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教育合作类型及问题探析

2015-03-20 04:09康卉陆根书琳达·海格德尔
高教探索 2015年2期
关键词:参与者国际化

康卉+陆根书琳达·海格德尔

摘要:中美教育交流合作在过去的三十多年来得到了迅速发展,呈现多元化、频繁化和多主体参与的趋势,但合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诸如学历学位认证、资源实质性引进以及文化融合等问题。从分类的角度出发,明确中美教育交流合作的主要形式、参与者,同时分析合作交流中存在的问题,对于促进我国教育交流合作,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以及国际化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关键词:中美教育; 合作类型; 参与者; 国际化

随着中美关系的深入和发展,两国教育交流活动日益频繁,特别是近几年来,中美政府签订了一系列重大教育项目计划,极大地促进了两国教育的交流和发展。 2011年,第二轮中美人文交流磋商期间,国务委员刘延东代表中方宣布了“三个一万”项目,即继续执行“公派万名学生赴美攻读博士学位”和“汉语桥”万人来华研修项目,新设一万个中美人文交流专项奖学金名额。美国则启动“十万人留学中国计划”,即2010~2013年间,美国赴华学生人数扩大到十万人。 2013年11月21日,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和美国国务卿约翰·克里共同主持了第四轮中美人文交流高层磋商,旨在巩固和加强中美两国人民在文化、教育、科技、体育以及妇女等领域的交流合作。

尽管中美教育交流不断深化,合作形式更加多样化,合作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但从分类的角度对目前中美教育合作及其参与者的研究还十分有限。随着教育交流合作的开展与深入,无论从合作者的角度还是从政策研究者的角度来看,都需要对现有合作及其参与者进行宏观上的把握,从而增进中美大学之间的了解,进一步深化合作,促进合作创新,推动国际化发展。本文回顾了近三十年来中美教育交流合作发展的历史沿革,并以西南交通大学发布的 “教育部直属高校国际化排行榜”中前五十名高校的国际化活动为依据,总结了目前中美教育交流合作的主要形式、合作参与者以及交流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中美教育交流合作发展历史沿革

建国以来中美教育交流合作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和改革开放的实施,中国的高等教育体系开始逐渐恢复。1977年邓小平在全国科学和教育工作座谈会上提出恢复高考,与此同时,中国的教育对外交流合作也开始拉开帷幕。1978年6月,邓小平提出大规模派遣留学生的决策。同年10月,以周培源等人为首的中国教育代表团赴美国访问,访问期间,中美就有关派送留学生的事宜进行磋商和谈判,最终与美国达成“理解备忘录”,并决定由中国派出500名学生、学者赴美国大学学习,美国则派出50名学生、学者来中国交流访问。随着1979年中美外交关系的建立,中美教育交流活动更加密切,交流的形式也逐渐由最初的人员互派向合作项目发展。中美联合培养物理类研究生计划(CUSPEA,China-U.S.Physics Examination and Application)是最早的中美合作项目之一,该项目由美籍华人李政道于1979年创立,由美国大学提供奖学金,资助中国学生赴美攻读博士学位。该项目为中国向美国派出物理专业的留学生打开了通道,这个项目的实施使得中国可以连续十年每年选派 100 多名优秀留学生赴美国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学习物理。

1983年10月1日,邓小平在为北京景山学校题词时首次提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再一次提到这一方针,该方针为新时期我国教育体制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同时也为我国对外教育交流政策的形成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随着中国经济和教育的复苏,中美教育交流与合作也得到进一步发展。1985年7月,李先念主席访问华盛顿,并和里根总统签署了合作协议,启动了一系列新的文化和教育交流活动,提出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促进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1986年,由南京大学与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合作的中美文化交流中心成立,该中心的成立标志着中国高等教育领域内首个长期合作项目的建立。随着中美两国政府往来不断密切,中美教育交流合作也由最初的互派人员、建立合作项目以及设立合作研究中心等形式向更多元化的模式发展。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政府之间签署的一系列备忘录、教育合作协定等,为两国教育交流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如两国在1985年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教育交流合作议定书》,并于1990年、1993年、1995年和1998年分别续签。2000年两国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教育交流合作协定》,并于2006年续签该协定。中美交流的频繁化、政府高层之间的往来以及教育形式、参与者的多元化,极大的促进了两国教育合作以及国际化的发展。

