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艳,乐 松
(1.大理学院政法与经管学院,云南大理 671003;2.大理市人民检察院,云南大理 671000)
大理州毒品犯罪的特点及成因:基于弱势群体理念的分析
李艳1,乐松2
(1.大理学院政法与经管学院,云南大理671003;2.大理市人民检察院,云南大理671000)
大理州毒品犯罪问题有其自身的特点,犯罪主体呈现出以农民、无业人员为主,以担任马仔角色的居多,且特殊主体涉毒情况突出等特点;犯罪方法以零星贩卖或运输毒品为主,多以贩养吸,且犯罪手段呈多样化、隐蔽化。毒品犯罪分子所处的社会弱势地位,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促使他们参与毒品犯罪的原因。
毒品犯罪;犯罪主体;犯罪方法;弱势群体
[DOI]10.3969∕j.issn.1672-2345.2015.03.016
大理州地处云南省西北部,是内地通往临沧、保山、德宏、迪庆、怒江等边境地州的必经之地和进川入藏的干线之一,成为来自上述边境地区的毒品要进入内地的必经之地,这使得大理州一度成为毒品的中转地与集散地〔1〕。近年来,随着大保、保龙高速公路及祥临二级公路的相继开通,从西双版纳、普洱等地入境,途经大理贩运的毒品案件破获幅度上升。作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大理州境内破获的毒品犯罪案件呈现出其自身的特点与原因。近年来,大理州境内所破获的毒品犯罪案件中,其犯罪主体多为贫困农民或无业人员,这些人大都经济贫困,没有固定收入,受教育程度低,在社会地位、竞争能力、权益保护等各方面都处于弱势地位。正因如此,本文对大理州毒品犯罪的特点及成因分析均建立在对弱势群体的关注之上。
(一)大理州毒品犯罪的主体分析
1.从犯罪主体的职业身份来看:以农民和无业人员居多
大理州地处云南省西北部,属于不发达地区,毒品犯罪主体主要由农民和无业人员构成。据统计,1998年至2007年,云南省法院共判处毒品犯罪分子60 615人,其中农民49 021人,占总数的80.87%,无业人员805人,占总数的1.33%,农民和无业人员加起来的比例高达82.2%〔2〕。从近年来大理州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毒品犯罪案件来看,犯罪嫌疑人仍然以农民和无业人员居多。以2012年为例,2012年1月至6月,全州各级禁毒部门共查破各类涉毒案件644件,缴获毒品435.931千克,抓获毒品违法犯罪嫌疑人752名,其中70%以上是农民或无业人员。这些人员多来自经济落后的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受教育程度较低,整体呈现出低收入、低文化、低生活水平的特点。
2.从犯罪主体担任的角色来看:以马仔型居多
在大理州抓获的毒品犯罪分子当中,多数人所从事的是毒品贩运工作,这些人员在毒品犯罪的金字塔中充当的往往是最底层的马仔角色。他们犯罪手段单一,主要靠出卖劳动力赚取运费,获利最小,承担的风险却最大,他们当中的一些人甚至没有与毒品犯罪的组织者见过面,仅接受上层组织者的遥控指挥,虽然不需要付出太多的物质性资本,但较容易被抓获。
3.从犯罪主体的籍贯来看:外来人员以四川籍农民居多
大理州所抓获的毒贩中,有不少外省、外籍人员。以大理州祥云县为例,2011年至2012年6月,祥云县检察院共受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33件58人,其中外来人员运输毒品9件21人,外来人员占总人数的36%。而在大理州抓获的外来人员当中,尤以四川凉山地区的农民居多,且四川籍毒贩主要以女性人体藏毒、特殊人群小宗贩运为主,男性主要以参与大宗运输为主。这些四川籍毒贩多数来自四川省凉山州,长期居住在土地贫瘠的山村,终年靠种植土豆、玉米等作物为生,收入极低,家庭十分贫困。
4.特殊人群涉毒情况突出
根据我国刑法第49条的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所以目前就出现毒贩利用法律空子,专门物色正处怀孕、哺乳期或携带幼儿的妇女、严重传染疾病者、残疾人以及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帮其贩运毒品,宣扬其不会受到公安处罚,即使被抓,公安人员也不会对其进行处罚的理论,大量雇佣、诱骗特殊群体运送毒品。近年来,大理州各级禁毒部门每年查获的毒品犯罪案件中犯罪主体是特殊群体的案件比例很高,尤其是零星贩毒案件中,特殊人群贩毒所占比例超过80%,人体运毒的案件中特殊人群运毒的也达到50%左右。特殊群体贩毒由于其主体的特殊性,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在被抓获后往往能够规避法律的严厉打击,因此,成为了毒贩大肆利用的对象,给禁毒工作带来了新的难题。
