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中国林产品贸易发展与转型

2015-03-20 23:46程宝栋副教授秦光远博士宋维明教授
国际贸易 2015年3期
关键词:中国林业林产品一带

程宝栋(副教授) 秦光远(博士) 宋维明(教授)

2013年9月7日,习近平主席首提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倡议,并于同年10月3日再次提出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此为“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最初缘起。随后,李克强总理以“共同开创亚洲发展的新未来”为题在2014年博鳌亚洲论坛发表演讲,全面阐述了中国的亚洲合作政策,并特别强调要推进“一带一路”的建设。至此,“一带一路”的战略构想基本形成,并迅速成为新时期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切入点和落脚点。“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是新一届政府积极应对国内国际形势变化、构建新型外交关系、谋求深化改革开放的具体实践。“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恰逢中国经济“新常态”,高速增长换挡回落中高速,经济结构、产业结构、需求结构等均面临重大调整和转变,经济增长驱动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风险与不确定性错综复杂将演化出新的挑战,这些都将成为“新常态”下经济与产业发展的基本特征。“一带一路”战略提出一年来,在国内迅速升温并得到了政府、学界的广泛支持与响应 (蔡春林,2014;陈万灵,2014;韩永辉、邹建华,2014)。然而,多数文献以探讨该战略的意义与价值、必要性与重要性等为主,涉及具体产业层面的深入讨论相对少见。本文将集中探讨“一带一路”战略下林产品贸易发展问题,主要分析林产品贸易发展特征,林产品贸易转型定位、转型条件、转型难点等。

一、“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林产品贸易发展现状及特征

首先,我国林产品贸易整体规模庞大,发展迅速,是世界林产品贸易大国,但产品相对集中且以加工贸易为主,离林产品贸易强国还有较大距离。根据UN Comtrade数据库的统计,2000年至2010年间,中国林产品出口总额从76.06亿美元增长到463.17亿美元,年均增长26.27%。其中,木家具出口额从 16.68亿美元增长到161.57亿美 元,年均增长20.22%,2002年超过德国、2005年超过意大利成为世界最大木家具出口国;胶合板出口额从1.89亿美元增长到34.02亿美元,年均增长40.51%,2005年超过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成为世界最大的胶合板出口国。与我国林产品出口蓬勃发展相对应,原木锯材等原料产品的进口同样令世人瞩目。1992年中国进口原木、锯材分别为466.00万m3、92.48万m3,进口额分别为4.95亿美元、0.91亿美元,仅占当年世界进口总额的5.93%、0.69%,到 2012年,中国进口原木、锯材分别为3789.37万m3、2063.09万m3,进口额分别高达72.51亿美元、55.17亿美元,占当年世界原木、锯材进口总额的43.07%、17.34%。我国林产品贸易整体上属于“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以贴牌生产和代工生产为主,缺乏技术创新与品牌引领,虽然早已成为世界林产品贸易大国,但是距离林产品贸易强国还有很大的差距。

其次,我国林产品进口贸易主要集中于原木锯材等原料型产品,进口来源地由以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为主开始向发达国家和地区转移。中国进口俄罗斯、马来西亚、缅甸、印度尼西亚等国原木占当年原木进口总量的比重在2001年分别为 43.57%、14.76%、4.28%、4.33%,到了2012年则分别下降为 29.51%、1.15%、1.63%、0.04%;与之相反,同期美国、新西兰等却表现出了大幅的上升,2001年分别为 0.45%、9.6%,2012年 分 别 上 升 到 2.98%、22.75%。伴随着世界各国对生态与环境的关注日益增强,对非法采伐木材的打击力度的逐渐加大以及欧美木材合法性法律法规逐渐实施,中国原木锯材进口来源地向欧美等发达经济体转移还将持续进行。我国林产品出口贸易目的地由以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为主开始转向更广泛的国家和地区,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正在成为出口的重点区域。2001年中国林产品出口前五大市场美国、日本、中国香港、韩国、德国占中国林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3.53%、27.49%、12.39%、4.15%、3.25%,合计达到70.81%;2010年前五大出口市场美国、日本、中国香港、德国、英国的占比分别为23.98%、9.72%、5.24%、3.23%、4.62%,合计仅达到46.79%。前五大出口市场占比不断下降,表明中国林产品出口市场多元化格局正在形成,中东、中亚、欧洲等地正在逐渐成为中国林产品出口的新兴市场。

