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报道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国家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回答问题。
陈吉宁介绍,环保的预防工作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第一,是要调整经济结构。“十二五”的前四年累计淘汰与污水排放相关的落后产能,造纸淘汰了2900万吨,制革是3200万标张,印染是100亿米。通过结构调整,大概削减了COD将近50万吨,氨氮4.6万吨,占总削减量的13%和10%.
第二,要优化产业的空间布局,主要是通过规划环评进行的。通过对重点地区、重点流域的开发和建设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的政策建议,环保部已经提了九个指导意见,完成了46项重大涉水规划的环评审查,推动了沿海、港口避让的34处保护区,取消了152公里敏感岸线和162平方公里围填海,另外还建议三个水电开发规划,减少16个梯级的布设,多保留了830公里的天然河段。
第三,要严格建设项目的准入。“十二五”总共对对163个国家级项目和2000多个省级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做出了不予审批的决定,其中涉及国家审批的项目投资1万亿元。
第四,要注重标准的引导。我们现在有65项行业的水污染排放标准,其中75%是“十一五”以来新制定的或者修订的,“十二五”修订了25个,占38%,标准平均收严将近50%以上。应该讲,这些措施有效预防了污染,促进了产业升级。举一个例子,比如造纸业.全国2013年比2008年产能增加744%,但是COD减排将近60%,产业水平也有比较大幅度的提升。
第五,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布了太湖、鄱阳湖、湘江流域清洁生产的指导意见,印发了35个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方案。从2009年到2014年,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投入了20.9亿元,支持了319个清洁生产技术项目。
陈吉宁表示,在工作中也发现,落实预防为主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结构调整难以深入。结构调整,环保只是一个手段和目的,不是全部。很多地方转变经济发展模式现在有一些困难、担心。比如说对GDP,税收等的短期影响,对调结构的积极性不是很高,调整的手段也不多,这是一个方面。二是规划环评落地比较难。现在我们的规划环评意见比较难以形成刚性的约束,也没有一个追责的机制,所以规划环评中未评先批的现象比较普遍。比如全国有111个煤碳矿区的总体规划中,大概有45%的规划环评滞后于规划审批,规划环评的成果往往也被选择性的落实,或者通过规划的调整来规避规划环评所提出的一些明确的要求。三是项目环评不到位,由于项目环评的法律处罚过轻,执行起来也相当的困难,一些地方对项目建设把关不严,降低了企业的入园门槛,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规现象比较普遍。上半年开展了全国环保大检查,发现有3万多家企业存在着建设项目违法的问题。四是配套政策还不完备,缺乏激励的政策手段,企业开展技术升级改造的动力不足。
陈吉宁介绍,下一步将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来突出预防的作用:
一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和严格区域的环境准入,包括四个方面的工作。(1)要管住空间的红线,要把水环境承载力作为区域发展的刚性约束,通过规划环评、战略环评,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明确生态发展的空间定位、生态功能定位和准入条件,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和开发管制界限。(2)设定总量的红线。这个总量是指排污总量,就是要建立区域污染物行业排放的总量管理模式,通过在区域行业上管住污染物的总量来调控区域范围内的开发规模和强度,来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同时也给地方一定的自主权。(3)要明确准入的红线,要实行产业准入源头控制和差别化管理,建立和完善临海、临江、临河化工产业布局环境空间管制的规划,强化临港工业区、重化工基地和“两高一资”行业规划的环评管理。对重点流域、区域制定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值,严格项目的准入规定,根据实际制定负面清单,明确禁止准入的新建行业产业名录,依据国家确定的水质目标和水体的功能区划的要求,鼓励制定更加严格的地方标准,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退出。(4)开展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到2020年组织完成市和县域的水环境承载能力的评价,发布预警信息,已经接近或者突破水环境承载能力的地方要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
二要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在这里面也有四项工作。1)要淘汰落后产能,要利用环保标准,强制法律手段,突出市场机制,统筹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我们也有个目标,2016年底前要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等污染项目,这也是水污染防治法的要求。(2)要严控新增产能,富余产能的新增要落实产能等量减量置换办法,支持各地开展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的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引导有效产能向优势企业或者具有优势的地区集中。(3)实施重点污染行业的清洁化改造,比如造纸行业要推进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鼓励大型造纸厂开展碱回收等。(4)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信息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绿色制造。
第三,在预防方面,要落实地方政府项目审批的责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督促地方政府要加大对未批先建、擅自变更等环评违法行为的查处,针对未批先建的问题,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我们已经开始全面排查和清理,做到该完善的完善,该整改的整改,该关停的关停。对于疏于履职、监管不力的地方,环保部要进行公开约谈,而且有些地方要视情况进行区域限批。二是要严肃追究地方政府行政审批的责任,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审批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使生态环境损害关口前移,对违反主体功能区定位,或者突破生态红线的,我们对相关责任人要实施终身追究,中央文件也有相应的规定。
第四,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的体系建设。这里面有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推动修订水污染防治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未批先建等建设项目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规划环评的法律地位和刚性约束,要明确法律责任,健全追责机制。二是要梳理现行的法规、规章和规定,按照国务院转变职能的要求,我们对其中不利于源头预防的要予以废止,目前在环保大检查中已经做了这项工作,有些地方的土政策,比如挂牌保护,我们要废止和纠正,在产业政策、区域规划等方面要充分体现预防为主的要求,建立健全环保领跑者等制度。最后,要在全社会倡导和建立保护优先的风气,使每个企业和个人从环保的旁观者转变为环保的预防员和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