(二)大理州毒品犯罪的方法分析
1.以零星贩卖或运输毒品为主
零星毒品贩卖是相对于大宗毒品贩卖而言的,法律上对此并没有定量规定。在实践中,按照公安机关办案的标准,贩卖毒品海洛因10克以上作为重大案件处理,法院所指的零星贩毒犯罪指的就是每次贩卖海洛因数量在10克以下的案件〔3〕。近年来大理州所破获的毒品犯罪案件中,零星贩卖毒品和运输毒品的占了很大比例。以大理州祥云县为例,2011年至2012年6月破获的毒品犯罪案件中,零星贩卖毒品及外来人员运输毒品共计20件33人,在毒品犯罪中的比例高达60%。以大理市为例,2006年大理市破获的毒品犯罪案件中,零星贩卖毒品的也占了一半以上。
2.多以贩养吸
由于毒品的毒害性大,吸食后极易上瘾,且上瘾后戒断率极低,为满足毒瘾和高昂的毒品消费开支,许多吸毒人员不得不走上以贩养吸的道路。他们往往没有固定收入,缺乏资金,吸毒成瘾后,贩毒的目的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毒瘾,他们从上线拿到零包毒品后,转手倒卖给其他吸毒人员,从中谋利供自己吸食,有的吸毒人员之间甚至相互免费提供吸食。从目前大理州的情况来看,吸毒贩毒已不局限于城镇,农村也存在一定数量的重灾区,在这些重灾区,村里不少人吸毒,毒品贩运也就屡禁不止。
3.犯罪手段呈多样化、隐蔽化
近年来,大理州破获的毒品案件出现了以“蚂蚁搬家”式的人体藏毒案件增多,而万克以上的大宗毒品案件减少的情况〔4〕。同时,通讯方式的现代化程度也大大提高,犯罪分子大量使用一机双卡、多机多卡等通讯工具,并且频繁更换卡号,以避开侦查部门的跟踪,甚至在部分案件中,已经出现了利用网络QQ、MSN等更为现代化的方式。此外,如前文所述,毒品犯罪中零星贩毒情况突出,而零星贩毒交易双方既相对固定又具有较强的隐秘性,交易快捷、诡秘,交易双方不见面或不当面交易等情况较为普遍,难于监控和抓获,不利于证据收集和确认。这也给毒品犯罪案件的打击带来一定难度。
(一)弱势群体概念的引入
弱势群体又称社会弱者、脆弱群体,是近年来在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与社会政策研究领域中使用很高的一个概念。朱镕基总理在200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正式提到了“弱势群体”这一概念,提出了“要对弱势群体给予特殊的就业保护”,但是没有对弱势群体进行定义,也没有指出哪些群体属于弱势群体。因此,对于弱势群体,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研究领域提出了不同的定义。我们认为,弱势群体指的是由于自然、社会或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在经济收入、社会地位、竞争能力、权益保护等各方面在社会生活中处于不利地位的社会群体。一般而言,弱势群体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即自然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前者是指由于自然或自身原因而导致了弱势地位的社会群体,包括残疾人、贫困老年人、未成年人、严重传染病患者、受灾难民等;而后者指的是由于社会结构急剧转型、社会关系失调等原因导致其处于弱势地位的社会群体,包括贫困农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5〕。弱势群体,尤其是社会性弱势群体大都存在经济贫困、受教育程度低、社会地位低、法律意识淡薄等特点。由于长期处在边缘化、被排斥的地位,弱势群体的心理、生理、经济能力已不堪重负,极易采用极端的方式——犯罪,来释放其压力,改变其命运,从而对社会和他人造成伤害。因此,本文对大理州毒品犯罪问题的研究也就建立在对弱势群体的关注之上。
(二)弱势群体与毒品犯罪
从大理州抓获的毒贩来看,大部分都是农民或无业人员这部分弱势群体,他们大都经济贫困,没有固定收入,受教育程度低,在社会地位、竞争能力、权益保护等各方面都处于不利地位。我们认为,大理州毒品犯罪问题,一方面与大理作为滇西交通枢纽的独特的地理位置有关,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导致大理成为了重要的毒品过境地;另一方面,毒品犯罪分子所处的社会弱势地位,也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促使他们参与毒品犯罪的原因。
1.经济的弱势:毒品犯罪的直接动因
