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礼伦,张德亮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山东海阳265116)
核电厂是技术密集、人员密集型产业,其生命周期包括设计、建造、调试、生产运营和退役五个重要阶段。其中,建安阶段和调试阶段紧密相连,在同一时间和区域内,建安活动和调试活动交叉进行,此阶段的安全、质量和进度管理面临较大的挑战。本文对建安向调试移交过程中边界控制的要求和管理特点进行分析和介绍,为核电站同类型工作提供借鉴。
按照核安全导则HAD103/02《核电厂调试程序》的要求,建安向调试移交是将构筑物、系统和设备(Structure,System,Component,以下简称“SSC”)从建造组向调试组进行移交,运行组则必须参与调试活动。移交是SSC管辖权的移交,也是执行调试大纲的开始[1]。
由于核电厂的系统构成的复杂性,为缩短整体建设工期,系统移交工作就必须按照核电厂调试逻辑进行组织,确定移交的先后次序。为了使施工组织和调试达到平衡,又可以将系统按照可以组织调试的系统功能块拆分为1个或多个子系统进行移交,每个子系统划定为1个移交包(Turnover Package,以下简称“TOP”)。
核电厂建安向调试移交有以下特点:
(1)建安向调试移交的TOP数量多,不同电厂有所差别,一般为100-300个;
(2)建安向调试移交参与的组织多,一般有建安、监理、供货商、设计院、工程管理单位、调试和业主代表等;
(3)移交时间跨度长,从外围BOP系统移交开始,到核岛主系统移交,一般跨度1年以上;
(4)移交文件要求严格,建造组根据调试组提供的TOP边界图纸,编制详细的TOP文件,并经过多轮审核。
按照核电厂建设经验,在施工完成70%时,就需要将施工组织方式从按区域、按专业施工,转移到按系统TOP进行施工。在上百个TOP建安向调试移交的过程中,未移交的SSC由建造组织者负责管辖,执行建安阶段的质保大纲;而已移交的SSC由调试组织者负责管辖,执行调试阶段的质保大纲[2]。
在移交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面临大量的建安和调试交叉作业的情况,这些交叉作业将面临着工作管理要求不一致、工作时间和区域上的冲突、安全措施的冲突等,必须对移交边界进行控制,明确双方的工作范围和管理要求,控制现场安全质量风险。
(1)组织管理措施
核电站的各项活动必须按照质保大纲的要求开展,凡事有章可循。移交边界控制也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程序,如系统移交区域管理、调试工作控制管理等,规定建造组、调试组和运行组在边界控制中的具体职责和管理接口。加强协调。由建造组、调试组和运行组以及移交参与各方通过定期会议形式,加强沟通,及时协调处理移交边界控制中存在的问题。专人负责。对每个TOP,建造组和调试组分别设专人负责,确保边界问题能第一时间找到责任人。日常检查。建造组、调试组和运行组分别建立日常检查机制,对移交边界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加强监督。安全管理部门设专人对现场移交区域边界上的工作进行监管,从安全管理角度对移交边界的管理进行监督。
(2)系统移交边界控制
在系统移交后,调试组将组织调试工作,系统将通入介质,包括水、电、气等导致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的高能流体。必须对系统移交边界进行控制,防止高能流体流入未受保护的建安区域,导致事故发生。因此,在TOP签字后,应迅速建立系统边界控制,由机组工作控制中心(也称隔离办)对系统设备进行隔离(边界隔离,防止边界被误动导致的意外)和挂牌(标明设备状态信息,提醒现场人员注意)。隔离和挂牌管理是电站调试阶段日常工作控制中最重要的安全管理方法[3]。
系统移交后,所有在已移交系统上进行的工作都需要通过机组的工作控制中心,由工作控制中心进行授权和许可后才能开展。在工作授权和许可前,工作控制中心应联系调试组系统负责人,确认系统调试状态,避免工作冲突。另外,根据工作内容建立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如对边界设备进行挂牌和挂锁,防止设备被误动。
(3)系统移交区域的实体隔离
