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印发《家用电冰箱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平板电视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并要求各地认真组织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拟于近期开展2015年家用电冰箱、平板电视、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领跑者”产品评选工作。能效“领跑者”申报和评选每年组织一次。国家对能效“领跑者”产品制定了多项激励措施,给予“领跑者”产品名誉奖励和政策支持;将能效“领跑者”产品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实行优先采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优先选用能效“领跑者”产品;中央基建投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节能改造项目优先选用能效“领跑者”产品等。能效“领跑者”入围企业可在入围产品能效标识本体上直接印制能效“领跑者”标志。
李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