二、中美教育交流合作主要参与者

中美教育交流中最直接的参与和实施主体是大学,大学通过合作交流项目,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和校际友好协议等形式促进人员、语言、文化和学术等交流。除了大学以外,许多其他参与者如政府、非政府组织和协会等也对中美教育交流和合作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中美教育交流合作的发展,许多新的合作者参与到交流合作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首先,政府是最重要的合作参与者。就国家层面而言,政府通过高层互访、往来对话等形式签订教育合作协议,制定合作框架,并通过一系列宏观政策措施促进合作与交流。中美教育交流合作三十年以来,中美两国政府签订了一系列教育合作协议与备忘录,极大地促进了中美两国教育往来与合作。1979年中美建交之初,两国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1984年,两国在该协定的框架内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教育交流合作议定书》,1998年中国教育部与美方签署《愿意在华实施美国志愿者项目协议》,由美方派遣志愿者来华从事英语教学工作,2000年,中美两国教育部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教育交流合作协定》,2002年10月,中美两国教育部长在华盛顿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美利坚合众国教育部开展网络语言教学合作项目谅解备忘录》,2006中美两国教育部签署了《关于进一步扩大教育合作与交流的谅解备忘录》。[1]在这些教育协定的促使下,中国政府和美国政府开发了一系列对外交流合作项目,促进教育、文化、学术、语言等方面的理解和发展。在国家政策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友好城市,实行地方往来与互访促进交流合作的同时,地方政府也对本地高校进行资金支持和政策倾斜,通过建立国际化发展示范区,鼓励中美教育交流合作的发展。

除了签订协议、备忘录等形式外,中美两国政府也建立了一些直接合作项目。其中富布莱特项目是美国政府设立的重要的国际教育交流项目,旨在促进美国与其他国家的相互理解和交流。富布莱特项目在全球155多个国家开展,已经为310000名学者、教师、学生等提供了交流机会。该项目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会拨款,每年为8000名学生、学者、教师以及专业人员等提供不同类型的奖学金。富布莱特项目在中国的发展是根据1985年中美教育协定正式将该项目纳入教育交流的范畴,中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赴美学者的遴选、录取派出等 ,而美方则由美国教育交流中心负责学者的面试工作。该项目由中美两国共同资助学者的访问交流,自2008年,共有508名学者和研究生赴美国学习,359名美方专家来华讲学。[2]除富布莱特项目外,美国政府的一些其他项目也为促进中美教育交流起到了作用,其中包括英语语言项目(English language programs),汉弗莱奖学金项目(Hubert H.Humphrey Program), 吉尔曼国际奖学金项目(the Benjamin A.Gilman International Scholarship Program), 以及汉语学习项目( the Chinese Language Study)。[3]同样中国政府也设立了自己的项目,包括中美网络语言教学项目、中美友好志愿者项目以及高级领导人项目等。

其次,除政府机构外,许多非政府组织、协会、机构以及商业集团也不同程度地参与到中美教育合作交流的过程中。其中非政府组织和教育协会等对中美教育合作起到积极的作用。如国际文凭组织(IBO,International Baccalaureate organization)是一个经联合国科教文卫组织注册的非赢利的国际教育机构, 现有成员学校3160所,分布在146多个国家和地区,为全世界3到19岁的超过一百万学生提供世界领先的教育服务。尽管IBO并没有直接参与到中美大学的合作交流项目中,但IBO的大学预科项目(diploma program)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的认可,通过共同的认证体系,学生可以直接申请进入各国不同类型的大学就读,促进了大学之间在制定共同认可的入学要求之间的交流,同时也在促进学分转化、体系认证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中国的一些教育协会及组织在设立项目、建立与美国大学的联系、以及鼓励教育研究等方面也起到了积极作用。如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CEAIE)是中国教育界开展民间对外教育合作与交流的全国性组织,从1978年设立至今,与各国和多边教育组织建立了合作与交流联系,同时承担了包括“美中友好志愿者项目”等多项政府委托的重要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开展了多项中外民间教育交流的特色项目等。

除了非营利性组织和教育协会外,一些教育培训机构及商业集团也不同程度地参与中美教育交流合作。这些机构和集团一般是以盈利为目的,但通过提供教育交流信息,提供咨询服务以及语言培训和大学申请帮助等,促进了中美教育的发展。

三、中美教育交流合作类型

中美教育交流合作在近三十年来迅速发展,逐渐呈现多样化的趋势。目前中美教育交流合作的主要形式,概括起来主要分为以下四类:合作项目、合作大学/学院、语言和文化中心、以及包括国际会议、国际访问、研讨会、论坛等多种形式在内的各种非项目类交流形式。

1.合作项目是中美教育交流中十分普遍的一种形式。就学位授予情况而言,可以将其分为学位项目和非学位项目,学位项目包括一系列课程、经历及活动,以在具体专业学科内获取学位为最终目的。而非学位项目则是以促进相互交流和提高全球意识为主要目的的专门活动。就持续时间来看,合作项目可以分为长期项目和短期项目。对于长期项目和短期项目的界定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一般来说,在目前中美合作交流中,学位项目是典型的长期项目,持续时间从一年至四年不等。而非学位项目既包括长期项目也包括短期项目。如暑期学校、夏令营等非学位项目一般持续数周时间,是最典型的非学位短期项目,而国家留学基金委支持的联合培养项目通常持续一至两年,属于非学位长期项目。

