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视野下民族地区旅游发展路径选择

2015-03-20 19:47
贵州民族研究 2015年9期
关键词:原生态生态化文明

李 焱

(重庆师范大学,重庆 401331;重庆商务职业学院,重庆 401331)

自十八大以来,党明确把生态文明作为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提出了“美丽中国”的概念愿景,为实现跨越式发展,西部民族地区充分利用丰富的民族、民俗文化资源,迥异的地理资源,通过发展旅游业是民族地区推进经济的发展、实现“美丽中国”的重要途径。

但目前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的“非生态”化开发与运营,已经严重影响了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不利于“美丽中国”生态理念在民族旅游业中的落实,同时西部民族地区作为我国水源保护区和生态涵区,这必然要求西部民族地区在新常态经济发展中更加关注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因此,有必要用生态文明观指导我国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实现旅游生态文明的构建。

一、生态文明与民族地区旅游发展的内在机理剖析

生态和谐是指要追求经济效益的生态审美化或者叫作经济和生态的“帕雷托”最优效应,并坚决反对“掠夺式”开发方式。因此生态文明本质强调人们在社会经济文化活动中充分遵循自然规律,协调好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之间的关系。

(一)民族旅游业对生态资源敏感依存度高

我国大部分民族地区位于我国西部上游地区,工业化开发程度低,同时丰富的自然资源保存完好,生态环境较好,这成为民族地区旅游开发的良好资源。这些原生的自然环境和迥异的原生态民族文化正是吸引旅游者的核心吸引物,如果这些原生资源和原生态文化遭受旅游掠夺式破坏开发,就会使得民族地区旅游资源核心吸引物丧失,失去吸引游客的本体资源,民族地区只有维护好这些自然生态环境和原生态文化资源,才能更好的实现民族地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否则民族地区旅游业就成为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二)旅游生态文明是民族地区旅游发展的高级形态

“生态和谐”反映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状态。人类社会与自然界关系是有机耦合的,自然界为人类社会提供生存发展的条件,而人类社会发展要实现可持续发展,不能破坏自然赋予的基础,这样才能最终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的境界。因此,“生态和谐”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因此,民族地区旅游经济经过数量的扩张走向质量转变的过程中,对于生态和谐的要求成为了民族地区旅游经济的核心价值取向,民族旅游经济的生态化转型,就是以生态和谐为目标的转型发展。

(三)民族地区旅游生态化有助于提升旅游竞争力

民族地区旅游经济发展从跨越式的资源利用方式,进入到生态和谐的经济发展阶段,需要旅游经济的生态转型发展作为桥梁和保障。生态文明是民族地区旅游发展的重要内容,结合科技要素的注入,一方面减少对生态资源的粗放消耗,另一方面通过生态循环,降低民族地区旅游业的生产成本提升内涵式经济增长,最终提升民族地区旅游的竞争力。

除此,民族地区旅游生态化也推进了民族地区旅游的创新,迫使民族地区旅游业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开发具有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旅游产品,深入研究原生态文化旅游产品特质,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休闲、养生旅游等功能,最终推动民族地区旅游业的结构升级。

二、民族地区旅游发展中生态危机的三重表现

民族地区旅游经济发展过程中,往往将单纯经济增长等同于民族地区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认为民族地区首要发展经济,而随之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在有足够的财力情况下自然会迎刃而解。因而滥用生态生产力,进行掠夺式旅游开发,尽管旅游业起初被认为是“绿色产业”,但民族地区旅游粗放型发展,只关注解决就业、增加财富聚集,必然会忽略生态环境的反噬作用,这将放大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破坏生态生产力,造成民族旅游发展生态危机的三重问题。

(一)自然生态不和谐

西部民族地区生态环境具有高度的观赏性,但其自我生态系统也十分脆弱,超过一定的旅游承载力后易于出现生态自我修复困难,特别是西南地区滇桂黔地区的喀斯特生态地貌,西北草原脆弱环境和雅丹生态地貌都与实行大规模旅游开发形成矛盾。

在利益驱使下,这种规模化旅游的开发,必然缺乏对生态环境的科学评估与保护,大量的住宿业和餐饮业随意建设,大量游客的涌入、由此衍生的污水任意排放、垃圾随意处理严重危害着民族地区自然环境。例如:2013年湖南湘西张家界武陵源地区因过度城镇化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黄牌警告,并要求进行生态整改;云南近几年著名风景玉龙雪山雪线的上升;云南哈尼梯田因小龙虾入侵导致申遗流产;广西巴马盘阳河因生活排污严重影响了其养生天堂的形象,都是生态不和谐的具体表现。

