遏制官员滥用职权、推进权力阳光监督是防止“拨公款建阴宅”、治理腐败官员“阴气邪气”的根本举措。“权力运行阳光化了,官场生态自然一片明媚,阴气邪气再无孳生的环境。陈弘平案的最大教训是要完善公共财政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大额度公款支出审核程序,防止书记一句话就能动用几百万财政拨款。”李绥州说。
李绥州、郭巍青等专家还认为,避免“公权私用”,首先要加强权力公开、深化推广权力清单制度,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其次要强化制约、加强监督,提高社会公众对重大决策和重要项目的参与。决策的实施、资金的使用要公开、透明,让群众来制约权力,让舆论来监督权力运行,杜绝官员为满足私欲花公款‘造阴宅的荒谬现象。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