根据授予学位的数量不同,学位项目可以大致分为双学位(Dual/Double Degree program)、联合学位(joint degree program)和单一学位(single degree)三个类别。双学位项目由合作双方各自授予学位,学生在满足中方大学和美国大学各自的要求之后被分别授予学位。双学位项目中的国内和国外学位既可以是同一层次学位,也可以是不同层次学位。同一层次学位如双学士、双硕士或双博士项目。而不同层次的双学位项目通过国内和国外两个阶段的学习分别由国内和国外大学授予不同学习阶段的学位。这一类项目包括3+2、4+1等合作项目。联合学位项目是指“中国和美国大学共同合作并且授予一个学位的项目”。实际上,现有的联合学位项目十分有限,由于学位的授予涉及合作双方的学位认证部门,因此实施起来相对比较困难。单一学位项目是指“学生在其中一个国家完成课程转到另一个国家,并在该国家的大学获得学位”。单一学位项目通常由合作双方就如何招生及学分转换达成协议。学生在国内大学的学分可以转到国外大学,在完成相应的学分之后,由国外大学授予学位。

2.除了建立合作项目外,中美教育合作的另一种重要的形式是建立合作大学。这种由中美大学合作设立的大学不同于国外大学的分校(branch campus或satellite university)。根据奈特(2006)的定义,大学的海外分校(branch campus)指“A国家的教育提供者在B大学建立远程学校,为B国家的学生教授课程,举办项目”[4]。因此可见,大学的海外分校从教学方式、设立形式等均是在不同国家的移植和再现,并非强调中美大学之间的合作。根据原国家教委1995年发布的《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的定义:“中外合作办学,是指外国法人组织、个人以及有关国际组织同中国具有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招收中国公民为主要对象的教育机构(以下称合作办学机构),实施教育、教学的活动。”中外合作办学包括中外合作项目和中外合作机构。中美大学之间合作建立的合作大学就是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中国与其他国家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一样,中美合作的中外合作办学大学更多地强调中美大学双方各自在合作中的地位,强调教学方式、校园文化、教学理念、管理体制的融合。目前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尽管很少具有独立的法人,有的还属于国内大学下属的二级学院,但是由于政府鼓励中外合作办学在引进资源、实现教学创新和改革方面的重要作用,该类大学在办学过程中享有更多的自主性,能够将国外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方式以及管理模式很好地运用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

3.语言及文化中心是近几年来中美合作过程中出现的新形式,这些语言及文化中心由美国国务院资助,通过与中国大学的合作,在中国大学校园内设立机构,旨在促进中美两国大学之间深层次的文化理解。目前为止,全国共有19个中美文化中心,这些文化中心大多数都建立于2010年后,尽管各个文化中心根据合作的大学不同略有差异,但其主要形式都是促进语言学习,组织学术及文化活动。通过这些形式的合作,中美大学有机会获得更多的深入合作,如学分的认可与转换等。

中国的孔子学院也是中美大学合作的一种新形式。2004年国家汉办首次设立孔子学院,通过开展汉语教学,培训汉语教师,提供汉语资源,开展汉语考试和汉语教师资格认证等形式开展中外语言、文化交流活动。目前全球已建立440所孔子学院和646个孔子课堂,分布在120个国家(地区)。其中,亚洲32国(地区)93所,非洲27国37所,欧洲37国149所,美洲16国144所,大洋洲3国17所。其中与美国大学合作设立近100所孔子学院。[5]

4.除了设立项目,建立新的合作大学,开设语言和文化中心外,中美大学合作还包括举办国际会议,学术论坛,聘请学者、教授等进行讲座和研讨等内容,这些合作形式更多的是建立在学校层面,通过学校之间的合作和协议共同举办活动。

四、中美教育交流合作问题及对策分析

(一)中美教育交流合作的问题

尽管多样化的教育交流合作形式极大的促进了中美之间的人员往来,但合作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学位项目中学分的认证和转换问题。目前,在中美合作学位项目中,大都提供国内国外两个阶段的学习经历,无论学位最终由国内大学授予还是由国外大学授予,在完成学分的过程中都需要实现两个阶段学分的衔接和转换。但在实际合作过程中,两个阶段的学分衔接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表现为已修课程学分不被外方学校承认;外方开设的一些学分课程内容与国内有所重复;总学分数和单课程学分设置差异较大,无法衔接等。因此,一方面学生为了完成国外学分课程要求而不得不选择国内已经完成的类似课程,造成重复选课。另一方面,由于一些国内课程不被认可,学生为达到学位要求,必须修完外方大学规定的课程,这样并没有起到国内外的课程和学位衔接,学生很难在项目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学业,从而很难将联合项目的优势发挥出来。