因此在缺乏对生态环境的补偿理念的情况下,脆弱的原生态环境由于频繁的旅游活动,直接引起环境质量的降低,原生态系统自我净化能力不足弥补民族地区“掠夺式”旅游开发带来破坏,民族地区旅游经营者把应承担的生态责任转嫁给自然界,导致人与自然生态的不和谐。

(二)经济生态不和谐

经济生态不和谐是由于旅游发展过程中资源要素缺乏合理配置,造成承担生态补偿的主体缺失,导致盲目追求经济利益,无人对民族地区生态进行保护。

从生态文明视角看,民族地区的旅游资产除了包括天然形成的自然资源,也包括民族地区人民与自然和谐相处形成的原生态文化,特别是民族风俗风情本身就是民族地区人们的拥有者,而旅游开发的外来投资对民族旅游资源的资产价值进行合理评估,使得民族地区人们积淀的原生态文化被廉价获取,“旅游飞地”现象使得本地居民与外来投资的利益分配不均衡严重影响旅游生态的保护。

由于缺乏对民族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内在经济生态激励机制的构建,旅游投资者把旅游景区的生态保护抛给当地居民,但当地居民因为资源分配的不合理,对承担民族资源的保护责任缺乏认同感,在传统的生态文明观受到巨大冲击的情况下,民族地区旅游生态化根本无从谈起。吴忠军(2005)、刘旺(2010)分别对桂林龙山梯田的平安寨、四川丹巴县甲居藏寨的民族社区研究发现,无论是居民还是旅游开发商,在旅游发展中均漠视了应承担的生态责任;原生态的民族经济生产方式逐步瓦解,不文明的拉客行为严重冲击民族地区旅游的可持续发展。[4][5]

(三)文化生态不和谐

生态文明是人类在与自然界磨合过程中,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价值观,民族文化是民族地区人群生存的智慧折射,表达了对生态环境的一种敬意,这些民族文化中大多表现了对山林、动物、环境的尊重,许多民俗活动家都劝解人们不能过度向自然索取。作家余秋雨也指出原生态文化是指没有被现代工业文明污染的生态文化,包括山水、建筑、生活方式等等。

但目前民族地区的民族文化旅游开发越来越脱离生态文明理念,受工业文明的影响,民族地区旅游开发往往以追求利益最大化来满足旅游者的消费心理,把原生态的民俗文化扭曲成一种快速消费品,导致传统文化习俗异化,虽然短期内迎合了游客的需要,但民俗文化与仪式的生态文明理念内核丧失,加之消费者快速转变的消费倾向,最终使得民族文化的内涵大大削弱。

薛熙明(2011)研究滇西北民族社区时发现泸沽湖附近的洛茸村藏民精神领域中神山祭祀的功能被削弱,其经济利益化功能被放大;[6]吴忠军(2012)研究桂林龙脊梯田文化发现受旅游开发的冲击,哈尼族传统农耕文化发生巨大变化,居民抛耕现象严重,塌方的梯田因利益问题,无人维护;维修梯田的民俗手艺因年轻人不愿意继承而逐步失传,而这种民族农耕文化的旅游核心吸引物的消亡,最终将影响该民族旅游的可持续发展[7]。

同时,城市商业文明的强势效应极大消弭了民族地区农牧文明原有的优势,导致民族地区较多居民向往城市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的渴望,破坏了原有生态文化,使得传统生态文化被商业文化所取代或同化。因此,民族文化中的生态智慧会因为旅游商品化而导致当地生态平衡危机的发生。

三、生态文明视野下民族地区旅游转型升级的路径选择

(一)构建民族地区旅游生态转型发展的制度保障

实现民族地区旅游生态化转型发展,首要在于利益机制的重塑与设计。目前在没有有效生态制度支持以及为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心理驱使下,加之旅游生态化成本较高,生态文明理念难以真正深入民族地区旅游业中。

因此,政府首要应在政策上给予民族地区旅游生态化扶持。政府应明确认同生态环境也是旅游发展的重要生产要素,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民族地区旅游生态保护作为重要指标放入对旅游地的考核之中,并对积极进行旅游生态化的民族地区给予一定财政补贴或税收倾斜。

