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下的贫困生认定再探讨

2015-03-22 08:54叶科嘉吴星旭
航海教育研究 2015年1期
关键词:贫困生卓越困难

叶科嘉,吴星旭

(集美大学,福建 厦门 361021)

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是党和国家落实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近几年,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力度,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在读书期间的经济压力得到明显缓解。为进一步做好贫困生的资助工作,教育部等部门先后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对高校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和认定程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与发达国家通过透明的税制、严格的收入和资产查证、良好的信用体系等来认定家庭贫困程度相比,我国在贫困生资助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的不足。特别是对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国家对贫困生的定义属于一般意义上的定性确定,不容易量化,各实施单位在具体操作中存在较大困难,而当前贫困生认定的方法主要有证件法[1]、证明法[2]、界定法[3]、选举法[4]等,这些方法大多以定性为主,缺乏量化,以常态管理为主,缺乏动态管理。本文引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先进理念,从全新的视角,尝试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常态与动态相结合的贫困生认定方式。

一、卓越绩效模式简介

卓越绩效管理模式(Performance Excellence Model)是当前国际上广泛认同的一种组织综合绩效管理的有效方法,其核心是强化组织的顾客满意意识和创新活动,追求卓越的经营绩效,使组织和个人得到进步和发展,提高组织整体绩效和能力,为顾客和其他相关方创造价值,并使组织持续获得成功。[5]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是世界上先进的经营管理模式,它引导组织追求卓越绩效,由领导、战略、顾客和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等七个方面构成。

从实质上讲,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是全面质量管理的一种实施细则,是对以往的全面质量管理实践的标准化、条理化和具体化。[6]传统的管理模式可比作“漫灌”,看起来声势很大,但效果未必令人满意;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则是一种“滴灌”,每一分努力都被输送到最需要的地方。

二、卓越绩效模式视野下的贫困生认定体系存在的问题

1.卓越绩效管理主体错位

大多数人认为,贫困生认定工作是高校资助工作的重点,理应由高校来全部完成,因此,为了准确认定贫困生,各高校不得不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贫困生信息的采集、真伪的甄别等工作,但是效果并不是很理想,往往事倍功半。在卓越绩效管理中,管理目标的实现首先必须要有合格的资源,从这个角度看,大多数贫困生经济困难产生的原因并不主要是由入学而引发的,而是因为长期的家庭经济困难所引发的,因此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前置信息的核实不应该是高校,而是各级政府部门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贫困生信息,进而各高校再根据贫困生在校期间的各种实际表现再进行贫困生等级的认定。因此,政府部门应该是贫困生认定工作的主体。

2.缺乏严谨、完善的过程管理

各高校贫困生认定的过程通常如下:本人提出申请——生源地所在政府部门出具贫困证明——班集体讨论——辅导员意见。在这一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有些性格内向、自卑的学生,往往不愿意主动说明自己的家庭经济情况,而有些家庭经济不困难的学生,甚至是比较富裕的同学却积极争取各种资助,造成有限的资源并没有分配给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其次,村委会、乡镇等基层部门,常常碍于人情关系而为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学生也出具贫困证明,县、市民政部门也很少派人实地审核,一般就直接加盖公章,高校又没有能力鉴别贫困证明的真伪,这就导致贫困证明的真实性受到很多的质疑。最后,贫困生认定过程中,辅导员和学生干部的权力过大而缺乏监督,不能有效地杜绝人为操纵资助过程,在资助过程中搞弄虚作假、徇私枉法等不公平、不公正的行为。

3.缺少科学有效、持续性的贫困生认定体系

第一,目前,高校大多以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贫困生认定工作的主要依据,这份指导意见只是对高校贫困生做了定性的描述,缺乏定量的标准,由于对贫困生的认定缺乏清晰的标准和量化指标,就造成在实际操作中认定标准多样化,甚至同一院校不同专业之间认定标准也不尽相同。再加上贫困又具有相对性,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平衡也会导致对贫困家庭界定不统一。

第二,由于自然灾害、家庭突发灾难等原因,导致原来就经济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或一些富裕生瞬间致贫。但这种临时性、突发性的灾难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在实际操作中一般都很难有效、及时地认定并予以经济补助。

第三,重视经济扶贫,而忽视消除心理贫困。在我国现行的贫困生资助体系中,经济资助被放在首要的位置,但是对于贫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承受的心理压力和由此形成的自卑、敏感等心理却缺乏足够的关注和疏导。[7]

三、建立卓越绩效模式下的贫困生认定体系

1.构筑分工清晰、权责明确的贫困生认定工作领导体制

为实现卓越绩效,必须构建有效的领导体系,领导层应承担义务或任务。具体而言,就是要构筑分工清晰、权责明确的贫困生认定工作领导体系。当前,高校是贫困生认定工作的主体单位,但实际上,贫困生的认定是一个社会问题,属于公共事务的范畴,应由政府来承担。国家应该出台相应的法规细则,明确政府和高校的权责关系,形成国家宏观指导、政府微观施行和高校具体实施的分工格局。在这样的领导体系中,国家负责制定贫困生资助工作各项政策法规,地方政府则应该承担起生源地贫困生认定的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包括协调民政、财政、高校等方面的关系,对出具假贫困证明等一切有损国家利益的违法行为予以制止并追究责任。而高校在地方政府认定的真实有效的贫困生信息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各种表现,迅速将贫困生从众多学生中筛选出来,将国家的资源准确地送到最需要的大学生手中。