2.实质性引进资源问题。中美大学教育交流合作的目的之一是引进国外优质的教育资源,特别是目前提供学位的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由于是在中国境内同国外教育机构合作举办的教育形式,因此被认为是推动教学改革、实现资源引进、实现“本土留学”的一个重要渠道。但目前的一些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中,在实质性引进教育资源方面仍然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合作双方的参与程度不足,合作办学仅仅成为向国外教育机构输送生源的项目;外方教师参与及资源投入不足;稀缺技术领域合作数量较少;办学过程中国外资源与本土情况结合不够。这些都成为教育交流合作中实质性引进资源的阻碍因素。

3.文化融合问题。一直以来,大学国际化的一个可衡量的主要标准就是国际学生的数量,这种方式一方面增加了大学的财政来源,另一方面提高了大学的国际化程度。然而这种可量化的形式只是一种弱国际化(weak-internationalization),真正的强国际化(strong-internationalization)应当更多从微观的层面考虑国际学生的文化投入、文化融合以及国际学生的参与程度。目前中美教育交流合作的主要形式中,同样也存在这种文化融合不足的情况。主要表现在:留学生的文化投入和参与程度相对较弱,缺乏促进留学生文化参与的保障和运行机制。而在办学机构和项目中,只有少数高水平示范性大学从文化、教学等方面注重促进学生的文化参与和融合,而大部分学校仍然停留在以简单的对外交流活动的数量来衡量国际化程度。

(二)中美教育交流合作的建议

从中美教育交流的发展背景和类型看,中美教育交流合作在过去的三十多年来得到了迅速发展,呈现多元化、频繁化和多主体参与的趋势,中美教育交流合作的发展对于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促进高水平大学的建立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但目前中美教育交流合作中出现的资源引进、学分认证和文化融合等问题不利于中美教育合作的稳定发展,因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建立共同的认证机制。学位项目的合作应当深入到课程和学分体系的相互承认和认证中,如通过加入国际认证组织、教育联盟等,使学分设置标准以及课程内容等保持国际接轨与同步,从而建立共同的合作基础。中方学校在选取合作伙伴时除了考虑专业的应用前景外,更应当考虑到合作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在制定合作计划和签署合作协议的同时,应注重项目的衔接和过渡,考察和分析学分转换和认证的具体细节,在项目实施之前通过协商、协定等方式就学分转换和认证问题达成一致。

第二,实现本土与全球的结合。实质性引进资源的一个特点是引进的资源能够促进本国经济、社会、教育的发展,为其服务,因此,资源必须充分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和具体需求。在合作办学方面,应充分考虑资源的社会需求,鼓励稀缺资源和高技术领域的合作,同时兼顾学生的实际情况以及教学的难易程度开展教学,如共同制定教学计划,共同编写教程,共同设置适合本土化的国际教学方法和内容等。而考虑到由于教师资源不足或不稳定引起的投入不足问题,应当积极考虑吸引和发展一定数量的专职外籍教师,保证教师的投入和质量,同时要积极提升本国专职教师队伍的素质和层次。

第三,提高文化融合意识,促进个体文化参与。现有教育交流活动中,更多的是注重学生、教师以及对外交流活动的数量等可量化的指标。一方面,由于文化参与和融合很难用量化指标测量,另一方面,教育交流的文化方面很难在短期内取得市场和经济效应,因此学校在制定国际化战略规划时往往容易忽视文化融合的重要性,而从长远来看,有效的国际融合,国际交流人员成功的留学经历和文化认同才能为学校和机构带来长远的声誉和利益。因此,在制定国际化战略规划、学校章程、使命中应以“强国际化”为目标,从文化整体上对待学生和教师,避免强调以国家为界限的差异和边界性,制定相应的反馈机制,了解学生及教师在文化交流和融合方面的问题和困难,促进学生的学术参与和学术成功。对于合作办学方面,应鼓励发展高水平成功合作办学示范机构,通过导师制、学友制等方式促进学生的文化交流和融合。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国大使馆教育处.中国与美国教育交流简况[EB/OL].http://sino-education.org/exchange/brief.htm.

[2]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国大使馆教育处.美国富布莱特项目[EB/OL]http://sino-education.org/studyabroad/Fulbright.htm.

[3]Thomas A.Farrell, National Policy Goals: U.S.Government Activities Supporting U.s.-China Exchange, U.S.-China Educational Exchange: Perspectives on a Growing Partnership.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New York.2008.

[4]Jane Knight, Higher Education Crossing Borders: A Guide to the Implications of the 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GATS) for Cross-border Education, COL/UNESCO, Pp20-21,2006.

[5]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关于孔子学院/课堂[EB/OL] http://www.hanban.edu.cn/confuciousin stitutes/node_10961.htm.

(责任编辑刘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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