再次,中国林产品贸易仍然以货物贸易为主,林业服务贸易发展严重滞后。据统计,2011年我国林业产业总产值30596.7亿元,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产值占林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为 36.14%、54.54%和9.32%。第一、第二产业占比合计超过90%,第三产业占比不足10%,这其中的林业服务贸易占比更低,基本反映了林业服务贸易的发展现实。实际上,社会各界对于林业服务贸易的认知程度还比较低,对林业服务贸易的讨论比较少。由于林业兼具经济、生态、社会、文化等多重功能,林业服务贸易内涵丰富、外延广阔,既包括辅助林业生产的各种生产性服务,还包括林业生态价值服务等延伸性服务 (万璐、程宝栋,2013)。在经济新常态下,大力推动林业服务贸易的发展将成为未来林业经济的新增长点,而“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将会大大扩展林业服务发展的空间。

二、“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林产品贸易发展定位

林业产业作为相对弱势的产业,率先得到政府大力支持,获得政策优惠的可能性较小。从长远来看,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借助于林产品贸易的作用。在“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林产品贸易发展定位的关键在于转型。事实上,在“一带一路”战略提出以前,中国林产品贸易已经处于较高水平,贸易量、贸易额均居世界前列。但是,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给林业产业带来了较大的冲击,原材料价格的飞速上涨、劳动力成本的快速提高、原料合法性认证成本的不断增加等使得以加工贸易为主的林产品贸易发展举步维艰,促使中国林业企业开始寻求产业转移或转型发展。然而,由于缺乏政策的扶持、缺少资金的支持,相当数量的林业企业无法做到自我消化成本上升而破产倒闭。“一带一路”战略的适时提出给中国林业产业,尤其是林产品贸易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市场潜力巨大且资源丰富,具有承接中国林业产业外移的优势。截至2015年年初,我国已经与印度、俄罗斯、柬埔寨、老挝、土库曼斯坦、波兰、罗马尼亚、新加坡等沿线国家先后签署了跨境河流、防洪、森林、湿地及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合作协议及备忘录等,这为中国林业产业“走出去”奠定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很多属于具有森林资源禀赋的发展中国家,林业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中国林业产业在这些国家投资会更容易形成“小规模技术优势”。同时,伴随实体经济的“走出去”,会带动中国林业机械设备的对外输出,从而推动中国林产品贸易由劳动力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升级;同时也会带动东道国对中国的林业技术、设计、运输、信息等林业服务活动需求的产生,这将直接促进中国林业服务贸易的发展。因此,“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将会促使林产品贸易自身的转型升级,同时也会促使林产品贸易由货物贸易向服务贸易转型发展,林业服务贸易将成为中国林业产业发展的新引擎。林业服务贸易属于低碳、环保、绿色、高附加值的贸易形态,其发展可以大大优化我国林业对外贸易的国家环境,同时也有助于中国林业产业向全球价值链的高端位置移动。

三、“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林产品贸易转型的条件准备

林产品贸易企业寻求转型发展不仅是对旧有模式的反思,更是对林业产业未来长期发展的探索。然而,成功实现发展转型并非易事,需要在人才、技术以及制度方面做出积极的准备。

(一)人才准备

人才是林产品贸易发展转型的最关键因素。林产品贸易发展转型有两条路可走,一是走集约发展之路,更加依赖资本和技术的密集投入,实现全球价值链由低端走向高端的升级;二是不再单纯倚重林产品贸易而是大力发展林业服务贸易,着力推进林业服务企业“走出去”。