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在决定犯罪的复杂因素中,经济因素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必须要与社会中的各种因素发生相互作用。其中经济因素作为物质生活的基础,决定和影响着人们的各种行为〔6〕。因此,经济因素在毒品犯罪中所起到的作用尤为明显。由于长期处于经济贫困的弱势地位,部分弱势群体就会为了获取最基本的生存条件而铤而走险,从而陷入毒品犯罪的泥潭。一些缺乏收入来源的闲散人员、经济贫困的农民往往为了几百元或数千元不等的报酬,就帮助毒品犯罪分子运送数百克甚至更多的毒品,在他们看来,贩毒仅仅是为了解决生计问题,仅仅是为了改变自己贫困状态的一种谋生手段。如前文所述,从近年来大理州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毒品犯罪案件来看,犯罪嫌疑人以农民和无业人员居多。这些人员多来自经济落后的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受教育程度较低,整体呈现出低收入、低文化、低生活水平的特点。经济地位上的弱势,是导致他们参与毒品贩运的最直接的因素,即使他们明知毒品犯罪的后果很严重,也仍然愿意冒险一试,因为他们对犯罪后果的认识远远没有对生活窘迫的认识更深刻。
2.社会地位的弱势:毒品犯罪的外在动因
弱势群体尤其是社会性弱势群体往往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经济的贫困直接导致了他们生活水平的低下,同时,由于社会资源配置上的不公,以及我国城乡差别等原因,使得经济贫困的弱势者在社会地位上也处于弱势的地位。虽然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然而在具体实践中,许多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甚至长期受到忽视。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在受教育权方面,虽然我国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但很多农村地区由于家庭贫困,加之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认为读书无用,使得一些农民子女尤其是农村女性,往往中途辍学在家,连基本的义务教育都难以实现。即便是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的农村子女,由于受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也往往难以进入更高级别的学校接受教育。第二,在劳动就业权方面,弱势群体的就业权往往难以很好地实现。弱势群体由于受教育程度低,又缺乏一技之长,很难找到好的工作。而相比较而言,强势群体则在一开始就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往往占据了那些高收入的工作,而弱势群体则往往只能从事脏、累、差、有毒、有害的工作。或是他们当中的更多人,只能生活在农村靠简单的耕种维持生计。即便是在城市找到工作的人,他们的劳动权也常常遭受损害,尤其在很多私人企业中,工作环境恶劣、工人的工作时间长、工作强度大、劳动报酬也常常得不到保障。第三,许多偏远地区的农民,由于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成为了被社会漠视的群体,他们的利益诉求很难表达,也甚少有人关注。第四,许多农村地区地理位置偏远、成为了禁毒宣传教育的盲区,很多贫困人员没有认识到贩运毒品的危害性,而是听从毒贩的鼓吹,想要通过毒品犯罪来改变生活现状,提高社会地位,从而参与贩毒且屡禁不止。
如前文所述,大理州所抓获的毒品犯罪分子,往往来自于经济落后的边远地区,社会地位的弱势,使得他们长期生活在主流文化和主流政策之外,很容易将利用非法手段获取利益作为自我救济的一种合理方式。
3.主观认识的偏颇:毒品犯罪的内在动因
美国学者奥斯卡·刘易斯提出了“贫困文化”的理论,认为长期生活在贫困中,生活环境的封闭,与社会主流文化隔绝,会形成自暴自弃、不求上进的宿命论价值观,这种贫困文化会世代相传。首先,长期的经济贫困,很容易使这些处于弱势的人群从心理上对生活产生不自信,不相信自己有能力改变现有的生活,于是容易成为毒贩利用的对象。在一些边远贫困的少数民族地区,自然条件较为恶劣,经济发展极为落后,农民的生活水平较低,但农民的懒惰现象也比较突出,一些贫困的农民往往游手好闲,热衷于喝酒、赌博,这些人在贩毒人员的引诱下,毒品犯罪的非体力性和高额回报使他们愿意铤而走险,将为他人运输毒品作为致富的捷径。其次,由于受教育程度低,再加上地理位置偏远,接受禁毒知识宣传教育的机会较少,边远地区农民普遍法律意识淡薄,对毒品的危害性认识不够,同时对毒品犯罪的后果认识也不足,有些人甚至认为贩毒的是雇佣他们的老板,而他们只是出卖劳动力,不算犯罪。综上,由于心理上的弱势地位,对毒品犯罪认识不足,以及对自身现状缺乏自信,往往是促使弱势群体参与毒品犯罪的内在因素。