为确保安全,系统移交区域和非移交区域应建立实体隔离,使施工人员和调试人员在其工作区域内工作,不受对方的影响。实体隔离的方式可包括房间钥匙控制、区域建立软隔离(如警示带)或硬隔离(如栅栏),必要时安排临时保安等。实体隔离应明显标注隔离区的信息,主要包括组织、调试负责人及联系信息、潜在安全风险等。由于核电厂系统较为复杂,部分系统、房间或区域在空间上无法建立实体隔离,这些区域的边界控制应考虑以下方式:在区域内明显位置注明系统移交信息和潜在风险;可建议暂缓移交,待具备建立建安/调试实体隔离后进行移交;移交后暂不开展向系统内通入介质的调试工作。为降低风险,高度交叉作业(建安和调试)的区域,系统移交时均应进行充分的安全、技术和进度评估。如现场条件许可,房间和区域移交应优先于系统移交。
(4)移交尾项
尾项,是指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工艺规范或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或调试未全部完成但不影响实现其设计功能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要求在移交前处理完毕,但必须明确问题的处理期限及责任方,移交后将继续由责任方负责消除。理想情况下,系统应完整移交,不带任何尾项。而在核电厂系统移交过程中,由于各种条件制约以及进度需要,不可避免会产生相当数量的尾项,这些尾项在移交后进行处理,其责任方一般为建造组。移交后的尾项处理必须至少满足以下三个先决条件:建造组已经做好尾项消除的准备(包括文件、材料、工具、人力等);调试计划为尾项消除安排合理的时间窗口,包括设备停运或电气柜断电等;尾项消除工作获得运行组的授权许可(工作票)。在海阳核电1号机组调试过程中,曾发现建安单位为尽快消除通风系统移交尾项,未开工作票,现场拆除移交边界的盲板并安装风管的事件,这是移交尾项处理对移交边界控制影响的典型案例。因此,应重点关注后续两点对边界控制的影响,合理为尾项消除安排工期,强调建造组的尾项消除工作必须获得许可的管理要求。
(5)边界防护措施
由于交叉作业的存在,同一空间内可能存在已移交和未移交的设备,如:同一电缆桥架上存在已移交电缆和未移交电缆;已移交设备上方有未移交的设备施工;现场开孔或打磨作业引起的粉尘进入已移交设备等。对于此类交叉作业,建造组应按照现场张贴的信息,及时与调试组系统负责人取得联系,商量和确定工作必须的防护措施,避免施工人员受到已移交设备影响,同时避免施工活动对已移交设备造成二次损坏或污染。在电厂的管理程序中应明确此类问题的处理方式和流程,同时应加强现场巡检和控制。
(6)信息通报和公告
由于信息通报不及时或信息通报和公告不广泛,而现场的工作人员和工作活动较多,交叉作业非常容易出现意外,如厂房内建安正进行压力试验或探伤,调试组人员未获知而进入;调试组进行电源切换试验停电,影响现场施工用电等。电厂应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确保现场人员第一时间获取和了解调试和建安的作业情况及潜在风险,进行有针对性的部署和安排。信息发布平台必须具备及时性、准确性和相关性的要求,特别是局部区域受影响的,局部区域边界应有明显标识。
(7)人员培训
由于移交过程和现场施工、调试交叉作业涉及的组织较多,各组织人员难以获取移交区域交叉工作边界控制相关的管理要求和措施。在调试初期特别容易发生施工人员未获得许可在已移交设备上工作的事件,这是由于现场施工承包商较多,施工人员来源广泛,管理相对松散,现场的管理要求难以宣传和彻底贯彻。应加强人员培训,特别是施工人员的培训,使其了解移交后电站工作控制的管理要求,尤其是“未授权不得在挂牌设备上工作”的要求,以避免因不了解程序而造成意外。海阳核电1号机组在调试初期多次发生施工人员误动已移交调试设备的事件,所幸未引起严重后果;后续经过多轮培训和复训,对一线施工人员强化移交边界管理要求,现场边界被误动的事件大大减少。
系统移交是核电厂建设阶段的重要活动,应设置具体的流程和管理要求来进行规范。伴随着系统移交后调试工作的逐渐展开,建安和调试两大组织高度交叉作业,面临较高的安全和质量风险。必须建立建安向调试移交边界控制的管理措施和要求,加强交叉作业的管理和监督,以降低安全风险。建安向调试移交过程中的边界控制方法,不仅仅限于本文所探讨的,还可以根据各个核电项目的实际情况不断探讨和完善。总之,必须对核电厂管理上的高风险活动高度重视,并采取合理有效措施,确保核电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1]连培生.核电站建设的项目管理[M].北京:原子能出版社,1997.
[2]李永江,都继超.核电工程项目管理基础[M].北京:原子能出版社,2009.
[3]单建强.压水堆核电站调试与运行[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8.
[4]卢长申.大亚湾核电站的启动调试及安全运行[J].山东电力技术,1996,(2).
[5]孙汉虹.核电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