从林产品贸易发展自身来讲,当前最关键的人才需求是技术人才,尤其是创新型人才。目前,我国木材加工企业的主要就业对象是农民工,且以中高龄为主,技术研发部门对相当数量的企业来说规模极小甚至缺失,导致中低端产能严重过剩,高端产能仍然主要依赖进口。以中国家具产业最发达的广东省为例,据不完全统计,在广东8000多家家具企业中,专业水平的设计师不足800人,也就是平均每10家企业只有一名设计师。此外,木材加工产业发展缺乏规范引导,完全是市场导向型,市场上畅销产品会一拥而上,恶性竞争。由于技术门槛低、易于模仿,技术研发与创新的激励不足,整个行业一直徘徊在中低水平,与国际木业巨头相比相距甚远。因此,迫切需要规范市场环境,建立激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市场氛围,为技术人才营造良好氛围。

从林产品贸易向服务贸易转型,不仅需要技术人才的技术支持,更需要文化人才、语言人才、具有开拓精神的企业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充沛的劳动力数量但质量不高、丰富悠久的文化风俗习惯但特质性强。因此,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开展林业服务贸易活动,就需要大量具有跨文化管理能力、交流沟通能力以及冒险精神的企业家资源。相比其他行业,中国林业企业经营者在这些能力储备上还非常滞后。

(二)技术准备

在经济“新常态”下,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成为推动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一直以来,我国林业产业发展的技术供给主要是以引进外国先进技术为主,包括引进国外先进生产设备、引进国外的经营管理理念与方法。对于前者,林业企业不单纯是引进,还有消化吸收与一定程度的改进创新,更适合发展中国家的国情和行业的现实。对于后者,林业企业往往是基于先进科学的管理方法与管理技巧,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进行“中国化”或“本土化”的过程。在此基础上,要成功把握“一带一路”战略提供的机遇,实现林产品贸易转型,林业企业还要把生产技术、加工工艺、生产流程改造、管理经验总结等提到更为重要的地位,立足于自我创造、自我更新、自我循环,弱化对发达经济体的依赖。

(三)制度准备

制度是保障林产品贸易发展转型的长期保障。实践发展表明,很多企业在海外经历过的惨痛教训,往往是由于对风险估计不够,对当地工会、文化冲突估计不够,没有制度的规范与保障。

从制度上规范企业的责任义务,尤其是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走出去”的企业,要注意社会责任、环境保护、公益事业、企业形象、教育培训、当地员工等问题。比如,“走出去”时我们对当地雇员的培训教育没有充分准备,用工仍以中国人为主。虽然中国人吃苦耐劳、具有专业素质,但“走出去”时不能不考虑如何将中国工人和当地工人结合起来,因为每个国家在制定外资政策的时候都会考虑外资给当地创造了多少就业。对于中国林业企业而言,鉴于森林资源具有的政治、环境及社会敏感性,要实现林业企业“走出去”的可持续性,除了上述用工方面的考虑外,还需注重森林资源培育与利用相结合、企业自身盈利能力提高与森林社区居民生计水平提高相结合。要实现这个目标,就需要企业在社会责任、环境保护、企业形象、用工制度等方面进行制度规范。目前,国家林业局正在编制的《中国境外林业企业可持续投资与贸易指南》,正是在这方面的积极尝试。

四、“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林产品贸易转型发展的难点

“一带一路”战略为林产品贸易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然而,实现成功转型,仍然存在诸多困难。

第一,林产品价值链高端环节(技术创新、品牌引领等)仍然牢牢把控在发达经济体,中国凭借廉价劳动力成本在中低端产品加工制造方面形成优势,且已形成一定程度的路径依赖,克服路径依赖本身就困难重重。从产业组织结构来看,中国林业产业主要以中小微企业为主,产业规模化程度很低。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以及紧随其后的欧债危机等,极大地冲击了中国林业产业,相当数量的林产品贸易企业无法抵御外部冲击而破产倒闭。据国家林业局测算,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导致中国胶合板企业有一半以上停产,地板企业也有五分之一面临困境,木材初加工企业更是近65%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因此,转型首先要求林业企业能够应对剧烈的外部冲击存活下来,同时借助全球市场格局深入调整之机遇谋求新的发展。