其次,旅游生态产品的市场化建设。西部民族地区被认定为我国水源保护区和生态涵区,而较多旅游开发正集中在这些区域,生态环境作为生产要素在保障中下游地区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应得到合理补偿;因此积极完善碳交易市场,从而正向激励民族地区旅游企业通过出售生态环境产品,以弥补游客数量锐减而遭受的收入损失。

最后,建立社区参与的利益分配机制。民族地区社区居民的原生态生产生活方式,本身就是民族旅游生态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合理支付民族社区旅游收益,建立生态保障基金,有助于当地居民认同自己的原生态文化中朴素生态文明观,并积极参与到民族地区旅游生态保护中去。

(二)旅游企业开发经营生态化建设

生态文明理念下的旅游企业发展,必然要摒弃传统游客数量型的发展模式,把重视游客质量,倡导旅游绿色出行和生态环境维护作为经营的核心目标。

新型旅游企业经营生态化首先要求旅游开发生态化。旅游开发中要根据生态资源的承载能力,建设低碳环保的旅游服务接待设施,利用科技水平降低自身经营成本,增加经营收益。

二是旅游产品生态化开发。民族地区自身生态环境客观约束了传统观光旅游产品销售边界,而开发高附加值的生态休闲养生旅游成为优化民族地区旅游产品结构的不二法则。

三是旅游运营流程创新。部分行业、部门的旅游创新活动,诸如网络预订酒店、客栈,网络团购门票、餐饮等,均是旅游的服务创新,属于过程创新范畴,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民族地区旅游收益的增加。

(三)提升游客环保意识,发挥社区组织的生态环保功能

生态文明理念下倡导游客绿色旅游消费意识,是民族地区旅游生态化的重要方面。游客合理、健康的旅游消费观,有助于最小化生态破坏情况下,实现旅游心理需求的最大化。这需要民族地区旅游部门加大对游客旅游消费的宣传教育,积极组织游客成立环保志愿组织,引导其他旅游者正确认识自然,尊重民族地区原生态文化,变革自身的消费方式。例如2012年广西民族地区巴马成立的“蓝色纽带“之家,由游客中有环保意识的意见领袖成立,其组织进行生态保护讲座、清理垃圾、修建排污设施等等有效推动了旅游地的生态建设。

同时民族旅游地的社区组织参与环保建设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环节。事实上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是民族地区社区居民获得旅游收益的渠道也是其赖以生存的基础。通过民族地区社区组织形态一方面能减少旅游收益冲突,另一方面也有效降低了社区居民与游客因个人利益对生态环境的损害,真正把生态保护责任落实到社区的每一个人身上。

(四)民族原生态文化保护与创新并重

民族地区的民族原生态文化是其旅游经济发展的宝贵财富,突出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是民族地区旅游经济生态化发展转型,实现整个社会素质提升的重要依托。在民族地区的文化旅游开发中,应重视民族原生态文化的保护与创新,除了突出民族特色外,在不破坏民族原生态文化的原汁原味情况下,融合民族自然景观,使得文化与自然之间有机融合,不仅提升民族文化的娱乐性也增强了其生态文明理念的教化功能。

民族地区传统生态文化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在市场中获得丰厚利益回报,就会正向激励民族地区社区居民对自身文化的自信心、自豪感。这种生态化经济活动会推进民族地区社区生态文明的建设层次,并最终促进民族地区旅游可持续发展。

[1]毕 剑.“美丽中国”背景下旅游生态文明建设研究——以旅游利益相关者为视阈[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8).

[2]张遵东.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与贵州民族地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J].贵州民族研究,2010,(1).

[3]李志勇,于 萌.旅游发展、生态生产力与欠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J].贵州民族研究,2013,(1).

[4]吴忠军,叶 晔.民族社区旅游利益分配与居民参与有效性探讨[J].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5).

[5]刘 旺.民族社区旅游发展的困境:理论阐释与实证分析——以丹巴县甲居藏寨为例[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1).

[6]薛熙明,叶 文.旅游影响下滇西北民族社区传统生态文化变迁机制研究[J].贵州民族研究,2011,(5).

[7]吴忠军.旅游对龙脊梯田文化景观影响研究[J].旅游论坛,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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