大理州毒品犯罪问题有其自身的特点,犯罪主体呈现出以农民、无业人员为主,以担任马仔角色的居多,且特殊主体涉毒情况突出等特点。从大理州所破获的毒品犯罪案件来看,大部分的毒品犯罪分子都属于社会弱势群体阶层,他们之所以选择犯罪,固然与其法律意识淡薄、对毒品犯罪认识不深,以及想要追求财富等主观因素密不可分,但不容忽视的是,之所以会有这样的主观因素,之所以会选择毒品犯罪,与其所处的社会弱势地位、贫困的经济环境、偏远的地理位置等亦不无关联,甚至二者之间互为因果,恶性循环。
正如社会学家所指出的那样,当在社会中处于弱势的群体将他们之所以处于弱势的原因归结于利益被剥夺的时候,他们很可能便会对社会中处于强势地位的群体产生敌意或仇视的心理,甚而采取极端的报复手段,从而构成危及社会稳定、影响社会发展的一个巨大隐患。迄今为止,我国有关毒品犯罪的对策研究中,多数强调的是如何加大打击力度,而忽视了犯罪者的行为往往与其生活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背景的制约。因此,本文所秉持的理念是,对于毒品犯罪,在强调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更应当结合当前毒品犯罪的实际,实现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及救助,帮助他们减轻来自经济、社会和心理的巨大压力,改善其所处的社会环境,这才是我们防治毒品犯罪的根本之策。
〔1〕大理州禁毒支队.努力开创禁毒工作新局面:大理州禁毒工作与时俱进〔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03(3):27-30.
〔2〕刘婷.云南边疆民族地区毒品犯罪主体结构与演变〔J〕.犯罪研究,2011(5):97-103.
〔3〕储皖中.零星贩毒人员难受制裁的背后:云南零星贩毒案件数量上升处罚此类贩毒者存在障碍〔N〕.法制日报,2007-10-16(8).
〔4〕袁彬,邢冀云,孙俊斌.新时期抓好大理州禁毒工作的几点思考〔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04(2):33-36.
〔5〕刘媛媛.弱势群体的犯罪趋势预测〔J〕.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51(2):20-25.
〔6〕张远煌.犯罪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217.
(责任编辑杨朝霞)
Causes and Characteristics of Drug Crime in Dali Prefecture:Analysis Based on the Vulnerable Groups
Li Yan1,Yue Song2
(1.College of Politics,Law,Economics and Management,Dali University,Dali,Yunnan 671003,China;2.The People's Procuratorate of Dali,Dali,Yunnan 671000,China)
The drug crime problem in Dali has its own characteristics:criminals are mainly farmers and the unemployed followed by men in gangs,an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special drug-related criminals are distinct.Criminal methods are mainly through street selling, carrying drug,and selling-for-taking drug,and most of the criminal means are diversified and concealing.The social status of drug criminals--the vulnerable groups,is the main reason of participating in drug crimes.
drug crime;criminals;criminal methods;vulnerable groups
D631.4:D917
A
1672-2345(2015)03-0078-04
2014-10-30
2015-01-02
李艳,讲师,主要从事亲属法、知识产权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