第二,中国林产品贸易企业主要分布于沿海沿江地带,集聚效果显著。然而,在获取集聚效应的同时面临恶性竞争频发、知识型产品的产权保护不力等问题,使得上规模有实力的企业没有投入技术研发的激励。小微企业由于资金、技术、研发实力等限制不可能从事研发创新项目,结果造成研究与创新严重不足,难以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抗衡。但是,根据我们在广东东莞、江苏横林镇、浙江嘉善等地的林产品贸易企业集聚地调查发现,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打击恶性竞争、支持和扶植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做大做强等正在形成新的共识。然而,由于每一个集聚地都有大量的企业,规模以上企业至少数百家,算上小微企业,企业数量将成倍增加。无论企业规模大小,大都是私营企业,经营者都希望自己的企业兴旺长久,不希望被兼并整合,统筹整合的难度很大。

第三,全球服务贸易发展风生水起,而林产品贸易企业仍纠结于产品贸易量、贸易额的下降或波动,忽视了林业服务贸易的巨大蓝海。“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家和地区,以东南亚、南亚、俄罗斯远东地区等为例,林业产业主要集中于森林采伐和初级加工,落后于我国林业产业发展,这为我国林业企业资金、技术、服务走出去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然而,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众多,种族民族文化与风俗习惯差异较大,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地缘政治风险及政权稳定性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等都给我国林业企业走出去带来了诸多挑战。以缅甸为例,缅甸克钦地区2015年年初抓捕中国伐木工人事件就为未来中缅林业合作发展蒙上了不确定的阴影。从我国林业企业自身来讲,主要以生产加工见长,多数企业缺少或没有技术研发人员,对于研发投入和支持较为匮乏,同时缺少有国际化视野和素质的对外交流专门人才,缺乏“一带一路”沿线投资信息和服务需求信息,导致“走出去”的信心不足。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来讲,对中国林业产业发展不熟悉,对中国林业企业的优势不熟悉,对本国林业产业发展定位和发展需求不清晰,要不要发展林业产业也是一个问题等,导致中国林业企业“走出去”的外部形势不容乐观。

五、结论与启示

“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是我国新一届政府应对全球政治经济格局深入调整的重要举措,将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在此背景下,林业产业发展迎来了新的机会,林产品贸易迎来转型发展的重要机遇。未来,中国林产品贸易转型发展定位就是要实现由以木材加工产品为主的货物贸易转型为以全面提供林业服务贸易为主,由以长期处于加工贸易的全球价值链低端向创新设计与品牌的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转移,最终服务于林业产业长期发展。在此过程中,人才准备、技术准备和制度准备发挥关键作用,助力转型成功。然而,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政治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再加上中国林业企业规模小、应对风险能力差、缺乏国际化专业人才等,中国林产品贸易转型发展之路也将面临诸多困难。

通过前述分析,我们有两点启示:第一,“一带一路”战略提出以后,我国相关政策落实以及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认可接受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林业产业并非国家重点支持的“走出去”产业,短期内无法获取相关政策倾斜与扶持,面对这一机遇,林业企业只能依靠自己,权衡“走出去”的风险与收益,积极储备人才,规范相关制度。第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为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东南亚、南亚、非洲等地森林资源丰富。林业企业“走出去”要转变观念,不能一味盯着森林资源不放,仍然停留在采伐与加工等价值链低端,仍然致力于将国外原木运回国内而加工产品再出口,而是要着眼于长远,重新审视林业产业全球价值链,实现以货物贸易为主向以服务贸易为主转变,抓住“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林业产业价值链的高端环节。

猜你喜欢
中国林业林产品一带
中国林业重要文化遗产评定标准初探
“一带一路”我的梦
ДОВОЛЬНО ЗАПРЯГАТЬ,ПОРА ЕХАТЬ!
数说“一带一路”这5年
《中国林业经济》杂志投稿要求
全球木质林产品贸易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一)
绿奥诺林产品贸易研讨会在京召开
中国林业企业海外生存之路——秘鲁
中国负责任林产品贸易与投资联盟在上海正式成立
我国首部地方性林产品名录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