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司法的公判大会,是梁柏台从红色苏联引入的。他曾在苏联的伯力省法院充任审判员,回到江西中央苏区后,任司法部长。一次,项英和何叔衡讨论,如何处罚一位干部的问题,群众控告他官僚主义严重。梁柏台提议参照苏联的公审,既教育本人,又教育大家。项英派梁柏台的妻子周月林主审,邓子恢陪审。在最高法院门前搭一个台,不用诉讼的方式,而是召集群众,公开批评教育他。
最初的公审,温和随意,群众可以旁听,有权发言,庭上庭下,热烈互动。后来变了味,捅了纰漏。
1930年12月,红军活捉了敌师长张辉瓒,毛主席填词赞道:“雾满龙冈千嶂暗,齐声唤,前头捉了张辉瓒。”毛主席不想杀他,计划让他到红军学校当教员(中国工农红军学校,1931年9月在江西宁都成立)。一个月后,召开祝捷大会,群众要求公审张辉瓒,增强气氛。毛叮嘱何长工,一定要保护好张辉瓒。结果公审过程中,局势失控,群众硬从红军手里,抢走张辉瓒,当场将他处死。
苏区和延安,文娱生活匮乏,公审是一出万人空巷的“大戏”。延安最戏剧性的事件,是公审黄克功。他因情感纠纷,枪杀了陕北公学的学生刘茜。审判台搭在陕北公学的操场上,台下千头攒动。审判长是边区高等法院院长雷经天。抗大和陕北公学推出4位陪审员——延安强调人民参审。抗大政治部胡耀邦、高等法院检察官徐世奎等担任公诉人。人民司法早期,没有或缺少职业公诉人,群众和单位可以公诉。
黄克功最后陈情:“死刑如果是必须执行的话,我希望我能死在与敌人作战的战场上,不死在自己的法场上……”他的战友们流下热泪,请求留他一命。但雷经天判决:死刑,立即执行。黄克功愣了一下,马上举起胳膊,高呼:“中华民族解放万岁!”“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中国共产党万岁!”喊完口号,他被架向刑场。
这时,延河边一匹快马飞驰而来——毛主席来信了!消息像风一样传遍会场。但毛主席没有命令刀下留人。信中说:中央与军委,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
黄克功和雷经天事先都给毛泽东写过信。他的死刑是中央和军委定的,不是法庭定的。依据的是党和红军的纪律,不是法律。庭审,是一出法官、检察官合演的“秧歌剧”。
“文化大革命”期间,公众和私人生活都有表演性。公审作为法律戏剧,在全国城乡遍地开演,被夸张到极致。与延安不同的是,公审不再审理案情,公审大会变成公判大会。
南京的方子奋在回忆他1970年参加的公判大会时说:我被押到台上,脚刚落地,身后的人一把揪住我头发,让我抬头“亮相”……五台山体育场少说有十万之众。大会结束后,十几辆敞篷军车押着被告,游街示众。南京30万人被组织起来,列于干道两旁。前面六辆死刑刑车上站着五花大绑的死刑犯,颈背插着一米多高的亡命牌。11支白色亡命牌,像夫子庙的条形宫灯,在半空中微微摇曳。
亮相,风中摇曳的亡命牌,6辆刑车,30万观众,公判大会进入癫狂状态。但即令如此,人性的光辉仍不经意地闪烁。作者回忆,押我上台的瞬间,一个军人在耳边低语:“我们一架你,你两条膀子马上要挺起来,下面随着我们的力量往前就行,千万不能松劲,不然膀子会吃不消。”
“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公判大会,以其宏大的场面、夸张的姿态、气壮山河的训词,触及着众生的灵魂。资料中见到的规模最大的公判,是1968年3月天津军管会办的。除总会场、主会场外,还通过有线广播,向各地分会场直播,总计160万人。有的犯人被吓瘫,由医生隔着裤子,注射一针吗啡,使其兴奋起来。据大会组织者说,从筹备、预演到会后总结,前后需要一个多月,每次都有千人以上公安干警参加。
最具战斗氛围的公判大会,发生在秦岭深处的宁陕县。1970年,该县全县人口不足4万,县城仅三五千人。县军管会宣布破获联系台湾的反革命敌特组织。公判大会前,县中队战士早早在宁陕中学操场城墙四周制高点,架上了机关枪,两人一组,趴在地上,机枪火力可以控制整个大会会场。
(摘自《南方都市报》 何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