2.加强贫困生认定过程精细化管理,优化贫困生评定程序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中的过程管理是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七大类目之一,涵盖了组织的所有活动,涉及组织内部所有部门。实施和推进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就是要不断优化过程管理,查找不足,持续改进。

第一,高校应成立专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构,由专门的人员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

第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构应通过数据抽样调查,如提取学生在食堂消费数据,计算出学生用餐次数和食堂消费金额,进而建立起学校学生平均消费数据,以服务贫困生量化考核工作。

第三,建立以班委、宿舍长为主体,普通同学为补充的贫困生评议小组,制定规范的工作职责,在贫困生评议小组认定贫困生等级后,小组成员应签字确认推荐意见。

第四,签订贫困生诚信协议书,凡被认定为贫困生并享受各种资助的贫困生都必须签订贫困生诚信协议书,并可以在协议书中标明: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在校期间所获资助一律收回。

第五,建立贫困生认定后的跟踪调查制度,贫困生认定后,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摸底调查,通过问卷调查、学生访谈、查阅校园卡消费记录等方式了解贫困生的消费、生活、学习、心理等情况。[8]对个别重点对象进行实地家访,全方位了解学生家庭实际经济状况。

3.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贫困生综合认定方法

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下绩效改进是建立在对数据、信息的分析基础上,收集和使用数据的技能是成功与失败的分水岭。在对贫困生认定的方法上不仅需要有关于贫困生性质、类别等概念性定性分析方法,还需要掌握大量相关贫困生信息,并对这些数据进行测量、分析和改进。因此应该制定一个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贫困生综合认定指标体系,综合各方面的情况来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所谓定性就是要对是贫困生做一个性质上的认定,贫困生就是指学生本人和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无法支付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需要外界帮助才能完成学业。

所谓定量是指对贫困大学生的困难程度做一个量化指标考核,从而理性、科学地判断贫困大学生的困难程度。

在调查的基础上,设计了包括学生家庭属性、学生情况等三项内容的指标体系,并将这三项指标对应的信息按照影响贫困生经济状况的程度进行了区分(见表1)。

表1 高校贫困生认定量化考核表

通过贫困生量化考核表,可以科学理性定量认定贫困生,根据贫困生在考核表中的得分高低,依次确定贫困生等级,得分在100 分以上的,可以确定为特别贫困,得分在99~60 分的可以确定为贫困,得分在60 分以下的确定为一般贫困。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贫困生综合认定方法,可以更加客观、准确地将最大的资助给予最需要资助的学生,使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更加科学化、系统化、合理化。

4.建立贫困生信用制度,加强贫困生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

建立高校贫困生信用制度,既要重视道德认识和诚信文化传统的以自我为主要的“软约束”,也要重视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和监管的“硬措施”。具体而言:一要积极推动诚信立法,将贫困生的信用纳入高校大学生资助体系;二要建立贫困生信用评价体系,确立科学合理的贫困生信用评价要素,运用有效的数据、不争的事实对贫困生的诚信度进行评价,并对信用情况实行全程动态的管理;[9]三要建立贫困生信用管理系统,适时考虑将贫困生信用系统和国家个人征信系统相联网,形成有效的约束和惩罚机制,提高大学生的失信成本。

高校还应该加强对贫困生进行人生观、价值观和诚信意识的教育培养,鼓励大学生诚信做人,尤其是要做好“伪贫困生”的诚实守信教育,提倡人人讲诚信、事事按规定的良好风尚。同时还应该加强感恩教育,使贫困生怀感恩之心、行回报之举,树立知恩图报的行为风范,使贫困生能感恩父母、感恩学校、感恩社会、感恩国家,这是资助工作的落脚点和最终归宿。

四、结语

科学、有效地认定贫困生是确保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公平性的核心要求,引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加强对贫困生认定过程中的精细化管理,同时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现对贫困生的动态管理,并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逐年修订贫困生认定指标,使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更加公平、科学、有效。目前,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在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中的运用仍处在探索阶段,各级贫困生资助工作者可以围绕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的核心要求和管理规范,加大实证研究,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贫困生资助体系。

[1]杨晴.高校贫困生认定的路径[J].教育学术月刊,2009(8):51-52.

[2]苗福生.贫困证明的信任危机[N].中国财经报,2006-08-17.

[3]陈建顺,李照刚.高校贫困生的界定及其资助[J].曲靖师范学院学报,2003(7):94-95.

[4]张晓明.用参与式方法界定高校贫困学生初探[J].教育财会研究,2004(2):28.

[5]李首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的实施和效果[J].企业界,2008(4):18.

[6]杨惠辰.构建高校的卓越绩效管理评价体系[J].经营与管理,2008(11):76.

[7]梁旭光,贲春昉.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运行机制探析[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2(3):78.

[8]何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思想政治研究,2011(1):133.

[9]白华.从二元组合到三维一体——在新的视角下对高校贫困生的再认定[J].教育文化论坛,2012(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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